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正本清源。
    在我们的世界中,自七百万年前至今有十七种主要人族,四十余支亚种人族,多数已经灭绝,人属中留下来唯一一支,就是智人。
    智人祖先包括其同属人族的物种特性有非常明显的殖民倾向,人不同于其他动物,在百年之内可以利用动物皮毛和自然火源跨过三带地区,进行种族大跃迁。
    人的耐力是自然界中罕有的,这托福于褪去大部分毛发的发达汗腺和整套散热系统。
    人对于生态食物链来说是顶级掠食者,在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中,当人属人族作为外来物种入侵,只需要一万年的时间,本地的生物将会灭绝百分之八十五左右——因为它们的繁殖效率远远赶不上人族的繁殖效率与捕猎效率。
    综上所述。
    就是朱莉大小姐目前在北地尼福尔海姆遇见的主要问题。
    尼福尔海姆的主要领土临近北极,地貌多山,不像列侬国土那样平整,列侬来的耐寒种高粱大麦大豆也难以在这片冻土上生存。
    这里的居民大多是西北土著,皮肤白得像没有血一样,头发的颜色也是白色,而眼睛则常年保持充血的暗红色。
    这种白化病的体征,与尼福尔海姆人祖先的生活环境和习惯有关,我们为了节省字数来表达含义,暂时称他们为“裸猿”。
    在西北寒带地区多山多雪的环境中,裸猿的白化病体征更有利于狩猎和藏匿,由于天生两眼的血红蛋白更加活跃,能免疫雪盲症,他们比其他人种的视力要更好。
    按照幸存者偏差来讲,做不到上边所说的裸猿,基本上都被西北山区残酷的自然环境淘汰了。
    而西北山区的自然物种面对裸猿时,遭遇的是另一场更为残酷的竞争。
    在八百年前,唐宁大帝将裸猿土著赶到尼福尔海姆(阿兹特克语:亡者国都)。
    在那之后的三百年里,山区的牦牛和斑羚羊的栖息地往南移了六百公里,因为不逃跑,就会被吃掉。
    裸猿花了五百年的时间将北地的棕角马变成基础劳动力,并且把剩下四类角马亚种送上餐桌。
    最后的三百年里,他们用飞石索和弓箭,还有爬树的技巧,几乎吃光了北地森林的十六种主要禽鸟,吃掉了三种爬虫蜥蜴,将一类白蚁吃到灭绝。将山区三分之一的森林吃成了戈壁滩。
    他们让陆生的淡水龟重新想起如何下海游泳,让大部分北洋的贝类纷纷找回了滤食本能。让浅海地区的寒带鱼收紧鱼泡气囊,往下再潜二十米。
    朱莉大小姐到达尼福尔海姆的大酋长部落时,看见的就是这么一个种族。由不同家族分支,分化成三百多个小聚落的联合酋长国。
    与此同时,这位列侬皇帝钦点的尼福尔海姆女皇,面临的问题还有食物和水资源紧缺。
    随行的达奇、小刀、薇薇和萱丫头此刻才明白,当初大少爷为什么会喊他们去图书馆泡着,泡在一堆生产记录和史学资料里。
    这一切,北地土著的生产教育和垦荒工作,陈小伍都给他们安排的明明白白。
    除了怀有身孕的萱丫头以外,其他人都忙得不可开交。来到北地的两个月里,他们光是做人口统筹工作,调令列侬皇帝的物资配给,指挥五百多个列侬工兵垦荒造路,教土著读书写字就已经占用了所有的时间。
    萱丫头的身体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她的大腿旧伤未愈,大卫先生送给她的那颗子弹让她断了一条大腿动脉,骨头也跟着裂开。身体中的能量大多用来保持体温,还有小部分得送给腹中的胎儿,哪里有多余的营养来修补伤口?
