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煮酒(H) 作者:败北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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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短信,说已经转账给他了,问他收到没有。
采采回说收到了,他会和宋老板说的。
江杉再次向他道了谢。
采采心说这人还真是客气,再努力回想,他记得小可是个干净清秀文质彬彬的男孩子,那时候的他只能用男孩子形容,他还不是男人。
最初是他陪着宋致炆去医科大拜访一个教授,两人兼着两个保镖从校园小道走过,宋致炆突然停了下来,采采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当即咦了一声,呀,好像方可,不过要小很多。
记得小可是从林荫道上快速走过去,侧脸被太阳照得立体而俊秀。
但他不是方可,采采和宋致炆都知道。
又过了有十几天,宋致炆突然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医科大遇一下,看是不是还遇得到那个人,要是找到了,看能不能联系一下。
说是联系一下,采采哪里不知道宋致炆的意思。
采采最开始不是职业拉皮条,后来倒像职业的了。
他是宋致炆的远房表弟,有多表呢,他是宋致炆妈妈的姑姑的孙子,两人最初没有多亲近,是因为都喜欢男人,宋致炆是个闷骚,采采却大方又开放,娘得别人称他为先生,他就要和人骂架,正好性格互补,关系居然就亲近了。
采采现在经营着一个宋致炆赞助的生意兴隆的酒吧,从十几年前开始,他的生活就全靠宋致炆,所以基本上就担任了他的专业拉皮条。
一二十年了,他前前后后给宋致炆介绍过多少床伴,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江杉能够占据他的一点记忆,实属难得。
采采倒也厚道,宋致炆闲下来点,来他这里喝酒的时候,他就把江杉的事同他说了。
虽然两人是表亲,又从小相识,十几岁时开始就关系很亲,但采采还是有些怕宋致炆。
宋致炆面相不可怕,长得斯文英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但他很少笑,眼神很深,他看着你时,你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高兴吗,或者不高兴?
身处上位太久,他身上的威严和深沉就像穿在身上卸不下来了一样。
采采对着他,说话也是要先三思的,一是怕浪费他时间,二是怕惹他讨嫌。
“他打了二十万在我账上,说是还你的,怕你忙打搅你,才让我转交。”
采采说着,虽然二十万还不够宋致炆有时候一餐饭两瓶酒,但对一般人来,并不是小数目。采采想着记得当年的小可是个颇寒酸的人。
“江杉?”宋致炆很显然没想起来这是谁。
“就是我们叫小可的那个。叫小可,你又要不高兴,不过估计你想得起他了。”
宋致炆的确想起来了,也的确不高兴。
方可是宋致炆心尖上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和被其他人替代,原因呢,因为方可死了。
他是宋致炆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读书,好得衣服都是经常换着穿的。
采采觉得宋致炆会弯,大约是因为方可。
但方可把宋致炆掰弯了,他自己却直得天怒人怨,因为长得帅,人又开朗,很招女孩子喜欢,宋致炆那时候简直像方可的跟班,为他收拾伤害了女孩子之后的残局。
宋致炆从小就是个霸道人物,却甘愿为人跟班,那这人很显然不会一般。
方可的死也是因为宋致炆。
据采采猜测,应该是宋致炆向方可告白了,方可不可置信,跑出去喝酒,喝醉了死于车祸。
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
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
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
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
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
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
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
