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过西侧山陵,再偏北而行,才是角部落的方向。
    三人赶大早而行,最快也要第二天上午能够到达。
    作为献礼的队伍,他们要举着一根长竹竿,上面挂着一张绣着双角的旗子,这样一路上偶遇的其他部落,才不会被下毒手。
    这是给角部落和巫觋献礼,若是被某个部落袭击,那么便会遭到巫觋的报复,承受灭顶之灾。
    那些部落的人非常相信,巫觋有着无处不在的眼睛,他们不敢造次。
    而黄迪正是利用这个机会,故意绕着路走,尽可能靠近每一个经过的部落。
    也不是闯入其领地,只是远远的在高处观察他们的居所地形,以及大概的规模。
    这一路看下去,他心中有数:
    “西陵部,果然是小的不能再小的部落,人口太少了,必须要壮大,要慢慢吃掉周围的小部落才行。”
    他和累,之所以能凭着二人之力夺回西陵部,一来是因为黄迪制造的盔甲武器太过先进与原始人,二来则是因为累本就是西陵的酋长,她原来的班底还在。
    这才让他们两个顺利接手西陵,而没有任何障碍和反弹。
    但是,如果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部落被自己吞并,那么面对的问题将会很多。
    黄迪有想过几个解决的办法。
    第一,是按照这里的规矩,男的留下,女的全都杀死。
    这样最保险,因为这个年代的部落,男人不争权。
    缺点是,自己准备实行“家”单位的改革将会无限期拖延下去。
    第二,只留下女人,男人全部放逐或者杀死。
    这样做的优点是能够最大程度的生育人口,部落发展后劲足。
    缺点也很明显,那就部落的成长将会非常缓慢,毕竟要等待生育的孩子长大,那可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
    黄迪等不了,也不想等。
    第三,男女全都留下,尽可能不杀。
    这无疑可以最快速的增加部落的实力,而且还能保证生育的后劲。
    缺点更是三个方法里最严重的,那就是管理的困难。
    一个曾经的部落完整的存在于自己的部落里,那就是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分裂整个部落。
    这个危险,黄迪不敢冒,也绝不会冒。
    那么,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那就是杀一半。
    吞并第一个部落,放逐或杀死所有男人,留下女人配对。
    到第二个部落的时候,放逐或杀死所有女人,只留下男人做生力军,让每个被吞并的部落,都无法完整,支离破碎。
    孤阳不长,孤阴不生,只要被吞并者无法抱团,那么就算成功。
    其实不知不觉间,黄迪已经开始融入这血色的原始。
    三个人翻山越岭,一路侦查了不下四个部落。
    大部落和小部落的最大区别就是,部落越大,里面的人便穿的越多,甚至会有一些装饰品,比如羽毛骨头项链什么的。
    这是生产力强,物资相对较多的表象。
    对于一个生产力极为弱小的部落,人们的时间都花费在食物上,根本没时间侍弄这些没用的东西。
    天色渐晚,黄迪寻了一处植被相对稀疏的平地,用柳叶陨铁朴刀砍断了几根小树,简单搭建了一座坡顶避身所。
    他只需要做出轮廓骨架,其他的工作,另外两个哑巴会去处理。
    拿出早上便弄好的生活菌,轻轻掰开,里面的红火瞬间便点燃了干草,一堆篝火前后不到十几分钟便熊熊燃烧。
    这不过是最基本的野外生存经验,但是在身边的两个原始人看来,这就是神迹。
    他们一如既往的跪拜篝火,嘴里念念有词,同时匍匐于黄迪身前,清唱赞美的原始诗词。
    跟两个哑巴一起出来办事,保密的确是保密,但是没人说话的孤独却也难以避免,好在只是这一晚,倒是也不难忍受。
    月朗星稀。
    这个世界的夜晚总是那么美。
    有了篝火的保护,轻易不会有野兽侵袭,尤其这里非常靠近角部落,周围比较巨大的野兽,恐怕早都便成了食物,倒是相对安全。
    黄迪掏出一块抹盐的鳄鱼肉,在篝火上烤的滋滋作响,不一会便肉香四溢。
    另外俩人便坐在黄迪的身前犄角位置,手里烤着兔子肉和一只野鸡。
    穷家富路,在这个年代已经如此。
    黄迪吃饱了肚皮,林子里放了水,钻进斜坡避身所呼呼大睡。
    两个哑巴就把在门边,斜靠在帐篷上,身上盖着一片狼皮,就那么门神一般睡去。
    保护圣,那是他们的荣耀和职责,哪怕是睡着了,野兽也要先吃了他们,才能伤害到黄迪。
    这种行为和思想,让黄迪感动,哪怕这种思想的产生,是因为知识的匮乏,甚至可以称之为愚蠢的对神的迷信,但是黄迪依旧感动。
    世界上本就没有平白无故的好,但是只要好,便值得回报,因为这世界上同样没有能够平白无故接受的好。
    黄迪不觉得这世界上有谁欠自己的,除了把自己弄穿越的神秘以外。
    他对把自己弄穿越的神秘力量只有两点抱怨,第一逼着自己戒了阔乐,第二逼着自己戒了烟。
    好吧,黄迪也承认,其实这都是好事。
    第二天清晨,灭了篝火,黄迪没有再制作引火菌,他不希望任何外人知道自己有生火的能力,他始终相信,巫觋绝对是在科技垄断,自己可不想犯了忌讳。
    走了不到两个小时,老天爷下了大雨来。
    山路本就难走,这一下大雨,更是泥泞非常。
    三个人没有寻地被雨,他们希望尽快赶到角部落,那才是明智的选择。
    于是,每个人手拿巨大的阔叶,也不知道是什么植物,撑起来,真就是比雨伞还大,倒是也不如何淋雨。
    然而湿滑的泥路和到处设置障碍的矮树丛却让三人赶路的速度慢了下来,走到晌午之后,才能清晰看到那些很明显的人类活动痕迹。
    这证明他们距离角部落极为接近。
    三个人正行走间,突然一阵腥风袭来。
    还没来得及反应,黄迪就觉得身上传来一股巨力,把他撞得斜飞出去,紧接着身边传来一声惨叫。
    黄迪身体斜飞,人在半空,扭腰一个空翻站定,并且趁着翻身之时拽出来腰间的陨铁柳叶朴刀,同时翻转之时回头看清了袭击自己的东西。
    一只巨大的棕熊,怕不是有一米九十公分以上。
    它此时此刻,正坐在黄迪的一个手下身上,举起老大的熊抓,对着那人的脑袋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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