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营士卒大多都是多面手,无论是刀牌手还是枪牌手,几乎人人都会使用弓箭。
历史上闯军攻占北京城时,正在北京的明朝文人赵士锦,便在《甲申纪事》中留下了很多相关记载。赵士锦描述闯军士卒不分兵种,几乎人人都带弓箭,毡帽、箭衣、御甲、挎弓的造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当闯营主力从正面向官军大阵发起突击时,他们自然不会忘了先射一轮弓箭,打乱官军的阵列。只是由于闯营的器械物资十分紧缺,弓箭数量非常不充足,也只能在冲击前仅仅射击一波而已。
否则使用弓箭射击,搭配刀牌手的突击,不需要李来亨迂回山坡。大概也可以在不付出太大伤亡的情况下,就摧破官军的长枪阵。
山坡上的刘芳亮看到闯营主力已经放完了一波弓箭,官军阵列受到影响,稍稍出现了一点混乱的样子,便转头对刘汝魁吩咐道:“皂鹰,带好你的刀牌队,我们这就下山!”
刘汝魁那张黝黑如炭的脸庞上当即露出开怀笑容,他伸展了一下双臂。那长度远过常人的臂膀,张开以后确实像极了鹰翼,或许这便是刘汝魁“皂鹰”绰号的来源?
这尾黑色的老鹰,把握着腰刀的右臂,抡满了一个大圆,他长抒一口气,大声喊道:“刀牌队的弟兄们,跟着皂旗走!”
李来亨也咬住了嘴唇,他看向刘芳亮一眼。得到刘芳亮一个默许的点头后,便全神贯注于山坡下的官军侧翼。小老虎一手握住腰刀的虎头刀柄,另一手招呼着郝摇旗和白旺等人,示意大家一同跟上。
这道山坡算不上特别陡峭,但由于十月份的寒霜被阳光化开,致使一些霜水将地面变得泥泞起来。李来亨一脚塌下去,激起不少泥水,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是尽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依仗山坡地势,向下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皂鹰”刘汝魁,这个黝黑的战将两臂伸展开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李来亨甚至能看到那些官兵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他们一心遵照纪律,在被弓箭射击后,还勉力维持成严整的阵型。猬集起大量长矛,不断试图击退向战线纵深冲击的闯营战士。
当刘汝魁和郝摇旗从右面山坡冲下来的时候,这些官兵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的右翼完全暴露给了迂回部队,郝摇旗带着手中的钢刀一头冲进敌阵之中,只在瞬间,便将一名侧对着他的长矛官兵斩杀。
郝摇旗很享受被鲜血喷溅一身的感觉,他依仗魁梧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一刀又将另一名官兵的臂膀斩伤。他在敌阵之中冲杀的模样,让李来亨想起来了郝摇旗平常偷吃打鸣公鸡的那副神情——对郝摇旗来说,战场中的杀戮,和他在老营杀一只鸡来吃,似乎毫无区别。
对勇武过人的郝摇旗来说,或许那些乡勇官兵,的确脆弱得同一只鸡没有太大分别。
李来亨感到自己对郝摇旗似乎有加深了一些了解。过去他只觉得,郝摇旗是个头脑简单、爱偷吃东西的莽夫而已。可现在看来,郝摇旗比李来亨所预料的,要凶残许多——他的凶残在于,在他眼中,杀人与杀鸡毫无区别,都只是像在戏耍而已。
这种心态某种程度上甚至让李来亨感到一阵不寒而栗,他知道左良玉的楚军,就很喜欢杀戮百姓,甚至将婴儿贯穿在长矛上来戏弄、取乐。郝摇旗那种将杀戮当做游戏的样子,不加以控制的话,说不定就会发展到左良玉麾下兽军的那种地步了。
