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丁正新便去找高朴民,高朴民还没养好伤,他上次被丁正新打得不轻,估计十天半个月都好不起来。
丁正新走进房间,给他扔过去两包药,板着脸问道:“还疼吗?”
高朴民摇了摇头:“回老爷,小的已无大碍。”
“上次打你的冤不冤?”丁正新语气逼人道。
高朴民嗫嚅道:“不,不冤!”
说完,丁正新坐到他床边,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自己已经得知小姐爱慕他,昨晚稍稍一试探,她就激动地心神荡漾,看样子是对他动了真情。
“老爷……”
高朴民正想解释,丁正新却挥手打住他,告诉他他之前究竟和小姐有多少瓜葛,他都可以不在意,只是不愿他再继续纠缠下去,误了他女儿的终身大事。
话音刚落,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扔给高朴民,高朴民打开一看,里面有一百块大洋!
他顿时惊诧无比,且不说丁正新给他这笔巨额是何用意,单就这些钱就足够他无忧无虑地生活十年!
丁正新脸色阴晴不定道:“拿了钱,明天就走人吧!我可以保证既往不咎。”说着,他语气稍柔和道:“对了,今天中午我还希望你帮我个忙。”
他交代完了事情后,便让高朴民好生珍重,以后都不要再找小姐的麻烦了。
晌午时分,丁依琳欢蹦乱跳地回到了家,父亲昨晚对她的小鹿乱撞许下了第一个美好的承诺:明天上午在家请高朴民吃老担火锅,顺便让她和高朴民相互增进感情。
今天可以说是她人生中最高兴的一天,一回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跑回闺房,换下学生服,换上她平时最喜欢穿的棕色格子衬衣和绿色半身裙,换上肉色丝袜和白色高跟鞋,姿态优雅地坐在梳妆台前描眉涂粉,她本来还想涂上大红唇膏,但是因为马上要开饭,所以涂不成,不过她这一番精心的打扮足以表现出女为悦己者容。
火锅的香味弥漫到整栋别墅时,丁正新便领着二人去餐厅用餐,高朴民看到丁依琳今天宛如天仙的打扮,顿时两眼放光,丁依琳也不时含情脉脉地对他暗送秋波。
三人伴着浓香的火锅味,愉快地喝酒聊天,一瞬间全然忘记了前天结下的深仇大恨。
酒过三巡,丁正新便‘高兴’地对高朴民说道:“朴民啊,是这样,我女儿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我这个当父亲的,知道她的心思,她就喜欢你这号人,既朴实无华,又不失男儿本色,所以我再三考虑,决心要把女儿嫁给你,将来由你继承我丁家的家业!”
此言一出,丁依琳顿时心潮澎湃,嘴角微微上扬,对高朴民眉目传情,暗示着他:快点头,快点头啊!
不料高朴民脸色阴晴不定道:“老爷,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朴民出身过于卑微,实在配不上令家千金小姐。”
丁依琳的脸色也瞬间变得阴晴不定,她忐忑不安道:难道朴民又不要我了?
丁正新客套道:“诶,我这么做可是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如果你愿意,我不在乎那些世俗眼光。”
高朴民还是再三推脱,气得丁依琳面红耳赤,饭都吃不下去了。
丁正新假装竭力劝说,高朴民道:“老爷您不用劝我了,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着实不敢高攀令爱。更何况我叔父近来病入膏肓,一心想归葬祖坟,我明天就要启程回乡,陪我叔父渡过他人生中最后的时光,我将来还是在乡下生活,找个乡下姑娘过一辈子比较好。”
丁正新故作伤感道:“原来如此!这么看来倒是我自作多情了,既然你对我女儿并没有什么心思,那我也就不勉强了,我明天会给你一笔钱,送你和你叔父回乡,你好生过日子去吧。”说着他语气欢快了不少。
丁正新微微颔首,吃完饭三人便不欢而散了。
丁正新看到女儿一脸的不高兴,宽慰道:“丫头,人各有命,不是你我能左右的。阿爸知道你对他一片痴情,你想跟他说什么就抓紧说吧,明天一过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丁依琳忙泪流满面地朝高朴民的小屋跑去,直接破门而入,与此同时,高朴民正忙着收拾行李,丁依琳冲上前从背后紧紧抱着他,哭得梨花带雨。
高朴民内心一震,也回头紧紧抱着她,丁依琳咬牙切齿道:“朴民,你为什么,为什么要丢下我?”说完使劲用牙齿咬着他的肩膀。
高朴民苦笑道:“傻丫头,你我终究没有结果的,这也是你曾对我说过的,你忘了我吧。”
丁依琳突然失去理智,眼神坚定地告诉他,她愿意放弃自己的锦衣玉食,陪他去乡下过一辈子的农民生活,只要他不离开她。
高朴民摸了摸她的秀发,道:“说什么傻话呢!你是大小姐,不能喜欢上我这个下贱的人,你还是听从你父亲的安排,将来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吧。”
丁依琳感到悔恨无及,要是她肯拿出点勇气,早点跟高朴民私奔,那二人没准早就花好月圆了,怎么会落得曲终人散的下场?
