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程想起往事,心里还是隐隐作痛。
    想着往事,陆程来到了陆瑟的家门口。
    他敲了敲门。
    门,应声打开。
    开门的人,穿着一件烟灰色衬衫,黑色的长裤,显得倜傥不俗。胡修炀的模样,算不得俊逸,但他这种人,气质比长相更重要。
    仔细算来,这是他们两人第三次见面。
    第一次见面,是陆程跑去胡修炀工作的地点偷看他,第二次见面,是在滨江市的半亩花田。
    两人默默地打量起对方一来。
    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本该没有任何关系,但因为陆瑟,他们的关系又变得复杂起来。
    “胡先生。”陆程将门往里面推开,他迈步走了进去,又把门关上。陆程对胡修炀伸出右手,“久闻,幸会。”
    胡修炀垂眸看着那只骨节修长的大手。
    久闻。
    幸会。
    很耐人寻味的四个字。
    胡修炀伸出手,握住陆程的手,他也说:“陆先生,你比我想象的,要更出色。”他以为唐严熙还能再扑腾一段时间才遭殃,没想到,那一天来得那样快。
    陆程懂胡修炀的暗喻,他没有笑,也懒得跟胡修炀演戏。
    陆程轻松挣脱开胡修炀的手,他低头看着自己的手背,手背有红色指痕,那是胡修炀刚才捏的。陆程冷笑,他说:“胡先生的手劲,可真大。”
    胡修炀挑眉,不说话。
    陆程走进室内,这间房子跟他多年前来的那次,看着没有什么区别。墙上还是挂着陆瑟的艺术写真,沙发是陆瑟喜欢的墨绿色轻奢风,厨房里的电饭锅都还在。
    这间房子,看着就像是还有人在居住。
    陆程甚至还注意到,沙发上有一条没有收起来的毯子。
    陆程心惊。
    看着样子,胡修炀有时候会来这边住。
    人都走了,胡修炀为什么还刻意维持着这间屋子的原本模样?
    “人已经没了,强留住她曾经生活的痕迹,也没有什么意思。”陆程回头,盯着胡修炀,问道:“胡先生,你说呢?”
    胡修炀面色阴沉如水,依然答不上话来。
    也许,他是懒得说话。
    陆程在屋子踱步走了一圈,他指着照片墙上笑靥如花的陆瑟,又说:“我们阿瑟,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好看。”
    胡修炀抬头望着那些照片。
    的确,陆瑟的笑容很有感染力,能驱散人心中的黑暗。
    胡修炀望着照片上的陆瑟,心里隐隐作痛。
    照片上,陆瑟笑得有多好看,陆程的心就有多痛。他自顾自地说:“她临死的时候,瘦成了皮包骨的样子,肋骨那里,都看得到骨头,一根接着一根。”
    胡修炀垂在腿边的手指像是轻轻地颤抖了一下,而脸上,神色依然冷淡。
    陆程的声音,仍在轻响:“她很爱漂亮,直到生活真正不能自理的时候,才会准许护工帮她擦身子。她很倔强,就算是要呕吐,一般也躲避着我。”
    “拿掉孩子那天...”
    陆程鼻子吸了吸,声音变得哽咽,眼圈也渐红。
    陆程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这才扭头看着窗户外面。他微微仰着头,说:“拿掉孩子那天,她捏着我的手,跟我说她有罪,说她害死了一条无辜的命。”
    胡修炀的喉结上下滚动地了一下。他靠着墙,低着头,轻声说:“孩子拿掉的时候,我在场。”
    陆程骤然抬头,看向胡修炀的目光,那样凌厉,冷漠似冰。
    “你在场?”比起愤怒,陆程更多的是感到诧异和困惑。
    陆瑟做人流手术的时候,陆程就在现场,他一直守候在手术室外,他可没有见到过胡修炀。
    胡修炀知道陆程在困惑什么,他主动招了,“那一天,我乔装成了麻醉师。”他亲手给陆瑟注射了麻药,亲眼看着孩子被拿走。
    那一幕,胡修炀至今想起,仍觉得心似被刀在捅。
    陆程沉默地站在照片墙下面,盯着胡修炀看了很久。他的眼神越来越复杂,他一直都看不透胡修炀这个人,你说他无情吧,他还完全保留着陆瑟住过的房子,萦绕出一种陆瑟还活着的假象。
    你说他是个深情种吧,他却能亲眼看着自己的孩子从这个世界上被拿走,还有勇气在手术室,给自己的女人注射麻醉。
    这个人,真的很矛盾。
    但他说这话,也就是真的承认,他是那个让陆瑟怀孕的人。
    “为什么,你一直都不曾去看过她?”
    陆程真正不能释怀的,不是对方让陆瑟怀孕这件事。而是胡修炀让陆瑟怀孕了,却直到陆瑟临死前,都能狠下心不去看她一眼!
    他的陆瑟从小就跟着他吃苦,她好不容易盼来了好生活,却遇到了一个辜负她的男人,这让陆程怎么不气!
    胡修炀淡淡地看了陆程一眼,才说:“她爱漂亮。她最后一次出现在我面前,是在得知自己怀孕后的第二天。那个时候,她已经癌症晚期了,身体总会时不时的疼痛。她知道孩子保不住,她根本就没打算告诉我孩子的存在...”
    “她最后一次来见我,把我约到了一个戏院。”说话的时候,胡修炀已经地走到了沙发这边。
    他在沙发上坐下。
    他坐在那里,情绪低落,脸色哀伤,但身上那股上位者的气势,却是浑然天成,无需刻意。
    “她知道我喜欢听戏,她那天啊,穿着白色的戏服,在戏台上为我唱了一出戏。我还记得,她唱的是《白蛇传·祭塔》里面第四折酒变。”
    “她那天带了妆,特别好看。她唱完戏,跟我说她要离开我了,要一个人安安静静地走。她对我说,让我不要去见她,她说,她希望把她最好看的样子留在我心里。”
    许是触景生情,胡修炀的眼睛也变得通红起来。
    陆程相信他说的是真的,因为他所熟悉的那个蠢丫头,的确是胡修炀口中那个傻女人。想把自己最美好的一面留给爱人,不许胡修炀去医院见狼狈不堪的自己,这的确是陆瑟做得出来的。
    “她不准你去,你就不去?”
    “她死了,她棺材在我家的院子里停了一晚,你没去送别!”
    “她埋在青山墓园已经三年,你没去看过一眼!”
    “你的喜欢,如此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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