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枫将拿着苹果的手缓缓放下,他这手刚刚稍微有那么一丝即将放下的动作,就感觉身旁突然传来一股怨气,薛枫转头看去,却只看见朝青玹用那双杏眼看着他,眼神澄澈透明。
薛枫吞咽了一口口水,这他娘的什么情况?!
郑雪柔一双桃花眼楚楚动人,也是一直看着薛枫,一边是他的青梅竹马从小到大的同桌,一边是和他出生入死的老大,薛枫一时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付大顺摇了摇头,小声说了一句,起身走到门口,将门打开,抽出一根电子烟抽了起来。
病房内陷入了一种极为诡异的气氛。
“不好意思啊,雪柔妹妹,这把刀是我给薛枫的呢,谢谢你这两天帮我保养。”朝青玹见薛枫有些尴尬,将手中的苹果放在了一旁的盘子里,掩嘴轻轻一笑,接过郑雪柔手上的刀,打量了两眼道,“这把刀是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专门找人给我打的,名字就叫做青玹。”
抚摸着手上的长刀,朝青玹笑道。
郑雪柔嘟着小嘴,暗暗跺了跺小脚,显得有些气愤。
“保养得真好,和新的一眼,雪柔妹妹你没少花功夫吧?”朝青玹问道。
郑雪柔点了点头,随后也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什么,她突然转身去了厕所。
“……”
薛枫夹在中间额头上直冒冷汗,女人真的是一种极为可怕的生物。
朝青玹看了一眼厕所的门,嘴角一翘,将刀送到薛枫身前:“这把刀你好好研究研究,也不知道郑雪柔用了什么办法,居然将这把刀保养得这么新,把上面本来已经不那么明显的纹理都展现了出来,你自己好好看看,对你的熔铸水平是个极大的提升。”
薛枫点了点头,将长刀收了起来。
在病房里面收拾了收拾,薛枫同付大顺道别之后走出了病房,他刚刚走出去,就见病房外的长椅上坐了三个人,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和薛枫一起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叔叔婶婶和薛山。
楼道内,叔叔婶婶正相互交谈着什么,并没有注意到薛枫已经从病房里面走了出来,两人的面庞都看上去极为憔悴,似乎最近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很好,而薛山则坐在一旁,呆呆地看着面前屏幕上的新闻,薛枫看了一样上面的新闻,新闻内容是关于近地轨道上白骨瓷遭到盗窃,和最近发生的暴徒动乱的相关报道。
报道之中,寥寥几句提到了被暴徒们追赶的人,但没有说道薛枫等人的身份。
见薛枫出来,叔叔婶婶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们看向薛枫的眼神有一些复杂,想要说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薛山也关闭了屏幕,用他那双小眼睛看了一眼薛枫,最后停留在了薛枫身后朝青玹和郑雪柔的身上。
“雪柔妹妹,好久不见。”薛山挠了挠头说道。
郑雪柔点了点头,对着薛山笑了笑,不自觉地往薛枫背后躲了躲。
看到这一幕,薛山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妒忌,但是很快就化为了一种沮丧和抑郁的神情。
薛枫看了一眼这体重一百七,身高一百七的表弟,有点儿担心这家伙会得什么心理疾病。
魂武殿几乎帮他收回了原本属于他的所有财产,叔叔婶婶因为他的这笔教育经费过了将近十年的风光日子,这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他们如今有这般不如意的境遇,说实话薛枫问心无愧。
“叔叔婶婶,你们有什么事儿就明说吧。”薛枫将手上的包递给朝青玹,问道。
