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国家,是一个名叫诺克斯王国的中等国家,这个中等是对比主世界来说的,约翰根据他目前掌握的信息推算,诺克斯王国面积大概有两个布鲁克联合王国本土大小,比弗兰茨和神圣帝国这样的大国自然远远不如,但是面积却超过埃姆斯丹、波尔杜迦这样的滨海小国很多,因此可以称为中等国家。

    约翰所在位置则是该国北方地区隶属于伯恩斯伯爵领地的一座普通小镇。

    而伯爵的城堡所在地就在隔壁不远的黑森林镇。

    那里就是约翰的目的地。

    “不过医学水平上,这里要比前世十七世纪的欧洲高出不少,起码达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段时间的样子。”

    这方面因为斯威克的日记,约翰了解比较多,这个世界的医疗条件远比他前世同时期好很多,起码这里有靠谱的外科手术,有系统的药物治疗,而不是一生病就放血和灌鸦片。

    同样这个世界的医生地位也比较高,一般都是视作与律师、税务官等上等人同列,而这些职业通常都是没有继承权的那种贵族子弟用来自谋出路的途径。

    这一点斯威克的日记里也提到过,斯威克家祖上还是一位男爵,到了他爷爷那辈就只剩下勋爵名头,已经失去了封地。

    不过这样的底层贵族也比平民强太多,都是各地方的乡绅,斯威克家虽然人丁稀薄,但是也因此继承了他父亲的全部家产,包括一座庄园和几家工坊,算是富裕的地方乡绅。

    再加上他选择医生作为职业,收入也是不少,起码吃穿用度上并不比一般贵族子弟差。

    这一点从斯威克留下的钱包里那几十枚沉甸甸的银币就能够看出来。

    正在思考着任务的思路,一阵敲门声响起。

    约翰被打断思路有些不满的打开房门,就见一个衣着破旧,打着补丁,已经深秋时候了还只是一袭麻布衣服和破木鞋的小女孩站在门前,手里捧着他送去清洗的衣服。

    “先生,这是您的衣服。”

    小女孩怯生生的,虽然衣服破旧,但是却洗的很干净。

    一头少见的黑色头发引起约翰的注意,而对方墨绿色的眼睛更是看起来楚楚可怜,就像一只胆怯的小动物一样。

    约翰这辈子虽然接受的贵族精英教育,已经可以称得上一个合格的贵族管家,但是到底很少去底层走动,有一些不知人间疾苦,而前世办案时倒是见过不少可怜人凄惨事,只是想到在和平的现代世界,像这样大的小姑娘,基本上都在父母和长辈们的宠爱中度过她们的美好年华,哪里像眼前的女孩,看着那因为长时间洗衣妇浸泡水中而生了裂口和冻疮的稚嫩小手,就是铁血硬汉见了也不免要眼红落泪。

    约翰不知道这小姑娘的故事,但大致也能猜到原委,无非是失去了亲人无依无靠那种,于是从怀里掏出钱袋。

    接过衣服,递给对方两枚铜子作为小费。

    “谢谢你的服务,这两个是给你的!”

    这还是方才在大堂吃饭剩下的找零,而之前斯威克身上并没有铜子,用来打赏什么的零钱都在失踪的车夫身上呢。不是他不想多给,这世界他只是过客,钱再多也没什么用。

    但是怀璧其罪,钱多了也是祸患,他两世为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小丫头踟蹰着,看着虽然不笑,但却有着与这个世界其他人不一样和蔼气质的约翰,怯生生道:

    “先生,我不能要……”

    “拿着吧!去买些好吃的……”

    约翰没有嫌弃的直接把钱塞到小姑娘手里。

    感受到约翰大手的温暖,小女孩不禁眼圈发红,赶紧深深一个鞠躬。

    “谢谢好心的先生,先生再见!”

    做了好事的约翰心里愉悦的整理好衣服,换上那套斯威克的正装,准备一会儿就去雇一辆马车去往伯爵的城堡。

    不过很快一阵尖利的喝骂声就从窗子那边传过来。

    推开窗户,就能看到旅店的后院。

    就见方才那个小女孩被打倒在地哭泣着,而之前约翰给他的两枚铜子则到了一个膀大腰圆的仆妇手里。

    “你这没人养的野丫头,是不是偷钱了?哈?”

    “我没有,是一位好心先生给我的……”

    小女孩倔强的小声辩解。

    那粗妇更加变本加厉的抽打起来。

    “打死你这小偷、骗子,没人要的贱货,竟然自己去给尊贵的客人送衣服,谁让你去的,衣服洗完了吗……”

    “不是的,那位先生的衣服很贵,我怕弄脏了……”

    约翰已经看不下去了,明显是这位悍妇是找茬发泄自己的怨气,如果是这人来送衣服,约翰肯定不会有心思给小费。

    一身正装下楼的约翰直奔后院,这里是马厩和洗衣房所在。

    就在小姑娘以为悍妇那有力的巴掌再次要抽打在自己脆弱的身上,或许要青肿好些天时,一只手杖轻轻的将那粗手挡住。

    “啊!客人,您怎么到这里来了……”

    光顾着折磨小女孩的悍妇感觉眼前一花,就多了一个身着高贵的男子。刚要发火,顿时就泄了气。手足无措的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她是你的女儿吗?”

    约翰冷冷的问。

    悍妇顿时摇头:

    “怎么可能,这下贱的种怎么可能是我的女儿?”

    “那她是你的仆人吗?”

    悍妇舔着脸笑道:

    “是的先生,这野丫头在旅店已经半年多了。”

    而这时地上的小女孩猛地爬起来,不顾疼痛的大声道:

    “你胡说,薇妮是自由民,只是在旅店打零工,你还总扣薇妮的工钱……”

    原本打算把事情遮掩下去的悍妇胖脸上顿时闪过一丝尴尬,此时已经有人听到这边的吵闹声。

    见到是一位绅士将被打骂的小姑娘护到身后,于是就有看了半天戏的本地酒客为小姑娘说话。

    “没错,我们可以证明,薇妮并不是旅店的仆人!”

    “小家伙也是可怜,本来是路过镇上的父女俩,没想到她父亲柏莱士突然得了急病,镇上的草药医生也没有办法!”

    ……

    根据这些人讨好的七嘴八舌讲述,约翰也大概了解了小姑娘薇妮·柏莱士的悲惨经历。

    薇妮是因为意外流落在镇上的,因她病故的父亲是王国颁发证书的自由民,她自然也是,另外他父亲死前预感到自己命不久了,临死前也做了可以做到的最好安排。

    没有留下什么钱财,而是给她留下了一栋房产,这都是在镇公所记录过户的财产,别人想要掠夺,得看伯爵府答不答应。

    而伯恩斯家族向来以严苛的规矩和对待子民亲善态度而闻名,自然也就没有管事的官员敢明目张胆的欺压良善和贪污。

    这也是薇妮这半年来能够顺利活下来,并保持着自己的小家没被人侵占的原因所在。

    不过为了生活,薇妮只能在镇上到处打零工,可是一个刚刚十岁的小女孩能做什么?

    这时代的平民过的也不宽裕,自然不可能无限制的帮助可怜的薇妮,于是小姑娘就只能在旅店的洗衣房为客人洗衣妇为生,虽然要承受那个悍妇动不动的打骂,工钱也少的可怜,还总是被克扣,但是起码还能赚到每天一截黑面包和偶尔的残羹剩饭勉强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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