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是内奸,还有脸说别人是内奸!”唐骥大吼,一边警惕地向后退去,“你们怎么知道我的行踪?怎么有办法跟踪我?明明就是你——”
    “真不是我!”张良拼命地摇头,“我就截到了一封邮件,里面没有提顾哥在这里,我真不知道……”他抬头哀求地看向路易:“路易先生,您告诉他,我真不知道您是怎么知道他的行踪的……”
    路易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们,似乎在看一场恩怨情仇的大戏,津津有味。这会儿听到张良的哀求,才微笑起来:“嗯,这件事情你确实不知道。”
    他懒懒地侧了侧头:“真正的内奸,这句话你倒没有说错。是他提供了唐骥的行踪,与你无关。”他看向唐骥,微微一笑,“当然,在大部分人看来,你现在还在酒吧里跟你的朋友们道别,毕竟有那位沈静言给你打掩护嘛。”
    唐骥又退了一步,神色微有些绝望:“你居然连沈静言都知道……”
    路易哈哈笑了起来:“你们都很聪明,但年轻人还是缺乏一点经验啊……”他再次抬头看向那个亮着灯光的窗口,“弗朗西斯,现在你还不露面,是想着如何逃跑吗?”
    “顾颐不在这里!”唐骥斩钉截铁地说,只是眼神微有些慌乱。
    “是吗?”路易有趣地反问,“不在这里,他在哪里呢?”他慢慢抬起一只手,一种无形的威压从他身上散发出去。唐骥作为一个猎魔人都有所感觉,他身后那些血族里有几个是他的直系子孙,即使只是被这种威压稍稍波及,也仍旧心惊胆战,膝盖都不由自主地弯了下去,随时可能跪到地上。
    张良虽然感觉不到,但看着这些血族的反应也害怕起来,上前一步慌张地说:“路易先生,您,您这是——您说过不会杀顾哥的……”
    “滚开!”唐骥恨恨地瞪着他,“你还有脸管他叫哥?”他厌恶地把手用力一甩,好像甩掉一把鼻涕似的:“滚一边蹲着去!叛徒!少在这儿装模作样!”
    张良张了张嘴,但最终还是低下头,向唐骥手摆的方向移开几步,真的默默地蹲了下去,双手抱头,似乎是打算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自欺欺人到底了。
    路易并不在意张良。一个普通人,还是个四体不勤的普通人,别说移开几步,就算让他先跑三十九米,自己身边这几个后代也能在几秒钟内追上他。
    路易提高了声音:“弗朗西斯,你还不出来吗?”厂区之外的幻象结界是弗林操纵的,虽然同为六代,但他很清楚顾颐的实力远强于弗林,即使在操纵幻象方面没有弗林的天赋,也很有可能找到漏洞冲出结界。
    但现在不同了。虽然他感觉不到顾颐的血脉,但这种亲长的威压,却是无论什么方法都不能隔断的。只要他展开威压,顾颐的实力就会大减,再想冲出结界便是妄想,唯一的办法就是跟唐骥会合,联手突围。
    唐骥咬着牙:“我说过了,顾颐不在这里!”
    路易简直懒得跟他斗嘴了。他实在没想到唐骥这么死鸭子嘴硬,难道以为说顾颐不在,他就会放松警惕,停止威压,好让顾颐有机可乘吗?
    一种淡淡的厌烦从路易心里升起来。他喜欢猫捉老鼠的游戏,但如果这只老鼠太不配合,那就没意思了。
    而现在,唐骥就是这么一只不识相的老鼠。按照路易的预想,事情到了如此地步,顾颐理应脸色苍白地出现,一边对抗他的威压,一边做着最后的挣扎。
    当然,他还想看看见到张良之后,顾颐会是什么反应。
    最后,他很想知道,顾颐究竟有没有告诉唐骥,他们从前的关系。
    路易的子嗣不多。血族的子嗣,有大半都是情人,否则一个血族不会随便把自己的食物变成同类。而在这一方面,路易比较挑剔。他有很多床伴,有血族,也有普通人类,但那些人类最后差不多都变成了他的血奴,能变成同类的寥寥无几。
    对路易来说,顾颐是不太一样的。当年在法国初见,这个年轻人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明明是来自于一个以含蓄和神秘著称的古老国家,可顾颐在月亮一样的外貌之下,却蕴含着太阳一般的热情。甚至他那早已冰冷的血液,也不能不为之温暖、鲜活乃至于鼓动和沸腾起来。
    当然,更让他惊喜的,却是顾颐的身手。
    人类转化成为血族,是被赋予了额外的能力,但是人类本身还有个基础,这个基础越出色,在转化之后的提高就越可怕。这个基础包括力量、速度、智慧等许多方面,当然,还有意志。
    血族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初拥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令被转化者得到更多的提高空间,但这取决于本人的意志。路易曾经在两个人身上做过试验,但都失败了。顾颐是第三个,也是唯一的成功者。
    路易不太清楚自己对顾颐的态度是怎么改变的。他们有过好时光,尤其是在痛苦的初拥过程中,随着顾颐一步步艰难地走向成功,他们的爱情就是唯一的支撑。路易每每想起那些伴随着痛苦和激情的日子,死寂的心脏也会有呯呯跳动的感觉。
    但是再后来,大概是顾颐为他铲除掉第一个反对者之后,顾颐就渐渐变成了他手里的武器。爱情的新鲜感渐渐褪去,血族有太漫长的生命,所有的事物终将由新鲜而渐渐变得平凡甚至于无趣,爱情亦是如此。
    至于再后面的事情,路易不愿去想。因为如果想得太多,他就得承认是他首先背弃了爱情,因此才失去了顾颐。这种想法会让人沮丧,会让人后悔,会让人难受,所以路易不去想它。他宁愿认定是顾颐背叛了他,这样他就可以把他再抓回来,永远禁锢在自己身边。
    他没想到顾颐会爱上别人。他相信自己已经占据了顾颐所有的爱,并且磨灭了他再爱的能力。至于眼前这个年轻的猎魔人,除了同样有个中国姓氏之外,还有什么?他甚至还是个混血,连纯粹的中国血统都不是呢。
    顾颐真会爱上他吗?他有什么呢?
