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东方的世界尽头,追寻黄金,珠宝和无尽的精彩的路途当然是惊心动魄,而壮阔瑰丽的。但是这也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强如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率领着举世称颂的强大军队,打了一辈子也才打到印度。(当然这也要归因于这位英雄只活到了33岁。)这其中的艰难险阻可想而知。
虽然旅行和征发在性质上有很大差异。但是在此方世界,两者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一样的。那就是距离。
远距离旅行时,遥远的路途就是最大的危险。
从千法之书中找到了拉文克劳破解血魔咒负面作用的方法,兰斯洛特也就放弃了原本一路游历,一路找寻破解之道的想法。
一来危险系数太高,二来花费时间颇多。这一世黄头发,蓝眼睛的兰斯洛特注定只能将这次归乡之旅看成一次旅行。他不可能待在那里不走了。
陈小玉母女的问题已然可以解决,她们华夏之行之后的去留全凭自由,而他兰斯洛特,霍格沃兹开学之前必须赶回去,这是肯定的。
三人直接驾驭着脑子被动过的乌克兰铁肚皮一路直飞,昼伏夜出,白天在荒僻的荒山沙漠落脚休息,晚上赶路,飞了七天来到了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尼泊尔。
因为旅行方式接近偷渡,自然是全程免签的。这种路径即减少了不必要的手续,也避开了很多与人有关的风险。
血魔咒负面作用的破解方法是一种增加并恒定灵魂强度,强化作为人的意志的魔药。服用之后会让陈小玉和纳吉尼在永远保持人的身体和智慧,于有需要的时候自主化身为蛇,更好的自保。
魔药所需要的大部分材料收藏丰富的兰斯洛特都能在自己神奇的小钱包里找到,缺失部分也大多在沿途的休息时间里做了补充。
现在仅差一种喜马拉雅雪人的毛发灰烬(喜马拉雅雪人血余)的材料。
这种又被称为大雪怪的喜马拉雅雪人正好就居住在喜马拉雅南麓的雪峰之上。
因此,兰斯洛特放弃了,相对安全稳妥的沿着海岸线前往华夏的路径,折道到了同样位于喜马拉雅南麓的尼泊尔。
尼泊尔是南亚内陆山国,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北邻华夏,其余三面与印度接壤。
全国分北部高山、中部温带和南部亚热带三个气候区。
北部冬季最低气温为-41c,南部夏季最高气温为45c。气候条件多变,生态环境丰富。
而作为华夏和尼泊尔天然边界线的喜马拉雅山在此方世界依然是世界最高的山,世界十大高峰,八大都在这里。
珠穆朗玛峰则是其中之最,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靠近尼泊尔的珠峰南麓气候条件相对温和,山势也远不如华夏境内的北麓陡峭,相对更适合生物生存。
除了雪狼,熊,牦牛,雪豹之类的正常生物,兰斯洛特要找的喜马拉雅雪人,这里还有很多诸如喜马拉雅隐形怪,雪地鲨之类的神奇生物存在。
尼泊尔本地的山民只要准备充分,锻炼合理,也能时不时出现成功登顶的勇士。而兰斯洛特后续的行动也很需要他们的帮助。
兰斯洛特三人先是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外的一个山谷里藏好了脑子不好使,也不太好随身隐藏的乌克兰铁肚皮火龙。然后徒步进入了加德满都。
这不是兰斯洛特第一次来尼泊尔。在他刚断奶没多久,还在满世界寻找现在的绝世女狼艾琳.艾德勒的手帕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带他来过加德满都。
夏洛特当时把兰斯洛特寄养在了驻加德满都英军的一个相熟的后勤主管那里,然后雇佣了一支廓尔喀登山者队伍带他去爬了珠穆朗玛峰。
大侦探登顶是为了更好的测定气旋数据,从而更精准地推算出手帕的位置!而在付出一大笔钱之后,他也成功了。作为一个非专业的探险家,一个土豪,他再一次展现了钞能力的伟大。
不,这是爱的伟大。大爱无言!
