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的高斯市,安静的像一只蛰伏于暗处之中静候时机的猛兽。只等着向猎物抛出致命一击。
黑暗仿佛就是它的利爪,浓雾便是獠牙。
程袖的身子不住的颤抖,牙齿无法控制的上下碰撞,发出咯咯的声响。“沈叔叔……我好害怕啊……”
沈钦不住的安慰着她,“没事的,别担心。”他的视线紧紧的固定在前方的迷雾之中,等待中发出声音的生物露出它原本的轮廓。
唐且在身上找了一圈,又在边上两人身上打量了一下,没找到什么十字架或者佛珠、玉佛、类似听起来可以辟邪的东西。
林晚晚也只是和他说过七月半的忌讳,具体怎么做也没有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雾中有什么东西呼之而出,最先从露处原形的是头发,一根根浓密纤长的乌发,慢慢的伸了出来头发越伸越多,仿佛头发有生命一般,从雾的一端探向另一端,发丝在空中自行的摆动,探测着空气中的动静。
见到此景后,沈钦感觉自己身上的神经骤然紧绷起来,靠着自己的程袖一声抽气,立刻用手捂住了嘴,身上抖的更加厉害了。
唐且冷眼看着头发越聚越多,最后暴露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浑身都是头发的发团,发丝相互纠结、相互缠绕、从他们的角度隐隐约约能看见里面裹着一个人头,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头而已。
《百鬼夜行》有载:古有一女子为保护自己的美貌,杀死无数处女,以其血沐浴,终身不老,死后依旧害人,因为只要外貌,所以以发为身。
唐且他们看到的,正是这种鬼怪——发鬼。
话说回来,他还得多谢叶晓,如果不是她的话,唐且也不会去看那么多资料。他记得在资料上看过一张发鬼的插图,隐藏在头发之中的除了发鬼的头之外,还有无数张少女的脸庞。
发鬼并不是依靠头发移动,而是整个悬在半空中,厚重浓密的头发垂在地上,时不时的也蠕动两下。
三个人站在路边一动也不敢动,看着发鬼缓慢的移动。
有了发鬼开头,那白雾就好似一扇通往异世界的大门,从中源源不断的走出了各式各样的妖怪。
有外表为大树,树皮上沧桑纹路为五官木魅(有灵魂居住的大树),也有巴掌大小相似小鬼的鸣屋(使木板作响的妖怪),也有只有一只脚的山精,更有巨大车轮,中间有一个秃顶人头的轮入道。
妖怪的数量很大,种类也各不相同,这就像是一场的庞大的游行,只是游行的队伍并不是盛装打扮的人们,而是形状各异的妖怪们……
这阵势就很吓人了。
唐且再去看程袖时,发现她已经几乎瘫坐在地上了,又看了看沈钦,沈钦眼里全是骇色,不过行为举止都还算得体。
妖怪们缓慢的在路上行走,他们相互之间有的在交谈,聊得很热闹,也有的不理会他人,只顾着自己低着头,因为都是在街的正中行走,旁边还有辆汽车作掩护,而他们三个人又站在人行道上,所以妖怪一时也没发现他们,而是摩肩擦踵的纷纷越过汽车向前而去。
这一切就好似他们的聚集,只是为了共同去一个地方而已。
唐且他们怕惊动妖怪,纷纷敛气屏声,呼吸声都放得极轻,唐且正默默的围观妖怪当开眼界呢,他忽然感觉到身边的沈钦身体一动,呼吸声加重了一声,很激动的样子。
很快唐且就发现发生什么了,在妖怪之中,他们竟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程怡依旧穿着她常穿的白色连衣裙,低着头,默默地跟在妖怪群中。
而且在这一群妖怪之中,程怡以人类形态存在,还穿着这么干净的白裙子格外显眼,难怪沈钦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虽然对上次的事情记忆迷糊,但是程怡他还是认识,遇见她之后那段时间发生的记忆紊乱,屋子里的狼狈,现在看到程怡站在她们之中后,一切都有了答案。
就在沈钦盯着程怡看的时候,程怡像是察觉了什么似得,扭头一看,视线刚好和沈钦对上了。
她先是一愣,然后脱离了妖怪群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唐且听见程袖小声的呀了一下,然后就是她掏手机的声音,动作很急促,但是由于心情太慌张,所以掏了半天也没有把手机从包里掏出来。
沈钦也是没想到程怡会走过来,他防范的看向程怡,下意识的将唐且和程袖揽向身后。
还没等他开口,就听见程怡刻意将声音压得低低的,问:“你们怎么在这?”