也难怪后世历史中的郝摇旗,会成为明军督师何腾蛟的心腹了……
李来亨心中一边腹诽着,一边也跟着冲进了敌阵之中。他的武勇不能同刘汝魁、郝摇旗两人相提并论。但此时官军对右翼毫无防备,大部分人都侧对着他们,在发觉右翼遭到攻击后,又试图将长枪阵的方向转到右侧,可这就又让正面的闯营主力攻击更加顺利——结果就是官兵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甚至还未真正全面接战,就有不少人丢下长矛,开始逃窜了。
李来亨一刀将面前来不及转身的官兵砍倒,跟在他身后白旺所部其他士卒,便顺势一拥而上。他们从刘汝魁和郝摇旗撕开的战线缝隙上,一举冲入了官军长枪大阵的内部,这样便使得那些长枪兵处处束手,难以猬集起来进行刺击了。
长枪纯队其实是一种问题极多的战术,它实在太过呆板,缺乏灵活性,地形的适应性也极差。除了李来亨想到的迂回山坡外,闯营如果能引诱长枪纯队的官军进入到更加复杂和崎岖地形里,将其大阵分割开,同样能够轻易歼灭官兵。
本来长枪纯队的战法,就必须搭配有力的火器部队一起使用,才比较有战斗力。而且这种火器部队,还需要是本身携带短兵器,兼具刀牌手功能位置的火器部队。
艾国彬枉为明军都司,他出身将门,居然不懂得这些兵法。显然便是连戚继光《纪效新书》那样的兵书,也没有好好读过。否则也不会把当年李来亨在米脂训练出来的这队长枪兵,当成什么宝了。
李来亨当时训练长枪纯队,不过是以米脂乡勇的条件来说,长枪兵在装备上更加便宜,训练也比较简单,而且可以较快成型。小老虎自己也知道,简单的长枪纯队并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复杂战场。哪怕长枪阵再搭配上有力的火器部队,像西班牙人那样摆出空心方阵,同样需要搭配一定数量剑戟手和骑兵,才具有实战意义。
单纯的长枪阵,或者什么空心大方阵,它的战场适应性都是非常低的。
就像此时官军的长枪纯队,受到闯营的侧翼突袭一样。立刻便陷入了混乱之中,阵列大乱,其溃乱的速度,甚至比起训练更加糟糕的土寇之流还要快。
艾国彬真是愚钝无能至极了,世代将门的都司,对兵略都无知到这种程度。李来亨也就对后世历史中,明朝迅速的崩溃和瓦解,不再感到疑惑了。
当然,明朝并不是没有真正了解兵事的人,这些人也并不是没有机会占据要职。但此时明朝的体制,即便让那些有才干的人物,占据要津高位。也不过是让更多的腐肉和淤泥,将他们拖下水去,要么一起沉沦,要么就只能被淤泥拖累着,走向毁灭了。
“顶住!顶住!援兵来了!”
官军倒也不是完全呆板挨打,毫不还手。艾国彬的那名亲兵李思全,此时就在官军大阵里面大呼小叫着。他和另外几名千总,正在竭力调动后方的部队,顶上前来,试图挡下闯营的侧翼突袭。
这些援兵中一些是艾国彬的家丁,一些是此前郑国栋所部溃败下来的部队。此时他们被临时抱佛脚的艾国彬和李思全,又顶上了前线——这些部队不是长枪纯队,装备、编制和阵列都十分混乱,也只能先硬着头皮顶上去了。艾国彬考虑的,可能还是这些人能顶多久是多久,如果能顶到他逃回龙驹寨,那就再好不过了。
历史上闯军攻占北京城时,正在北京的明朝文人赵士锦,便在《甲申纪事》中留下了很多相关记载。赵士锦描述闯军士卒不分兵种,几乎人人都带弓箭,毡帽、箭衣、御甲、挎弓的造型给他留下深刻印象。
当闯营主力从正面向官军大阵发起突击时,他们自然不会忘了先射一轮弓箭,打乱官军的阵列。只是由于闯营的器械物资十分紧缺,弓箭数量非常不充足,也只能在冲击前仅仅射击一波而已。
否则使用弓箭射击,搭配刀牌手的突击,不需要李来亨迂回山坡。大概也可以在不付出太大伤亡的情况下,就摧破官军的长枪阵。
山坡上的刘芳亮看到闯营主力已经放完了一波弓箭,官军阵列受到影响,稍稍出现了一点混乱的样子,便转头对刘汝魁吩咐道:“皂鹰,带好你的刀牌队,我们这就下山!”
