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尘 作者:芷静兰
分卷阅读175
的药的剂量还是挺重的,足够你们大战三、四个小时,你现在肯定腰酸背痛又腿软,还是回去好好休息吧。”
他一拍脑门忽然想起来,还真有那么一丝危险:“你们有做什么措施吗?没有的话去吃个24小时避孕药也行,要是姐姐你有了,想生下来或是打掉,我是都没意见的。”
凌莫宣怔愣一下,只犹豫一瞬又追过去,先把这混蛋弟弟打上一顿再说。
熊楯识站在一旁观战,犹豫着要不要加入,先把那家伙揍上一顿。
一个上午就闹了个鸡飞狗跳。
中午用餐时间,那两位女士先走了,凌莫宣就怕有个万一,让妹妹给她去买一盒避孕药,吃完药,直接睡了,气得连饭都没吃。
另外四位男士自然一起去吃午饭了。餐桌上,熊楯识十分不解地问:“这种馊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就这么坑自己的亲姐姐。
“怎么会是馊主意?”
这主意多好,凌莫宸白他一眼,拍拍胸脯:“我这是关心我姐,不忍心她过的那么憔悴。这女人憔悴自然要找男人,她自己不找那我就帮她一把,上哪去找我这么贴心的弟弟。”
说着抛个媚眼过去,“你怎么样,要是感觉还行,我就先让你睡个够,我再找下一个男的?”
熊楯识顿了顿,有点猥琐:“是还行,可以再睡两天,就是太瘦了,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摸起来没手感。”
“白给你睡还这么挑!”凌莫宸骂了一句。
老六什么时候这么混了,凌莫宆无语凝噎,好心提醒道:“老六,大妹现在对你恨得牙痒痒的,肯定会防范你的,你恐怕得不了手。”
凌莫宸也是无语,哼道:“你当我家那么多保镖吃白饭的,我让保镖天天给她下药去,让我姐姐夜夜做新娘,保证把她养得跟朵花似的。”
凌莫宆别过头,摊上这么一弟弟,也不知道是他们倒霉还是好运。
不过对于凌莫宣,就现在这个时候来讲,绝对是倒霉的。
当天晚上睡在家里,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上连一块布料都没有,双腿敞开着,记忆一点点地回笼,都不知道该先哭上一场还是去把那个混蛋弟弟打上一顿!
尤其是,防不胜防。
她跑外地出差都跟着她,晚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早上醒来就是欢爱过后的,那脸色,怎么也做不了假。
熬了一个多月,实在是累了。她知道,其实小弟就是要她离婚,如今的她,对离婚没那么排斥,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原本她就打算把今年过完,明年就跟戚若炎谈离婚。
给小弟打完电话,凌莫宣就一个人倒在沙发里,怔怔地望着这个客厅,这个公寓。
这里,全是她一点一滴亲手布置起来的,凝聚着她所有心血,她曾经以为能过一辈子,如今,这就要断了。
她21岁认识戚若炎,从那之后一颗心全系在那个男人身上,到如今,她33岁了。
12年,一场轮回的时间,做一场梦,黄粱一梦,就要醒了。
☆、想不通
秋夜未凉,残月将圆,清辉不减,透射着浮世中的浮华。
修剪的圆润的指甲上未染有任何化学物品,垂眸看去,却看到的淡淡的莹光,季凡看着自己这双手,这双堪称完美的白皙水嫩修长秀美的手,眼中浮现一丝厌恶。
凌莫宸从浴室出来,在整个卧房转了一圈才发现他老婆在阳台上赏月,站定两秒后转身去拿了条披肩给她,“月亮快圆了,很快就要中秋,咱们结婚也快要一周年了,想怎么过,还是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季凡拉了拉身上的披肩,坐直些,翻起两个倒放的淡青色的小瓷杯,给他们各倒一杯,拿起自己的那杯放到唇边,轻轻沾了沾,“8点半的时候佣人送上来的,还不到两个小时,这茶水就凉了。”
“这茶壶有壶嘴,就算把它塞住了,两个小时也会凉的。”
不过凉了也没什么,他老婆给他倒的茶,当然要喝。凌莫宸端起小瓷杯一口饮尽,嘴角微动,笑道:“宝宝,我怎么觉得你伤春悲秋了?”
“我在想我父亲。”季凡笑了,仰头看着那缺了一个口子的月,真好。
凌莫宸也笑了,假意担忧道:“是白天他们说起你跟你爹地的往事触动你了吧,我听说,宠女儿的父亲对着女婿会格外挑刺,尤其像你爹地,宠的完全没原则了。你说我见到你爹地的时候他会不会看我不顺眼想存心刁难我?”
