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知轩爬在炕边上,撅着屁股,承受着家庭暴力。
    一个鸡毛掸子抓在黄知轩他娘的手里,以非常稳定的节奏不断打在黄知轩的屁股上。
    “咔嚓!”
    老娘用三只公鸡羽毛弄好的鸡毛掸子断了。
    “哎呀!你个臭小子屁股变硬了咋的。”
    “整天被你打屁股能不变硬吗?”趁着老娘心疼鸡毛掸子,黄知轩猛的弹身而起,冲出了房间,逃离了老娘的‘魔爪’。
    老娘反应过来,拿着短了半截的鸡毛掸子追了出去。
    从小到大,老娘打黄知轩的时候都是关着院门的,黄知轩慢了一步,未能打开院门冲出小院,只好围着院中间大柳树与老娘周旋。
    “臭小子,你给我站住,看我不打死你!”老娘左手插着腰,右手提着鸡毛掸子,喘着粗气,怒气腾腾的瞪着黄知轩。
    黄知轩很听话,立刻就在大柳树的另一边站住了,同样喘着粗气,一脸委屈的说道:“娘,这件事情不能怪我。”
    老娘一听这话,怒火更甚,她在这一片街坊中出了名的泼辣,勤快淳朴没得说,敢打儿子都是小事,她甚至和地痞流氓都敢撕扯。
    “不怪你怪谁,就你这小痞子一个,谁家闺女会看上你,老刘家闺女长得水灵,屁股又大,我求着张家婆子上门说了三次媒,人家才答应,你倒好,偷偷跑去见刘家闺女,也不知道做了什么,现在老刘家不同意了,求人说媒的一袋黍米也白白浪费了。”老娘越说越气,想扑过来抓住黄知轩,可是黄知轩眼疾腿快,不给她机会,两人又成了隔树对峙的局面。
    “娘,那丫头太小了,才十二岁啊!我怎么能娶她!”黄知轩一边解释,一边悄悄拉近自己与小院围墙的距离,那里有一堆干柴,踩在上面可以轻松翻墙而出。
    老娘怒哼一声,眼珠子一转,突然“哎呀”一声,摸着额头坐在柳树边石凳子上,一脸痛苦之色,急声道:“头疼病犯了,臭小子赶紧扶娘回屋。”
    “娘,你稍等,我去请大夫。”黄知轩喊了一声,踩在干柴堆上,从低矮围墙上跳了出去,但他没有立刻逃走,而是伸头看院里面,确定老娘是不是真的病了。
    “不用请大夫了,你给我回来?”见黄知轩跑了,老娘立刻活蹦乱跳的起身,向围墙边跑来。
    黄知轩“嘿嘿”一笑,撒腿跑出了小巷子。
    一路碰见好几个街坊邻居,黄知轩都热情的问好,只是这些人看见他的时候,一脸的厌恶和嫌弃,那神色,那目光……
    “这些人……我咋就这么想抽他们呢!”黄知轩恨的牙痒痒。
    出了小巷子,是一条街道,两边是各类商铺和摆摊小贩,行人虽然不至于人山人海、摩肩擦踵,但也颇为热闹。
    来到左手街边第四个摊位,黄知轩熟门熟路的坐在一张小桌边,拿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干,然后就坐在那里,默默看着街上的行人,一脸发呆状,心中却是郁闷苦涩的不行。
    摊位后面靠墙处,有个烧水的火炉,上面放着一个大茶壶,旁边坐着一个面色黝黑,身体壮实的少年,和黄知轩年龄一般大,十五六岁的样子。
    黑小子看了一眼黄知轩,本想打声招呼,见黄知轩心情不好,便无精打采的坐在小凳子上继续打盹。
    ……
    黄知轩感觉自己今日挨揍很冤枉,比窦娥还冤,但其实放在这个时代,一点都不冤枉,而且是最该揍的那种小子。
    五年前,也就是后周显德七年,太祖皇帝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的那晚上,他老爹是皇城内的一名禁军校尉,不知道那晚上皇城内发生了什么事情,反正他爹黄世忠再没有回来。
    一家人失去了顶梁柱,黄家的天塌下来了,老娘读过书,是个聪明人,听说皇帝换人之后,根本不敢去打听任何消息,连夜收拾细软,带着儿子离开了京城,但因为不确定自家夫君生死,心中存着念想,也没有走远,就在京城南边二十里处的向阳镇上安了家。
    一个少妇独自一人带着十来岁儿子,在陌生之地无亲无故,五年时间由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变成了小镇上远近闻名的泼辣寡妇。
    明眼人都知道,只有这样的寡妇才能在这该死的世道中,让自己和儿子活下去,但也只是娘俩相依为命,勉强没有饿死罢了。
    老娘平日忙着到处找活干,帮有钱人洗衣服和做刺绣挣钱养家,除了坚持让儿子读书认字之外,便没时间管教,时间一长,黄知轩便和邻居几个小子成了镇上的小地痞,颇有些恶名,名声坏了,媳妇便越加不好长,可把老娘给愁坏了。
    一直惦记着儿子的婚事,老娘用好不容易积攒的银钱换了一袋黍米,拜托镇子上有名的媒婆张氏给黄知轩说了个媳妇,结果黄知轩不知道种了什么邪,偷偷去找人家闺女,将这事给搅黄了。
    穷苦人家,出了这么一号不懂事的败家小子,坏了老娘筹划多年的大事,老娘怎能不勃然大怒,于是抄起她最称手的武器——鸡毛掸子,准备将这个不懂事,气死老娘不商量的小痞子给打死算了。
    寡妇揍儿子,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更何况是这种小痞子。
    可问题是……黄知轩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才十天啊!
