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dx();    周墨走出单间,本想要两个饭铺的招牌菜,再来上一壶老板自家酿的粮食酒,却突然想起老板已经死了,神情微冷,大步的走出饭铺。

    小小的夕阳镇此时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号的帝国机关,到处都是穿着制服的人往来穿梭不定。

    周墨不知道他们是来处理什么的,是一个小镇的人口死绝案,还是因为二皇子死了。

    周墨衷心希望是第一个原因,但理智告诉他,还是第二个的可能性大一些。

    突然转头,看到饭铺的一侧有几个壮汉正在看着周墨,身上都背着军队制式骑士重剑,见周墨看了过来,几个壮汉互相打了个眼色,然后其中一个脸上和脖子上各有一道竖长疤痕的壮汉走了过来。

    “你就是周墨?”壮汉的声音沙哑而粗犷。

    周墨点点头,他黑发黑眸的特征太好辨识,想抵赖都困难。

    “听说你调酒的本事不错,能不能给我们兄弟调上一杯。”

    这是周墨回到夕阳镇后,听到的最合理的要求了,他本来就是一个调酒师。

    “我非常乐意,不过镇子里的酒馆被毁了……”周墨摊了摊手,示意自己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时,在周墨眼中分外可爱的红胡子大叔出现了,身旁的矮人却不见了。

    “嘿,小子,那些帝国的军情狗没有为难你吧,红胡子可不能没有你的手艺,看看山丘来的族人们给我带来了什么?”轰隆隆的声音不容周墨说话,大手已经将周墨抓住,拖着就走。

    对着壮汉做了个抱歉的眼神,周墨任命的放弃了一切挣扎,一个大男人像个贪玩的孩子一样,被红胡子大叔拖回了家中。

    几个壮汉皱了皱眉头,然后竟然跟了过去。

    红胡子偌大的房子中,此时摆满了各色的酒品,周墨嘴里嚼着红胡子特制的矮人面包,不停的打开一个又一个酒瓶,闻着各色美酒的味道。

    “怎么样小子,山丘矮人的藏品丰富吧!”

    对于矮人对酒的执着,周墨也是无语了,红胡子大叔的房间里的酒种类繁杂:水果、粮食、植物根茎,几乎所有能够发酵成酒的东西,都被矮人酿成了酒液。

    “好吧,红胡子大叔,你这是重新被山丘矮人国接纳了?”周墨指着一些明显是被当做礼品的酒瓶问道。

    红胡子大叔一翘胡子,豆大的眼睛笑没了踪迹。

    “哈哈哈,我的兄弟,蓝胡子,他弄塌了一条精金矿脉,王和长老们将他放逐到了极地,哈哈哈哈,但王室不能没有继承人,于是大叔我的放逐期限从永远减少到了二百年,如今已经过了一百七十年,再过三十年,大叔就又能听到山丘矿场那可爱的敲击声啦!”

    红胡子大叔很高兴,周墨也为红胡子大叔高兴,一个人,能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总是一件好事。

    “对了,小子,那晚你给大叔和那头小狮子,调的那杯酒叫什么名字,真真是回味无穷,可惜你收集的那些调酒用的东西都毁了,否则真想马上再喝一杯!”

    提到那杯酒,周墨神情有些萧索,随意拿起一瓶粮食酿造的陈年老酒,灌了自己一口,然后呼出一口灼热的酒气,这才似乎有了勇气,说道:

    “黄土地,那杯酒叫黄土地,和我皮肤一样颜色的土地,生我养我的土地!”

    神经粗大的红胡子大叔,没有听出周墨话中的苦涩与思念,只是吧唧着嘴,似乎还在怀念那晚的那杯酒。

    这时,敲门声响起,红胡子大叔没有问是谁的习惯,直接拉开了大门,看到了外面的几个军中壮汉。

    红胡子大叔的眼睛中微微冒出了艳红的火光,他对这种气质太熟悉了,人类军队的人。

    “滚,这里是矮人的家,不欢迎人类的军人!”矮人的直爽与暴脾气,当真是相辅相成。

    刚刚和周墨说话的壮汉似乎对红胡子大叔的反应毫不意外,面对荒野巨人狂暴的气息冲击,也没有丝毫畏惧。

    “麦肯?史矛革殿下,我等没有冒犯之意,以您的实力应该看的出来,我们兄弟几个都只是普通人,年纪也都没有超过三十岁,并且我们刚刚在大河战场上与那些瑞瑟狗们生死搏杀过,我想我们不是敌人。”

    周墨知道,所谓的瑞瑟狗是指人类的另一个大帝国,瑞瑟帝国,如果说奥托帝国以农业与海洋立国的话,瑞瑟帝国则是以工艺与商业立国。

    显然,矮人工艺是矮人们赖以生存的法宝,而同行之间往往比仇人更不友好。

    果然,红胡子大叔听说这几个人刚刚与瑞瑟帝国作战归来,身上的狂暴气息收敛,然后问道:

    “没错,凡是瑞瑟狗的敌人,就是矮人的朋友,那些亵渎矿石与铁锤的瑞瑟狗,全部该死!那么,你们来到红胡子的家所为何事?”

    壮汉对红胡子的话赞同的点头,然后才回答道:

    “我们只是想喝上一杯,哪里有矮人,哪里就有美酒,不是吗?”

    这句话明显搔到了红胡子大叔的痒处,那张被红胡子布满的大脸上立时就露出了笑容。

    “说的对,哪里有矮人,哪里就有美酒,美酒与铁锤,是矮人的骄傲,进来,进来,让你们见识一下来自山丘矮人国的美酒!”

    五个壮汉鱼贯而入,行走间都带着队列的风格。

    周墨却好似没看到这五个人一般,而是端着一被洗脸盆大小的酒杯,不停的向其中添加着不同种类的酒液。

    以口感最醇厚的高粱米酒做底,加椰子酒、青竹酒、葡萄酒、精灵果酒、金朗姆酒。

    没有调酒的器械,周墨端着脸盆口径的酒杯,双手剧烈晃动,目光死死盯着不断变化的酒液,酒液在酒杯中泛起浪花,却没有一滴洒落。

    片刻后,酒成,酒色苍白如雪,周墨捧着酒杯先是自己灌下去数口,然后将酒杯递给红胡子大叔说道:

    “这杯酒叫做祭奠,你我同饮一杯,一起祭奠夕阳镇逝去的二百零三条生命。”

    一听这话,红胡子大叔的面色难看起来,夕阳镇是他创立的,小镇中的居民也是他一个个的接纳而来的,整个小镇是他红胡子与这些已经逝去之人,一砖一瓦建造起来的。

    转过身去,用背影隐藏泪光,高举酒杯,将剩下的大半杯祭奠灌入了腹中。

    入口如霜雪冰冷,味道寡淡如夕阳镇那几口破井中的死水,酒液入腹,霜冷的感觉几乎瞬间便浸透的九转柔肠,转而变暖,好像夕阳镇内又有炊烟袅袅,灶火重燃。继而滚烫,滚烫如心头热血,热火烹油,燃烧着心中的悲哀与思念,祭奠着那些逝去的人们。

    两米五高下的矮人与一米八高下的人类,同饮了一杯酒,祭奠着一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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