季凡淡笑着轻横了一眼过去,眸光闪烁间顾盼生辉,撩人心怀,凌莫宸说:“宝宝,你有没有看到过形容美人的8个字,我觉得特别适合形容现在的你。”
“是什么?”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凌莫宸眼里都透着笑意,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我的宝宝,真美。我看到《洛神赋》的时候,那里有一个词,翩若惊鸿,我那一瞬间就想到了你。”
皎洁的月光下,像是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淡泊朦胧的清辉,显得,神圣?季凡眼睑下的阴影重了些,别过头去,轻轻柔柔地开口:“我爸妈离婚,我尚不知情,妈妈带着我出国,我以为是去走亲戚。
等我一觉睡醒,身旁的人变成了父亲。他说,要带我去他家里,我问他我妈妈呢,父亲说先跟他去他家里,他家里人很想见见我;我想了想就同意了。
到父亲家里后,我就见到了太爷爷,爷爷,还有叔叔伯伯们,全是陌生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本能的觉得有些害怕,就抓紧了父亲的衣领。太爷爷当时说的第一句话是,把她放下来,然后,父亲就把我放了下来。”
季凡闭了闭眼,再次睁开,眼底清澈如许。那黑水晶一般闪耀的眼眸,浸染了俗世的血腥与污秽,掩尽了人间的复杂与肮脏,竟然还能澄澈?
她想,应该是黑色,真是一种很好的颜色,吸纳进一切杂质尘埃,看得见也好,看不见也罢,尽是一片黑暗,自然是能融为一体。
“我和父亲,有时一个星期能见上一次,有时半月见上一次。他对我,比是我表舅舅的时候还要好的多。
七岁前,我跟父亲见面后,父亲晚上都带着我睡;晚上想上厕所,他抱我去,早上给我洗脸,刷牙,穿衣服,喂我吃饭。我想怎么挑食都行,我想天天骑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给使唤的团团转也可以,他永远都是一副宠溺的姿态对我。”
季凡嘴角上扬,眉目异常柔和,俏皮一笑:“其实我有时候想不通,你知道我想不通什么吗?”
凌莫宸满是嫌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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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药的剂量还是挺重的,足够你们大战三、四个小时,你现在肯定腰酸背痛又腿软,还是回去好好休息吧。”
他一拍脑门忽然想起来,还真有那么一丝危险:“你们有做什么措施吗?没有的话去吃个24小时避孕药也行,要是姐姐你有了,想生下来或是打掉,我是都没意见的。”
凌莫宣怔愣一下,只犹豫一瞬又追过去,先把这混蛋弟弟打上一顿再说。
熊楯识站在一旁观战,犹豫着要不要加入,先把那家伙揍上一顿。
一个上午就闹了个鸡飞狗跳。
中午用餐时间,那两位女士先走了,凌莫宣就怕有个万一,让妹妹给她去买一盒避孕药,吃完药,直接睡了,气得连饭都没吃。
另外四位男士自然一起去吃午饭了。餐桌上,熊楯识十分不解地问:“这种馊主意你是怎么想出来的?”就这么坑自己的亲姐姐。
“怎么会是馊主意?”
这主意多好,凌莫宸白他一眼,拍拍胸脯:“我这是关心我姐,不忍心她过的那么憔悴。这女人憔悴自然要找男人,她自己不找那我就帮她一把,上哪去找我这么贴心的弟弟。”
说着抛个媚眼过去,“你怎么样,要是感觉还行,我就先让你睡个够,我再找下一个男的?”
熊楯识顿了顿,有点猥琐:“是还行,可以再睡两天,就是太瘦了,身上一点肉都没有,摸起来没手感。”
“白给你睡还这么挑!”凌莫宸骂了一句。
老六什么时候这么混了,凌莫宆无语凝噎,好心提醒道:“老六,大妹现在对你恨得牙痒痒的,肯定会防范你的,你恐怕得不了手。”
凌莫宸也是无语,哼道:“你当我家那么多保镖吃白饭的,我让保镖天天给她下药去,让我姐姐夜夜做新娘,保证把她养得跟朵花似的。”
凌莫宆别过头,摊上这么一弟弟,也不知道是他们倒霉还是好运。
不过对于凌莫宣,就现在这个时候来讲,绝对是倒霉的。
当天晚上睡在家里,第二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身上连一块布料都没有,双腿敞开着,记忆一点点地回笼,都不知道该先哭上一场还是去把那个混蛋弟弟打上一顿!
