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十月份的军岭川气温已经很低了,特别是山坡上,草木枯萎,那些融化了一半的霜水,又使得土地十分泥泞。
李来亨亲自爬上山坡后,才发现这趟迂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他用腰刀将遮挡坡道的枯黄枝叶全部劈开,勉强开拓出了一条小道,然后便微微曲伏着身体,向官军的侧翼移动。
凛冽的寒风、湿滑的土地和陡峭的山路,使得闯军这支迂回分队的行动,十分缓慢。为首的刘芳亮还好,他身手利落,动作一点不受峻峭山道的影响,依旧迅捷非常。
刘汝魁和郝摇旗这两员战将,他们的动作也非常敏捷和流畅。刘汝魁不愧绰号为“皂鹰”,他踩着乱石,一跃而前,确实像极了一只飞翔的猎鹰。而郝摇旗的身材虽然魁梧高大,看起来十分笨重,但实则他的肌肉力量特别发达,两条粗腿几乎不受泥泞土地的影响,速度一点不比刘芳亮和刘汝魁差。
但包括李来亨、白旺在内的其他将士们就差了许多,他们只能攀着山坡上的树枝,或者用刀刃支着地面,慢慢向敌军大阵的侧翼迂回过去。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
十月份的军岭川气温已经很低了,特别是山坡上,草木枯萎,那些融化了一半的霜水,又使得土地十分泥泞。
李来亨亲自爬上山坡后,才发现这趟迂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他用腰刀将遮挡坡道的枯黄枝叶全部劈开,勉强开拓出了一条小道,然后便微微曲伏着身体,向官军的侧翼移动。
凛冽的寒风、湿滑的土地和陡峭的山路,使得闯军这支迂回分队的行动,十分缓慢。为首的刘芳亮还好,他身手利落,动作一点不受峻峭山道的影响,依旧迅捷非常。
刘汝魁和郝摇旗这两员战将,他们的动作也非常敏捷和流畅。刘汝魁不愧绰号为“皂鹰”,他踩着乱石,一跃而前,确实像极了一只飞翔的猎鹰。而郝摇旗的身材虽然魁梧高大,看起来十分笨重,但实则他的肌肉力量特别发达,两条粗腿几乎不受泥泞土地的影响,速度一点不比刘芳亮和刘汝魁差。
但包括李来亨、白旺在内的其他将士们就差了许多,他们只能攀着山坡上的树枝,或者用刀刃支着地面,慢慢向敌军大阵的侧翼迂回过去。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