    长相?血族里除了少数之外,都是仪容俊秀风度翩翩,唐骥虽然出色,但也没有什么优势。
    能力?做为猎魔人是很不错的,但与高阶血族或其它异族比起来,人类终究有着先天的弱势。如果没有能够克制黑暗力量的武器,他们也算不了什么。
    地位?听说他的家族也有点势力,但比起密党的领袖就没法说了,更何况唐骥还不是自己家族的领导者呢。
    路易摇了摇头。顾颐没有理由爱上这个人。血族与猎魔人是命定的对手,跟随他,毫无前途。顾颐应该只是借助他来摆脱自己而已,就像当年自己曾经利用过顾颐一样……
    “好吧,你说顾颐不在这里——”路易有些厌倦地侧了侧头,无意再逗着唐骥玩,“那他在哪里呢?”无非是再等几分钟,等到顾颐确定自己再没有冲破幻境的希望,自然就会出现了。
    “顾颐啊——”唐骥眉毛忽然一扬,“他,自然在他该在的地方。”
    新江区别墅。路易带走了弗林以及四个七阶血族,别墅里只剩下了艾米这个七阶,以及四个八阶血族,还有四个血奴。
    四个血奴都受过严格训练,足以保障别墅的安全。这也是他们在成年之后仍旧还维持了血奴的位置,而没有被更年轻的人挤下去的原因。有他们在,再加上别墅本身的安保系统,普通人根本无法侵入。至于别墅内部,艾米就更不担心了——唯一的外人就是还没清醒过来的张母,跟摆在那里的一盆花没什么两样。
    所以,当一个黑衣人忽然出现在别墅的院子里时,艾米一时都没有反应过来。
    天上不知何时飘起了细细的雨丝,这人就打了一把伞——看起来很老旧的式样,黑色的伞面像是油布的,伞身有三尺长——伞遮住了他的脸,只露出穿着黑色武士服的身体,两条修长的腿踏着微湿的草地,从容地向别墅大门走来。
    艾米过了一秒钟才反应过来,这是瞬移!打伞的人是个血族!一个入侵者!
    “站住!”两个八阶血族原本在别墅大厅里无所事事地玩牌,现在也瞬移到门外,出现在草地前方。相同瞬移方式引起相同的魔法波动,让他们比血奴更快地意识到来的是同类。但是用这种方式出现的,必定是敌非友。
    能跟着路易过来的,都是同阶中的佼佼者,喝斥的同时已经出手,两只蝙蝠尖啸着飞出,颜色却是幽绿的,显然都是由毒液化成。
    持伞的人却并没有停下脚步,而是将伞一转,毒液蝙蝠撞在那不起眼的黑色伞面上,竟然噗噗两声被弹了出去,在半空中就散成了一滩毒水,溅落在草地上,发出轻微的腐蚀声;而那把伞却丝毫无损。
    就是耽搁了这么几秒钟,四个血奴也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冲了出来。在这里不允许持枪,所以有两人拿的是电击器,两人拿的是甩棍。他们连招呼都不打,就直接冲了上去。
    银色的电光闪烁。这种电击器是经过改造的,比普通电击器的电压高出一倍,假如是用来对付普通人,电击时间稍长就可能直接让心脏停跳,身体差一点的甚至可能直接被电死。
    黑色的雨伞旋转出一道圆环,电弧在伞面上跳跃,不知道是表面的雨水反映了电光还是什么,艾米只觉得那伞面仿佛泛起了一层乌光,电弧不但不能击破乌光,反而被反弹了出去。只听一声闷哼,一个血奴首先被电弧击中,呯一声摔出好几米远,半死不活地躺在地上。
    几乎就在同一瞬间,手执甩棍的一个血奴只觉得侧面有股力量将他轻轻一拨,用力挥出的一棍不知怎么的就抡到了旁边那个手执电击器的同伴脑袋上,呯地又一声闷响,那人血流满面,瘫倒在地。
    这一棍子实在力道太大了。被打中脑袋的恐怕已经活不了,而打人的同样手腕剧震,甩棍都弹起几寸,露出了肋下的空档。下一秒他就觉得肋下一凉,下意识地低头却看,却见一段雪亮的尖锐之物从自己身体里抽了出去。
    这段尖刃其实也就一寸长短,刺在这个位置是绝对不会致命的。但这个血奴只觉得一股冰一样的冷意从伤口袭入,尖刃虽然已经抽出,那股冰冷却顺着血液迅速流遍全身,他的血管里仿佛有无数亡魂在吸吮一般,将他的生命气息迅速吸走直到干涸。
    艾米紧紧盯着那把伞。伞尖原本是木质的,尖刃就是从木头的夹缝里探出,一闪就收了回去,只留下一抹鲜红在木头上。但随即,那血液迅速渗透进木头里,仿佛是被木头吸收了一样。
    “地狱木!”艾米脱口而出,“堕天使羽织布!”这两样东西她是见过的,而用它们做成的雨伞她也见过。如果她没有记错,这件东西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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