但是现在确定,艾琳没有死,只要定期喝狼毒药剂也不会咬他,大侦探先生却迟迟都没有把兰斯洛特后妈的问题敲定?
反而和一顶叫贾维斯的机械帽子打的火热,和离异的基友华生医生继续暧昧不清,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故地重游的兰斯洛特很热心的给陈小玉母女讲起了关于尼泊尔的趣闻。
传闻,1768年,廓尔喀王普里特维·纳拉扬·沙阿统一了尼泊尔,建立沙阿王朝。
在进军玛卡南普尔时,神化身为哲人与国王偶遇,纳拉扬赠给哲人一块凝酪,哲人吃后吐出,又还给国王,国王觉得恶心,随手甩在自己脚上。
这绝对是人之常情,换谁来了也要扔掉的。但是故事却不是这么讲的。
感觉受到了冒犯?
哲人因此预言,沙阿王朝虽能一统江山,其帝祚却会“五世而斩”,这一预言不到100多年后就应验了。
1789年至1792年与华夏清朝发生冲突,史称廓尔喀之役。沙阿王朝靠着向华夏清朝称臣内附,才算是苟了一波没有断了传承。
但是这之后二十二年,1814年,沙阿王朝好不容易传到了第五世,真正要命的来了。
尼泊尔遭到英国入侵,被迫割让大片领土给英属印度,外交受英监督。
1846年,亲英的忠格·****·拉纳将军发动政变,国王大权旁落,拉纳家族世袭首相。沙阿王朝卒。
(普里维特:朕的大尼就这么亡了?朕不甘心,不甘心啊!)
“那位自称神之化身的哲人是不是神不好说,但是他绝对是一位预言家。说不定就是个巫师,和特里劳尼家族有一些什么曲里八拐的血缘关系。”
兰斯洛特说着不到五毛钱的滥槽。发现看见黄皮肤黑头发的尼泊尔人颇有见到老乡意味的兴奋,基本没听他的吐槽讲古也就不说了。
只是一门心思地专心在前面引路。他们没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他自己还好说,陈小玉母女就不行了,住的地方一定得靠谱。
加德满都看上去还是不错的,虽然称不上繁华,但是有尼泊尔原生宫殿建筑和英国殖民者营建的西式建筑,搭配着看起来颇有一种奇特的美感。
街上勉强维持体面的西方淘金者也给这里注入了很大比例的现代感。诸如邮局,商店,教堂,小型的医院都能在这里找到。
当然这些淘金者以及懒懒散散地在城内巡逻的英军驻军,大部分都是没什么后台的穷鬼。有钱人开不来这里受苦。
就殖民地来说,尼泊尔的英国驻军数量着实不少。另外街面上基本看不到壮年的尼泊尔本地男人。但是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他们都会在腰间或者小腿上别一把锋利的狗腿刀。
这些都是尼泊尔英国军方制定的传统。成年廓尔喀山民战士编入雇佣军派往英国本土,或者其他殖民地战斗。英国本土士兵保证尼泊尔的防卫工作。
军方这样子的规定实在是出于廓尔喀山民战士彪悍的战斗力。
和那些把天赋都点到了“唱跳rap和顶缸”的阿三不一样,蒙古人血统的廓尔喀山民都是最出色的战士。
1814年,英国派出3万大军征战尼泊尔,傲慢的英军官兵原以为,他们可以凭借优良的火器装备如风卷残云般击溃1.2万尼泊尔廓尔喀山民组成的军队。
而事实正好相反,英军浴血两年才赢得了最终胜利。
这一战,英国人对廓尔喀士兵的战斗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尤其是他们手中的廓尔喀弯刀(狗腿刀),让一些英军士兵见到就怕。
被派驻到外地的廓尔喀山民士兵,军方确定有用就把他们送去做敢死队,确定没有就尽量把他们养成猪。
雇佣协议是十年,十年期满,这些士兵可以自行选择返回尼泊尔。
十年时间,这些爪牙锋利,狼一样的山民,要么就被军方养死了,要么就被养驯了,最次也会被养废了。这样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无法破坏英国在殖民地的统治了。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也按照兰斯洛特原本所在世界的世界进程发展,爆发一战二战的话,高烈度的战争,总会让英国军方的驯狗计划出现一定偏差的。
他们希望把狼养成忠犬,死狗或者废狗,但是最终可能养出来的就是患上战场应激综合征,表面温驯,实际上随时可以反噬其主的野狗,食尸狗!