    她能保持健康,不受风邪寒病的侵扰已是万幸。
    在年关的这一天,从西北驻扎地的火车站从来一封书信,也是陈小伍在半个月之前写好的家书。
    它途径四个邮差的手,穿过千山万水,最后送到萱丫头手里。
    萱丫头倚在大帐皮草的脂杉木梁子旁,一手捂着微微隆起的肚子,揉着耳畔的发丝,身上盖着粗糙的牛皮毯,毯子上的毛发像是针一样,屋子里还准备了一头割了臭腺的幼年狐狸用来抱着取暖。
    ——这已经是整个联合酋长国最好的待遇了。
    可能你会问为什么不用范克里夫取暖?
    因为薇薇意识到,产妇是不能接近范克里夫这种大型犬的——其实放头狐狸在身边效果也差不多,身上都有寄生虫,这算他们的知识盲区。
    “亲爱的萱……”
    萱丫头眯着眼,像是看见了什么人间难见的稀奇事。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朱莉大小姐同在帐篷里,听见老弟这个起手称呼,笑得满地打滚,一点三十岁的自觉都没有。
    邵小萱撇撇嘴,大大方方地接着往下念。
    “亲爱的萱丫头,我到东都已经过去一个月,收到你的回信时,我惊讶又欣喜,几乎要昏死过去。”
    朱莉大小姐倚在弟媳身边,用手肘戳着弟媳的咯吱窝。
    “喔……他知道要当爹了这么开心呀?”
    萱丫头这个时候反而变得娇憨朴实,谁能想到那块冰,居然也有“开心到昏死”的时候?
    ……
    ……
    事实上,陈先生是因为另一个原因而昏死的。
    告别熊彼得女士之后,他的周六在餐桌前度过。
    为了征服这具孱弱的身躯,他决定在安息日暴饮暴食。
    他的主要食物是高热量的大豆粥和易吸收的蔗糖浆。搭配一些蔬菜和水果,从第周六的凌晨开始吃,每个小时进食使用四十五分钟,以性感炸弹的体循环新陈代谢加速为消化吸收手段,持续十五分钟。
    一直吃到早上八点时,他昏死过去。
    肝肾中残留的血循环毒素让他痛不欲生,身体像是吹气球一样迅速长肉。骨骼肌跟不上脂肪的激增,血管和心肺系统也支撑不了突如其来的体脂体重。
    ——他就这么把自己吃死了,死亡的过程非常快而迅速,只过了短短几秒钟,巴风特的神力又把他唤醒。
    陈先生看着从餐桌前醒来时猛然抬头去看头顶的时钟和镜子里的自己。
    他发现假死的整个只过了几秒,心中已经隐隐有了把握,而镜中自己已经长了满脸横肉,变得肥胖而臃肿,他一颗悬在喉咙的心,终于回到了肚子里。
    ——因为能吃胖是好事。
    他还担心自己吃不胖。
    这副虚弱的身体要是连吃都吃不胖了,连食物都无法改变它,那么它已经无药可医了。
    他的头发驳杂凌乱,因为新陈代谢加速的缘故,已经垂到两肩,他真如芙蓉时报上的照片一样,变成了金发的普拉克肥猪。
    他把伙房的大门紧紧锁上,喊阿明去放哨,紧接着要继续肉体改造。
    ……
    ……
    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东都港和传闻中的一样,有很多同乡,你不必担心我的安危,好好等待孩子落地。他们对黑发人很好,对我也很好。”
    朱莉将信将疑:“真的吗?以前我买来的都是二手家奴,是国都贵人家里筛出来的残次品,也不知道这个老弟嘴里有几句真话……”
    萱丫头只将信件上的话转述出来。
    “希望你能安康,也希望孩子能安康——不,这段要划去。我只希望你能安康,在西北,一个孩子断然是很难出生的,但母亲不能有失。毕竟孩子可以再生,你说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生产,因为它离生命太远,离死亡太近。如果……”
    萱丫头突然停滞了,哽咽了。
    朱莉大小姐抱上弟媳,要来抢信,弟媳不以不挠地攥着这张黄纸,不肯交给姐姐。
    “给我看看!”
    萱丫头:“不!我不!”
    朱莉:“那你接着念呀!”
