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这下领班有点急了,“你辞什么职啊!”难道是为了莉莉?可是刚才她已经说过要炒掉莉莉,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可不能再收回来了。
“顾颐啊,你在海天干了快三年了,也该给你调一下薪水。”领班脑子迅速转动着,“你调酒技术这么高,以前怎么不说呢?我今天就给上面打报告,以后酒吧这边由你负责——”
顾颐做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谢谢。不过不必了。我本来就打算今天提出辞职。明天我就不过来了,这个月的薪水就算补偿吧。”
“你——”领班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听见莉莉在旁边嗤地笑了一声,她有些下不来台:“顾颐,你可想好了。你要是留下,薪水至少涨一半;要是去别的地方,可不一定能拿到这么多。再说,别的地方,也都要给海天一点面子的……”、
这就是威胁了。以海天的背景,如果有意为难,顾颐在全市比较上档次的娱乐场所恐怕还真是很难再找到调酒师的工作。
顾颐却只是笑了笑,弯腰从柜台下提起自己的雨伞,对领班点了点头:“你随意。”
第4章 反噬
外面仍旧下着牛毛细雨。莉莉还穿着那件露胳膊露腿的短旗袍,一出来就打了个喷嚏:“哟,还有点冷呢。”
顾颐没说话。莉莉吸吸鼻子,往他身边凑凑:“把伞打开啊。”
顾颐用一根手指把她推开:“离我远点。”
“哎,你这是什么态度,对女士有点风度行不行?”莉莉劫后余生,却把工作丢了,难免有点儿心浮气躁,任性地拉着顾颐不放。
“我该谢谢这位女士带了个猎魔人来给我认识?”顾颐沉沉地问。
莉莉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冷气,立刻清醒过来,赶紧放开了手:“对,对不起……”她真是昏了头了,不管顾颐到底是个什么,都不是她能惹得起的,“那什么——我真不知道怎么会招了这么个人……我发誓我什么都没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怀疑我的,还怀疑我是血族……”这真是有点奇怪,她看起来很像血族吗?
顾颐看了一眼她脸上厚厚的粉底、鲜艳的唇釉,还有精致的烟薰妆:“不是你的问题,他是冲着别的来的。不过,如果你不是一直不换地方,他大概也不会怀疑你。”莉莉这个妆容化得是有点——但海天化这样妆的人多了,夜店么,不外乎是这种风格。只是莉莉在海天一做就是六年,模样却没什么变化,这才引人怀疑。
“啊?”莉莉愣了一下,“是这样?”
“不要以为夜店就一定安全。”顾颐淡淡地说。这种地方的确没什么人会特意对他们的身份刨根问底,但也正因如此,反而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从而露出破绽。比如莉莉,她刚来的时候报的是23岁,现在六年过去就该是29岁,如果真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还跟从前一模一样?更不必说干这一行的,其实会比一般人衰老得更快一些……
“哦——”莉莉心服口服,“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注意。不过,你说他是冲着别的来的……冲着什么?”是什么把这个猎魔人招来的?
“你看见的纹身是什么样子?”顾颐没有回答,先反问了一句。
莉莉扁扁嘴,却不敢不回答:“就是荆棘环绕的一只鸟。据说这个家族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瑟王时期,圆桌骑士里就有他们家族的成员。不过他们后期更倾向于单独行动,所以大家对他们的了解都不多,一般就叫他们‘荆棘鸟’家族。听说这个家族里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把族徽纹在身上,只有特别出色,获得了家族认可的猎手才行。”所以她当时发现唐少身上有这个纹身,才吓得半死,坚决不跟李天翌出台。
顾颐微微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莉莉有点不满:“就这样?”她说了那么多呢,所有知道的都说了,结果顾颐连个评价都没有?
“哦——”顾颐想了一下,“荆棘鸟家族与亚瑟王没关系,也没有成员做过圆桌骑士。至于他们的族徽——那不是普通的鸟,是枭。它表示的是家族里的猎魔人就像夜枭飞过荆棘丛,能在最困难的环境里悄无声息地捕猎。”所以这个家族,其实跟传说中的把自己插在荆棘刺上歌唱的鸟儿没半毛钱关系。
莉莉瞪着眼,半天才嘀咕了一句:“我就不应该说话……”
顾颐唇角微微一弯,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你能不说话吗?”
莉莉立刻摇头。让她不吃饭可以,不说话不行。
“你还是少说几句比较好。”雨大了一些,顾颐打开伞,把莉莉罩到伞下,边走边说,“就像今天,你就算知道什么,也用不着说出来。”
“你说领班的事啊?”莉莉做了个鬼脸,“我也没说错啊。她过几天就得生一场病,扣我的薪水,大概还不够她吃药的呢。”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个小巧的水晶球来,在手指间滴溜溜转了一下,又消失了。
“行了。”顾颐没去看她的水晶球,“你去打听一下,最近是不是有外来品种到本市来了?”
