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奕靠在椅背上想著那个跟爱人一模一样的小男孩──调皮的笑脸一直定格在十一岁,或许早已永远失去了长大的权力,而他的孪生哥哥,则自此失去了天真和调皮,虽然有时候他们很快乐,虽然大多数时候,她能感到彼此的幸福,但生命的裂痕始终横在他的十一岁,他永远不能忘记,从未释怀。
    办公室的门被刷开的时候,庄奕有些诧异地望过去,进来的是她的老板陆林,他刚满三十岁,是纳斯帝国第三大财团陆氏的三公子,大学毕业就到布津帝国做生意,不到十年光景,打拼出了几十亿的身家,庄奕现在的职位相当於总裁助理,她连忙站起来,跟对方打招呼。
    陆林的名字容易让人联想起梁山的绿林好汉,但他其实是个非常温文的贵公子,个子刚刚1米75,庄奕穿高跟鞋的时候,两个人几乎一般高,但身材比例相当不错,配上几万块的手工西装和超薄的劳力士白金表,也颇有些玉树临风的感觉。他的相貌自然没法跟苏朝宇那种百里挑一的比,五官单看都非常平常,但组合在一起却让人看著很舒服,笑起来的时候有种春风拂面的幻觉。
    此时的陆林并不像平时那样拿著文件行色匆匆地直接扎进他的总裁室里面,而是停下来很惊讶地望著庄奕,毕竟是周末。庄奕也很奇怪,她的老板手里拿著一支火红的桃花,半边怒放半边含苞,随意地倚在对面的办公桌上,笑得云淡风清,他注意到她的表情,然後抚弄著手里的桃花说:“本来是回来拿周一要见的客户资料,路过机械工程研究所的大院,才发现桃花已经开得这样美了,就隔著墙折了一支。”说著直接插进庄奕桌上的笔筒里:“送你春光。”
    庄奕笑,把那枝花还给陆林,说:“洋鬼子又滥用美丽词语,会被人当成流氓的。”
    陆林习惯性地碰了个软钉子,他红著脸揉揉鼻尖,说:“你忙吧,我还有会。”说完就走,三步两步就消失在他的总裁室里。
    庄奕仍然拿著那支桃花,火红火红的盛开著,她舍不得扔又不想拿著,顺手就插进隔壁秘书的花瓶里,坐下来工作的时候却又心神不宁。她和苏朝宇一样,从小身边就没断过勇敢的腼腆的美丽的富有的体贴的强势的等等各种各样的追求者,不过两个人始终是高唱主旋律一路走到了现在,她可以非常坦然地给苏朝宇洗沾了各种牌子香水气息的衬衫,苏朝宇也对她抽屉里堆积成山的各类情书视而不见。
    只有高三的时候,隔壁三类中学的一个混混大哥爱上了她,每天在学校门口堵她,她和苏朝宇开始都不想惹事,跟班主任请假,提前或者错後回家,後来对方就发展到十来个人从早到晚的蹲守离校的必经之路上。庄奕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非常美丽的下午,春风吹在脸上暖洋洋的,苏朝宇穿了一件高领的黑毛衣,系著她亲手织的围巾,长长的,像是五四时期电影里那样的雪白围巾,学校里的女孩都觉得苏朝宇帅得一塌糊涂,漫画里的男主角看见他都得羞愤自尽。
    两个人像平时一样骑著自行车回家,春风垂柳,夕阳西下,然後路边窜出十几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手里拎著啤酒瓶和板砖,为首的很挑衅地跟苏朝宇说:“滚。”
    庄奕知道,因为一头太显眼的海蓝色头发,早在苏暮宇还在的时候,兄弟俩就没少跟看他们不顺眼的高年级学生甚至中学生打架,毕竟是部队大院里长大的,他们俩没少挂彩却也从来没真吃过亏,後来倒有一群低年级的家长暗自授意自家的孩子跟“苏家哥哥们”一起走,以策安全。初中以後,苏朝宇就变得非常沉默和低调,他每周都会练4个小时的空手道,每天早晚都会锻炼至少一小时,但再也没有跟任何人动过手。
    苏朝宇把庄奕护在身後,非常客气和礼貌地说:“请你们让路。”
    没有人理他,小混混们哄笑著,用难听的字眼辱骂和嘲讽著他的一切。
    苏朝宇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他重复:“请你们让路。”
    哄笑声更大,头领摇摇晃晃地向他们这里走过来,庄奕的手指紧紧抓著苏朝宇的衣服。苏朝宇眉毛一挑,说:“好狗不挡路。”
