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旧事 作者:雁栖苍梧
分卷阅读145
林芷岚不会拒绝。
“既如此,你这几日好生歇息,待我与夫君商议过后,自有安排。”林芷岚留了个心眼,想是王福来这样的人王子墨是有打算的。
林芷岚又见了小良,可怜他小小年轻就这么无端成了“公公”,便让他去贴身伺候王子墨,也算是物尽其用。
剩下的护卫们,自然是留着看家护院了,但郑大明求去的消息,还是让林芷岚觉得可惜。
“济州如今是金国人的地盘,宋人在那边,怕是日子艰难吧。”林芷岚委婉地说道。
“娘子,小爷给了某家一百两银子,养活老娘尽够了。”郑大明抱拳,掷地有声地说道:“某家当初年少气盛,不仅自己吃了官司,还连累家父家兄,某实乃不孝子。如今家中只老娘一人,某家若不速归,怕是要遭天打雷劈!”
“壮士忠义,若非你舍身救主,我夫君岂能安然而归,壮士莫要心急,且听我一言。”林芷岚想了想,说道:“你的孝心我知,但济州却不是一个安生度日的好地方。不若这样,你若还信得过我夫妻两,且将你娘接来盐官县居住,有我与夫君在,便有你们娘儿俩一口吃的,如何?”
林芷岚的提议很诱人,其实王子墨也曾与他谈过这事,只是郑大明并不是王家的家仆,他与王子墨只有雇佣关系,他也不想成为主仆。
盐官县对他来说,太陌生了,当他来这里看到了繁花锦簇,好男儿怎会不想在这样的地方干一番事业,如今,王家这个主母的宽容大气,让得郑大明本就动摇的心变得蠢蠢欲动。
“人道故土难离,某家谢过娘子,待某回去与老娘商议,若老娘愿意,某家便投奔小爷与娘子。”
“也好。”林芷岚没有勉强,温言道:“我已让管家备了些礼品,一百两银子是夫君给你的,这些礼品却是我的一番心意,你万万不可推辞。”
郑大明抱拳谢过,大步而去。方老头子来了,懒懒得向林芷岚拱了拱手,便自己找了个位子喝冰镇银耳汤。
“银耳,味甘、淡、性平,既有补脾开胃之功效,又有益气清肠、滋阴润肺之作用。内能增强体质,外具滋阴养颜,娘子当多多服用。”方老头喝了一口汤,舒坦地眯着眼摇头晃脑吊书袋子。
“娘子找老朽何事?老朽老矣,干不了活,吃用不多,还请娘子大发善心,莫要将老朽赶出家门。”
林芷岚终于明白王子墨为何对这老头子极其无奈,这老头简直不把自己当外人,而且看似已经打定主意混吃混喝,说不定还要她们给他养老送终呢。
王子墨在林芷岚的威逼勾引之下,把这一年多的事全都招供了,这个老头子应该是王子碰到的人之中的顶级奇葩。要说养他也没事,不过是多一个饭碗罢了,可你老人家也别那么的理所当然啊。
“南地炎夏闷热,老头子我昨夜没睡好,折寿啊!娘子让人给老朽房中送些冰块吧。”
天热使人心情烦躁,碰上这样的人简直可以点炮仗了,林芷岚忍了又忍,看着这个满头白发一脸猥琐的方老头,凭借着强大的意志才没让自己像王子墨那样暴跳如雷。
“委屈老人家了,您有何要求,与管家说便是,我会吩咐管家的,以后饭食衣物,亦会有人送到老人家房中,每月另有二两月钱。”
“那老朽回去用饭了,昨晚那炒韭菜不错,还有水晶虾仁,午饭是赶不上了,晚饭会有的吧。”方老头看了看天色,说道。
“有,自然会有!”林芷岚忍得面部的那道疤都在跳动。
终于把老头子送走了,眼不见为净,只可怜了王顺,日日都得受老头子迫害。
一干事算是料理顺了,只是桃花,让林芷岚有些为难。
第九十四章
大方得体很多时候与良好修养挂钩,但真正的原因只不过是不在乎。皇帝不会和小民计较,因为小民威胁不到皇帝的宝座,但成千上万的小民造返,皇帝还会不计较?