刘汝魁那张黝黑如炭的脸庞上当即露出开怀笑容,他伸展了一下双臂。那长度远过常人的臂膀,张开以后确实像极了鹰翼,或许这便是刘汝魁“皂鹰”绰号的来源?
这尾黑色的老鹰,把握着腰刀的右臂,抡满了一个大圆,他长抒一口气,大声喊道:“刀牌队的弟兄们,跟着皂旗走!”
李来亨也咬住了嘴唇,他看向刘芳亮一眼。得到刘芳亮一个默许的点头后,便全神贯注于山坡下的官军侧翼。小老虎一手握住腰刀的虎头刀柄,另一手招呼着郝摇旗和白旺等人,示意大家一同跟上。
这道山坡算不上特别陡峭,但由于十月份的寒霜被阳光化开,致使一些霜水将地面变得泥泞起来。李来亨一脚塌下去,激起不少泥水,不过他的心思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而是尽力维持着身体的平衡,依仗山坡地势,向下冲了过去。
冲在最前面的是“皂鹰”刘汝魁,这个黝黑的战将两臂伸展开后,比郝摇旗更像一个巨人。但他的身体却又异常灵活,手持单刀,在山坡上奔走跳跃,如履平地。
紧随“皂鹰”的便是李来亨手下头号战将郝摇旗了,郝摇旗的武勇在闯营诸将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只不过因为他总是干犯军纪,才一直地位很低,如今更成为新投闯营不久的小老虎麾下部众。
但郝摇旗的骁勇确实非凡,他手上只抓着一支看起来颇为破旧的腰刀,气势却丝毫不下于手擎大棒的时候。
这两员猛将,最先从山坡冲杀下来,一头撞入官军大阵的右翼之中。此时李自成率领的闯营主力,已从正面吸引了官军绝大部分的注意力。刘芳亮和李来亨的这支奇兵,便获得了十足的突然性,他们从山坡一侧猛然冲下,着实给了官兵们十足惊喜。
李来亨甚至能看到那些官兵们脸上惊愕的表情,他们一心遵照纪律,在被弓箭射击后,还勉力维持成严整的阵型。猬集起大量长矛,不断试图击退向战线纵深冲击的闯营战士。
当刘汝魁和郝摇旗从右面山坡冲下来的时候,这些官兵完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他们的右翼完全暴露给了迂回部队,郝摇旗带着手中的钢刀一头冲进敌阵之中,只在瞬间,便将一名侧对着他的长矛官兵斩杀。
郝摇旗很享受被鲜血喷溅一身的感觉,他依仗魁梧高大的身材,居高临下,一刀又将另一名官兵的臂膀斩伤。他在敌阵之中冲杀的模样,让李来亨想起来了郝摇旗平常偷吃打鸣公鸡的那副神情——对郝摇旗来说,战场中的杀戮,和他在老营杀一只鸡来吃,似乎毫无区别。
对勇武过人的郝摇旗来说,或许那些乡勇官兵,的确脆弱得同一只鸡没有太大分别。
李来亨感到自己对郝摇旗似乎有加深了一些了解。过去他只觉得,郝摇旗是个头脑简单、爱偷吃东西的莽夫而已。可现在看来,郝摇旗比李来亨所预料的,要凶残许多——他的凶残在于,在他眼中,杀人与杀鸡毫无区别,都只是像在戏耍而已。
这种心态某种程度上甚至让李来亨感到一阵不寒而栗,他知道左良玉的楚军,就很喜欢杀戮百姓,甚至将婴儿贯穿在长矛上来戏弄、取乐。郝摇旗那种将杀戮当做游戏的样子,不加以控制的话,说不定就会发展到左良玉麾下兽军的那种地步了。
也难怪后世历史中的郝摇旗,会成为明军督师何腾蛟的心腹了……