兰斯洛特脑补了这样一个画面:
你是驻尼泊尔英军后勤营地新兵,名字叫吉。
你的面前站着有一位面容和煦,但是布满伤痕,胸前戴满了英军战斗英雄勋章,在驻军营地附近开酒馆专门做驻军生意的断腿廓尔喀老雇佣兵。
他白天刚刚和你那胖得像是营养过剩卷毛狒狒的后勤处长官做成了一大笔见不得光的军火走私生意。几乎把营房和仓库里的武器搬空了。
你略有担心。但是你的长官很开心,你的战友们也很开心。甚至就是你的班长带着你们帮断腿老兵搬的东西。
事后老雇佣兵亲切的告诉全营地的兄弟们今天酒水免费,开怀畅饮。
然后到了晚上,老雇佣兵用白天的那批武器武装了一个加强团的尼泊尔解放军。拖着断腿,提着一尘不染的狗腿刀,带人来营地找大家“付账”来了……
大家都基本上手无寸铁,而且全喝醉了。除了不胜酒力,在酒馆只喝了牛奶的牛仔,啊,不对是新兵吉,你自己清醒着。
而你的手里只有一个战友手上拿来的空空如也的啤酒瓶。
这个画面?美吗?很美!是的,美极了。
应该说,吉,你太美!
兰斯洛特原本世界的尼泊尔独立过程,差不多也比较类似。其中真的有这样杀人无算,心机深沉,熟悉英军作战方式的百战老兵的身影。
很巧的事情是,兰斯洛特三人现在来到的这间兼营旅店的酒馆里断腿的老廓尔喀山民馆长,在酒馆喝牛奶的英军新兵蛋子,卷毛狒狒一样的后勤主官三种人都有。
喝牛奶的新兵蛋子军服胸牌上写着“吉尔.考博伊”看起来有点二不兮兮的。兰斯洛特上次来这里没有见过,应该是刚从其他地方被发配过来的。
山民馆长倒是老相识,不过他的断腿并不是外出作战弄断的。他是尼泊尔的特殊职业者——登山者。
当然看他假腿里插着的那把狗腿刀刀柄的磨损程度就能看出来,这老家伙平常杀人的活计,也不在话下。
成为登山者是尼泊尔成年人少数几个不用被当成雇佣兵送出国的选择中的一个。
殖民地政府会留下了很少一批不喜争斗,身体强壮,热衷探险的山民做登山者。
类似政府赞助的登山队。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帮不列颠探险家们刷登山世界纪录的。
是类似“xxxx年是有我们不列颠的xxxx首次登上了珠穆朗玛峰”这种宣扬民族优越性的面子工程的作弊工具。
这帮人是雇佣性质的,自己也喜欢登山运动,政府没有指标的时候,可以对外承接私活。
老贾南德拉的左腿就是在上次送他的情圣老爹上珠穆朗玛峰的时候冻掉的。
夏洛特支付的巨额报酬被这位大爷拿来扩建了这家祖传的酒馆。
胖狒狒后勤主官也是兰斯洛特的老相识,夏洛特不多的朋友之一,大学同学,生物学家。
胖子真的是驻军后勤主官,也真的做一些倒卖军械的黑活,赚的钱寄给前妻和孩子,顺带给自己的研究提供资金。
兰斯洛特第一次来尼泊尔被托付的对象也是这跟胖乎乎油腻腻的离异单身老男人。
话说夏洛特认识的家伙都不算正常,普遍有些gay里gay气的。
这个胖子在找不到产奶母羊的情况下,居然做过拿他自己的堵兰斯洛特的嘴的事情……
这真的是一个学生物的?基本常识喂了狗吗?