“外来品种?”莉莉瞪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关心这个了?再说——什么外来品种啊,多难听,那你是什么品——”她及时把最后一个字咽了下去,“我这就去打听!”
顾颐点点头,表示还算满意:“你走吧。”
莉莉又瞪大了眼睛:“你不送我回去吗?我没带伞啊!至少送我到地铁站口吧?”有没有点绅士风度!
“你不会病。”顾颐淡淡地说,指指前头,“自己叫辆出租车吧。”
“那要花钱……”莉莉痛心疾首,“我刚辞职,一个月都白干了……”女巫不会生病,可是女巫也要吃饭要穿衣要住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她住得远,坐地铁只要五块钱,可坐出租车要几十块呢。再说现在这个时间段,属于夜间行车,每公里还要再贵将近三分之一,这么一算,简直心都要滴血。
顾颐懒得再跟她废话:“那你可以自己去坐地铁,我要走了。”恰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顾颐招手叫住。莉莉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坐,顾颐已经收起伞,自己坐了进去。
“哎,你——”莉莉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从她面前扬长而去,还溅了几滴泥水在她的鞋面上,不禁目瞪口呆。真的就自己走啦?这,这脸翻得也太快了吧?刚才在酒吧里,他不是还很仗义的么……
顾颐并没有管莉莉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管了。
“金沙路血站。”顾颐才报出地址,就猛地低下头去,用手绢捂住了嘴。
“好嘞——”司机按下计价器,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您要是不舒服——座位下面有清洁袋。”可别给他吐在车里啊。他常跑这地方,知道从海天里出来的人,时常都会有点“不舒服”,要么就是陪客人喝多了酒,要么就是上多了——咳咳,只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一种,毕竟嘴也是有很多用途的。不过这么晚了,去血站干吗?深夜献血吗?
顾颐并不知道司机心里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甚至连司机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见——两耳嗡嗡作响,一种火灼般的感觉从胃里蔓延开来,让他撕心裂肺地咳呛起来,直到一口滚烫的东西吐在手绢里。
“先生,先生?”司机被这种咳嗽法儿吓住了,放慢车速,“需要去医院吗?”
“不用。我没事了。麻烦你快点开。”顾颐闭着眼睛说了一句,声音已经沙哑。他还在座位上弓着身子,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紧紧握着雨伞的伞柄。车窗外的路灯光隔着雨幕投进来,在他的双手上一晃而过——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片焦黑已经从十指开始,一直蔓延到手心,皮肤龟裂开来,像是烧过的木炭。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肉体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不过,会是那个家伙?顾颐微微皱起眉头,竭力分散心思,避免去全身心地“感受”圣水对灵魂的“洗涤”——如此明目张胆地杀人,肯定不是本地住户的作法,必定是一个外来者,才会肆无忌惮,不怕引来猎魔人工会的注意,因为他不会停留太久,如风过境,把麻烦都留给别人——哦,别的同类。
“顾颐啊,你在海天干了快三年了,也该给你调一下薪水。”领班脑子迅速转动着,“你调酒技术这么高,以前怎么不说呢?我今天就给上面打报告,以后酒吧这边由你负责——”
顾颐做个手势打断了她的话:“谢谢。不过不必了。我本来就打算今天提出辞职。明天我就不过来了,这个月的薪水就算补偿吧。”
“你——”领班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听见莉莉在旁边嗤地笑了一声,她有些下不来台:“顾颐,你可想好了。你要是留下,薪水至少涨一半;要是去别的地方,可不一定能拿到这么多。再说,别的地方,也都要给海天一点面子的……”、
这就是威胁了。以海天的背景,如果有意为难,顾颐在全市比较上档次的娱乐场所恐怕还真是很难再找到调酒师的工作。
顾颐却只是笑了笑,弯腰从柜台下提起自己的雨伞,对领班点了点头:“你随意。”
第4章 反噬
外面仍旧下着牛毛细雨。莉莉还穿着那件露胳膊露腿的短旗袍,一出来就打了个喷嚏:“哟,还有点冷呢。”
顾颐没说话。莉莉吸吸鼻子,往他身边凑凑:“把伞打开啊。”
顾颐用一根手指把她推开:“离我远点。”
“哎,你这是什么态度,对女士有点风度行不行?”莉莉劫后余生,却把工作丢了,难免有点儿心浮气躁,任性地拉着顾颐不放。
“我该谢谢这位女士带了个猎魔人来给我认识?”顾颐沉沉地问。
莉莉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冷气,立刻清醒过来,赶紧放开了手:“对,对不起……”她真是昏了头了,不管顾颐到底是个什么,都不是她能惹得起的,“那什么——我真不知道怎么会招了这么个人……我发誓我什么都没做!也不知道他是怎么就怀疑我的,还怀疑我是血族……”这真是有点奇怪,她看起来很像血族吗?
