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知道,自己又神游了。
    林庸看了看,像是民国时期的申海。
    女人们穿着旗袍,男人们穿着西服的也有,穿着长袍的也有。
    路上还有有轨电车。
    林庸瞬间就发现了原天珏的碎片。
    在一个穿着蔚蓝色旗袍的女子身上。
    这个女子留着短发,烫成了那个时代女人很喜欢的卷发。
    容貌非常清秀。
    身上的蔚蓝色旗袍,做工精良,布料很好,看起来是不差钱的主儿。
    林庸跟随上了女子。
    天是傍晚,女人似乎刚刚下班。
    女子走着走着,就走到了一个中档的别墅区,然后打开了一个别墅的大门。
    中档的别墅区,不管是院落,还是别墅都没有那么大。
    但是,毕竟也属于别墅区了,街道上来往的人还是很少的。
    女子拿出钥匙开了门,走了进去。
    院落不大,但是种植了一些非常娇艳的花草,蔷薇,玫瑰,月季,还有雏菊。
    蔷薇,月季盛开了。
    玫瑰,雏菊还没有到季节。
    院落看起来很是干净,整洁,显然这个女子是一个非常爱干净,热爱生活的人。
    打开了别墅门,走了进去,就看到一个中年女人迎了上来。
    中年女人在脑袋后面梳了一个发髻,穿着短打衣服,有一双粗大的手,看起来是佣人,“小姐,回来了?”
    女子点了点头,“回来了,王妈,今天做了什么菜?”
    “做了小姐最喜欢吃的醋鱼,狮子头,煮三丝。”
    女子点了点头,“吃饭了叫我,我上楼去了。”
    女子上楼了。
    随着女子上楼,女子打开了自己的包,拿出了工作证,林庸终于知道女子叫什么了。
    女子叫做陈宛君,二十五岁,是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员。
    后来,通过女子和佣人王妈的对话,林庸知道,陈婉君的父亲是申海一家大学的教授,母亲是家庭妇女。
    父母两年前在一次车祸中去世。
    给陈婉君留下了这栋别墅,还有几千大洋的存款。
    陈婉君三年前从国外留学回来,就在这家叫做祥恒的外贸公司上班。
    王妈是家里的老佣人,已经在这个家呆了二十年了。
    从陈婉君几岁开始,就在这个家做佣人,不是亲人,更似亲人。
    从陈婉君的父母车祸去世后,陈婉君只剩下这么一个亲近的人了。
    陈婉君虽然算不上大富大贵,但是有父母给留下来的别墅,还有几千大洋的存款,也算的上衣食无忧了。
    在外贸公司的工作,每个月给陈婉君带来八个大洋的收入,也只是陈婉君打发时间的活计。
    陈婉君脖子上的原天珏碎片,是她的父亲留给他的。
    据说,是她的父亲淘古董的时候,淘下来的,觉得这块玉珏非常好,就一直给陈婉君戴在脖子上。
    陈婉君也非常留恋这块玉珏,每次看着这块玉珏,觉得似乎自己的父母还没有离开自己。
    觉得似乎,还是以前的三口之家,温馨热闹,充满温暖。
    林庸了解到这些以后,有些犹豫了。
    拿着这块玉珏很简单,但是,会让陈婉君觉得不好吧。
    陈婉君什么都不缺,似乎也没有什么愿望要实现的。
    自己也不知道该拿什么作为和陈婉君的交换。
    陈婉君吃完饭了以后,就上楼了,进入了自己的卧室。
    卧室是中西结合的样式。
    有雕花的大床,也有唱片机,黑胶唱片。
    有大红大紫的帐子,也有精巧的西式床头柜。
    陈婉君打开了唱片机,放上了一张唱片。
    唱片里唱的是一个女子对于感情的困惑。
    带着这个时代特有的唱腔,带着一丝前卫女性的开放和感伤。
    听着听着,陈婉君的目光就迷离了。
    林庸瞬间明白了,陈婉君肯定是有心上人的。
    林庸也不犹豫了,拿走了原天珏碎片,下来帮助陈婉君心想事成就好。
    想到这里,林庸伸手抓向了原天珏碎片。
    原天珏碎片化作一道流光,进入了林庸的神魂,和林庸神魂内的原天珏融合了。
    陈婉君大惊失色,“怎么会这样?
    难道说爹地,妈咪以后不保佑我了么?”
    陈婉君虽然有些震惊,但是并没有慌乱,开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手里拿着穿起原天珏碎片的绳子,似乎在想着该怎么办。
    走了很久,未果,带着一丝疑惑,带着一丝不安睡觉了。
    第二天,陈婉君起床了,洗漱完毕了,就下楼吃早饭。
    早饭是很寻常的早饭,煎蛋,土司面包,还有热的牛奶。
    在这个时代,算是很高级的早餐了。
    吃完了早餐,陈婉君就准备去上班了。
    依旧是走路去的。
    上班的公司距离别墅并不远。
    穿过一条街道就到了。
    这家外贸公司算是中型的外贸公司。
    有五十多个雇员,每年大概能给这家公司的老板带来五万大洋的利润。
    陈婉君有些闷闷不乐。
    到了自己的工作桌前,拿起了今天要处理的工作,准备开始工作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走到了陈婉君身边,“婉君,今天下午有一场电影,美国电影,《乱世佳人》,一起去看吧。”
    这个人身材高大,皮肤并不是寻常公司职员的苍白色,竟然有几分古铜色的感觉。
    看起来比较俊朗。
    就是一眼,林庸就确信,这个应该就是陈婉君的意中人了。
    果然,看着这个人,陈婉君面上的表情和对待寻常人是不同的。
    多了几分柔和,多了几分爽朗。
    陈婉君点了点头,“好的,一起去看,再一起吃顿饭。
    我请你吃饭。”
    陈婉君要请吃饭,男人似乎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点了点头,“好的。”
    男人走了,林庸跟上。
    男人是公司打杂的,叫做宋名豪。
    比起来公司其他人,无论是家庭上,还是学历上都差了些。
    据说,家里的苏北农村的,没有读过什么书。
    在上海滩跑了几年,然后进入了这家贸易公司,打杂。
    才进入这家贸易公司六个月。
    虽然宋名豪家庭不好,学历也不好,但是因为容貌俊朗,嘴巴很甜,公司里的女职员都还是愿意和宋名豪来往的。
    而这一段时间来,宋名豪似乎认准了陈婉君,一直不停和陈婉君说话,约陈婉君出去。
    陈婉君也不禁心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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