林芷岚的大气是众所皆知的,无论在王家庄,还是在别院,从上到下没有不说林芷岚好的,以她经历千年的眼界,有些在世人看来很重要的事她真不在乎,可是,有些事她却很在乎。
王子墨以前窝囊,谁都讨厌她,林芷岚就很计较,如今王子墨褪变了,不说人见人爱,但喜欢她的人还是有的,比方说面前这个看上去特别柔顺的桃花。
王子墨在林芷岚面前智商为负,该说的不该说的在林芷岚软硬皆施之下一鼓脑儿全说了,包括桃花对自己的想法,林芷岚心情不太美丽,家里摆着这样一个人让她很膈应。
“听夫君说,她认你做姐姐?”林芷岚问道。
“小二心善,见奴家孤苦无依,便一路护着奴家来了盐官县。”桃花屈膝福一福,拘谨地答道。
看看,叫得多亲热,还小二!只有王子墨的长辈或好友才会这么叫她。
比起林芷岚,桃花的相貌要差上一些,没有那种光华四射的雍容,但她自有一股风流,是个美人胚子,如今吃得好穿得好,妩媚的气质自然就出来了。
“夫君特意关照,要好生待你,不知你有何打算?”
桃花能感受到林芷岚对自己的敌视,这让她很忐忑,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尬尴,而且有些事,已经不像以前那般执着了。
“奴家死里逃生,本就是上天垂怜,不敢有他想,若蒙夫人不弃,奴家愿为奴为婢。”桃花瑟缩地说道。
“你是夫君的姐姐,怎能为奴,不若这样,你先与胭儿同住,待寻到好人家,我与夫君自会为你备一份厚厚的嫁妆。”林芷岚心里别扭,真让桃花做下人,王子墨保准要和自己生气。
“奴家受不起。”桃花诚惶诚恐地婉拒道。
“我与夫君本是农家,出身不显,并不比你高贵多少,你且安心住下吧。”
林芷岚不容桃花拒绝,命彩月开了库房,挑捡些日常用品搬到胭儿院中,又命针线婆子与桃花量身裁剪新衣,月例也按着胭儿的份例每月二两。
见桃花离去时的妩媚背影,碧霞皱眉说道:“娘子心太善,何必如此厚待她。”
“她只不过是个可怜人,最大的错便是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且看看吧,她若安份,我也不亏待她。”
主权是需要捍卫的,但做人也不能太刻薄,行善积德之类的虚无飘渺林芷岚是不信的,她只是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
林芷岚怕下面的人怠慢了桃花,用过午饭后特意去胭儿院里瞧了瞧。胭儿住东厢,桃花住西厢,下人做事很麻利,房间已打扫干净,席子被褥也晒上了,西厢有西晒,林芷岚命彩月拿了安吉产的青竹帘子挂上,厢房的四角都放上冰块,又拿了不少布料给桃花,让她做针线解闷,这才算是把桃花安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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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芷岚不会拒绝。
“既如此,你这几日好生歇息,待我与夫君商议过后,自有安排。”林芷岚留了个心眼,想是王福来这样的人王子墨是有打算的。
林芷岚又见了小良,可怜他小小年轻就这么无端成了“公公”,便让他去贴身伺候王子墨,也算是物尽其用。
剩下的护卫们,自然是留着看家护院了,但郑大明求去的消息,还是让林芷岚觉得可惜。
“济州如今是金国人的地盘,宋人在那边,怕是日子艰难吧。”林芷岚委婉地说道。
“娘子,小爷给了某家一百两银子,养活老娘尽够了。”郑大明抱拳,掷地有声地说道:“某家当初年少气盛,不仅自己吃了官司,还连累家父家兄,某实乃不孝子。如今家中只老娘一人,某家若不速归,怕是要遭天打雷劈!”
“壮士忠义,若非你舍身救主,我夫君岂能安然而归,壮士莫要心急,且听我一言。”林芷岚想了想,说道:“你的孝心我知,但济州却不是一个安生度日的好地方。不若这样,你若还信得过我夫妻两,且将你娘接来盐官县居住,有我与夫君在,便有你们娘儿俩一口吃的,如何?”
