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舞跳了有十分钟,五名舞者捡起开始时甩开的短风衣穿上,从舞台上鱼贯而下,绕着场子走了一圈。沿路的客人纷纷往他们内裤里塞钞票,当然少不了顺便要摸两把,场面顿时就有点乱了。
    这种小费是舞者收入里的重要部分,所以几名舞者当然是要多走几个座位,尽量多拿点钱的。唐骥几人坐的位置虽然不是紧挨着舞台,但寒云等人也走了过来。
    小田不待见寒云,当然不可能给钱,再说他也没钱,倒是单哥随手塞了五十块,还引来小田的一个白眼。
    唐骥一直托着下巴看着,这会儿直接抽出一小卷钞票,往寒云手里一放:“大家表演辛苦,请大家喝杯酒。”
    这一卷钞票大概有五六张,算不上一掷千金,但重点是——这不是塞到寒云或别的舞者内裤里去的,而是放到寒云手里的。塞和给,这里头的意思就不一样了,以至于寒云都微微怔了一下才接过去道谢,而不是像得了其他客人的钱那样抛个飞吻什么的。
    “哎哟——”小田有点酸溜溜的,“真是大方……都没摸一下,不亏吗?”
    唐骥一只手又搂到顾颐腰上去了,嘿嘿一笑:“等你跳完了舞,说不定也有人给你塞钱呢。”
    小田作势呸了他一口,目光一转却发现顾颐正盯着寒云看,忍不住又笑了:“顾哥这是看上他了?”
    这小子的个性的确有点恶劣,说他是坏人倒也不是,但时不时的就忍不住要挑拨别人几句,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理。
    顾颐略有些厌烦,淡淡瞥了他一眼,没有回答。他当然不是对寒云有什么意思,而是刚刚寒云走到他们桌边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寒云身上的伤痕变浅了!
    寒云胸前那块伤似乎是被人掐出来的,颜色是颇深的青紫,因此遮瑕和粉底齐上都没完全盖住,被小田在灯光下看见了一点。但刚才,他从这边走过去的时候,那块青紫已经非常模糊,几乎看不出来了。也就是说,在他跳舞这十几分钟的时间里,这块瘀血已经在渐渐散去,颜色变浅,可以被化妆遮盖住了。
    不仅如此,以顾颐的眼力,在这样近的距离还能看出来,他身上那些肿起的鞭痕,也消退了一些。
    这简直是不可能的,至少做为人类来说,这不可能。
    难道寒云是个异种?顾颐紧紧盯着他的背影又看了一会儿,微微摇了摇头。这种愈合能力血族有,狼人也有,但是顾颐可以确定,寒云既不是他的同族,也不是他的世敌,同时,他身上也没有巫女的香油味儿,以及魔鬼的硫磺味。至于其它的异种,多半与人类的外形有些区别,是不合适在这种地方一呆就是好几年的。
    顾颐不理睬,小田就有点尴尬了。幸好这会儿酒吧里又派出四个年轻男孩跳起了街舞,并且一边跳一边还邀请下面的客人一起参与,小田连忙起身:“这是让客人们可以上台了,我先去我先去——”说着又向唐骥抛了个媚眼,“你也要来啊。”
    台上那四个跳街舞的男孩其实就是来活跃气氛,引着客人们上场的。反正这种舞也比较轻松随意,当即就有几个年轻人也上了台跟着一起跳,酒吧派出来的四个人也就渐渐往后面退过去,把舞台让给了客人们。
    小田在台下看了一会儿,等前头几个年轻人跳得兴尽,便也上了台。他跳的却是肚皮舞,身上的衣服裤子都是轻薄的纱料,在灯光下跟没穿也差不多,顿时又引发了一轮掌声和口哨声。
    “唐总真要去跳舞?”顾颐忍不住又问了唐骥一句,指了指小田,“也来个——这个?需要去向酒吧借一套服装吗?”他是真的不相信了,荆棘枭家族的成员再怎么不拘小节,也不能到这种程度吧?
    “这个我还真不行……”唐骥摸了摸鼻子,他要是真也穿这么一身上去,估计叔叔知道消息就要心脏病发作了。
    “那就好——”顾颐点了点头,“我也觉得这个不太适合唐总。”
    “哎,其实肚皮舞现在已经有很多种风格,尤其与现代元素结合之后,男人也可以跳的。”唐骥瞄了一下小田的纤瘦身材,目光又在顾颐腰上打了个转,“我觉得你要是去跳,应该比他好看。”小田的胯是很灵活,但他肌肉其实不饱满,瘦是够瘦了,动作幅度也挺大,却不够有力。哪像顾颐,肌肉线条流畅,不单是肩宽腰窄,而且臀翘腿长,这要是跳起来……
    “这个恐怕要让唐总失望了,”顾颐嘴角不禁又抽了一下,“我也不会跳这种舞。”
    “诶?”唐骥顿时眼睛一亮,把身子朝他又倾斜了一下,“不会跳这种舞,那你会跳哪种舞?”
    顾颐深恨自己嘴欠,直接说自己不会跳舞就是了,为什么还要在前面加上“这种”两个字?一时失言,他也只能沉默了。
    唐骥却不肯算完,连声追问:“你会跳什么舞,来来来,跟我说一下嘛。要不然,一会儿你也上去跳一个?”
