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小粽子站成一排,身后跟着巨脸怪,一脸“看你们往哪儿逃”的表情。

    此时我已经精疲力竭,实在没力气战斗了,虽然一直以来我也没怎么战斗过。

    尸参被炸了之后,忽然间在水中销声匿迹了,我知道事情没那么简单,如此强大的尸参不可能因为区区几个炸弹就被消灭。

    果然,水面平静了一段时间后,突然又动荡起来。

    起初水面没有一丝波澜,突然间,数不清的触手嗖得一下冲天而起,接着巨脸慢慢浮上来,这一次我们看的清楚了一些,巨脸下方连着硕大的身躯,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尸参的体积竟然如此庞大。尸参表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尸茧,尸茧还未被完全融合,有的地方露出一颗头,有的地方露出一个胳膊,看着实在令人作呕,恶心程度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尸参拖着还没有完全融合完的尸茧,形成了一个面目全非的怪物,摇摇晃晃地朝我们游过来。

    糟了,我们现在前有堵截,后有追兵,情势相当不利。

    尸参不断靠近,已经大致可以看到庞大的四肢,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就会爬上圆台。

    此时尸参的躯体上,一具具尸茧痛苦地嘶喊着,慢慢成为这个巨型怪物的一部分,表情极度扭曲。

    声音喊得痛彻心扉,疼痛仿佛渗进了每一个细胞,我在长时间的震惊中不知所措。

    没过多久,尸参融合得差不多了,蓝色的光芒不断闪烁,一条条流动的人影在尸参表面忽隐忽现。

    尸参慢慢爬上圆台,起初是匍匐着,然后像一头野兽一样四肢着地,站了起来。我目测了一下,整整有三层楼那么高。尸参浑身上下不断挥舞着触手,活脱脱一个触手怪,看上去既恶心又恐怖。

    幽幽的蓝光映在我们脸上,散发着死亡的气息。

    我们背靠背围成一圈,时刻警惕对方的进攻。时间仿佛一潭死水淹没了我们,每分每秒被拉扯得无限漫长,煎熬仿佛变成了永恒。

    现在我们不敢轻举妄动,只能静观其变。

    一方面尸参如此庞大,攻击力无人能及,另一方面,尸婴有巨脸怪相助,行动变幻莫测,更加难以预料。现在对方是海陆空三栖作战,外加空中垂直打击,这种情况下,还是先观察一段时间为好。

    此时尸参已经彻底完成了融合,接着发出了一声响彻天地的嘶吼,我的耳朵嗡地响了一下,浑身紧绷,仿佛被音浪冲击到一般。

    “我靠,这玩意儿音调这么高,不去参加《僵尸好声音》真是可惜了。”小金刚打趣道。

    “开玩笑呢?我估计这家伙一出场,全场都得疯。”我回了一句。

    “这倒是实话,这家伙长得实在太吓人了。”小金刚点了点头。

    “如你所说,这家伙确实长得不拘小节,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家伙胃口太他娘的大了,你看看它身上的尸茧,少说也有上百个,这得多少个观众才够它塞牙缝儿的?”我感叹道。

    “我靠,这么大的个,这得多久才长成今天这副模样?”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里的一切都显得太过诡异,完全不能用常理去推测,尸参到底已经存在了多久,现在的变化到底是人有意为之,还是自身进化的结果,完全不得而知。

    尸参仿佛听懂了我们两个的话,全身的触手立了起来,指向我们。

    “我靠,难道这家话能听懂咱俩说话?”小金刚疑惑道。

    “我不知道,要不你去问问它?”

    紧接着巨大的身躯上开始散发一圈圈蓝光,光芒慢慢晕开,远远望去,简直如天使一般美丽,可我们心里都清楚,眼前的巨怪比恶魔还要可怕几个等级。

    这么恐怖的大家伙,比当初遇到的金甲地藏还要庞大,跟它拼命无异于送死,所以最好的选择是从尸婴那里杀出一条路来。尸婴虽然难以对付,但起码不至于送命。

    尸参的全身触手乍起,光芒渐渐散去,此时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大的刺猬。

    我们趁尸参还未采取行动,转而一步一步朝尸婴逼近,尸婴自知不敌,开始慢慢后退。就在此时,我们突然感到脚下开始震动。

    震动幅度越来越大,夹杂着嘶鸣声,我心里清楚,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尸参终于冲了过来。

    殷先生见状,大喊一声:“散开!”