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
一个开朗外向嘻嘻哈哈不顾别人情绪我行我素,一个又沉默忧郁小心翼翼没有哪一点不让人觉得服帖。
宋致炆想到江杉,对他印象不坏,但是也实在不认为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和他相处,简直像和一个对他俯首帖耳的干巴巴的保姆一样。
要是是助理秘书,宋致炆倒喜欢江杉的面面俱到,要是是床上人,他就觉得太没意思了,因为太不像方可了。
宋致炆现在已经年近四十,早已不是少年人,爱情对他来说已经很遥远了,甚至想到方可,他都没有当初的那些情绪了。
不过,作为男人的激情和血性,当然是还在的。身体亢奋,心动不起来了。
但他听了采采的话,他又对这个像方可的江杉起了兴趣。
他说:“如果还联系得上他,我倒还想见见他。”
采采觉得江杉这人还不错,懂事有礼貌又谦逊,而且人还是高知呢,不比那些十七八岁就到酒吧里来勾搭大叔的,他从包厢里靠大厅的单面玻璃往外看,大厅里不就正好好几个这样的小孩儿嘛。
所以采采想应该帮江杉牵一下线,因为他虽然认为宋致炆不动真心也没有长性,但对身边人却是不差的,而且据说床技那是相当好,虽然采采他没有亲自体验过。第一是不能乱伦啊,第二是宋致炆看不上他。
采采当即就应下,还说:“我给他打电话,看他过不过来。不然你可能又要没有时间了。”
采采后面一句话是非常准备,因为有时候宋致炆询问他有没有朋友介绍,他找了人,宋致炆却没时间了。
江杉接到采采电话时,才刚出差回来。
洗了澡,边擦头发,边塞上耳麦接听,采采说:“宋老板到我这里来坐坐了,我说了你还他钱的事,他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啊?”江杉的这个惊讶的感叹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出,他犹豫了一下才说;“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江杉就是这么一个处处想到别人,不让人为难的人。
第三章
江杉本科四年级去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排名最靠前的医药公司面试时,他完全没有任何自信,在最开始的群面时,他几乎不知道怎么搭话,但他却每每过了面试,到后面,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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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短信,说已经转账给他了,问他收到没有。
采采回说收到了,他会和宋老板说的。
江杉再次向他道了谢。
采采心说这人还真是客气,再努力回想,他记得小可是个干净清秀文质彬彬的男孩子,那时候的他只能用男孩子形容,他还不是男人。
最初是他陪着宋致炆去医科大拜访一个教授,两人兼着两个保镖从校园小道走过,宋致炆突然停了下来,采采跟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当即咦了一声,呀,好像方可,不过要小很多。
记得小可是从林荫道上快速走过去,侧脸被太阳照得立体而俊秀。
但他不是方可,采采和宋致炆都知道。
又过了有十几天,宋致炆突然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医科大遇一下,看是不是还遇得到那个人,要是找到了,看能不能联系一下。
说是联系一下,采采哪里不知道宋致炆的意思。
采采最开始不是职业拉皮条,后来倒像职业的了。
他是宋致炆的远房表弟,有多表呢,他是宋致炆妈妈的姑姑的孙子,两人最初没有多亲近,是因为都喜欢男人,宋致炆是个闷骚,采采却大方又开放,娘得别人称他为先生,他就要和人骂架,正好性格互补,关系居然就亲近了。
采采现在经营着一个宋致炆赞助的生意兴隆的酒吧,从十几年前开始,他的生活就全靠宋致炆,所以基本上就担任了他的专业拉皮条。
一二十年了,他前前后后给宋致炆介绍过多少床伴,他自己也不记得了。
江杉能够占据他的一点记忆,实属难得。
采采倒也厚道,宋致炆闲下来点,来他这里喝酒的时候,他就把江杉的事同他说了。
虽然两人是表亲,又从小相识,十几岁时开始就关系很亲,但采采还是有些怕宋致炆。
宋致炆面相不可怕,长得斯文英俊,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但他很少笑,眼神很深,他看着你时,你完全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意思,高兴吗,或者不高兴?