尤其是,防不胜防。
她跑外地出差都跟着她,晚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早上醒来就是欢爱过后的,那脸色,怎么也做不了假。
熬了一个多月,实在是累了。她知道,其实小弟就是要她离婚,如今的她,对离婚没那么排斥,没什么不能接受的,原本她就打算把今年过完,明年就跟戚若炎谈离婚。
给小弟打完电话,凌莫宣就一个人倒在沙发里,怔怔地望着这个客厅,这个公寓。
这里,全是她一点一滴亲手布置起来的,凝聚着她所有心血,她曾经以为能过一辈子,如今,这就要断了。
她21岁认识戚若炎,从那之后一颗心全系在那个男人身上,到如今,她33岁了。
12年,一场轮回的时间,做一场梦,黄粱一梦,就要醒了。
☆、想不通
秋夜未凉,残月将圆,清辉不减,透射着浮世中的浮华。
修剪的圆润的指甲上未染有任何化学物品,垂眸看去,却看到的淡淡的莹光,季凡看着自己这双手,这双堪称完美的白皙水嫩修长秀美的手,眼中浮现一丝厌恶。
凌莫宸从浴室出来,在整个卧房转了一圈才发现他老婆在阳台上赏月,站定两秒后转身去拿了条披肩给她,“月亮快圆了,很快就要中秋,咱们结婚也快要一周年了,想怎么过,还是有什么想要的礼物?”
季凡拉了拉身上的披肩,坐直些,翻起两个倒放的淡青色的小瓷杯,给他们各倒一杯,拿起自己的那杯放到唇边,轻轻沾了沾,“8点半的时候佣人送上来的,还不到两个小时,这茶水就凉了。”
“这茶壶有壶嘴,就算把它塞住了,两个小时也会凉的。”
不过凉了也没什么,他老婆给他倒的茶,当然要喝。凌莫宸端起小瓷杯一口饮尽,嘴角微动,笑道:“宝宝,我怎么觉得你伤春悲秋了?”
“我在想我父亲。”季凡笑了,仰头看着那缺了一个口子的月,真好。
凌莫宸也笑了,假意担忧道:“是白天他们说起你跟你爹地的往事触动你了吧,我听说,宠女儿的父亲对着女婿会格外挑刺,尤其像你爹地,宠的完全没原则了。你说我见到你爹地的时候他会不会看我不顺眼想存心刁难我?”
季凡淡笑着轻横了一眼过去,眸光闪烁间顾盼生辉,撩人心怀,凌莫宸说:“宝宝,你有没有看到过形容美人的8个字,我觉得特别适合形容现在的你。”
“是什么?”
“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凌莫宸眼里都透着笑意,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我的宝宝,真美。我看到《洛神赋》的时候,那里有一个词,翩若惊鸿,我那一瞬间就想到了你。”
皎洁的月光下,像是给她整个人都镀上了一层淡泊朦胧的清辉,显得,神圣?季凡眼睑下的阴影重了些,别过头去,轻轻柔柔地开口:“我爸妈离婚,我尚不知情,妈妈带着我出国,我以为是去走亲戚。
等我一觉睡醒,身旁的人变成了父亲。他说,要带我去他家里,我问他我妈妈呢,父亲说先跟他去他家里,他家里人很想见见我;我想了想就同意了。
到父亲家里后,我就见到了太爷爷,爷爷,还有叔叔伯伯们,全是陌生人,看我的眼神怪怪的,我本能的觉得有些害怕,就抓紧了父亲的衣领。太爷爷当时说的第一句话是,把她放下来,然后,父亲就把我放了下来。”
季凡闭了闭眼,再次睁开,眼底清澈如许。那黑水晶一般闪耀的眼眸,浸染了俗世的血腥与污秽,掩尽了人间的复杂与肮脏,竟然还能澄澈?
她想,应该是黑色,真是一种很好的颜色,吸纳进一切杂质尘埃,看得见也好,看不见也罢,尽是一片黑暗,自然是能融为一体。
“我和父亲,有时一个星期能见上一次,有时半月见上一次。他对我,比是我表舅舅的时候还要好的多。
七岁前,我跟父亲见面后,父亲晚上都带着我睡;晚上想上厕所,他抱我去,早上给我洗脸,刷牙,穿衣服,喂我吃饭。我想怎么挑食都行,我想天天骑在他的脖子上把他给使唤的团团转也可以,他永远都是一副宠溺的姿态对我。”
季凡嘴角上扬,眉目异常柔和,俏皮一笑:“其实我有时候想不通,你知道我想不通什么吗?”
凌莫宸满是嫌弃:“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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