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猬的欲望在涌动,他左手锁住右手释放。假如伪装自己借着爱情的名义娶一个富婆回家,让自己少奋斗20年30年或者很长的时间,然后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眼红死那帮冷漠的亲戚和孙子。这种事只要是食人间烟火的角色都会动摇。不过也有人在诱惑面前装清高,那是欲禽故纵的伎俩。
回想起在这座城市打拼一年多的时间,捞点油水还是地沟油级别的,回想起直叫人泪流满面。
有时候我们会感慨自己被命运玩弄,像所有站在低层的劳苦大众一般,指着太阳骂三字经,背着月亮唱背叛情歌。
余玲玲就像一剂肾上腺素,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刺猬为她激动这么久。这位银行里的小恶魔暗恋他许久了,只是他故意假装自己毫不知情。明知人家背景不浅,却并不主动打听。后来余玲玲的真实身份曝光后,刺猬倒是竖起耳朵听各路小道消息,敏感度跟八卦狗仔似的。
但是他被卷入八卦中,成为其绯闻男友,被曝双性恋。女人对他的仰慕花痴之情瞬间以嗤之以鼻取代,男人则在明里打压他背里抵毁他,直到最后苟延残喘的尊严也变得面目全非。
令刺猬兴奋的事又来了,这个月光拿提成都有三千块。天啊,三千块大洋,够他交半年的房租,他乐得差点没晕过去。但很快又被拉回现实,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提成,又是那千金大小姐的可怜赏赐,看来自己只够配给她擦鞋。骨子里莫名其妙的自卑劲穿上来,眼睛里的闪光立马消失。
他想起以前跟郑菲一起的时候,那时他的形象算是英俊伟岸。郑菲是他们哲学系的系花,以前他们在高中时就认识了。高中毕业后郑菲跟男友考了不同的学校,成了异地恋。接着刺猬在大学遇见郑菲,有时候他们还一起上公共课。
就是那节马克思哲学课上,郑菲被男友甩了,哭得一蹋糊涂。那时刺猬特纯情得给她递上手帕。这年头,有几个男生用手帕的?刺猬还特温柔的对她说:“我不介意你在上面蹭鼻涕眼泪。”就这样,刺猬用一块手帕俘获一颗芳心,但绝对洗脱不掉趁虚而入的嫌疑。
郑菲家虽然不比余玲玲这强硬背景,但也是在小中资产阶级环境。她父亲为人师表她母亲救死扶伤。后来父母离婚,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或许因为这段经历,她的恋父情结比较重,见了帅哥就跟看见亲爹似的。那时刺猬总能在她哭的时候递上手帕,借着她一个肩膀。牵着她一遍又一遍的逛校园,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也是有女朋友的良好青年。有时候,林小明用他的甲壳虫约我出去,顺道也叫刺猬和郑菲,我坐在林小明副驾上,刺猬拉着郑菲钻到后坐,四人赶时髦去喝星巴克,每次都林小明买单。真是管接管送还管吃喝。
刺猬有些自恋,他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他的脸,跟刀削过似的,棱角分明。不过刺猬更自卑,他能给郑菲的只是一份虚无的安全感,连去星巴克要靠搭便车,喝杯星巴克还靠别人买单……
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俩没好多久,已经大战几个轮回。说到底,刺猬身上那些优点早被郑菲提前消费,反倒是缺点是越来越清晰。
郑菲嫌他穷,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带着男朋友送的卡地亚,而她只能带着刺猬送给她的山寨货。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坐在甲壳虫的副驾上,郑菲潜台词在说我,而她只能沾人家光顺带被稍上。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悠闲的喝星巴克,而她只能瞪着眼看着刺猬一脸的穷酸相。她受够了,仅仅只在春夏秋三个季节她已经受够了,让爱情冬眠见鬼去吧!
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不速之客闯入他们的生活。每次下课后,总有一位开着跑车的帅哥堵在哲学系楼下。这位帅哥还不停的朝郑菲暗送秋波。久而久之,郑菲对刺猬失去感觉,对这位开跑车的帅哥好感与日俱增。
一周后,帅哥拿着束鲜花再次把他们堵在哲学系门口。帅哥说:“让我做你男朋友好吗?”