沈钦还在迷糊中没缓过劲来,唐且帮他回答:“只是路过……”
程怡看了唐且一眼,“你也在?”她之前对沈钦下手不成,是打算把目标换成唐且的。不过还没动手,她就碰见了靴客猫。
因为欠了靴客猫一个人情,所以干脆就收手了。鉴于现代社会动手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她的习惯是在一个地方干两票之后,不管得不得手都走人。
原本是她准备离开的,可是转眼百鬼夜行的日子就要到了,夜行也不是说你随便找个地方出来逛逛就算夜行了,每片区域只有那么几个地方才会有妖怪自发组织的夜行活动。
比如这附近几省唯一的可夜行地点正是高斯市。
所以程怡只好在高斯市多停留了一段时间,她还打算只等今天游行完,她便转战他地。
没想到就在高斯市的最后几个小时,她就碰见了两位失败对象。
“你们声音小一点,万一惊动了他们你们可就完了。”程怡表情很严肃,她知晓万一他们三个人的存在要是被其他人发现后的下场有多恐怖。
这个时候可不是她一句我认识他们就能解决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妖怪都会在意其他同伴的话,也不是所有妖怪可以克制住自己的本性。
有些妖怪的本性就是吞噬血肉,夺其性命。甚至是对同伴,都有可能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
人有百态,妖怪又何尝不是呢?
程怡出于对靴客猫的感谢,能帮他们还是会帮一把的。但是他们几个要是真把自己往死路上作,程怡当然不会“伟大”到用性命去保护他们。
把所有该做的警告先做了,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一个盘子……两个盘子……三个盘子……”一个身穿传统和服,浑身湿漉漉的年轻女子走了出来,她抱着怀中的一叠盘子,默默地数着,她的音调奇怪,幽怨婉转,让听者不禁遍体生寒。
“七个盘子……八个盘子……九个盘子……”数到第九个时,她已经将手中的盘子全部数干净了。再准备去清点第十个盘子的时候却发现手摸了个空。
“啊咧……第十个盘子去哪里了……”
这个找盘子的妖怪叫皿数,这个形象至今还活在日本的各种鬼故事中,许多家长都会用它来吓小孩。
皿数的传说来源于一位正室夫人因为她的丈夫想迎娶一位年轻少女为妾,在嫉妒之下便把家中十个一套的名贵碟子中的一个打碎,再将罪名诬陷给少女,少女最后被推进井里,含冤而死的少女最后成为了会整日数着盘子到处寻找第十个盘子的皿数。
皿数抱着盘子东张西望,希望能看到第十个盘子的踪影,无意间她看到了唐且他们。
“啊咧?”幽怨的女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响起,传向远方。
幸好程怡反应极快,还没等皿数再说什么,她搂住了沈钦和唐且,身后的头发飞速的生长,越长越长,最后将他们三人包裹起来。
唐且感觉到头发移动速度极快在自己身上穿梭,头发摩擦着衣料嗦嗦作响。就在头发触及到程袖的身上时,程怡迟疑了一下,但最终头发还是顺利的包裹住程袖。
“你们也只能躲在这里,现在要是移动的话,死得更快。”
沈钦问:“一直站在这里不动吗?”