顾颐看了一眼她脸上厚厚的粉底、鲜艳的唇釉,还有精致的烟薰妆:“不是你的问题,他是冲着别的来的。不过,如果你不是一直不换地方,他大概也不会怀疑你。”莉莉这个妆容化得是有点——但海天化这样妆的人多了,夜店么,不外乎是这种风格。只是莉莉在海天一做就是六年,模样却没什么变化,这才引人怀疑。
“啊?”莉莉愣了一下,“是这样?”
“不要以为夜店就一定安全。”顾颐淡淡地说。这种地方的确没什么人会特意对他们的身份刨根问底,但也正因如此,反而容易让人放松警惕,从而露出破绽。比如莉莉,她刚来的时候报的是23岁,现在六年过去就该是29岁,如果真是普通人类,怎么可能还跟从前一模一样?更不必说干这一行的,其实会比一般人衰老得更快一些……
“哦——”莉莉心服口服,“我知道了,以后我一定注意。不过,你说他是冲着别的来的……冲着什么?”是什么把这个猎魔人招来的?
“你看见的纹身是什么样子?”顾颐没有回答,先反问了一句。
莉莉扁扁嘴,却不敢不回答:“就是荆棘环绕的一只鸟。据说这个家族最早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亚瑟王时期,圆桌骑士里就有他们家族的成员。不过他们后期更倾向于单独行动,所以大家对他们的了解都不多,一般就叫他们‘荆棘鸟’家族。听说这个家族里并不是人人都有资格把族徽纹在身上,只有特别出色,获得了家族认可的猎手才行。”所以她当时发现唐少身上有这个纹身,才吓得半死,坚决不跟李天翌出台。
顾颐微微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莉莉有点不满:“就这样?”她说了那么多呢,所有知道的都说了,结果顾颐连个评价都没有?
“哦——”顾颐想了一下,“荆棘鸟家族与亚瑟王没关系,也没有成员做过圆桌骑士。至于他们的族徽——那不是普通的鸟,是枭。它表示的是家族里的猎魔人就像夜枭飞过荆棘丛,能在最困难的环境里悄无声息地捕猎。”所以这个家族,其实跟传说中的把自己插在荆棘刺上歌唱的鸟儿没半毛钱关系。
莉莉瞪着眼,半天才嘀咕了一句:“我就不应该说话……”
顾颐唇角微微一弯,眼里闪过一丝笑意:“你能不说话吗?”
莉莉立刻摇头。让她不吃饭可以,不说话不行。
“你还是少说几句比较好。”雨大了一些,顾颐打开伞,把莉莉罩到伞下,边走边说,“就像今天,你就算知道什么,也用不着说出来。”
“你说领班的事啊?”莉莉做了个鬼脸,“我也没说错啊。她过几天就得生一场病,扣我的薪水,大概还不够她吃药的呢。”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个小巧的水晶球来,在手指间滴溜溜转了一下,又消失了。
“行了。”顾颐没去看她的水晶球,“你去打听一下,最近是不是有外来品种到本市来了?”
“外来品种?”莉莉瞪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关心这个了?再说——什么外来品种啊,多难听,那你是什么品——”她及时把最后一个字咽了下去,“我这就去打听!”
顾颐点点头,表示还算满意:“你走吧。”
莉莉又瞪大了眼睛:“你不送我回去吗?我没带伞啊!至少送我到地铁站口吧?”有没有点绅士风度!
“你不会病。”顾颐淡淡地说,指指前头,“自己叫辆出租车吧。”
“那要花钱……”莉莉痛心疾首,“我刚辞职,一个月都白干了……”女巫不会生病,可是女巫也要吃饭要穿衣要住房子,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她住得远,坐地铁只要五块钱,可坐出租车要几十块呢。再说现在这个时间段,属于夜间行车,每公里还要再贵将近三分之一,这么一算,简直心都要滴血。
顾颐懒得再跟她废话:“那你可以自己去坐地铁,我要走了。”恰好一辆出租车驶过来,顾颐招手叫住。莉莉还在犹豫着要不要坐,顾颐已经收起伞,自己坐了进去。
“哎,你——”莉莉眼睁睁地看着出租车从她面前扬长而去,还溅了几滴泥水在她的鞋面上,不禁目瞪口呆。真的就自己走啦?这,这脸翻得也太快了吧?刚才在酒吧里,他不是还很仗义的么……
顾颐并没有管莉莉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现在也没有精力去管了。
“金沙路血站。”顾颐才报出地址,就猛地低下头去,用手绢捂住了嘴。
“好嘞——”司机按下计价器,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您要是不舒服——座位下面有清洁袋。”可别给他吐在车里啊。他常跑这地方,知道从海天里出来的人,时常都会有点“不舒服”,要么就是陪客人喝多了酒,要么就是上多了——咳咳,只不知道这位属于哪一种,毕竟嘴也是有很多用途的。不过这么晚了,去血站干吗?深夜献血吗?
