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骥翻了个白眼:“宗叔,不掀我的底你总是不舒服吧?”
    司机笑了一声:“刚才看到什么了?”
    “还能是什么。”唐骥冷笑了一声,“果然,顾颐早就猜到有人要对他下手,但我真没想到会这么快,甚至还利用上了安迪。奇怪,到底这是急什么呢?事实上这样做,破绽反而会比较多。最好的机会其实是在听证会之后。如果听证会判定顾颐杀了海因小队,那自然会处决他;如果判定他无罪,到时候再对他下手,就更容易嫁祸给路易那边了。”
    宗叔又笑了笑:“你听起来对那位无名者顾先生相当信任。”
    “当然。”唐骥往前面的椅背上一扑,几乎把头都搁到宗叔肩上,“宗叔,二叔究竟是个什么意思?”
    “二老爷是什么意思,对你的计划会有改变吗?”宗叔脸色严肃起来,“少爷,你应该知道二老爷的意思。我们华人,讲究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啊,宗叔,我头疼……”唐骥立刻捂住了脸,一副半死的样子,“咱们唐家有后啊,我有好几个弟弟呢。”
    宗叔叹了口气:“少爷,不要转移话题。大老爷只有你一个儿子,如果你不结婚,二老爷会怎么想?他会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兄长。”
    “我要结婚的呀!”唐骥立刻回答,“现在不是已经通过法律了吗?我可以跟顾颐结婚,然后领养一个孩子呀。我那么多弟弟们,不会都不肯让我过继个孩子吧?”
    “少爷!”宗叔稍稍提高了点声音,“顾先生是血族,这你是知道的。血族的寿命——”
    唐骥兴高采烈地打断了他:“那就是说,假如顾颐不是血族,二叔就同意喽?”
    “这——”宗叔噎了一下,“这我可没——”
    “啊啊啊我知道了。”唐骥再次打断他的话,“二叔就是不让我跟一个异种结婚是吧?OK,那我可以保证,我将来结婚的对象一定是个人类,我对上帝以及菩萨发誓!”
    宗叔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少爷,你这样……”这算是什么啊?
    “谢谢宗叔。”唐骥仍旧一脸的兴高采烈,“放心放心啦,我发过誓就一定会做到的。哎哟,这样二叔就不用担心啦!”
    这,这自说自话的就把事情定下了?但二老爷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啊!
    宗叔的嘴张了张,又闭上了。他在唐家四十年,是看着唐骥长大的,对他的脾气再了解不过。唐骥从前是笔直笔直的——在他刚进猎魔人训练营的时候,曾经把一个对他动手动脚的人揍得亲妈都认不出来,还险些把那人的那啥啥废掉。
    就这么笔直的一个人,去了亚洲才几个月,就要跟男人结婚了!不不不,那还不是人,而是个男吸血鬼!宗叔想破头,都想不出来那个无名者究竟给唐骥灌了什么迷魂汤。话说他该不是有魅魔的血脉吧?
    不过,既然唐骥都摆出这种态度了,恐怕二老爷不管说什么,最后都很难改变事实了。宗叔也很了解唐家如今的这位当家人,别看他平常一副杀伐决断的模样,但对上子侄们,其实最后多半都是他缴械投降的,尤其是对唐骥,简直少有胜绩。
    等等!宗叔突然想到唐骥刚才说的话:“少爷,你说会跟人类结婚?”可那个无名者不是吸血鬼吗?难道还能变成人?
    “宗叔——”唐骥却不接这个话题,趴在椅背上冲他眨巴眼,“帮我想个办法,能不露痕迹地溜掉。”
    “少爷——”宗叔还没说完,唐骥居然还在继续往下说:“再跟二叔说,让他帮我查查,去俄罗斯查那个莫洛佐夫的人,究竟是谁派过去的?”
    “有什么问题吗?”宗叔被他的话吸引了注意力。
    “嗯。”唐骥笑了一下,“我的一个朋友去查过了,那个标本室里并没有什么七代雷伏诺的尸体,倒是有一具标本,很符合一个叫卡尔·辛摩尔的吸血鬼的特征。哦,现在得说是‘曾经有’了,因为这具标本,已经被销毁了,就连销毁的过程都被抹去。幸好我那个朋友在恢复数据上有点天分,找到了一点零碎的线索。”
    他说得很轻松,但宗叔早已经知道了事情的全部,自然明白他的意思:“你现在打算怎么办?那个莫洛佐夫,要动吗?”