她突然轻轻踮起脚尖,将温润的薄唇慢慢靠近高朴民的朱唇。
二人开始忘乎所以地狂吻起来,千言万语都在吻里。
这一刻,全世界似乎就只剩下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
但实际上,一切都存在着,丁正新在暗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二人的热吻,但这一次他却没有暴跳如雷,而是无奈地手背后摇头叹息,之后无奈地走了。
吻完后,丁依琳用纤纤玉手捧着他的脸颊,破涕而笑道:“你,你不是要回乡下葬你叔父吧?你早就和我阿爸暗地里商议好,今天吃中饭时给我演了一出‘好戏’吧?”
高朴民神色惶恐道:“依琳,我……”
丁依琳抢话道:“你不用说,我都知道,我都知道,你的眼睛骗不了我!”说着又热泪盈眶地低下头。
高朴民大吃一惊,他没想到素日里看起来不谙世事的丁依琳,这会儿却变得异常聪慧,真是让他‘刮目相看’。
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既让人变得无比糊涂,又使人变得异常聪明。
高朴民缓缓挣开她的搂抱,苦笑道:“时候不早了,我得走了!”
“你不是明天一早才走吗?”丁依琳忙道。
高朴民说他还是去买车票,还有一大堆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时间不等人。
于是,他提起无比沉重的行李箱,慢慢与丁依琳擦肩而过,时间在这一刻变得无比缓慢,一分一秒都如同一月一年。
……
回到叔父家,高朴民赶紧把家当收拾好,明天一早带叔父回乡居住。
今夜大雨滂沱、电闪雷鸣,高朴民躺在冷冰冰的炕上,听着外面的风吹雨打,两眼痴痴发呆,内心无比寒冷。
突然,有人敲门了!他一个机灵从床上坐起,激动道:该不会,该不会是依琳吧?
他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开门,却看见——是个穿着雨衣的、老态龙钟的老大爷,他手里提着一篮子暗红色的花,露出无比阴森的笑容,问道:“小伙子,要不要买花?”
丁正新走进房间,给他扔过去两包药,板着脸问道:“还疼吗?”
高朴民摇了摇头:“回老爷,小的已无大碍。”
“上次打你的冤不冤?”丁正新语气逼人道。
高朴民嗫嚅道:“不,不冤!”
说完,丁正新坐到他床边,开门见山地告诉他,自己已经得知小姐爱慕他,昨晚稍稍一试探,她就激动地心神荡漾,看样子是对他动了真情。
“老爷……”
高朴民正想解释,丁正新却挥手打住他,告诉他他之前究竟和小姐有多少瓜葛,他都可以不在意,只是不愿他再继续纠缠下去,误了他女儿的终身大事。
话音刚落,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扔给高朴民,高朴民打开一看,里面有一百块大洋!
他顿时惊诧无比,且不说丁正新给他这笔巨额是何用意,单就这些钱就足够他无忧无虑地生活十年!
丁正新脸色阴晴不定道:“拿了钱,明天就走人吧!我可以保证既往不咎。”说着,他语气稍柔和道:“对了,今天中午我还希望你帮我个忙。”
他交代完了事情后,便让高朴民好生珍重,以后都不要再找小姐的麻烦了。
晌午时分,丁依琳欢蹦乱跳地回到了家,父亲昨晚对她的小鹿乱撞许下了第一个美好的承诺:明天上午在家请高朴民吃老担火锅,顺便让她和高朴民相互增进感情。
今天可以说是她人生中最高兴的一天,一回到家,她就迫不及待地跑回闺房,换下学生服,换上她平时最喜欢穿的棕色格子衬衣和绿色半身裙,换上肉色丝袜和白色高跟鞋,姿态优雅地坐在梳妆台前描眉涂粉,她本来还想涂上大红唇膏,但是因为马上要开饭,所以涂不成,不过她这一番精心的打扮足以表现出女为悦己者容。
火锅的香味弥漫到整栋别墅时,丁正新便领着二人去餐厅用餐,高朴民看到丁依琳今天宛如天仙的打扮,顿时两眼放光,丁依琳也不时含情脉脉地对他暗送秋波。
三人伴着浓香的火锅味,愉快地喝酒聊天,一瞬间全然忘记了前天结下的深仇大恨。
酒过三巡,丁正新便‘高兴’地对高朴民说道:“朴民啊,是这样,我女儿已经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我这个当父亲的,知道她的心思,她就喜欢你这号人,既朴实无华,又不失男儿本色,所以我再三考虑,决心要把女儿嫁给你,将来由你继承我丁家的家业!”