叔叔婶婶上下打量着此时的装束,没有说话,此时正值春季,c市的天气还有些寒冷,薛枫穿了一件淡蓝色衬衫,外面穿了一件毛背心——这是葛长弓之前带他去店里直接定做的衣服,具体值多少钱,是什么品牌薛枫也不是很清楚,反正葛长弓也没有让他掏钱。
“小枫啊,这衣服值不少钱吧?”婶婶眼神之中带着丝丝不满,问道。
“一般吧,最多也不过是一点点熔铸材料的钱。”薛枫说道。
叔叔婶婶一愣,熔铸材料是什么他们还真没有听说过。
“那笔钱你怎么用的?”婶婶愣了愣,又继续问道。
“钱不是很多,我买了一支镌刻笔都不够。”薛枫将手放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耸了耸肩,说道。
“……”叔叔婶婶相继沉默,不知道此时该怎么接话,他们是真的听不懂薛枫到底在说什么——他们知道这镌刻笔这三个字的读音说什么,但是根本就不知道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
“你这衣服是香奈儿今年的限定款吧?”婶婶又一次问道。
“不知道,我找人定做的,婶婶你们有什么事儿就明说吧。”薛枫冷冷地看了面前这两名中年人一眼,他觉得,自己这叔叔婶婶似乎今天是专门来找他麻烦的——至于为什么叔叔婶婶会出现在这里,薛枫想多半和医院有关,上次他住院的时候叔叔婶婶是他的直接监护人,医院这次自然也要给他们两人打电话。
“是这样的,小枫,我想你能不能把钱坏给我们,那钱我经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咨询,发现那其实并不属于你,应该是你十八岁的时候才能进行合法继承,而且,你和魂武殿的行为已经眼中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我和你婶婶商量之后看你还这么小,还不懂事,所以也不准备走司法程序……”
叔叔不紧不慢地说着,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笑容,同时他从椅子上的文件袋内掏出了一份文件递到薛枫的面前,薛枫还没有伸手去接,就见一只素手从一旁伸了过来,朝青玹随意翻看了一眼面前的文件,露出一副乖巧的表情看着面前的叔叔婶婶说道:“根据银河帝国财产继承法最新修订版第七百八十五项第二十一条规定,若抚养人在抚养保管财产期间,滥用财产,并对被扶养人造成童年阴影的将处以最低三千五百万的罚款,并且剥夺其抚养权……在教育法第五十六例第五条明确规定……”
(本章完)
薛枫吞咽了一口口水,这他娘的什么情况?!
郑雪柔一双桃花眼楚楚动人,也是一直看着薛枫,一边是他的青梅竹马从小到大的同桌,一边是和他出生入死的老大,薛枫一时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付大顺摇了摇头,小声说了一句,起身走到门口,将门打开,抽出一根电子烟抽了起来。
病房内陷入了一种极为诡异的气氛。
“不好意思啊,雪柔妹妹,这把刀是我给薛枫的呢,谢谢你这两天帮我保养。”朝青玹见薛枫有些尴尬,将手中的苹果放在了一旁的盘子里,掩嘴轻轻一笑,接过郑雪柔手上的刀,打量了两眼道,“这把刀是我出生的时候我父亲专门找人给我打的,名字就叫做青玹。”
抚摸着手上的长刀,朝青玹笑道。
郑雪柔嘟着小嘴,暗暗跺了跺小脚,显得有些气愤。
“保养得真好,和新的一眼,雪柔妹妹你没少花功夫吧?”朝青玹问道。
郑雪柔点了点头,随后也不知道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什么,她突然转身去了厕所。
“……”
薛枫夹在中间额头上直冒冷汗,女人真的是一种极为可怕的生物。
朝青玹看了一眼厕所的门,嘴角一翘,将刀送到薛枫身前:“这把刀你好好研究研究,也不知道郑雪柔用了什么办法,居然将这把刀保养得这么新,把上面本来已经不那么明显的纹理都展现了出来,你自己好好看看,对你的熔铸水平是个极大的提升。”