    头领已经走过来,啪的弹出手里的匕首,在面前晃著,苏朝宇冷然看著他,在对方的手伸过来抓庄奕的时候,用手掌狠狠地剁了下去。
    庄奕听到一声惨叫,那个在这一带人人都怕的大哥痛苦地弓下了身子,右手以不自然地形状扭曲著,左手紧紧托著右手,匕首掉下来扎进了自己的脚掌,血顺著灰色的旅游鞋流出来,惨叫声不断。小混混们一拥而上,苏朝宇推了她一把,叫:“找警察来。”然後抄起书包就和十来个人混战在一起了。等警察来的时候,苏朝宇已经撂倒了所有人,白围巾上都是血,额头上也是,一下子就倒在她怀里了,却还固执地勾起嘴角,露出一排能做广告的洁白牙齿。夕阳西下,英雄救美,街口那棵大杨树的新叶沙沙响著,满街杨花,像雪一样,纷纷扬扬地落下。
    【绚烂英豪IV】幸福时光16(春光)
    22岁的庄奕靠在办公室舒适的转椅上长长舒了口气,年少轻狂,幸福时光。已经很久很久,没有看到苏朝宇那种开心的笑颜了,微笑里,总有那麽一些挥之不去的悲伤,让人看著看著,心都会揪著疼。
    “伯母好些了没有?”陆林不知道什麽时候又出来了,站在饮水机旁边毫无心机地问。庄奕一直以母亲病重为由请假和预支工资,两个月前陆林通过财务室在她的工资卡里多放了5000块,说:“不想号召公司给你捐钱,等伯母病好,会从你工资里扣除的。”
    通常情况下,庄奕从不伤害她的追求者,她总是用非常委婉的方式告诉他们她的心早给了别人,但那一次她不知道为什麽,毫不犹豫地说:“我一直在照顾的人,是我男朋友的母亲,所以,我不能接受。”
    当时陆林的表情非常奇异,他努力维持著上司般和蔼的笑容,脸上却红一阵白一阵的,半晌才挤出一句:“你是个太好的女友,扣你的工资,老天都会罚我的。”说完就仓皇钻进他的黑奔驰里,几乎落荒而逃。
    庄奕曾经想过辞职,但陆林的公司是行业内的翘楚,从待遇和发展方面几乎都是最好的,她不是很想因为这样的缘故放弃。陆林给她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email,说,他尊重她的感情,更欣赏她的为人和才华,他会默默站在一边,祝福她和她一定非常优秀的男朋友。“如果可以,就把我当做你的大哥吧。”陆林最後写道,“我很遗憾不能爱你,但我觉得很幸运,有你这样的员工。”
    庄奕开始的时候还抱著半信半疑的姿态,但陆林始终没有进一步的举动,他像他说过的那样,静静地站在苏朝宇和庄奕的世界外,羡慕的凝视,目光中却没有一丝嫉妒。
    苏朝宇的母亲状况始终反反复复,第三个五千块飞快用掉之後,庄奕跟陆氏签了一份长达五年的合同,职位是总裁助理,每月工资6000元,额外还有奖金和分红。她第一次向苏朝宇隐瞒了关於陆林的事情,苏朝宇也没有问过,她把陆林额外放进她工资卡的钱都用红笔标注在银行打印的详单上,“等伯母的病好……”她一心这麽决定,就跟苏朝宇坦白,两个人一起还,哪怕再苦再累,总是能够还清的。
    “还好,很稳定。”庄奕站起来回答,“谢谢您的关心。”标准的下属语气和表情。
    陆林喝了口水,然後欢快地说:“一个客户送了几盒灵芝孢籽粉给我,仿佛对癌症很有效……”
    庄奕立刻打断他:“这样不好。”
    陆林只是站在饮水机那里,灿烂地笑起来:“幸好我已经让快递直接送去你男朋友家了,署了你的名字。”
    老伎俩了,但庄奕毫无办法,她连“辞职”这种最後的武器都被收缴了,为了苏朝宇,她需要这份工作。何况陆林永远温和而没有攻击性,大多数时候站得远远的跟她说话,甚至连约会都没有提出过。
    “请您以後不要再这样了。”庄奕开始收拾桌上的东西准备回家,陆林看著她,然後低声说:“对不起,我只想帮你。”
    庄奕假装没听见:“我要下班了,再见。”
    陆林把玻璃杯中的水一饮而尽,然後回他的总裁室里面,他站在门口跟庄奕说:“明天见。”
    “明天周日,我不加班。”庄奕快步下楼,根本不愿理会自己的顶头上司,她宁愿被辞退也不会因为对方的追求而放弃她和苏朝宇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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