林芷岚的提议很诱人,其实王子墨也曾与他谈过这事,只是郑大明并不是王家的家仆,他与王子墨只有雇佣关系,他也不想成为主仆。
盐官县对他来说,太陌生了,当他来这里看到了繁花锦簇,好男儿怎会不想在这样的地方干一番事业,如今,王家这个主母的宽容大气,让得郑大明本就动摇的心变得蠢蠢欲动。
“人道故土难离,某家谢过娘子,待某回去与老娘商议,若老娘愿意,某家便投奔小爷与娘子。”
“也好。”林芷岚没有勉强,温言道:“我已让管家备了些礼品,一百两银子是夫君给你的,这些礼品却是我的一番心意,你万万不可推辞。”
郑大明抱拳谢过,大步而去。方老头子来了,懒懒得向林芷岚拱了拱手,便自己找了个位子喝冰镇银耳汤。
“银耳,味甘、淡、性平,既有补脾开胃之功效,又有益气清肠、滋阴润肺之作用。内能增强体质,外具滋阴养颜,娘子当多多服用。”方老头喝了一口汤,舒坦地眯着眼摇头晃脑吊书袋子。
“娘子找老朽何事?老朽老矣,干不了活,吃用不多,还请娘子大发善心,莫要将老朽赶出家门。”
林芷岚终于明白王子墨为何对这老头子极其无奈,这老头简直不把自己当外人,而且看似已经打定主意混吃混喝,说不定还要她们给他养老送终呢。
王子墨在林芷岚的威逼勾引之下,把这一年多的事全都招供了,这个老头子应该是王子碰到的人之中的顶级奇葩。要说养他也没事,不过是多一个饭碗罢了,可你老人家也别那么的理所当然啊。
“南地炎夏闷热,老头子我昨夜没睡好,折寿啊!娘子让人给老朽房中送些冰块吧。”
天热使人心情烦躁,碰上这样的人简直可以点炮仗了,林芷岚忍了又忍,看着这个满头白发一脸猥琐的方老头,凭借着强大的意志才没让自己像王子墨那样暴跳如雷。
“委屈老人家了,您有何要求,与管家说便是,我会吩咐管家的,以后饭食衣物,亦会有人送到老人家房中,每月另有二两月钱。”
“那老朽回去用饭了,昨晚那炒韭菜不错,还有水晶虾仁,午饭是赶不上了,晚饭会有的吧。”方老头看了看天色,说道。
“有,自然会有!”林芷岚忍得面部的那道疤都在跳动。
终于把老头子送走了,眼不见为净,只可怜了王顺,日日都得受老头子迫害。
一干事算是料理顺了,只是桃花,让林芷岚有些为难。
第九十四章
大方得体很多时候与良好修养挂钩,但真正的原因只不过是不在乎。皇帝不会和小民计较,因为小民威胁不到皇帝的宝座,但成千上万的小民造返,皇帝还会不计较?
林芷岚的大气是众所皆知的,无论在王家庄,还是在别院,从上到下没有不说林芷岚好的,以她经历千年的眼界,有些在世人看来很重要的事她真不在乎,可是,有些事她却很在乎。
王子墨以前窝囊,谁都讨厌她,林芷岚就很计较,如今王子墨褪变了,不说人见人爱,但喜欢她的人还是有的,比方说面前这个看上去特别柔顺的桃花。
王子墨在林芷岚面前智商为负,该说的不该说的在林芷岚软硬皆施之下一鼓脑儿全说了,包括桃花对自己的想法,林芷岚心情不太美丽,家里摆着这样一个人让她很膈应。
“听夫君说,她认你做姐姐?”林芷岚问道。
“小二心善,见奴家孤苦无依,便一路护着奴家来了盐官县。”桃花屈膝福一福,拘谨地答道。
看看,叫得多亲热,还小二!只有王子墨的长辈或好友才会这么叫她。
比起林芷岚,桃花的相貌要差上一些,没有那种光华四射的雍容,但她自有一股风流,是个美人胚子,如今吃得好穿得好,妩媚的气质自然就出来了。
“夫君特意关照,要好生待你,不知你有何打算?”
桃花能感受到林芷岚对自己的敌视,这让她很忐忑,她知道自己的身份尬尴,而且有些事,已经不像以前那般执着了。
“奴家死里逃生,本就是上天垂怜,不敢有他想,若蒙夫人不弃,奴家愿为奴为婢。”桃花瑟缩地说道。
“你是夫君的姐姐,怎能为奴,不若这样,你先与胭儿同住,待寻到好人家,我与夫君自会为你备一份厚厚的嫁妆。”林芷岚心里别扭,真让桃花做下人,王子墨保准要和自己生气。
“奴家受不起。”桃花诚惶诚恐地婉拒道。
“我与夫君本是农家,出身不显,并不比你高贵多少,你且安心住下吧。”
林芷岚不容桃花拒绝,命彩月开了库房,挑捡些日常用品搬到胭儿院中,又命针线婆子与桃花量身裁剪新衣,月例也按着胭儿的份例每月二两。
见桃花离去时的妩媚背影,碧霞皱眉说道:“娘子心太善,何必如此厚待她。”
“她只不过是个可怜人,最大的错便是生出了不该有的心思,且看看吧,她若安份,我也不亏待她。”
主权是需要捍卫的,但做人也不能太刻薄,行善积德之类的虚无飘渺林芷岚是不信的,她只是有自己做人做事的原则。
林芷岚怕下面的人怠慢了桃花,用过午饭后特意去胭儿院里瞧了瞧。胭儿住东厢,桃花住西厢,下人做事很麻利,房间已打扫干净,席子被褥也晒上了,西厢有西晒,林芷岚命彩月拿了安吉产的青竹帘子挂上,厢房的四角都放上冰块,又拿了不少布料给桃花,让她做针线解闷,这才算是把桃花安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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