    言多必失,顾颐下定决心不再跟他鬼扯了。他今天晚上得到的线索已经令人满意,一会儿唐骥上台去跳舞,他就找个借口先走。寒云虽然有点古怪,但他现在要查的事情太多,已经不想再给自己揽太多的麻烦了。
    唐骥显然不是个会看人眼色的。或者说,当他不想看人眼色的时候,他的脸皮就特别的厚。顾颐摆明了不想回答,他却还跟鹦鹉学舌似的问个没完,再加上酒吧里的音乐和喧闹声,烦得顾颐头大如斗。
    幸好小田一支舞跳完,引来了一片叫好声。他也有点得意,站在台上就冲着唐骥这边喊:“唐哥,你也来一个?”
    这一下把众人的目光都引了过来,唐骥摸摸鼻子,眼角余光瞥见寒云已经换了普通衣服从后台出来,正在吧台边上一边喝水一边往这里看,便干脆地一笑,站起身来:“好!”
    第28章 对舞
    酒吧里的舞台当然不会太高大,大约也就是一米半高。不过这样也不是很方便上台,所以又在四周围了一级台阶。
    刚才几个上去跳舞的年轻人,都是踩着台阶上去的,但唐骥却是快走两步,根本没踩那级台阶,只用手在舞台边缘上一扶,半空中打了个旋子,一个鹞子翻身,落地时已经轻巧地踩在了舞台中央。单是这一手,就赢得了一个满堂彩。
    唐骥冲台下一笑,回头冲着小乐队笑了笑:“兄弟,维瓦尔第的《四季》随便来一首,没问题吧?”
    这是小提琴曲,乐队里也有个小提琴手,当然是能来一首的。可是上台来点伴奏曲的本来就不多,更何况张口就点这种经典乐曲,还只用小提琴的就更少了。很显然的,这样的舞台上并不适合这种曲子。架子鼓手先歪头看了他一眼:“兄弟,真要这个?”
    “当然。”唐骥笑起来,单手帅气地打了个响指,“走起!”
    《四季》之《春》应声响了起来。这么经典的曲子,拉小提琴的怎么可能不学,但在这样的场合拉出来,似乎就显得优美有余而热烈不足了。
    酒吧里的人都被吸引住了目光,寒云人靠在吧台上,眼睛却也紧紧盯着舞台上。唐骥潇洒地向台下微一躬身,身体还没直起来,双脚已经开始在舞台上踩出一连串节奏了。
    小田刚从台上下来,屁股还没挨上椅子,就吹了声口哨:“嘿,《四季》配踢踏舞?唐哥可真是够会玩的啊!”
    的确如此。整个酒吧的人都没料到唐骥居然是要配着小提琴跳踢踏舞,一时间喝彩声渐停,大家都安静了下来。
    踢踏舞有专用的有声舞鞋,能够发出较大的声响,制造像鼓点一样的节奏。唐骥今天不是有备而来,当然穿的只是普通皮鞋,然而在他脚下,却依然能踩出一串清晰的节奏。
    而且他跳起舞来热情洋溢,小提琴演奏的虽然是《春》,他却硬是能跳出盛夏的感觉。不单是脚下能踩出节奏,还加入了街舞里跳跃乃至翻腾的动作,弥补了没有专业舞鞋,节奏不够复杂多变的缺点,看得众人眼花缭乱。
    他的舞跟刚才小田以前寒云等人跳的完全不一样,既没有挑逗也没有暗示,而是完全的靠着动作本身的感染力。今天他是一身灰色调,并无什么格外显眼的装饰,可是劲腰长腿遮都遮不住,跳起舞来更显得身姿矫捷。一双眼睛在旋转的彩色灯光下仿佛两颗绿宝石一般,笑意从里头透出来,简直能随着他的目光洒遍全场。
    酒吧里先是安静,随即渐渐响起了口哨和叫好声,不少人都忍不住想跟着他一起跳了。
    小田早就站了起来,情不自禁地跟着唐骥的节奏扭动起来。顾颐环视四周,心里不由得微微有些感叹——某些人真是天生就要成为众所瞩目的中心,不管什么事都难掩锋芒。而相形之下,有些人或许是天生就只能隐藏在黑暗之中,敛尽光芒地过一辈子……
    目光掠过酒吧一角,顾颐的身体突然微微一僵——那里有根柱子,柱子后面的阴影里藏着个人,正远远地打量着他。
    没错。在全场客人都被唐骥吸引的时候,只有这个人在盯着顾颐。而且他站在那里,整个人都像是跟阴影化为了一体,如果不是血族同类之间的感应,顾颐很可能都不会发现。
    这人当然是个血族。从外表看他相貌平平,即使外国人在国内总还算是另类,他也很难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完全属于那种扔进人群里就找不到的类型。即使他身上的血族力量,也是若有若无,似乎经过了刻意的掩饰和收敛,感觉稍微不那么敏锐的,恐怕就会忽略过去了。
    不过,这人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浅到几乎无色,如果在阳光下看起来,恐怕会像个瞎子。但是顾颐却能看清,这人的左眼比右眼混浊一些,在玻璃体里有些灰白色的杂质,只是因为他虹膜颜色本来就淡,所以很难发现。
    致幻是一种很有用的能力,当然也包括修改自己的容貌,但总是有些东西不能完全掩饰的,或者是,操弄幻象的人把它忽略了。比如说这双眼睛,虽然改变了虹膜的颜色,但顾颐知道,那只左眼是瞎的。
    顾颐淡然地把目光移开,仿佛根本没有注意到柱子后面那个人,但是他心里已经开始迅速思索起来——他敢保证这个人认出他了,现在怎么办?

章节目录

天敌[强强]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御宅屋只为原作者朱砂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朱砂并收藏天敌[强强]最新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