    萱丫头只好照做。
    “如果你身体抱恙,有旧伤克害,不如回到芙蓉城静养。我会托索尼娅老师来照顾你。我想,你刚在草原上和人斗枪,和狼搏命,又舟车劳顿跑过几百公里,离开我这个丈夫,去了北方,一刻都不得闲,没有办法好好休息。不如先回列侬住一段时间,毕竟人命关天。”
    朱莉大小姐的神情也变得温柔起来。
    “小萱,如果你想回去,我可以给皇帝写信。”
    “不!我不回去!”萱丫头努着嘴,眼中只有倔强:“我不要回去!按芙蓉城报纸上说的,我怀的是伍德·普拉克的孩子!是个卖国贼的孽种!这个孩子要是出生了,我该怎么和他(她)交代?我又怎么和他(她)讲父亲的事?”
    朱莉劝解道:“伍德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他只在乎你,人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可是我在乎啊!”萱丫头红了眼眶:“难道我就不能在乎我的宝宝了?我的爹娘不在乎我,我的养父在乎我,可惜他死了。现在好不容易有个主子,有个丈夫能关系我,我感觉到他是真心实意地爱我,可我连他的宝宝都教不好养不好,我得有多惭愧,多难过呀……”
    朱莉还想劝。
    但萱丫头听不进去,没等朱莉大小姐开口,萱丫头就抢走了话语权。
    “你知道伍德是哪种人!他见不得是非不清黑白不分,也见不得蒙昧无知和愚蠢落后,我们的孩子要是天生地养,那也是福报,是天性,如果他(她)生下来,就有人和他(她)讲,伍德·普拉克是个罪犯,是卖国贼。我该怎么和他(她)提起父亲?提起丈夫?难道他(她)就该是个没有爹的野种?他(她)该读哪一国的课本?他(她)又会变成哪种人?”
    朱莉苦口婆心地说:“那是未来的事,小萱,你担心得太多了。”
    “不是你肚子里的孩子,你当然不担心!”萱丫头信誓旦旦地捂着肚子,把产前抑郁症表现得淋漓尽致:“要是姐姐你有孕,身上会掉下一个崭新的小生命,到时候你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朱莉索性岔开话题,要萱丫头接着念家书。
    萱丫头照着书信上继续读,一开始只是单纯照本宣科的念。
    “我一开始认为,这场战争只会持续两年,但我到东都时却发现自己的短视和天真。我会一一将原由解释给你听,你听了不要害怕,也不要胡思乱想。
    我到这个半殖民地的从属国来,它的皇帝为了人民远离战火而自愿献身,但这个皇帝连墓碑上的名字都写不全。没几个人记得这个秘密皇帝是谁,这是个可怕的信号。
    ——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健全的皇家御史系统,它的历史是可以随意篡改的。
    ——可怕之处在于现实发生的事情,在人民群众听来,由大字报纸和广播说出去的故事,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可怕之处在于财富能决定谁是谁非,谁对谁错,财富转化为权势,而权势能把普通人送上战场。
    ——最可怕的地方,是根植在森莱斯国民思想中的迷信。
    我和阿明进了军队之后,军营里有斋戒节和酒会,每次斋戒时兵士都得戒除脂肪和油盐,第二天的拉练特训时,他们连枪都握不稳。
    在宗教集会所的酒宴上,阿明先生都会替我挡酒,不是他喜欢喝酒,而是他害怕酒里有毒。他真是个可爱又可敬的人。
    军队对亚蒙神灵都如此尊敬,何况是民众呢?
    如果有心怀不轨的人利用这种迷信,用神灵的诏令调动军民左右人心,那么这就是最可怕的战争形态。
    它与利益无关,哪怕战事双方疼了死了都没用,只有那个迷信的根源抹除了,才会停战。
    你可能会问,世上真的有这种狂人存在吗?