强如征服王伊斯坎达尔,率领着举世称颂的强大军队,打了一辈子也才打到印度。(当然这也要归因于这位英雄只活到了33岁。)这其中的艰难险阻可想而知。
虽然旅行和征发在性质上有很大差异。但是在此方世界,两者所面临的最大危险是一样的。那就是距离。
远距离旅行时,遥远的路途就是最大的危险。
从千法之书中找到了拉文克劳破解血魔咒负面作用的方法,兰斯洛特也就放弃了原本一路游历,一路找寻破解之道的想法。
一来危险系数太高,二来花费时间颇多。这一世黄头发,蓝眼睛的兰斯洛特注定只能将这次归乡之旅看成一次旅行。他不可能待在那里不走了。
陈小玉母女的问题已然可以解决,她们华夏之行之后的去留全凭自由,而他兰斯洛特,霍格沃兹开学之前必须赶回去,这是肯定的。
三人直接驾驭着脑子被动过的乌克兰铁肚皮一路直飞,昼伏夜出,白天在荒僻的荒山沙漠落脚休息,晚上赶路,飞了七天来到了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尼泊尔。
因为旅行方式接近偷渡,自然是全程免签的。这种路径即减少了不必要的手续,也避开了很多与人有关的风险。
血魔咒负面作用的破解方法是一种增加并恒定灵魂强度,强化作为人的意志的魔药。服用之后会让陈小玉和纳吉尼在永远保持人的身体和智慧,于有需要的时候自主化身为蛇,更好的自保。
魔药所需要的大部分材料收藏丰富的兰斯洛特都能在自己神奇的小钱包里找到,缺失部分也大多在沿途的休息时间里做了补充。
现在仅差一种喜马拉雅雪人的毛发灰烬(喜马拉雅雪人血余)的材料。
这种又被称为大雪怪的喜马拉雅雪人正好就居住在喜马拉雅南麓的雪峰之上。
因此,兰斯洛特放弃了,相对安全稳妥的沿着海岸线前往华夏的路径,折道到了同样位于喜马拉雅南麓的尼泊尔。
尼泊尔是南亚内陆山国,位于喜马拉雅山南麓,北邻华夏,其余三面与印度接壤。
全国分北部高山、中部温带和南部亚热带三个气候区。
北部冬季最低气温为-41c,南部夏季最高气温为45c。气候条件多变,生态环境丰富。
而作为华夏和尼泊尔天然边界线的喜马拉雅山在此方世界依然是世界最高的山,世界十大高峰,八大都在这里。
珠穆朗玛峰则是其中之最,是世界上最高的山峰!
靠近尼泊尔的珠峰南麓气候条件相对温和,山势也远不如华夏境内的北麓陡峭,相对更适合生物生存。
除了雪狼,熊,牦牛,雪豹之类的正常生物,兰斯洛特要找的喜马拉雅雪人,这里还有很多诸如喜马拉雅隐形怪,雪地鲨之类的神奇生物存在。
尼泊尔本地的山民只要准备充分,锻炼合理,也能时不时出现成功登顶的勇士。而兰斯洛特后续的行动也很需要他们的帮助。
兰斯洛特三人先是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外的一个山谷里藏好了脑子不好使,也不太好随身隐藏的乌克兰铁肚皮火龙。然后徒步进入了加德满都。
这不是兰斯洛特第一次来尼泊尔。在他刚断奶没多久,还在满世界寻找现在的绝世女狼艾琳.艾德勒的手帕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就带他来过加德满都。
夏洛特当时把兰斯洛特寄养在了驻加德满都英军的一个相熟的后勤主管那里,然后雇佣了一支廓尔喀登山者队伍带他去爬了珠穆朗玛峰。
大侦探登顶是为了更好的测定气旋数据,从而更精准地推算出手帕的位置!而在付出一大笔钱之后,他也成功了。作为一个非专业的探险家,一个土豪,他再一次展现了钞能力的伟大。
不,这是爱的伟大。大爱无言!
但是现在确定,艾琳没有死,只要定期喝狼毒药剂也不会咬他,大侦探先生却迟迟都没有把兰斯洛特后妈的问题敲定?
