生活又戏剧性的上演了一场表演。这种表演每天都在上演不同的电影版本。我以为自己是来了好莱坞。但残酷的现实应验了它的残酷程度,这些都是血淋淋的真实。

    每次与悲惨生活人站在一起,我的生活显然没有那么糟。我们都渴望自己得到幸福得到快乐,但幸福和快乐却凌驾在别人的痛苦生活之上,我觉得自己很邪恶。

    很久以前,我就养成了写日记的习惯。从中学到现在的日记本都可以出版成书。记录着青春校园里男女之间懵懂的暧昧关系,记录着女孩间争风吃醋的那点事,记录着我跟林小明的情爱奇迹,记录着同性之间为爱而模糊了性别,记录着职场上暗潮涌动的潜在规律,记录着生活变态的催残理想,记录了很多……

    但觉得自己特窝囊。多年码的那些字无非是浪费了一叠白纸,苍白空洞的诉说着我浅薄的人生观,价值观。

    一个推着音箱卖碟的人从我们身边擦身而过,那首唱破嗓子的《春天里》的刺痛我们的耳膜:如果有一天,我老无所依,请把我留在,在那时光里。如果有一天,我悄然离去,请把我埋在,这春天里……

    “要么撑死,要么死撑。我们就属于这种死撑族。以后会爬入撑死的行列。”

    “我想写书,我想用我的笔杆来对生活进行剥皮见骨。”

    “那写吧。大不了多几个非法字符。反正目前违禁产品数不胜数。”

    在中学的时候,我就萌生了写书的念头,但那是个媒体并不发达的时代。哪怕参加个比赛都得学校组织,而且一年难得有一次,所以写书的念头就这样不了了之。后来与林小明同班同学,我们专吃窝边草发展成情侣。我是个神经大条的女生,但我时不时会写一封扬扬洒洒的情书给林小明。那时谁还用写信啊,直接qq,高级一点的都msn。林小明偏吃我那套,我俩好得令身边的人嫉忌。我们约会多半在图书馆,那时纯情得跟那白纸似的。后来我又萌生写书的念头,但每天所有的空余时间都消磨在跟林小明约会上,又搁浅。现在想想就后悔,恨得牙痒痒,自己的大把青春年华就葬送在这个刽子手里了。怎么说我还算半个文艺小青年,回首往事,这叫我情何已堪?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写日记的习惯奇迹般的存活下来,并且维持到今天。

    这次,我可算是下定决心。不写书,便成仁。一来纪奠下死去的爱情,二来证明我还是个有血有肉的火热小青年。三来往作家这潭死水里纵身一跳,搞搞副业。现在谁不搞副业啊,连小白菜都涨价了啊,不全方位发展怎么行?为了全身心的投入到写作的战壕中,刺猬还专门去超市储备火腿肠和馒头当作粮草。

    我利用下班时间在房间里潜心写作,像在佛前放了99颗舍利子一样的虔诚。但有时还是可以听到我的鬼嚎:“我的橡胶球传动之光栅轮带发光二极管及光敏三极管之晶元脉冲信号转换器坏了。”

    刺猬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你的啥玩意儿坏了?”

    “鼠标!没文化真可怕……”我在这边感慨。

    刺猬把自己的鼠标拆下来给讪讪给我送来。他感慨自己怎么一夜之间突然变成了孙子,我反倒成了大爷。他说要以后我真写成了,那不得大爷他大爷。

    其实我是特谦逊一人,所以我时常把优点隐藏。关于这点,刺猬没有那明察秋毫的能力。

    “我的红外线散射之光斑照射粒子带发光半导体及光电感应器之光源脉冲信号传感器的线断掉啦!”又一阵咆哮。

    “来了……来了……”只不过是一个鼠标而已,非得惊天地泣鬼神的卖弄。

    近来灵感大发,思绪像如井喷式。刺猬有时还能给我一点灵感,他的莎士比亚名句我没时也能用上几句。我现在对工作的厌恶情绪慢慢减淡,化悲痛为力量,更加卖力的在电脑前飞舞我的爪子。有时候,码字的速度还赶不上脑子运转,我笑称自己的脑袋是动车,玩起了脱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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