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们在哪,怎么还没回来?”电话里传来林琳的声音。

    “林琳,我想带jk走,离开这里。”我觉得跟林琳没必要拐弯抹角,至少我这样认为。

    “呦,相见恨晚了吧,我就觉得你们俩有点像,打算去哪玩?”

    “林琳,是永远离开这里。”我回答的很坚定。

    “给个理由。”沉默了一会儿,她叹了口气。林琳没有出口相驳,也没有笑我天真,只是在等我给个理由。

    “我想像原来的你一样,帮帮别人。”我确实是这样想的,初中时期的林琳在某些方面是被我羡慕着的,她的勇敢是那时的我所不及的。

    “帮?怎么帮?带她走,之后呢?”她很淡定,淡定的超乎我的想象。

    “我会想办法,我们会努力活下去。”活下去,这是最起码的底线。

    “好,呵呵,像我妹妹。”她一直当我是妹妹,一个任性的妹妹。

    “林琳,谢谢你。”我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也不知她为何能再次包容我的任性。像初中时一样,像我们不曾长大一样。

    “小米,你要知道,有些事不是你我能决定的,也不是你我能改变的。”我静静的等她说下去,我想知道那些不能被决定的是什么。

    “走吧,别回来了。”这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似是无奈,也似是放任。

    我猜不到彼端的她此刻是什么表情,也不敢去揣测,就像不敢去直视阳光,怕被刺痛了眼,怕泪湿了年华。

    我抓起jk的手开始向一个方向狂奔,向一个与林琳相反的方向狂奔。jk没有反抗,只是任我抓着,逃似的奔了出去。路边的人很惊异的看着两个女孩在路边疯跑,后面没有流氓,没有疯狗,两个人没有理由的疯跑。

    记得大三的时候我和志达在学校的后街闲逛,看到路边一男一女两个人并肩跑的飞快。

    我跟志达说:“突然感觉咱都老了,你看现在的孩子,多有激情。”

    志达笑着勾住我的肩,“我说啊,那两个应该是哥们关系,你看那女的,都跑成什么样了,太没形象了。”

    我们太专注于猜测两人的关系,全然忽视了两人飞奔的理由。

    这个时候身后骤然传来了一声呐喊,我和志达猛然一惊。

    “都他妈给我站住!把手机还我!抓小偷啊!!”

    这句话包含了三个信息.

    一,让他们站住,证明被偷的实在是追不上了。

    二,被偷的是手机。

    三,暴露了前方二人的身份。

    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管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警匪片里,抑或是青春偶像肥皂剧,所有的“站住”换来的都是“就不站住”。

    好吧,我承认我很无聊。此时此刻我想的是,我和jk要跑去哪里。

    我只是想逃,带着jk拼命的逃。

    为何脑海里总能出现林琳的模样。

    她一边吐着烟圈一边流泪的模样。

    没有了朱红的唇膏,哭花了精致了眼妆。干裂的嘴唇喃喃的重复着那样的几句话,干瘪而沙哑。

    小米,你们逃不掉的。

    小米,你逃不掉的。

    不知何时,天空已经抽换掉湛蓝的绸布,于天边换上了绚烂的红缎,我和jk停了下来,不是醉心于火烧云有多美,是真的跑不动了。

    “我们要去哪?”jk喘的厉害,汗顺着额头流至脖颈,一直蔓延到胸口。

    “不知道,先找个住的地方,天黑了。”

    “嗯,天是黑了,店里要开始忙了。”jk回头望着我们跑来的方向。

    “jk,不要回头,回头就是后悔,人这辈子最悲哀的就是后悔。”

    “好,我不回头,那我们现在去哪?”

    “去找个能睡人的地方,不是被人睡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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