反而和一顶叫贾维斯的机械帽子打的火热,和离异的基友华生医生继续暧昧不清,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故地重游的兰斯洛特很热心的给陈小玉母女讲起了关于尼泊尔的趣闻。
传闻,1768年,廓尔喀王普里特维·纳拉扬·沙阿统一了尼泊尔,建立沙阿王朝。
在进军玛卡南普尔时,神化身为哲人与国王偶遇,纳拉扬赠给哲人一块凝酪,哲人吃后吐出,又还给国王,国王觉得恶心,随手甩在自己脚上。
这绝对是人之常情,换谁来了也要扔掉的。但是故事却不是这么讲的。
感觉受到了冒犯?
哲人因此预言,沙阿王朝虽能一统江山,其帝祚却会“五世而斩”,这一预言不到100多年后就应验了。
1789年至1792年与华夏清朝发生冲突,史称廓尔喀之役。沙阿王朝靠着向华夏清朝称臣内附,才算是苟了一波没有断了传承。
但是这之后二十二年,1814年,沙阿王朝好不容易传到了第五世,真正要命的来了。
尼泊尔遭到英国入侵,被迫割让大片领土给英属印度,外交受英监督。
1846年,亲英的忠格·****·拉纳将军发动政变,国王大权旁落,拉纳家族世袭首相。沙阿王朝卒。
(普里维特:朕的大尼就这么亡了?朕不甘心,不甘心啊!)
“那位自称神之化身的哲人是不是神不好说,但是他绝对是一位预言家。说不定就是个巫师,和特里劳尼家族有一些什么曲里八拐的血缘关系。”
兰斯洛特说着不到五毛钱的滥槽。发现看见黄皮肤黑头发的尼泊尔人颇有见到老乡意味的兴奋,基本没听他的吐槽讲古也就不说了。
只是一门心思地专心在前面引路。他们没有合法的出入境手续。他自己还好说,陈小玉母女就不行了,住的地方一定得靠谱。
加德满都看上去还是不错的,虽然称不上繁华,但是有尼泊尔原生宫殿建筑和英国殖民者营建的西式建筑,搭配着看起来颇有一种奇特的美感。
街上勉强维持体面的西方淘金者也给这里注入了很大比例的现代感。诸如邮局,商店,教堂,小型的医院都能在这里找到。
当然这些淘金者以及懒懒散散地在城内巡逻的英军驻军,大部分都是没什么后台的穷鬼。有钱人开不来这里受苦。
就殖民地来说,尼泊尔的英国驻军数量着实不少。另外街面上基本看不到壮年的尼泊尔本地男人。但是不论是老人,还是小孩,只要经济条件允许,他们都会在腰间或者小腿上别一把锋利的狗腿刀。
这些都是尼泊尔英国军方制定的传统。成年廓尔喀山民战士编入雇佣军派往英国本土,或者其他殖民地战斗。英国本土士兵保证尼泊尔的防卫工作。
军方这样子的规定实在是出于廓尔喀山民战士彪悍的战斗力。
和那些把天赋都点到了“唱跳rap和顶缸”的阿三不一样,蒙古人血统的廓尔喀山民都是最出色的战士。
1814年,英国派出3万大军征战尼泊尔,傲慢的英军官兵原以为,他们可以凭借优良的火器装备如风卷残云般击溃1.2万尼泊尔廓尔喀山民组成的军队。
而事实正好相反,英军浴血两年才赢得了最终胜利。
这一战,英国人对廓尔喀士兵的战斗力留下了深刻印象。
尤其是他们手中的廓尔喀弯刀(狗腿刀),让一些英军士兵见到就怕。
被派驻到外地的廓尔喀山民士兵,军方确定有用就把他们送去做敢死队,确定没有就尽量把他们养成猪。
雇佣协议是十年,十年期满,这些士兵可以自行选择返回尼泊尔。
十年时间,这些爪牙锋利,狼一样的山民,要么就被军方养死了,要么就被养驯了,最次也会被养废了。这样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无法破坏英国在殖民地的统治了。
理论上是这样,但是如果这个世界也按照兰斯洛特原本所在世界的世界进程发展,爆发一战二战的话,高烈度的战争,总会让英国军方的驯狗计划出现一定偏差的。
他们希望把狼养成忠犬,死狗或者废狗,但是最终可能养出来的就是患上战场应激综合征,表面温驯,实际上随时可以反噬其主的野狗,食尸狗!