李来亨心中一边腹诽着,一边也跟着冲进了敌阵之中。他的武勇不能同刘汝魁、郝摇旗两人相提并论。但此时官军对右翼毫无防备,大部分人都侧对着他们,在发觉右翼遭到攻击后,又试图将长枪阵的方向转到右侧,可这就又让正面的闯营主力攻击更加顺利——结果就是官兵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甚至还未真正全面接战,就有不少人丢下长矛,开始逃窜了。
李来亨一刀将面前来不及转身的官兵砍倒,跟在他身后白旺所部其他士卒,便顺势一拥而上。他们从刘汝魁和郝摇旗撕开的战线缝隙上,一举冲入了官军长枪大阵的内部,这样便使得那些长枪兵处处束手,难以猬集起来进行刺击了。
长枪纯队其实是一种问题极多的战术,它实在太过呆板,缺乏灵活性,地形的适应性也极差。除了李来亨想到的迂回山坡外,闯营如果能引诱长枪纯队的官军进入到更加复杂和崎岖地形里,将其大阵分割开,同样能够轻易歼灭官兵。
本来长枪纯队的战法,就必须搭配有力的火器部队一起使用,才比较有战斗力。而且这种火器部队,还需要是本身携带短兵器,兼具刀牌手功能位置的火器部队。
艾国彬枉为明军都司,他出身将门,居然不懂得这些兵法。显然便是连戚继光《纪效新书》那样的兵书,也没有好好读过。否则也不会把当年李来亨在米脂训练出来的这队长枪兵,当成什么宝了。
李来亨当时训练长枪纯队,不过是以米脂乡勇的条件来说,长枪兵在装备上更加便宜,训练也比较简单,而且可以较快成型。小老虎自己也知道,简单的长枪纯队并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复杂战场。哪怕长枪阵再搭配上有力的火器部队,像西班牙人那样摆出空心方阵,同样需要搭配一定数量剑戟手和骑兵,才具有实战意义。
单纯的长枪阵,或者什么空心大方阵,它的战场适应性都是非常低的。
就像此时官军的长枪纯队,受到闯营的侧翼突袭一样。立刻便陷入了混乱之中,阵列大乱,其溃乱的速度,甚至比起训练更加糟糕的土寇之流还要快。
艾国彬真是愚钝无能至极了,世代将门的都司,对兵略都无知到这种程度。李来亨也就对后世历史中,明朝迅速的崩溃和瓦解,不再感到疑惑了。
当然,明朝并不是没有真正了解兵事的人,这些人也并不是没有机会占据要职。但此时明朝的体制,即便让那些有才干的人物,占据要津高位。也不过是让更多的腐肉和淤泥,将他们拖下水去,要么一起沉沦,要么就只能被淤泥拖累着,走向毁灭了。
“顶住!顶住!援兵来了!”
官军倒也不是完全呆板挨打,毫不还手。艾国彬的那名亲兵李思全,此时就在官军大阵里面大呼小叫着。他和另外几名千总,正在竭力调动后方的部队,顶上前来,试图挡下闯营的侧翼突袭。
这些援兵中一些是艾国彬的家丁,一些是此前郑国栋所部溃败下来的部队。此时他们被临时抱佛脚的艾国彬和李思全,又顶上了前线——这些部队不是长枪纯队,装备、编制和阵列都十分混乱,也只能先硬着头皮顶上去了。艾国彬考虑的,可能还是这些人能顶多久是多久,如果能顶到他逃回龙驹寨,那就再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