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卑微的,而在安玥对我的爱,已经是卑微了。
    “对不起,以后我不会再莫名消失了....”
    安玥擦了擦泪水,回道:“你当然不能再消失了,没有你在,我难受的如同身处地狱。我在抚慰自己,可是忍着那么久连你的消息都没有,我快要死了!”
    后来,我们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是静静地喝茶。
    快要十二点时,安玥才对我说:“这几个月,你还好吗?”
    “不算很好,我又恢复到几年前等待的煎熬里了....不过这次算是有了经验,我没有总在让自己萎靡不振,我找了一家宠物店工作,里面的老板是个老大哥,挺和蔼,这不过年放假嘛,用不了几天我也就回去上班了。”
    安玥点头,眼睛里有些向往:“我也好想过这样的生活。”
    我看向她,眼神中有些慌乱,没等我开口,安玥就对我笑着回道:“你别紧张,我只是想想罢了,我不会留在这儿的。”
    .....安玥走了,临走前她说:“知道你在哪儿我就放心了,至少我知道我惦记的人在哪儿呢!对了,把你新换的手机号给我。”
    “你要快乐一点,别像我这样了。”
    “我不很快乐,因为你不很爱我。”
    ....年很快就过去了,方甜也从查圆辉那里要来了我的手机号,打电话问候我。从中我也得知一个消息,方甜终于找了一个男朋友,只不过要比她小两岁。
    其实这也是我早就预料到的,方甜那么要强一个女人,如果找了一个比她更加强势的男人,必定是没有结果的。找了一个比她小的男人,大概是那男的身上独特的温柔打动了方甜这颗孤寂的心。
    过完年,宠物店的陈老板也回来了,我带着小武去上班。
    “小查新年好。”陈老板和蔼地对我笑,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的,接着他又蹲下去摸了摸小武的狗头:“小武又胖了,乖乖,它是我见过最能吃的狗了!”
    我笑了笑,其实小武以前并不是这样好吃懒做。自从我带它来了台北后,它整他就是吃,吃完了就趴在地上一动不动,时常眼神呆滞,渐渐地就胖了特别多。
    我知道,小武和我一样,非常想念林夕,只不过让我实在想不通的是,当初林夕丢下小武独自在老屋里,我后来照顾它了那么久,可从未见过它如此颓废的样子。
    不知道小武到底是因为想念林夕而悲伤着,还是因为我的悲伤而悲伤。
    阿远回来了,带着沐梓一起,她笑着跟我说:“逸哥,我和远哥结婚的事儿都商量好了,远哥说这都是因为你他才这么快想通了,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我,其实阿远他内心是想跟你过一辈子的,只不过他受了太大的伤害,导致他根本无法再去那么主动了,希望以后你能体谅他。”
    沐梓点头,接着道:“我打算就在台北结婚了,我爸妈也愿意和我们一起定居在台北,他们说这儿比上海安静不少。”
    这是让我最惊讶的,没想到沐梓竟然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我本以为沐梓的爸妈会让阿远在上海也买一套房子,不料居然他们二老也愿意随着他们一起过来。
    我心生感慨,可能这就是阿远受了那么多苦换来的幸福吧,有一个女人愿意为了她,带着自己的父母定居在异乡。
    “真羡慕你们....”我笑着,随后点上了一支烟。
    烟,我可能一辈子都戒不掉了,因为我已经不知道说了多少次戒烟,可每一次都是坚持一段时间后,以失败告终。
    “查哥,你这条件比远哥好多了,你为什么不找女朋友呢?”
    之所以沐梓问我这个问题,我想阿远一定是没有告诉她我的故事。我感激他,因为我的故事真的是一段讽刺又无奈的遭遇,如果说我等到了林夕,那么这一切都值得,如果没有等到,那么我现在无畏的坚持,完全是一场笑话!
    吸了一口烟,吐出去,我淡淡的回道:“我觉得单身挺好的.....”
    ......日子飞快的过着,转眼又到了夏天,我已经在台北居住了整整八个月。我的头发又长了很多,留着小胡子,整天抱着吉他坐在宠物店门前,脚边还有一只慵懒的狗在晒太阳。
    用陈老板的话说,我就是一个靠着情怀骗那些小姑娘的渣男。
    其实不然,我只是每天下午在宠物店门前弹吉他,偶尔会有放学的女高中生过来围观,她们喜欢叫我面瘫大叔。
    起初我觉得她们给我起那样的外号我很淡然,可后来才渐渐地发现,似乎我真的是一个面瘫,每天总保持一个表情。
    “小查,你今年最多三十岁吧?在我这宠物店上班每个月也就两千五的工资,偶尔有个卖狗的提成,撑死三千五,讲道理来说你这年纪不该这么不思进取的啊,这么点儿工资就满足你了?”陈老板坐在我旁边,吃着苹果。
    我放下吉他,点燃了一支烟:“我又没有女朋友,也没有什么目标,只要每个月够我和小武吃穿就足够了,挣钱....挺累的。”
    我骗了陈老板,其实我每天晚上回家都会完成我的小说,因为现在小说已经翻拍成电视剧了,所以每个月我最少都会有一百万的收入。
    然而每个月打来的钱,我都存在银行卡里,一分也没有花过。
    陈老板笑我不思进取,我笑他看不透我。
    他一定想不到,在他宠物店的抱着吉他的这个伙计,是大陆第一畅销书籍的作者。
    距离阿远和沐梓结婚的日子还有四天,我是阿远的伴郎。
    据说,老爷子因为自己儿子要结婚了,激动的整天整天睡不着觉,我记得又一次我坐在酒馆抽烟,老爷子坐在我旁边喋喋不休,一个劲儿地说自己要当爷爷了。
    我的生活对比于半年前,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外表从一个白领,变成了一个颓废青年....不,中年。
    从有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朋友,变成了一个没人要流浪在异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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