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这相思病啊 作者:迷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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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的态度。

    贤王知他不喜闲聊废话,深夜前来必是有要事,便直入正题:“说罢,这么晚过来找我,所为何事?”

    “大哥,”韩王略一沉吟,抬眸直视他的双眼,字句清晰,“二弟只欲问你,是否准备好,登上那个位置?”

    心下一跳,贤王深吸了一口气,缓声问:“都安排妥当了?”

    “是。”斩钉截铁。

    贤王却笑了:“二弟,你可知大哥等了多久?屈辱、隐忍、逆来顺受,多少年了,我咬紧牙关熬过来,为的便是有朝一日登大位。你认为,我会因害怕背负太多而退却?”他叹了口气,语带惋惜,“只是委屈了你……”

    “大哥当年如何待二弟,二弟自当铭记于心。这一切,皆是大哥应得,二弟本无心朝堂政事,如今不过是为你夺回,谈何委屈?”

    贤王与他多年兄弟,亦是深知这个弟弟素来不愿被金钱权势束缚,虽谋略过人,却一心只爱习武,向往游历四方的自由生活,便不再多言,给了他一个安心的眼神:“放心去做,大哥等你的好消息。”

    他信二弟,会做到所承诺过的事。

    韩王点头,做了一个手势,便迅速闪身离去。

    独留贤王一人在房中,怔愣片刻,而后轻声笑了。

    好,二弟,那大哥便等你三月。

    在村子停留的时间比预计的长,两人回到楚府,用过晚膳后便各自回房歇息了。

    当然这只是墨白所以为的。

    楚长歌中途拐了个弯,进了书房,果然看见等候多时的归风立于一旁。

    “将军。”归风躬身低喊。

    楚长歌朝他点头示意,几步走到书案后坐下,归风立刻上前递出密信。

    是颜月传来的,信上大致将舒皇后近日来的行事汇报了一遍,末了询问将军是否有其他吩咐。

    烧掉信纸后,楚长歌执笔书写,然后交予归风:“去罢,且告诉她,完成此任务后,尽早设法脱身。”

    归风领命离开。

    窗外凉风习习,东边的屋子已然暗了下来,男人轻闭双目,眼前浮现的是少年醉酒酡红的脸颊。

    你不必知晓那些肮脏旧事,亦无需为此玷污双手。

    有我,自会为你报仇雪恨,铲除险阻。

    莫要怪我多事,离别在即,我只愿尽我所能,再为你多做些事。

    哪怕你永不得知晓。

    昭武八年六月末,蛮夷大举进犯漠北,连攻两座城池,扬言踏平大南国,楚长歌请旨出征被皇帝一口回绝,派遣南军前去抗敌。随后楚长歌公然抗旨,强夺南军统领的虎符,领兵三十万往漠北策马而去。

    皇帝大怒,气急攻心,竟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太医诊出中毒,为时已晚,七日后暴毙而亡,死因是服用过量大黄叶粉。禁足于凤鸾宫的舒皇后于皇帝驾崩之日对天长跪,当夜猝死在床榻上,死因与皇帝完全相同。

    凤鸾宫内被搜出一小包大黄叶粉,她的长甲中也发现了少量,依推断,极可能是每月初一十五皇帝照例前来凤鸾宫时,被其下毒,因两人一同用茶,皇帝并未起疑所致。

    昭武八年八月,举国大丧,年仅一岁的皇三子萧筠继承皇位,皇叔贤王作为摄政王辅佐小皇帝。岂料登基大典还未举行,韩王起兵造反,半月之内,一举攻入皇宫。贤王沉着应对,用计将韩王引入紫宸殿,亲自将之刺死于龙椅之上,终于遏止了这场内乱。

    年幼的新帝已死于乱军刀下,先帝再无子嗣,平乱有功的贤王登上皇位,一改往日温良懦弱的形象,雷厉风行,铲除异己,提拔新士,实行一系列安国富民的政策,展现了过人的政治实力,迅速坐稳了龙椅。

    此间,漠北的两军僵持不下,战况时好时坏,胜负难分,转眼便拖到了大雪纷飞的腊月。

    北风凛冽,墨白紧了紧披在身上的狐毛斗篷,冒着雪从太医院快步走出。

    昨日漠北传来捷报,敌军已被逼退至漠北城内,运河结冰无法运送,粮草几乎用尽,北军胜利在望。

    若战况顺利,今日便可得知,李叔那儿的消息来得比皇上更快,他心情急切,恨不能立刻飞回楚府。

    一回府,他便跟下人问李叔的去处,见到人后被李叔笑话他:“瞧把你急的,今儿的信还未到,你且等等罢。”

    他摸摸鼻子,心里默默回了一句:是挺急的。

    该来的事未来,墨白无甚心情做旁的事,走着走着,拐到了楚长歌的书房里。

    这几个月,他在边关打仗,他在京城盼望,期间有书信,也有他偶尔派人带回来的医卷,连同之前的,慢慢多得他房间的书架都放不下,便只好移了一些过来这边。

    其实长歌不说,他也晓得,那些从侯府得来的医书,是长歌特地为他寻来的。

    起先他只觉得巧合,为何好些书是他恰好需要却无法寻得的,直到后来,一张纸片自某页书中掉落,他才明了。

    纸片上是他最熟悉不过的字迹,凌厉的笔锋却勾出柔肠百转的一句诗。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这是临摹?抑或是故意写给他的?

    墨白不知。

    但他想,待长歌回来,必要问个清楚。

    ☆、尾声

    朝花夕拾,十五载春秋转瞬间便成了过去,如梦初醒,恍若隔世。

    墨白一袭白衣闲坐亭中,单手支着下颔,侧眸看向蹲在湖边的小姑娘,正兴致勃勃扯荷叶玩儿,想摘那中间的大莲蓬。

    她叫阿华,是楚书灵的长女,今年十二,却依旧毛毛躁躁像个野丫头,性子倒挺像她娘亲还是姑娘那会儿。

    楚书灵在差点儿成了老姑娘的十八岁末终于出嫁,嫁了一个年轻有为的商贾巨富,叫易骁,长相清贵俊美,虽是丹凤眼,但眉宇间英气逼人,不显女气。

    此人是个面冷的,看着楚书灵时,眼里的温柔宠溺却骗不得人。楚书灵在他面前,亦是难得偶尔流露出些许女儿娇态,显然是两情相悦。

    墨白素来没有门第之见,对于易骁的商人身份不曾嫌弃,乐见其成,为他俩当了一回主婚人。

    两年后,楚书灵初为人母,诞下长女。

    他时常过府去瞧小女娃,觉得甚是投缘,便与她娘亲商量,日后让她拜自己为师习医。后来小女娃长成小姑娘了,眉眼间却愈发与那人相似,真应了那句“外甥像舅”的俗语。

    与小姑娘相处时,偶尔会望着她的小脸默然出神,心里头便想起那个不告而别的人。

    十五年前收到消息的那夜,他忘了自己跪倒在大雪中多久,亦记不清自己是否流了眼泪。

    那个人,一声不吭奔赴边关,他当是战况紧急,不怪他。

    可他如何能够,如何能够,这般轻而易举……死在战场上?

    曾经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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