    一个十五岁的少年郎身体被一个二十五岁的成熟灵魂给窃取了。
    “来了就来了吧!既来之则安之,可问题是非要逼着我去糟蹋十二岁的小女孩,你说那姓张的媒婆……还是人吗?”
    “好刺激……好残忍啊!”
    ……
    ……
    黄知轩是一名警察,也是一名痞子,准确的说他是一名在痞子中当卧底的警察,这些痞子当然不是普通的痞子,而是一个无恶不作,组织严密的非法团体,为了收集证据,他以警校第一名的成绩,刚毕业就成了卧底,足足用了三年时间,他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可是就在他将证据交给上级时,上级突然对他脑袋开了枪。
    脑袋有没有开花,黄知轩不知道,反正等他醒来的时候,稀里糊涂的就来到了一千多年前北宋初的建隆元年,还进入了一具十五岁少年郎的身体里面。
    历史还算不错的黄知轩知道,此时主宰天下的是和秦皇、汉武、唐宗三位千古一帝齐名的宋太祖赵匡胤。
    唐末以来,天下战乱不止,四分五裂,百姓不能指望七岁的后周皇帝柴宗训统一华夏,挽救天下苍生,所以赵匡胤在五年前来了个‘陈桥兵变’,代周立宋。
    赵匡胤以兵变的手段取代了后周孤儿寡母,坐了大宋江山,但是赵匡胤立誓保柴宗训及皇室平安且尊享荣华富贵,并将此列为祖训,要求后人也要善待后周柴家人,赵匡胤在此事上所表现出来的胸襟,是历史上任何一个皇帝所不能比的。
    算算时间,赵匡胤再有五年时间便结束了唐末以来割据混战的局面,大体实现了中华民族的又一次统一。
    还有他通过‘杯酒释兵权’,开启了影响明、清、民国乃至后世共和国的文官治国稳定模式。不过这也给宋朝武备积弱直接埋下了种子,导致宋朝自太祖和太宗之后就一直干不过北方游牧民族,被欺负得一塌糊涂,各种耻辱啊!
    ……
    ……
    脑海里面梳理着这个时期的基本情况,黄知轩看着眼前陌生的一切,理智的想让自己尽快适应,可……这些终究是陌生的,无数次黄知轩感觉自己应该是在做梦,可无数的证据告诉他这是真的……他真的穿越了。
    “阿轩,走,我们偷看春香楼的小姐姐洗澡去。”不知过了多久,靠着墙角睡觉的黑小子醒了过来,站起来扭了扭腰,精神十足的走过来,拍着黄知轩的肩膀,一脸猥琐的说道。
    黄知轩一个激灵,回过神来,结束了足足一个多时辰的发呆,看了一眼西边血红的夕阳,心想这个时间好像真是春香楼的小姐姐们洗澡的时候。
    若是这具身体以前的主人,此时肯定猥琐的笑着,带着黑小子和另外一个小痞子,跑去偷看少年眼中最美妙的一幕,但现在他却没有半点兴趣,至少一时半会是没兴趣的。
    “阿轩,你傻啊!刘家那丫头屁股那么大,你都不要。”黑小子见黄知轩半天不吭声,将这句憋了好长时间的话说了出来。
    黄知轩一脸吃惊的看着黑小子,心想这审美观点……真是别具一格啊!用屁股大小判断姑娘好坏,好歹跟老娘一样加个‘水灵’什么的。
    黑小子名叫白致远,但皮肤却和姓氏正好相反,所以不负责的老爹直接起了乳名叫黑娃,自称是黄知轩的死党和发小,黄知轩从这具躯体的记忆中得以证明,黑娃说的没有错。
    这时,一名身体消瘦,但个子颇高,看起来跟麻杆似的少年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老远便喊道:“阿轩,你娘和张家那泼妇吵起来了!她的两个儿子在旁边帮忙,若是打起来,你娘不是对手,赶紧走。”
    黄知轩一愣,毫不犹豫的撒腿就跑,凭着这具身体的记忆,他冲过一条巷子,向麻杆少年所说的张家泼妇家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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