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一瞬间,5个上忍便死了4个,而且个个是爆头而死。
    剩下一个吓得转身就逃,王小龙食指往前点了两下,嗤嗤声响过后,那个上忍两条腿的膝关节被击中,扑通一声仆倒下去。
    嗤!
    又是一道晶芒射出去,居然爆了那个上忍的菊花,一声惨叫,倒在血泊中。
    爽啊!
    这就是一阳指!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施展一阳指后,体力骤减。
    从死胡同出来,王小龙径直回酒店。
    出来时以会长的模样经过前台,进来时以长辫女子的样子从前台小姐面前走过,两位前台小姐一脸懵圈,你看看我,我瞧瞧你。
    刚开跑车走……
    现在又走路回来了?
    房间还没退,前台小姐也不便多问,何况先前见4个强壮的男子追一个受伤的美女,她们也受惊了。
    回到长辫女子住的房间,门开着,但里面已没有人。
    在房间城搜寻了一遍,除了几件衣服之外,没有其他可追踪长辫女子的线索。
    走出酒店时,王小龙以会长的样貌经过前台,两位前台小姐更懵圈了。
    才刚逃出去……
    后来又被人背出去……
    现在又走出去?
    这是3胞胎姐妹?
    个个都脑袋受伤,伤口还一模一样?
    从两位前台小姐呆呆的样子,便知以她们脑袋的智商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走在大街上,王小龙心想会不会上了长辫女子的当。
    这是第一次帮圣女会,也是最后一次,除非能证明她们不是杀爸爸的凶手。
    要是长辫女子和会长还在兴中县县城,那还容易找到她们。
    不管是大街还是马路的两边都种植了树木,或芒果树,或松树,或紫荆花树,罗阳由树木的记忆,看到红色法拉利跑车往华云市市区驰去了。
    背包里的金远宝还没卖出去,午饭又还没吃,女警体内的木气又还没有吸收,王小龙没空去找长辫女子。
    打电话给姜可可,正好她也还没吃饭,二人相约共进午餐。
    原本打算自我推荐帮姜可可袪除胎记,可是无法解释怎样知道她有胎记的,骤然提起胎记,倒容易引起她的反感,只好暂时作罢。
    所选的饭馆不算高档,中等消费水平,却有铁板烧这道特色菜,生意也挺火爆的,门外停了不少豪车,可知亦有富人来此吃饭。
    在临窗的一副座位坐下,点了菜,二人便聊了起来。
    王小龙帮姜可可破了一件盗窃案,姜可可虽感激他,但始终怀疑他事先就知道谁是小偷,并没有特别的破案能力。
    “以后有案子,我都请你帮忙。”姜可可浅浅一笑。
    “呃……”
    一时之间也难以吸收姜可可体内的木气,王小龙还想吃了午饭,然后去卖了金元宝,再去市区走一趟,看能否找到长辫女子。
    呵呵!
    露马脚了。
    见王小龙支吾,姜可可更怀疑他的不良动机了。
    “如我直言,你想泡我?”
    龇牙一笑,王小龙点了点头。
    美女都那样说了,不承认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次机会?
    相熟了,才更有机会吸收姜可可体内的木气。
    “我猜你碰巧知道小偷的吧?”
    “不是。”
    “那你通过什么技术来破案?就站在树下发呆?”
    “很先进的技术。”
    先进?
    这借口太笨拙。
    姜可可嘴角扬了起来,一点也不相信王小龙说的话,除非他能再次帮她破案。
    “你真的还能帮我破案?”
    “当然能。”
    世界上没有树木的地方,恐怕只有沙漠和草原,但有什么人会去那些地方做杀人放火的勾当?
    就算是大都市,街道两边也会有树木。
    换言之,有树木的地方,就能给王小龙提供追查破案线索。
    “那好,吃了饭,请你再帮我破一个案子。”
    “行。”
    二人正在聊间,便见几个帅哥美女走进了饭馆,从衣着来看,都是富贵人家子弟。
    其中一个戴钻石耳钉的男青年在看到姜可可时,怔了怔,随即走过来。
    “可可,这么巧?”
    “……”
    姜可可没有应声,只是微微点了点头。
    走到近前,耳钉男打量着王小龙,见他一身地摊货,便笑了。
    “可可,怎么找了个这么土的?乡巴佬?”
    跟在耳钉男身后的几个青年男女,听了便嘻嘻哈哈的笑起来。
    “何胜辉,你吃你的饭,我吃我的饭,请离开。”
    姜可可脸色冷了下来。
    “你们看看,我猜他全身上下,包括背包里的东西,还没有我一只戒指那么值钱。”
    何胜辉左手食指戴了一只金戒指。
    “你别在这里侮辱人好不好?!”
    啪!
    姜可可重重拍了拍饭桌,霍地站了起来。
    “乡巴佬,我没有说错吧?”
    奶奶的!
    狗眼看人低!
    王小龙已憋了一肚子火气了,扯开背包,抓出金元宝,砰的一下砸在饭桌上。
    安静。
    死一般的安静。
    随即何胜辉等人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会才止住。
    “哟,拿块黄铜吓人。人才,人才。”
    卧槽!
    这么大的黄金?
    何胜辉红着脸向王小龙比了个拇指。
    “这是真金!”
    姜可可冷眼瞪着何胜辉。
    “真金?你们看他穿成这样,会有这么大的真金?”
    “辉哥,算了,乡巴佬也爱面子……”
    篷!
    饭桌的茶杯都跳了起来,正是王小龙拍打饭桌,吓得何胜辉的一个跟班不敢再说下去。
    “如果是真金,你敢不敢吃下去!?”王小龙指着金元宝。
    “吓老子?要是真的,老子就吃了它!老子的朋友家里就是做黄金生意的!虾仔,过来验一下,要是假的,老子让他吃了!”
    在派出所里,姜可可便找人验过金元宝了,确实是黄金。
    叫虾仔的男青年走上来,拿起金元宝,看了又看,然后用牙咬过了,便向何胜辉递了个通风报信的眼色。
    何胜辉哪里将王小龙看在眼里?
    就算输了,也不当回事。
    “怎么了?”
    “至少外层是真的。”
    听了虾仔的话,何胜辉便心中有数了,却是恶狗先咬人。
    仗着人多势众,意欲强吃王小龙。
    “拿个镀金的烂铁,就当黄金来骗人?老子最看不得你这种败类了!给老子吃了!”
    “何胜辉,你能再无耻些吗?这个金元宝,我拿去做过验证的,是真金。输了还想打人?你敢动手,我立即将你捉回派出所!”
    姜可可英气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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