薛枫点了点头,将长刀收了起来。
在病房里面收拾了收拾,薛枫同付大顺道别之后走出了病房,他刚刚走出去,就见病房外的长椅上坐了三个人,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曾经和薛枫一起生活了将近十年的叔叔婶婶和薛山。
楼道内,叔叔婶婶正相互交谈着什么,并没有注意到薛枫已经从病房里面走了出来,两人的面庞都看上去极为憔悴,似乎最近他们的生活并不是很好,而薛山则坐在一旁,呆呆地看着面前屏幕上的新闻,薛枫看了一样上面的新闻,新闻内容是关于近地轨道上白骨瓷遭到盗窃,和最近发生的暴徒动乱的相关报道。
报道之中,寥寥几句提到了被暴徒们追赶的人,但没有说道薛枫等人的身份。
见薛枫出来,叔叔婶婶立马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们看向薛枫的眼神有一些复杂,想要说什么但又欲言又止。
薛山也关闭了屏幕,用他那双小眼睛看了一眼薛枫,最后停留在了薛枫身后朝青玹和郑雪柔的身上。
“雪柔妹妹,好久不见。”薛山挠了挠头说道。
郑雪柔点了点头,对着薛山笑了笑,不自觉地往薛枫背后躲了躲。
看到这一幕,薛山眼神之中闪过一丝妒忌,但是很快就化为了一种沮丧和抑郁的神情。
薛枫看了一眼这体重一百七,身高一百七的表弟,有点儿担心这家伙会得什么心理疾病。
魂武殿几乎帮他收回了原本属于他的所有财产,叔叔婶婶因为他的这笔教育经费过了将近十年的风光日子,这也算是对得起他们了,他们如今有这般不如意的境遇,说实话薛枫问心无愧。
“叔叔婶婶,你们有什么事儿就明说吧。”薛枫将手上的包递给朝青玹,问道。
叔叔婶婶上下打量着此时的装束,没有说话,此时正值春季,c市的天气还有些寒冷,薛枫穿了一件淡蓝色衬衫,外面穿了一件毛背心——这是葛长弓之前带他去店里直接定做的衣服,具体值多少钱,是什么品牌薛枫也不是很清楚,反正葛长弓也没有让他掏钱。
“小枫啊,这衣服值不少钱吧?”婶婶眼神之中带着丝丝不满,问道。
“一般吧,最多也不过是一点点熔铸材料的钱。”薛枫说道。
叔叔婶婶一愣,熔铸材料是什么他们还真没有听说过。
“那笔钱你怎么用的?”婶婶愣了愣,又继续问道。
“钱不是很多,我买了一支镌刻笔都不够。”薛枫将手放进了自己的裤子口袋,耸了耸肩,说道。
“……”叔叔婶婶相继沉默,不知道此时该怎么接话,他们是真的听不懂薛枫到底在说什么——他们知道这镌刻笔这三个字的读音说什么,但是根本就不知道这三个字是怎么写的。
“你这衣服是香奈儿今年的限定款吧?”婶婶又一次问道。
“不知道,我找人定做的,婶婶你们有什么事儿就明说吧。”薛枫冷冷地看了面前这两名中年人一眼,他觉得,自己这叔叔婶婶似乎今天是专门来找他麻烦的——至于为什么叔叔婶婶会出现在这里,薛枫想多半和医院有关,上次他住院的时候叔叔婶婶是他的直接监护人,医院这次自然也要给他们两人打电话。
“是这样的,小枫,我想你能不能把钱坏给我们,那钱我经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咨询,发现那其实并不属于你,应该是你十八岁的时候才能进行合法继承,而且,你和魂武殿的行为已经眼中触犯了法律的底线,我和你婶婶商量之后看你还这么小,还不懂事,所以也不准备走司法程序……”
叔叔不紧不慢地说着,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笑容,同时他从椅子上的文件袋内掏出了一份文件递到薛枫的面前,薛枫还没有伸手去接,就见一只素手从一旁伸了过来,朝青玹随意翻看了一眼面前的文件,露出一副乖巧的表情看着面前的叔叔婶婶说道:“根据银河帝国财产继承法最新修订版第七百八十五项第二十一条规定,若抚养人在抚养保管财产期间,滥用财产,并对被扶养人造成童年阴影的将处以最低三千五百万的罚款,并且剥夺其抚养权……在教育法第五十六例第五条明确规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