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一次干活的地点,也并非以往廖无人烟的郊区又或者是大野地,而是商圈的边缘处。
    别看夜莺夜总会和光年ktv一样处于商圈的边缘处,随着商圈的不断扩展,就夜莺所在街道的人流量在城北海河分区也能够排到了前十。
    这样的人流密集处,显然就不适合狗场那群好似没有人类情感的“杀戮机器”出手了。
    狗场是把双刃剑,他们固然好用,可以丝毫不打折扣的完成任务,但同样,他们的存在本来就是一种不安定因素。
    因为他们只要动手,就绝无保留。
    干活的过程过于血腥,若是换在战争年代他们确实是一把能够刺向敌人心脏的尖刀。
    可放在和平年代,哪怕是放在目前的第七安全城邦那都是个雷!
    毕竟他们的训练方式作战部署都相当于独立王国培养出来的顶级战士,又有哪位当政者会允许自己的管辖范围之内有这样的存在呢?
    如果是罗挚旗没有归顺城中那棵参天大树之前,狗场他就是一直窝在手上也不太敢用。如果一用,最大的可能性就是玉石俱焚。
    狗场于他而言,更多的时候是用来做一种威慑,或者说是对自己生命的最后一重保障。
    即便到了眼下暂时解除了“禁枪令”,又傍上了大树,罗挚旗也不敢太过分使用。
    在闹市区火拼,完全是老寿星上吊嫌自己命太长了。引起民众恐慌后,对当政者苦心营造的环境造成了不可能挽回的损失,压根不是他通过金钱关系能够抹得平的。
    既然自己人不合适,那小曹就该联系外面干活的人了。
    路上跑的,一直都不缺,末世到来后,物资变得紧俏,为了更好的活下去,更多的年轻人机缘巧合踏入了这一行,如过江之鲫层出不穷。
    对于这种实战的活儿,像光年这样的新兴势力更愿意自己干,因为干活的同时还可以打出自己的名气来。
    混江湖,路上跑除了是人情世故之外,混的就是一张脸,很多事儿因为你有面儿,办起来才能事半功倍,甚至是水到渠成。
    但是到了腾泰,罗挚旗这一级别他更乐意“外包”出去,省时省力还不给自己身上沾一点脏水。
    而小曹联系的正是最近在城北迅速崛起的一股新势力,领头的叫林方,江湖人送外号“方哥”。
    “方哥”年龄不过二十四五,都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但他们这伙人干起活来属实异常卖力,肯吃苦敢下手。
    路上跑的都说他们是翻版的“叶记”,将会在末世灾害来临后的第二年出人头地。
    曾锐见到林方的时候,已经是在商圈一条街道的入口处了。
    林方所在的位置摆了七八台小轿车,老款的桑塔纳、破面包子、各式各样应有尽有,这些车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皮实耐操。
    站在队伍最前方的林方穿着一件短款的小西装里头是一尘不染的白衬衫,板寸头整个人看上去很精神,板板正正。给人的第一印象就很好,一看就属于那种能办实事儿的。
    见罗挚旗和曾锐等人下车,林方主动迎了上去客气的打着招呼:“罗总,叶哥。”
    看到坐在曾锐旁边神态落寞的小虎,很快又接了一句:“小虎哥。”
    曾锐和罗挚旗轻轻点头示意,就算是回答了。而以往对待这些路上跑的只要不是死敌都十分热情的小虎,今天却表情木然,或许是因为想起哥哥的事儿,压根就没搭理林方。
    林方表情一怔,眼神中流露出了些许不快,但也很快收敛,毕竟自己现在不过是个打工的。人贵自知,能够摆清楚自己的态度,才能活的更好。
    “今天的活儿是干什么,小曹都跟你说清楚了吧?”罗挚旗随口问了一句。
    林方点头应道:“曹哥都说清楚了。”
    “人手够吗?”
    “罗总您放心,我今天叫来的都是自家兄弟,给您干活,肯定百分百的努力。”林方咧嘴笑着回答道。
    林方身后一众在小弟,其中不乏纹龙画虎肌肉发达一看就是精明强干之辈。他们三五成群的聚在一块儿小声闲聊,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大哥们的表情,深怕因为自己的言行引起这边大哥的丝毫不快,光从模样上看确实要比随便找路上找的小摇子,显得档次高出不少。
    “行,那就干活吧!”罗挚旗扔下这么一句话,就坐回了辉腾车上,集结完毕共计十一台车往夜莺门口进发。
    下午两点,太阳高照。
    商圈里穿着西装制服的年轻男女们手里提着公文包,健步如飞的在街道上来回穿梭。
    城北的生活节奏总体来说并不算快,除了商圈这一块儿。
    讨生活求业绩的人们为了能够在这里立足,不得不拿出百分之两百的努力去做好这一切。
    夜莺夜总会大门口,两名穿着白衬衫黑马甲系着领结的服务生懒懒散散的站在门口。
    夜莺虽然楼上也要洗浴等服务,但主要还是晚上营业,现在这个点儿昨晚忙活了一晚上的服务生明显提不起精神。
    “吱——!”
    一声急促的刹车声在夜莺门口响起,老款桑塔纳车轮在柏油马路上拖出了两道狭长的黑色车胎印,吓得原本还有点打瞌睡的服务生一个激灵,连忙往后退。
    “啪嗒!”
    “啪嗒!”
    七台车近乎同时拉开车门,手里拿着把坎刀并用绷带已经绑死在了手上的林方一马当先,迈着大步就登上了夜莺的台阶。
    “老板你们这是……”站左边的那边服务生,脸上挂着畏惧的神色,但还是咬牙冲林方问了一句。
    林方冲着服务生一声大喝道:“滚开!没你们事儿,别把自己脑袋往刀上凑昂!”
    “噗通!”
    那服务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双手撑在地上,看着林方手里明晃晃的刀片子,惊恐不已。
    另外一名服务生明显更会来事儿,他在夜场上班的时间不短,一看对面是来挑事的,立马转过身撒开两个脚丫子就往后跑,并大喊道:“韩哥!韩哥!有人来闹事了!”
    “你喊你mb!非踏马找剁!”
    见自己说话没好使,林方追上前去对着那服务生的背上就是两刀,只听“噗嗤”一声,那服务生轰然倒地,鲜血很快染红了门口迎宾的地摊。
    “嘭咚!”
    就在夜莺旁边一间面馆里,一名蓬头垢面的小伙子刚刚整完了一碗四两海碗装的牛肉粉,正手里拿着玻璃瓶装的豆奶嘬的滋滋有味。
    瞅着服务生倒地,他也吓了一大跳,手里的豆奶都砸在地上,玻璃瓶子也变成了玻璃渣子。
    “艹!这踏马明显有诈啊!”
    小伙都顾不上把嘴边豆奶擦干净,就快步跑向旁边一家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抄起一把水果刀揣在怀里,往收银台扔了张一百面额的联邦货币,麻溜往外跑。
    收银台上正坐着看剧的老板两眼懵逼,他有心喊一声这情绪激动的小伙,毕竟人家这拿刀往外跑的姿势,一看就不是打算回家切水果的。
    可转念一想,你哪怕是杀人也没有怪我个卖水果刀的道理吧?既然如此,何必给自己找麻烦呢,想通之后,他继续注视着自己的手机屏幕,跟着摇头晃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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