“光是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难保会不会有其他的妖怪发现你们,这个点你们干嘛出门啊?”程怡转过去看了看情况。
皿数本身看到了几个人类还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正打算仔细看,结果程怡反应太快,皿数只能看到一只毛倡妓和许多头发而已。
于是她的注意力又从发现人类变成了寻找第十个盘子。
“第十个盘子去哪儿了呢……”
见皿数将视线收了回去跟随大部队离开之后,程怡也收回了覆盖在她们身上的头发。
唐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对着程怡道谢,“谢谢……”
现在离他是不到十米距离之外就是大批危险系数SSS级的妖怪们,还是成帮结队的妖怪,要说完全的无动于衷那是不可能的。
程怡笑了笑,她很为难的说:“我也没有办法一直这样保护你,我在这里也是有仇家的,等到她看到我只怕你们更危险……”
“那要怎么办?”沈钦看了看身后的程袖,在这过程中程袖只顾着害怕,根本没有和程怡对过视线。
黑暗仿佛就是它的利爪,浓雾便是獠牙。
程袖的身子不住的颤抖,牙齿无法控制的上下碰撞,发出咯咯的声响。“沈叔叔……我好害怕啊……”
沈钦不住的安慰着她,“没事的,别担心。”他的视线紧紧的固定在前方的迷雾之中,等待中发出声音的生物露出它原本的轮廓。
唐且在身上找了一圈,又在边上两人身上打量了一下,没找到什么十字架或者佛珠、玉佛、类似听起来可以辟邪的东西。
林晚晚也只是和他说过七月半的忌讳,具体怎么做也没有说。
随着时间的推移,雾中有什么东西呼之而出,最先从露处原形的是头发,一根根浓密纤长的乌发,慢慢的伸了出来头发越伸越多,仿佛头发有生命一般,从雾的一端探向另一端,发丝在空中自行的摆动,探测着空气中的动静。
见到此景后,沈钦感觉自己身上的神经骤然紧绷起来,靠着自己的程袖一声抽气,立刻用手捂住了嘴,身上抖的更加厉害了。
唐且冷眼看着头发越聚越多,最后暴露在他们眼前的是一个浑身都是头发的发团,发丝相互纠结、相互缠绕、从他们的角度隐隐约约能看见里面裹着一个人头,也仅仅是有一个人头而已。
《百鬼夜行》有载:古有一女子为保护自己的美貌,杀死无数处女,以其血沐浴,终身不老,死后依旧害人,因为只要外貌,所以以发为身。
唐且他们看到的,正是这种鬼怪——发鬼。
话说回来,他还得多谢叶晓,如果不是她的话,唐且也不会去看那么多资料。他记得在资料上看过一张发鬼的插图,隐藏在头发之中的除了发鬼的头之外,还有无数张少女的脸庞。
发鬼并不是依靠头发移动,而是整个悬在半空中,厚重浓密的头发垂在地上,时不时的也蠕动两下。
三个人站在路边一动也不敢动,看着发鬼缓慢的移动。
有了发鬼开头,那白雾就好似一扇通往异世界的大门,从中源源不断的走出了各式各样的妖怪。
有外表为大树,树皮上沧桑纹路为五官木魅(有灵魂居住的大树),也有巴掌大小相似小鬼的鸣屋(使木板作响的妖怪),也有只有一只脚的山精,更有巨大车轮,中间有一个秃顶人头的轮入道。
妖怪的数量很大,种类也各不相同,这就像是一场的庞大的游行,只是游行的队伍并不是盛装打扮的人们,而是形状各异的妖怪们……
这阵势就很吓人了。
唐且再去看程袖时,发现她已经几乎瘫坐在地上了,又看了看沈钦,沈钦眼里全是骇色,不过行为举止都还算得体。
妖怪们缓慢的在路上行走,他们相互之间有的在交谈,聊得很热闹,也有的不理会他人,只顾着自己低着头,因为都是在街的正中行走,旁边还有辆汽车作掩护,而他们三个人又站在人行道上,所以妖怪一时也没发现他们,而是摩肩擦踵的纷纷越过汽车向前而去。
这一切就好似他们的聚集,只是为了共同去一个地方而已。
唐且他们怕惊动妖怪,纷纷敛气屏声,呼吸声都放得极轻,唐且正默默的围观妖怪当开眼界呢,他忽然感觉到身边的沈钦身体一动,呼吸声加重了一声,很激动的样子。
很快唐且就发现发生什么了,在妖怪之中,他们竟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程怡依旧穿着她常穿的白色连衣裙,低着头,默默地跟在妖怪群中。
而且在这一群妖怪之中,程怡以人类形态存在,还穿着这么干净的白裙子格外显眼,难怪沈钦一眼就认出来了。
他虽然对上次的事情记忆迷糊,但是程怡他还是认识,遇见她之后那段时间发生的记忆紊乱,屋子里的狼狈,现在看到程怡站在她们之中后,一切都有了答案。
就在沈钦盯着程怡看的时候,程怡像是察觉了什么似得,扭头一看,视线刚好和沈钦对上了。
她先是一愣,然后脱离了妖怪群朝着他们走了过来。
唐且听见程袖小声的呀了一下,然后就是她掏手机的声音,动作很急促,但是由于心情太慌张,所以掏了半天也没有把手机从包里掏出来。
沈钦也是没想到程怡会走过来,他防范的看向程怡,下意识的将唐且和程袖揽向身后。
还没等他开口,就听见程怡刻意将声音压得低低的,问:“你们怎么在这?”