身处上位太久,他身上的威严和深沉就像穿在身上卸不下来了一样。
采采对着他,说话也是要先三思的,一是怕浪费他时间,二是怕惹他讨嫌。
“他打了二十万在我账上,说是还你的,怕你忙打搅你,才让我转交。”
采采说着,虽然二十万还不够宋致炆有时候一餐饭两瓶酒,但对一般人来,并不是小数目。采采想着记得当年的小可是个颇寒酸的人。
“江杉?”宋致炆很显然没想起来这是谁。
“就是我们叫小可的那个。叫小可,你又要不高兴,不过估计你想得起他了。”
宋致炆的确想起来了,也的确不高兴。
方可是宋致炆心尖上的朱砂痣,恐怕这辈子都不可能改变和被其他人替代,原因呢,因为方可死了。
他是宋致炆小时候的邻居,两人从小一块儿读书,好得衣服都是经常换着穿的。
采采觉得宋致炆会弯,大约是因为方可。
但方可把宋致炆掰弯了,他自己却直得天怒人怨,因为长得帅,人又开朗,很招女孩子喜欢,宋致炆那时候简直像方可的跟班,为他收拾伤害了女孩子之后的残局。
宋致炆从小就是个霸道人物,却甘愿为人跟班,那这人很显然不会一般。
方可的死也是因为宋致炆。
据采采猜测,应该是宋致炆向方可告白了,方可不可置信,跑出去喝酒,喝醉了死于车祸。
那年方可才二十二岁,正是最好的年华。
宋致炆伤心欲绝,简直想跟着方可去死,好在是被劝住了。
采采想,像宋致炆这么聪明又深谋远虑的人,是很难爱上什么人的,而且对床伴很没长性,要是方可没死,可能宋致炆倒不至于到如今还念着他,但偏偏人死了,还死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又是因宋致炆而死,宋致炆又内疚又爱得纯真,怎么可能忘记呢。
他之后再找的那些床伴,多半都有某些地方像方可。
而其中长得最像的,当然要数被他们背地里叫成小方可,也就是小可的人。
小可被称为小可,不是因为他年纪小,是因为他要比方可小一号。
方可长得秀气,却有近一米九高,喜欢户外活动,总是哈哈哈地笑,是孩子头;但小可只有一米七多,最初见到时,他非常沉默寡言,眼神里带着忧郁和愁苦。
宋致炆对江杉还有一点记忆,他的大脑被各种人际关系和生意项目占据,很少留给床伴,他记得江杉,只是因为他是长得最像方可的,但是,也是性格最不像方可的,不仅不像,简直是两个极端。
一个开朗外向嘻嘻哈哈不顾别人情绪我行我素,一个又沉默忧郁小心翼翼没有哪一点不让人觉得服帖。
宋致炆想到江杉,对他印象不坏,但是也实在不认为他有什么吸引人的地方,和他相处,简直像和一个对他俯首帖耳的干巴巴的保姆一样。
要是是助理秘书,宋致炆倒喜欢江杉的面面俱到,要是是床上人,他就觉得太没意思了,因为太不像方可了。
宋致炆现在已经年近四十,早已不是少年人,爱情对他来说已经很遥远了,甚至想到方可,他都没有当初的那些情绪了。
不过,作为男人的激情和血性,当然是还在的。身体亢奋,心动不起来了。
但他听了采采的话,他又对这个像方可的江杉起了兴趣。
他说:“如果还联系得上他,我倒还想见见他。”
采采觉得江杉这人还不错,懂事有礼貌又谦逊,而且人还是高知呢,不比那些十七八岁就到酒吧里来勾搭大叔的,他从包厢里靠大厅的单面玻璃往外看,大厅里不就正好好几个这样的小孩儿嘛。
所以采采想应该帮江杉牵一下线,因为他虽然认为宋致炆不动真心也没有长性,但对身边人却是不差的,而且据说床技那是相当好,虽然采采他没有亲自体验过。第一是不能乱伦啊,第二是宋致炆看不上他。
采采当即就应下,还说:“我给他打电话,看他过不过来。不然你可能又要没有时间了。”
采采后面一句话是非常准备,因为有时候宋致炆询问他有没有朋友介绍,他找了人,宋致炆却没时间了。
江杉接到采采电话时,才刚出差回来。
洗了澡,边擦头发,边塞上耳麦接听,采采说:“宋老板到我这里来坐坐了,我说了你还他钱的事,他想见见你,不知道你有没有时间。”
“啊?”江杉的这个惊讶的感叹很轻,几乎让人听不出,他犹豫了一下才说;“嗯,好的。我马上过去。”
江杉就是这么一个处处想到别人,不让人为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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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杉本科四年级去他现在所在的世界排名最靠前的医药公司面试时,他完全没有任何自信,在最开始的群面时,他几乎不知道怎么搭话,但他却每每过了面试,到后面,他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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