兰斯洛特脑补了这样一个画面:
你是驻尼泊尔英军后勤营地新兵,名字叫吉。
你的面前站着有一位面容和煦,但是布满伤痕,胸前戴满了英军战斗英雄勋章,在驻军营地附近开酒馆专门做驻军生意的断腿廓尔喀老雇佣兵。
他白天刚刚和你那胖得像是营养过剩卷毛狒狒的后勤处长官做成了一大笔见不得光的军火走私生意。几乎把营房和仓库里的武器搬空了。
你略有担心。但是你的长官很开心,你的战友们也很开心。甚至就是你的班长带着你们帮断腿老兵搬的东西。
事后老雇佣兵亲切的告诉全营地的兄弟们今天酒水免费,开怀畅饮。
然后到了晚上,老雇佣兵用白天的那批武器武装了一个加强团的尼泊尔解放军。拖着断腿,提着一尘不染的狗腿刀,带人来营地找大家“付账”来了……
大家都基本上手无寸铁,而且全喝醉了。除了不胜酒力,在酒馆只喝了牛奶的牛仔,啊,不对是新兵吉,你自己清醒着。
而你的手里只有一个战友手上拿来的空空如也的啤酒瓶。
这个画面?美吗?很美!是的,美极了。
应该说,吉,你太美!
兰斯洛特原本世界的尼泊尔独立过程,差不多也比较类似。其中真的有这样杀人无算,心机深沉,熟悉英军作战方式的百战老兵的身影。
很巧的事情是,兰斯洛特三人现在来到的这间兼营旅店的酒馆里断腿的老廓尔喀山民馆长,在酒馆喝牛奶的英军新兵蛋子,卷毛狒狒一样的后勤主官三种人都有。
喝牛奶的新兵蛋子军服胸牌上写着“吉尔.考博伊”看起来有点二不兮兮的。兰斯洛特上次来这里没有见过,应该是刚从其他地方被发配过来的。
山民馆长倒是老相识,不过他的断腿并不是外出作战弄断的。他是尼泊尔的特殊职业者——登山者。
当然看他假腿里插着的那把狗腿刀刀柄的磨损程度就能看出来,这老家伙平常杀人的活计,也不在话下。
成为登山者是尼泊尔成年人少数几个不用被当成雇佣兵送出国的选择中的一个。
殖民地政府会留下了很少一批不喜争斗,身体强壮,热衷探险的山民做登山者。
类似政府赞助的登山队。他们的存在就是为了帮不列颠探险家们刷登山世界纪录的。
是类似“xxxx年是有我们不列颠的xxxx首次登上了珠穆朗玛峰”这种宣扬民族优越性的面子工程的作弊工具。
这帮人是雇佣性质的,自己也喜欢登山运动,政府没有指标的时候,可以对外承接私活。
老贾南德拉的左腿就是在上次送他的情圣老爹上珠穆朗玛峰的时候冻掉的。
夏洛特支付的巨额报酬被这位大爷拿来扩建了这家祖传的酒馆。
胖狒狒后勤主官也是兰斯洛特的老相识,夏洛特不多的朋友之一,大学同学,生物学家。
胖子真的是驻军后勤主官,也真的做一些倒卖军械的黑活,赚的钱寄给前妻和孩子,顺带给自己的研究提供资金。
兰斯洛特第一次来尼泊尔被托付的对象也是这跟胖乎乎油腻腻的离异单身老男人。
话说夏洛特认识的家伙都不算正常,普遍有些gay里gay气的。
这个胖子在找不到产奶母羊的情况下,居然做过拿他自己的堵兰斯洛特的嘴的事情……
这真的是一个学生物的?基本常识喂了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