此言一出,丁依琳顿时心潮澎湃,嘴角微微上扬,对高朴民眉目传情,暗示着他:快点头,快点头啊!
不料高朴民脸色阴晴不定道:“老爷,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朴民出身过于卑微,实在配不上令家千金小姐。”
丁依琳的脸色也瞬间变得阴晴不定,她忐忑不安道:难道朴民又不要我了?
丁正新客套道:“诶,我这么做可是为了女儿的幸福着想,如果你愿意,我不在乎那些世俗眼光。”
高朴民还是再三推脱,气得丁依琳面红耳赤,饭都吃不下去了。
丁正新假装竭力劝说,高朴民道:“老爷您不用劝我了,人贵有自知之明,我着实不敢高攀令爱。更何况我叔父近来病入膏肓,一心想归葬祖坟,我明天就要启程回乡,陪我叔父渡过他人生中最后的时光,我将来还是在乡下生活,找个乡下姑娘过一辈子比较好。”
丁正新故作伤感道:“原来如此!这么看来倒是我自作多情了,既然你对我女儿并没有什么心思,那我也就不勉强了,我明天会给你一笔钱,送你和你叔父回乡,你好生过日子去吧。”说着他语气欢快了不少。
丁正新微微颔首,吃完饭三人便不欢而散了。
丁正新看到女儿一脸的不高兴,宽慰道:“丫头,人各有命,不是你我能左右的。阿爸知道你对他一片痴情,你想跟他说什么就抓紧说吧,明天一过可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丁依琳忙泪流满面地朝高朴民的小屋跑去,直接破门而入,与此同时,高朴民正忙着收拾行李,丁依琳冲上前从背后紧紧抱着他,哭得梨花带雨。
高朴民内心一震,也回头紧紧抱着她,丁依琳咬牙切齿道:“朴民,你为什么,为什么要丢下我?”说完使劲用牙齿咬着他的肩膀。
高朴民苦笑道:“傻丫头,你我终究没有结果的,这也是你曾对我说过的,你忘了我吧。”
丁依琳突然失去理智,眼神坚定地告诉他,她愿意放弃自己的锦衣玉食,陪他去乡下过一辈子的农民生活,只要他不离开她。
高朴民摸了摸她的秀发,道:“说什么傻话呢!你是大小姐,不能喜欢上我这个下贱的人,你还是听从你父亲的安排,将来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吧。”
丁依琳感到悔恨无及,要是她肯拿出点勇气,早点跟高朴民私奔,那二人没准早就花好月圆了,怎么会落得曲终人散的下场?
她突然轻轻踮起脚尖,将温润的薄唇慢慢靠近高朴民的朱唇。
二人开始忘乎所以地狂吻起来,千言万语都在吻里。
这一刻,全世界似乎就只剩下他们两个彼此相爱的人。
但实际上,一切都存在着,丁正新在暗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二人的热吻,但这一次他却没有暴跳如雷,而是无奈地手背后摇头叹息,之后无奈地走了。
吻完后,丁依琳用纤纤玉手捧着他的脸颊,破涕而笑道:“你,你不是要回乡下葬你叔父吧?你早就和我阿爸暗地里商议好,今天吃中饭时给我演了一出‘好戏’吧?”
高朴民神色惶恐道:“依琳,我……”
丁依琳抢话道:“你不用说,我都知道,我都知道,你的眼睛骗不了我!”说着又热泪盈眶地低下头。
高朴民大吃一惊,他没想到素日里看起来不谙世事的丁依琳,这会儿却变得异常聪慧,真是让他‘刮目相看’。
大概这就是爱情的力量,既让人变得无比糊涂,又使人变得异常聪明。
高朴民缓缓挣开她的搂抱,苦笑道:“时候不早了,我得走了!”
“你不是明天一早才走吗?”丁依琳忙道。
高朴民说他还是去买车票,还有一大堆紧急的事情要处理,时间不等人。
于是,他提起无比沉重的行李箱,慢慢与丁依琳擦肩而过,时间在这一刻变得无比缓慢,一分一秒都如同一月一年。
……
回到叔父家,高朴民赶紧把家当收拾好,明天一早带叔父回乡居住。
今夜大雨滂沱、电闪雷鸣,高朴民躺在冷冰冰的炕上,听着外面的风吹雨打,两眼痴痴发呆,内心无比寒冷。
突然,有人敲门了!他一个机灵从床上坐起,激动道:该不会,该不会是依琳吧?
他迫不及待地跑过去开门,却看见——是个穿着雨衣的、老态龙钟的老大爷,他手里提着一篮子暗红色的花,露出无比阴森的笑容,问道:“小伙子,要不要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