    事实上,是有的。
    我来东都见到了一位同乡,在星界的同乡。
    这个同乡待我不薄,是个女人,已经八十六岁了。
    按照千百万年前人属竞争灭宗灭族的做法,我本该是她的竞争对手,因为我俩都不属于这个时代,拥有超前的视角和思维,在你们眼里,是顶级掠食者。
    我应该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我的存在会威胁到她子嗣后代在这片土地上的霸权。
    可是她没有杀我,反倒想要招揽我。
    她是东都乃至整个西大陆最大的奴隶商,把你变成奴隶,变成土匪的元凶。
    我无法答应她的招揽。
    而她,就是一位善用信仰敛财的狂人。
    她把民众当畜牲,把奴隶当工具,把金钱当武器,把权势当衣服。然后用亚蒙神祇给自己裹上了一套华丽的光环。
    如果这样的人多上几个,我假想中的战争将会持续数十年乃至百年。
    教会的棺木加工厂和军火库的子弹流水线是他们的生意。
    港口送来的奴隶和购买血肉的赎罪券是他们的商品。
    一本本亚蒙神恩经书,只要改动几个章节,修改几次文献,变成典故和神话的洗脑,就能成为战争的理由。
    我不敢想象这样的事活生生的发生在我的同乡身上,我认为,同乡都是开化的文明人,至少不会丧失共情的人性,也不会丧失斗争的兽性。
    哪怕是七百万年前的原始人祖先,也不会用这种办法,来对待自己的同类。
    它们最多把异族赶尽杀绝,把威胁到生存安全的物种当成食物吃个干净。把同属但不同族的人种脑壳敲开,吮吸脑髓来果腹。
    可是这位同乡,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种族大退化的愚蠢活动当中,用神祇的谎言做幌子,来迫害压榨数以十万百万计的同属同种,从中谋取私利。
    她把同胞看作养了肥膘的待宰肉猪,从出生开始就要他们褪去身上的钢毛和獠牙,变成神恩经典里写的温顺家猪!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教材是她写,规矩是她定,马上连亚蒙神国的赎罪券,都会印上她的肖像。
    这关乎人性还是兽性?
    不!这个同乡她说:是神性!
    ——它确实就这么发生了,也印证了我的单纯与天真。
    所以——
    ——别害怕,丫头,我已经将她看清,我会做出取舍。
    我暗下决心,要赶在孩子出生之前回到你身边!
    也请你做出取舍,在这个人不如狗的世道,坚强勇敢地活下去。”
    萱丫头念到这一句时已是泣不成声。
    她不知道丈夫的敌人有多强,但是她知道——“在孩子出生之前赶回家”这一句话,做出来该有多难。
    朱莉问:“他还说了什么?”
    “没有了。”萱丫头攥着纸,不肯松手。
    朱莉要来抢信,费了老大的劲,终于把一截纸张从萱丫头手里扣了出来。
    信件的尾巴里写着一行简简单单的话。
    【如果孩子诞下,我还没回来,代表情况有变,请转告薇薇和朱莉姐姐,我已经拼尽全力,一个人的力量实在太弱,太微小了。我把所有的东西都留给了你们,继续往前走,随着历史的潮流往前看,保持身体健康,活到下一个时代。你们一定能看见我说的,那个故乡的雏形。】
    萱丫头立马动身,去翻弄大帐里的杂货,从书桌上找来笔,要写回信。
    她一边写一边念,要把信件内容复读出来,生怕写错一个字。朱莉大小姐帮弟媳研朱砂石,当做墨水用。
    萱丫头一边写一边念。
    “小伍,我在北地安康,朱莉姐姐、薇薇大夫人、达奇先生和小刀后生都很健壮。
    我记得你喜欢抽烟,我托人做了两个玉米烟斗,北地的裸猿不会打孔做模具,我就亲手教他们。姐姐试着抽了几口,说与她的烟斗一样好,我就放心了。
    这是留给你的宝贝,你要亲自来取,我怕邮差弄丢了,毕竟玉米在北地是稀罕物,玉米棒也是喂牛马的好粮食,我是舍不得再给你多做几个烟斗了。
    朱莉要我回列侬生产,我不答应。
    肚子里的孩子,我想让他(她)留在北地,按照你所说的,如果孩子能顺利出生,在这个地方长大,他(她)看见这片荒土从野蛮走向文明,就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个英雄。
    ——孩子不会恨你,不会怨你。