    于是我们立刻散成了三队。我和小金刚一起向石台中心,唐大小姐和老谭冲向右侧。殷先生和老枪则被尸参追赶,然后开始混战。尸参招招致命,估计是为了报刚才的一箭之仇。老实说,刚才殷先生下手确实够狠的,尸参吃了这么大的亏,当然不会轻易放过他。

    双方之间战斗异常激烈,子弹不断扫射,炸弹一波接着一波,冲天的火光将四周照得透亮。尸参的四肢被炸开了花,散落的部分在地上不断蠕动,然后被触手飞快地拖回去。

    我们则尽量抵抗尸婴的进攻,为他们两个打掩护。

    尸参受伤后,身体不断愈合,不久之后又可以活动自如。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如果情况一直持续下去,我们早晚会耗光弹药,到那个时候,我们就成了砧板上的肥肉,只能任人宰割。

    唐大小姐也有同样的担忧,我们四个聚在一起,趁着殷先生和老枪拖住尸参的这段时间,打算商量一下对策。

    然而我们四个面面相觑,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唐大小姐眉头紧锁,正在努力思考。片刻之后,唐大小姐忽然望向我,问道:“你还记得尸参的脸部吗?有没有注意到不同寻常的地方?”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巨脸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布满了尸茧,漆黑的头颅活像一个个熟透后凸起的青春痘。融合后的尸茧,依稀还能看见人的形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要说不同寻常,我记得巨脸的额头中央有一具女尸,体型完整,而且要比其他尸茧大得多,而且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它的肚子特别大。

    唐大小姐听后点了点头:“果然你也注意到了。”

    我听后一愣,难道唐大小姐早就看出了什么端倪来?

    见我一脸茫然,唐大小姐解释道:“根据我的推测,巨脸中心的女尸,很可能就是尸母。”

    “尸母?”

    “没错。其实从一开始见到尸婴的时候,我就在猜测尸母的存在,直到尸参从水里爬出来,我才最终确定。”

    我点了点头,唐大小姐继续道:“尸母出现的方式,和我料想的略有不同,照现在的情形看,尸母已经和尸参形成了一套共生系统,并且拥有了融合尸茧的能力。”

    要不是亲眼所见,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尸参是植物,尸母是动物,它们怎么能够形成一套共生系统呢?要说类似的例子倒是真有,比如当下炙手可热,卖得比黄金还贵的的冬虫夏草。冬虫夏草是真菌侵入蝙蝠蛾幼虫后形成的共生体,但是侵入蝙蝠蛾幼虫内部的是真菌,并非植物,和眼前的情形存在差别,而且幼虫被入侵之后便会死亡。不过也有宿主不会死亡的案例。据说有一种僵尸真菌,可以感染蚂蚁,入侵蚂蚁的神经系统,进而控制蚂蚁的行动,为其寻找最佳的繁殖地点,同时为下一代寻找新的宿主,最后再将其消化吸收。

    照这样推测,真正起到主导作用的,应该是尸母。打个比方,如果说尸参是一台电脑,那么尸母就相当于电脑的cpu,也就是中央处理器。

    所以唐大小姐的意思很明显,要想干掉尸参,首先得干掉尸母。

    我望着尸参头部的尸母,看了看那又大又白的肚子,心想果然是生七胞胎的料,我把头忽然扭向小金刚,一脸坏笑道:“之前你不是一直嚷嚷着要找小粽子的家长评理吗,现在它们老妈在这里了,你上去提意见吧。”

    “他娘的,你当这是在拍僵尸亲子真人秀《妈妈去哪儿》吗,这阵势我还是躲远点儿好。”

    小金刚这个王八蛋精明着呢,再加上这小子脸比城墙还厚,明摆着吃亏上当他才不干呢。

    此时殷先生和老枪已经和尸参纠缠了半天,如今趁着尸参正在恢复,赶紧跑了回来。两人战斗了这么久,体力开始下降,这对我们来说非常不利。回来后两人低声喘着气,尽快恢复体力,我们则把刚才的发现说了出来,殷先生点了点头,告诉我们战斗的时候他也发现了这一点,这样一来,我们一致认为目前首要任务是要解决尸母。

    那么问题来了:怎么解决?

    “要不咱们把尸婴劫持了,拿着人质去威胁,说不定它们母子情深,会放我们一马。”小金刚道。

    我瞪了他一眼,心想关键时刻你能不能靠点儿谱。

    “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办?”小金刚追问道。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这时殷先生开口了:“我们会过去的。”

    殷先生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目光仿佛利刃一般穿透我的身体。我被看得浑身难受,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心里随之而来产生了一个疑问。

    殷先生这是什么意思?他为什么要用如此令人费解的眼神望着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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