沈钦还在迷糊中没缓过劲来,唐且帮他回答:“只是路过……”
程怡看了唐且一眼,“你也在?”她之前对沈钦下手不成,是打算把目标换成唐且的。不过还没动手,她就碰见了靴客猫。
因为欠了靴客猫一个人情,所以干脆就收手了。鉴于现代社会动手不是那么容易,所以她的习惯是在一个地方干两票之后,不管得不得手都走人。
原本是她准备离开的,可是转眼百鬼夜行的日子就要到了,夜行也不是说你随便找个地方出来逛逛就算夜行了,每片区域只有那么几个地方才会有妖怪自发组织的夜行活动。
比如这附近几省唯一的可夜行地点正是高斯市。
所以程怡只好在高斯市多停留了一段时间,她还打算只等今天游行完,她便转战他地。
没想到就在高斯市的最后几个小时,她就碰见了两位失败对象。
“你们声音小一点,万一惊动了他们你们可就完了。”程怡表情很严肃,她知晓万一他们三个人的存在要是被其他人发现后的下场有多恐怖。
这个时候可不是她一句我认识他们就能解决的事情。
不是所有的妖怪都会在意其他同伴的话,也不是所有妖怪可以克制住自己的本性。
有些妖怪的本性就是吞噬血肉,夺其性命。甚至是对同伴,都有可能出现自相残杀的情况。
人有百态,妖怪又何尝不是呢?
程怡出于对靴客猫的感谢,能帮他们还是会帮一把的。但是他们几个要是真把自己往死路上作,程怡当然不会“伟大”到用性命去保护他们。
把所有该做的警告先做了,她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一个盘子……两个盘子……三个盘子……”一个身穿传统和服,浑身湿漉漉的年轻女子走了出来,她抱着怀中的一叠盘子,默默地数着,她的音调奇怪,幽怨婉转,让听者不禁遍体生寒。
“七个盘子……八个盘子……九个盘子……”数到第九个时,她已经将手中的盘子全部数干净了。再准备去清点第十个盘子的时候却发现手摸了个空。
“啊咧……第十个盘子去哪里了……”
这个找盘子的妖怪叫皿数,这个形象至今还活在日本的各种鬼故事中,许多家长都会用它来吓小孩。
皿数的传说来源于一位正室夫人因为她的丈夫想迎娶一位年轻少女为妾,在嫉妒之下便把家中十个一套的名贵碟子中的一个打碎,再将罪名诬陷给少女,少女最后被推进井里,含冤而死的少女最后成为了会整日数着盘子到处寻找第十个盘子的皿数。
皿数抱着盘子东张西望,希望能看到第十个盘子的踪影,无意间她看到了唐且他们。
“啊咧?”幽怨的女声在寂静的街道上响起,传向远方。
幸好程怡反应极快,还没等皿数再说什么,她搂住了沈钦和唐且,身后的头发飞速的生长,越长越长,最后将他们三人包裹起来。
唐且感觉到头发移动速度极快在自己身上穿梭,头发摩擦着衣料嗦嗦作响。就在头发触及到程袖的身上时,程怡迟疑了一下,但最终头发还是顺利的包裹住程袖。
“你们也只能躲在这里,现在要是移动的话,死得更快。”
沈钦问:“一直站在这里不动吗?”
“光是站在这里也不是办法……难保会不会有其他的妖怪发现你们,这个点你们干嘛出门啊?”程怡转过去看了看情况。
皿数本身看到了几个人类还以为自己产生幻觉了,正打算仔细看,结果程怡反应太快,皿数只能看到一只毛倡妓和许多头发而已。
于是她的注意力又从发现人类变成了寻找第十个盘子。
“第十个盘子去哪儿了呢……”
见皿数将视线收了回去跟随大部队离开之后,程怡也收回了覆盖在她们身上的头发。
唐且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对着程怡道谢,“谢谢……”
现在离他是不到十米距离之外就是大批危险系数SSS级的妖怪们,还是成帮结队的妖怪,要说完全的无动于衷那是不可能的。
程怡笑了笑,她很为难的说:“我也没有办法一直这样保护你,我在这里也是有仇家的,等到她看到我只怕你们更危险……”
“那要怎么办?”沈钦看了看身后的程袖,在这过程中程袖只顾着害怕,根本没有和程怡对过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