顾颐并不知道司机心里在想些什么,事实上他甚至连司机说了什么都没有听见——两耳嗡嗡作响,一种火灼般的感觉从胃里蔓延开来,让他撕心裂肺地咳呛起来,直到一口滚烫的东西吐在手绢里。
“先生,先生?”司机被这种咳嗽法儿吓住了,放慢车速,“需要去医院吗?”
“不用。我没事了。麻烦你快点开。”顾颐闭着眼睛说了一句,声音已经沙哑。他还在座位上弓着身子,一只手捂着嘴,另一只手紧紧握着雨伞的伞柄。车窗外的路灯光隔着雨幕投进来,在他的双手上一晃而过——就是几分钟的时间,一片焦黑已经从十指开始,一直蔓延到手心,皮肤龟裂开来,像是烧过的木炭。
冰凉的感觉从伞柄传进掌心,让顾颐清醒了一点。他慢慢直起身来,睁开眼睛看了看——手绢里是吐出来的一汪酒液,染着一丝深红。
“真没事?”司机忍不住又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虽然说不吐了,可这位脸色白得跟死人似的,实在有点吓人。这要是去献血,能抽得出来吗?
“没事,你开车吧。”顾颐仍旧看着手绢。车开得很慢,一束路灯光正好落在手绢上,慢慢地移过去。如果有眼力好的人借着这几秒钟时间仔细观察,会发现那口酒液并没有立刻渗透进手绢里,而是像煮沸的水一般,表面不断冒出细小的汽泡,还有极其细微的咝咝声。而那一丝深红,就仿佛滚水里的鱼儿,正在上下翻腾,一点一点地化去。直到深红色完全消失,酒液才恢复平静,像普通的液体一样,被手绢吸收了进去。
顾颐把手绢折起来,有点吃力地塞回口袋,顺手又掏出一双手套,慢慢地戴上,遮住了龟裂的皮肤。那四只酒杯据说曾经被一位红衣主教收藏过,现在看来,此言不虚。他喝酒用的那只杯子,只怕曾经还用来盛过圣水,虽然百余年过去,这酒杯里不知又盛过了多少东西,但当初被圣水浸润时所留下的一点神光,仍旧残存到了今天。
对不死生物来说,银器已经很讨厌,圣水更是难以抵御的。唐少的选择非常正确,如果不是他情况特殊,只要接触到那些酒杯就会当场被灼伤,根本别想掩饰过去。说起来莉莉的运气真是不错,如果这只杯子给了她,虽然她不怕银器,但圣水喝到肚子里,她也受不了。
顾颐微闭着眼睛,忍受着传遍全身的疼痛。刚才在海天,他是调动了特殊血脉才能暂时抑制住圣水的伤害,现在虽然把它吐了出来,但它灼出的伤痕,却不是那么快就能愈合的。不死生物其实并不畏惧肉体的痛苦,但圣水的伤害是刻在灵魂上的——哦,如果说,他现在的灵魂,还算是灵魂的话……
顾颐不愿意再去想这个灵魂的问题。头靠在车窗上,他眼前又浮现出唐少的身影。即使不知道他是荆棘鸟家族的猎魔人,也能看出来他的身手一定不错——遮掩在那身骚包衣服下面的,是一具绝对精悍的身体,那可不同于在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更不用说他的手上还有刀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跟他是一样的。
在魔都几十年,顾颐不是没有见过猎魔人。但大部分都是像撒网一样,到处碰碰运气,有什么就抓什么。可唐少,明显是有目标的——他要抓的是个吸血鬼,这点确凿无误。
顾颐脑海里不由得又浮起海天后门上那双惊恐的眼睛,以及陆鸣说起的新闻。唐少应该是冲着那个来的,一个连环杀人的异类,的确会惊动猎魔人。也幸好唐少目标明确,莉莉才能蒙混过关。
不过,会是那个家伙?顾颐微微皱起眉头,竭力分散心思,避免去全身心地“感受”圣水对灵魂的“洗涤”——如此明目张胆地杀人,肯定不是本地住户的作法,必定是一个外来者,才会肆无忌惮,不怕引来猎魔人工会的注意,因为他不会停留太久,如风过境,把麻烦都留给别人——哦,别的同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