    “现在还不需要。”唐骥想了想,“既然有人肯替他遮掩,那必然是用得着他。而他既然需要遮掩,就是舍不得自己现在的身份。有身份,他就跑不了。再说,三个月之内他都不能离境,不急。重要的是,他究竟跟谁做了交易。”
    “明白了。”宗叔答应得很痛快,“不过,你现在要溜去哪里?”
    “哎哟——宗叔你怎么明知故问呢?”唐骥笑嘻嘻地提起车里的背包,一副打算耍赖的模样。
    宗叔平直的嘴角不由得稍微弯了一下:“急什么呢,你不是早就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了吗?”
    唐骥神色一整:“也不能这么说。我没想到那车防护能力还挺强,他现在恐怕受伤了。”
    宗叔叹了口气:“所以你让我预先在冰箱里放两袋血浆,原来就是防着这个?”
    “嗯嗯嗯——”唐骥的心已经飞了,“那什么,宗叔我真得赶紧去看看了。油箱上那一枪应该是第四个人打的,对付韦博不难,但谁知道伏击的还有几个人……”
    宗叔无奈地摇了摇头:“还有一件事。二老爷已经查过了,无名者手里还有第三件圣器的消息,其实只是有人怀疑他的那把伞并非凡品,所以猜测他可能还有未为人知的东西,所以想诈他一下。”
    “原来如此。”唐骥摸了摸下巴,“那好极了。”
    宗叔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但那把伞是必须交上去的。地狱木做的伞,二老爷也找不出一把仿品来。”
    “放心吧。”唐骥把背包往背上一甩,“伞会上交的,没问题。”
    第121章 夜探血雾高原
    据说些某些大酒店里,总有那么几间房间是终年都有人包下的,至于包房的人是谁,那是秘密。
    这种事其实大家都知道的,纽约市所有的豪华酒店里,大概都有这样的房间。不过,要说在一间路边的小商务酒店里也有这样的包房,那就听起来——有点好笑了。
    然而好笑归好笑,事实是事实。
    绿宝石商务酒店。这家酒店当初建造的时候倒也别出心裁,每扇窗户上都镶有一块绿色的玻璃,在阳光下亮晶晶的倒与店名十分吻合。不过因为用的都是便宜货,所以几年过去那些玻璃不可避免地褪色发暗,绿宝石就变成了绿石头,完全不起眼了。
    如今,这家酒店接待的主要是一些来旅游的、想要经济实惠的游客,华人居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年轻人背着个旅行包走进酒店的时候,就丝毫也不显眼了。
    唐骥戴着顶棒球帽,穿着前胸印了流氓兔的T恤,五分裤下面露出年轻人修长结实的小腿,一边看手机一边走进酒店。他的背包两侧各有一个口袋,左边装了半瓶矿泉水,右边露出一卷宣传图页,好莱坞星光大道的图片赫然在目,跟千千万万慕名而来的游客没任何两样。
    电梯在大堂右手边,现在门口正有十几个人在等,唐骥看了一眼,像所有体力充沛又没什么耐心的年轻人一样,索性推开消防通道的门,步行上去了。
    酒店总共六层,唐骥一口气跑到五层,轻车熟路地走到走廊末端,用门卡刷开了门。
    像所有的酒店一样,房间里的窗帘是两层的。绿宝石酒店在外层用的是一种厚厚的深棕色条纹布料,价格便宜,虽然不怎么透气,但遮光效果十分好。虽然太阳尚未落山,屋子里却是一片昏暗。
    “来了?”双人大床上传来有点慵懒的声音。
    “来了!”唐骥把背包往沙发上一甩,飞身一跃,直扑上床。
    “怎么像接飞盘的狗一样啊……”顾颐连忙双手一撑,往旁边翻了半圈,才算没有被他压个正着。
    唐骥半边身体压在他身上,两手就开始上下乱摸:“受伤了没有?给你准备在冰箱里的东西看见了吗?喝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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