    不会因为你没在我身边,而责怪你不担责任。
    我要老了累了,孩子看见新房建起来,围在我身边的医生多了,用上煤炭和蒸汽机,我就对孩子说:这一切,都是你爸爸带来的。
    ——我想孩子也会记得你的好。”
    丫头深深吸了一口气,泪水落在纸张上,浸出一团团脏渍。
    “可是我有那么一点奢望,就那么一点念想。
    ——我想让你来当孩子的老师,起初我会爱上你,相信绝非是偶然的,也不会是你说的信息素和荷尔蒙的荡漾。
    你是我生命中见过的,最重要的人。
    你是我能一生学习依靠,而且感到温暖和安心的伴侣。你说这世上没有神祇。
    ——我倒希望有个神祇,因为我可以向它致谢,谢谢它让我遇见了你。”
    萱丫头一个劲地用袖口擦眼泪,把泪水都擦干净了,这才敢唯唯诺诺地继续写信。
    “这里也很好,丈夫。列侬的工兵待我们不薄……”
    写到这,她都不敢去相信这行字的真伪。
    她看向大帐之外,一个个工农子弟年轻军人窝在营帐里玩牌喝酒,只有小刀这个亲卫拿着枪去逼去骂才肯往工地走。
    她接着说,接着写。
    “他们里边有老兵,有新兵,但到了北国都是工人,会主动教蛮子裸猿上岗工作,许多刚从边防撤下来的伤员,刚把伤养好,连父母都见不得一面,就跑来这片荒野了,一句怨言都没有,不少年轻的小伙子以前有婚约……”
    萱丫头又哭了出来。
    “……姑娘和别人跑了,没有办法,也得跟我们来这里建船坞,打渔,圈牧场。”
    她想到了自己,不敢问,只得旁敲侧击。
    “小伍,有时候我会害怕,怕你不再回来了,毕竟外边的世界那么美,那么多情,你要是有一天不要我了怎么办?你要是有一天跟别人跑了怎么办呢……我只敢想一下,就只想一下……我不敢和你说,今天收到你的信,我想你三五年可能回不来,说出来的承诺也没有几句是真的——
    ——毕竟你和薇薇这么说:你从来没有对薇薇说过一句真话。”
    她一咬牙,像是无理取闹,把虎口给咬开,咬出血来。
    “如果你骗我,在我们的孩子出生时没有赶回来……”
    她一巴掌拍在信纸上,想把这世上最恶毒的诅咒也加上。
    可是她找不到能用的语言,说不出那种话来。
    她舍不得,她怕幻想成真,祸从口出。
    “如果你回不来!如果你食言!——我就和你老婆过了。”
    她信誓旦旦。
    “我要换回达里欧·达芬奇那张脸!和薇薇大夫人过了!”
    最后只能像是小孩子赌气一样,耍着无赖。
    朱莉听得一知半解半懂不懂的,也不知道弟媳这病还没有没药医。
    这封信送到邮差手上时,躁动不安的狼群刚刚送进铁笼。
    它们是小刀从高原上围猎抓捕的第一批家犬预备役,嗅见信封人血的味道时,纷纷亮起油绿的眼睛。
    范克里夫也钻进了押狼笼,和一群狼生活在一起,试图同化这些祖先,或者被同化。
    再次经过四个邮差的手,还有一条千余公里的铁路,通过半个月的时间,信件送到了陈小伍手中。
    东都港的邮电局门前人来人往。
    不远处横街杂巷里有老幼妇孺承办的手工作坊,大作做的是棉布生意,她们见到凯恩校官就喜欢抱拳大笑,喊上一声师傅。
    又看凯恩校官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半个月之前是个小胖墩,现在一天比一天,瘦一天比一天壮。
    他就是陈小伍。
    经过两次安息日的“死亡进食”,又经过十二天的体能训练,小伍的身体素质终于回到了正常人的范畴。
    在普通的日子里,他不敢妄用性感炸弹的代谢加速能力帮助肢体增肌,今天恰好也是周六,他正准备尝试将身体中过剩的脂肪和能量通过代谢传递到四肢百骸中。
    取回家书之后,小伍回到了军营,拖着累赘臃肿的身体来到水井旁。
    阿明玩着枪,蹲在老榆树的圃园台阶边,看着小伍身上的变化。
    这个男人翻开信件,仔仔细细读了一遍。
    紧接着,阿明又见小伍像是读不够,又把信件翻开来回念了一遍。
    阿明看见小伍一拍手,好比中了头等奖的穷困彩民,笑嘻嘻的跺脚捶胸,脱下军服和里衫,露出那身白花花的肥肉来。
    小伍腰上的皮肤有一道道皱褶裂口,带着血痕,是增脂减脂时留下的痕迹。
    不光是腰脊,腋下、手臂和脖颈全是这样的带血伤痕。
    不一会,小伍就喊出了性感炸弹。
    火焰羊头汇聚成型的瞬间,朝小伍赤裸的肉身挥动拳头!