郑菲显得异常兴奋。已经用手捂着嘴巴睁大双眼,一副集惊喜、惊讶、惊恐的表情,这样子看上去很惊悚。
帅哥挑衅的对刺猬说:“看吧,这次,她是真的已经不爱你了。”然后又一脸得意的对郑菲说:“其实,我是在像他表白。”帅哥将花递到刺猬的面前。
郑菲气的脸完全变了形,愤怒地跑开。刺猬追在她的身后。后来两人都跑累了,就面无表情地散着步。还是郑菲够勇敢,她断然跟刺猬说再见。另外还泪雨婆娑特别言情的补充了句: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手机的和弦铃声竟是如此恰到好处的响起《爱情买卖》中的歌词,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
刺猬听完这首和弦铃声,看着郑菲钻进了别人的qq车。对她来说,没有跑车有辆qq车也算是个慰藉。
回想起在这座城市打拼一年多的时间,捞点油水还是地沟油级别的,回想起直叫人泪流满面。
有时候我们会感慨自己被命运玩弄,像所有站在低层的劳苦大众一般,指着太阳骂三字经,背着月亮唱背叛情歌。
余玲玲就像一剂肾上腺素,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刺猬为她激动这么久。这位银行里的小恶魔暗恋他许久了,只是他故意假装自己毫不知情。明知人家背景不浅,却并不主动打听。后来余玲玲的真实身份曝光后,刺猬倒是竖起耳朵听各路小道消息,敏感度跟八卦狗仔似的。
但是他被卷入八卦中,成为其绯闻男友,被曝双性恋。女人对他的仰慕花痴之情瞬间以嗤之以鼻取代,男人则在明里打压他背里抵毁他,直到最后苟延残喘的尊严也变得面目全非。
令刺猬兴奋的事又来了,这个月光拿提成都有三千块。天啊,三千块大洋,够他交半年的房租,他乐得差点没晕过去。但很快又被拉回现实,他怎么可能有这么多提成,又是那千金大小姐的可怜赏赐,看来自己只够配给她擦鞋。骨子里莫名其妙的自卑劲穿上来,眼睛里的闪光立马消失。
他想起以前跟郑菲一起的时候,那时他的形象算是英俊伟岸。郑菲是他们哲学系的系花,以前他们在高中时就认识了。高中毕业后郑菲跟男友考了不同的学校,成了异地恋。接着刺猬在大学遇见郑菲,有时候他们还一起上公共课。
就是那节马克思哲学课上,郑菲被男友甩了,哭得一蹋糊涂。那时刺猬特纯情得给她递上手帕。这年头,有几个男生用手帕的?刺猬还特温柔的对她说:“我不介意你在上面蹭鼻涕眼泪。”就这样,刺猬用一块手帕俘获一颗芳心,但绝对洗脱不掉趁虚而入的嫌疑。
郑菲家虽然不比余玲玲这强硬背景,但也是在小中资产阶级环境。她父亲为人师表她母亲救死扶伤。后来父母离婚,她在单亲家庭中长大。或许因为这段经历,她的恋父情结比较重,见了帅哥就跟看见亲爹似的。那时刺猬总能在她哭的时候递上手帕,借着她一个肩膀。牵着她一遍又一遍的逛校园,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也是有女朋友的良好青年。有时候,林小明用他的甲壳虫约我出去,顺道也叫刺猬和郑菲,我坐在林小明副驾上,刺猬拉着郑菲钻到后坐,四人赶时髦去喝星巴克,每次都林小明买单。真是管接管送还管吃喝。
刺猬有些自恋,他唯一可以拿得出手的就是他的脸,跟刀削过似的,棱角分明。不过刺猬更自卑,他能给郑菲的只是一份虚无的安全感,连去星巴克要靠搭便车,喝杯星巴克还靠别人买单……
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俩没好多久,已经大战几个轮回。说到底,刺猬身上那些优点早被郑菲提前消费,反倒是缺点是越来越清晰。
郑菲嫌他穷,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带着男朋友送的卡地亚,而她只能带着刺猬送给她的山寨货。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坐在甲壳虫的副驾上,郑菲潜台词在说我,而她只能沾人家光顺带被稍上。凭什么别人女朋友可以悠闲的喝星巴克,而她只能瞪着眼看着刺猬一脸的穷酸相。她受够了,仅仅只在春夏秋三个季节她已经受够了,让爱情冬眠见鬼去吧!
而就在这个时候,有个不速之客闯入他们的生活。每次下课后,总有一位开着跑车的帅哥堵在哲学系楼下。这位帅哥还不停的朝郑菲暗送秋波。久而久之,郑菲对刺猬失去感觉,对这位开跑车的帅哥好感与日俱增。
一周后,帅哥拿着束鲜花再次把他们堵在哲学系门口。帅哥说:“让我做你男朋友好吗?”
郑菲显得异常兴奋。已经用手捂着嘴巴睁大双眼,一副集惊喜、惊讶、惊恐的表情,这样子看上去很惊悚。
帅哥挑衅的对刺猬说:“看吧,这次,她是真的已经不爱你了。”然后又一脸得意的对郑菲说:“其实,我是在像他表白。”帅哥将花递到刺猬的面前。
郑菲气的脸完全变了形,愤怒地跑开。刺猬追在她的身后。后来两人都跑累了,就面无表情地散着步。还是郑菲够勇敢,她断然跟刺猬说再见。另外还泪雨婆娑特别言情的补充了句:与其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江湖。
手机的和弦铃声竟是如此恰到好处的响起《爱情买卖》中的歌词,爱情不是你想卖想买就能卖。
刺猬听完这首和弦铃声,看着郑菲钻进了别人的qq车。对她来说,没有跑车有辆qq车也算是个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