    ——好比铁锤轰击着锻钢。
    小伍和意念中的假想敌做对练。
    自己的魂威,就是最好的木桩。
    心意通透的瞬间,身上的脂肪叫魂威的拳头击打捶炼,好似见了阳光的雪。
    浑身的毛发在瞬间暴增,仿佛春风吹过荒原,像是野草一样长出体表。
    每一次神击圣格的拳路轰在他的身体上,就会留下一个“爱”的印记,留下一颗紫红色的桃心。
    魂威的效用运转之下,此处的皮肤重构,肌理断裂再生,骨骼有破损克害的地方,就让拳头去矫正。
    他在与自己的意念作战。
    体肤汗如雨下,睫毛长得快盖住整个眼睑,凡有拳头的爆鸣,此处便长出高地人种独有的金毛。
    他像是一头来自远古的猿猴,浑身上下完完全全被魂威捶打一遍之后,勉强能从这个毛人的眼神里,能辨认出是人类。
    做完这些,小伍从井口中提来一桶水,把身上的带着尿素恶臭的汗水都浇净,裤子因为大腿肌腱的野蛮生长而裂开,也叫他脱下丢到一边。
    他从阿明身后抽出军刀,开始给自己剃毛,剃刀崩了两三个口子,他就在井石上磨刀,直到把体毛都剃干净了才罢休,连头发都没放过。
    是的,小伍把自己浑身上下的体毛剃了个干干净净。
    阿明尴尬的问:“没这个必要吧?”
    “很有必要!”小伍认真笃定地答:“我可以用染发剂把它给染黑,但它要再往外长,我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不如直接剃个干净。”
    小伍翻墙出去,跑到军需领来新的衣裤,步子轻捷有力,几个纵跃便翻了回来,浑身上下皮肤中的气血旺盛,再也没有那股病恹恹的样子。
    离近了,阿明这才看清楚陈先生现在的模样。
    ——他还是那么矮,但一点也不小了。
    身高不过一米七多一点,肩膀和大臂像是老虎的背脊,胸膛和腰腹已经盖上了一层血肉铸做的盔甲。
    两条大腿的肌理线条棱角分明,匀称有致,好比青蛙蟾蜍那样,带着点多余的脂肪用作长途奔跑时消耗的水分和能量。
    小伍揨臂挺身,感觉新衣服的尺寸挺合身。
    “怎么样?”他问阿明,迫不及待想从阿明这个健身达人身上找到认同感。
    阿明:“像个人了。”
    小伍摘下军帽,光秃秃的头顶像是一个大灯,把阳光都投进阿明的眼睛里。拳头的筋节粗大,手指握紧时非常殷实,是强而有力的感觉。
    砰——
    出拳时的炸响如子弹出膛。
    阿明的腰腹受了这一击,像是被野马蹬了一脚,当场吐出一口白沫,退了好几步。
    小伍问:“现在呢?”
    阿明一手捂着苍白的脸,一手捂着剧痛的腹。
    “你做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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