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庸无奈了,自己怎么会碰上这样狗血的事情呢。
纳莎说话了,“他那么英俊,我一看,就喜欢上他了。
也只有我配得上他这样的男人。
我喜欢他,额多,你别碍事,走开……”额多脸上,青筋暴气,怒气冲冲看着林庸,“我要和你决斗。”
林庸懵逼了,好像没有自己什么事情吧?
怎么突然就要决斗了呢?
纳莎说话了,“不行,你不能和他决斗,不公平。
他那么瘦弱,你那么强壮。”
额多更加愤怒了,“那你难道不应该选择强壮的男人么?
强壮的男人才能保护你,才能给你牧马放羊,才能保护你不受其他男人的侵犯。”
纳莎看了一眼林庸,眼睛里都要滴出水来了,“我也很强壮,我可以保护他。
牧马放羊,让那些下人去做就好。
我的夫婿不需要做这样的事情。”
额多看着林庸,似乎想要伸手抓住林庸,直接把林庸给拎过来。
旁边的那些人,看热闹的看热闹,替林庸担心的替林庸担心。
坐在上面部落首领,还有那些贵族都面色平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个留着三髯胡子的贵族说话了,“嗤,桑英,你的女儿自己给你找了女婿。
我看这个女婿不错。”
桑英就是部落首领了。
阴沉着脸,“我是不会同意的。
那个小子,看起来身上没有几两肉,一副小白脸的样子,让他来接替我的位子,只会让我们部落走向衰落。”
三髯胡子说话了,“你知道就好。
还是我的儿子比较好,比起来没有脑子的额多好多了。”
桑英不置可否。
林庸说话了,“我有未婚妻,不会下场跳舞的。
也不会和谁为了姑娘决斗。
你们不必吵了。”
额多的脸色好看多了。
纳莎看着林庸,竟然抽出了腰间的佩刀。
佩刀一尺来长,不是很大。
但是,刀刃锋利,也是能杀死人的。
纳莎用刀子指着林庸,“你要是不和我结成夫妻,我就杀了你。
让你也没有办法娶你的未婚妻。”
林庸脸色阴沉下来。
没有见过这样刁蛮任性的女子,别人不娶她,竟然要杀了别人。
林庸看着纳莎,“我就是不娶你,别说这辈子,下辈子,永远都不会娶你,你就看看,你能不能杀了我。”
纳莎举起刀子,咬着牙,就砍向了林庸的脖子。
林庸怒了,这个女子还真的砍,竟然如此恶毒。
伸开手,抓住了纳莎的刀子。
纳莎只觉得刀子再也不能移动分毫。
林庸稍稍使力,纳莎就抓不住刀子了。
林庸抓起起纳莎的刀子,直接揉成了一团,丢在地上,看着纳莎。
本来以为,这个纳莎会惧怕,或者羞愧。
谁想,这个纳莎竟然露出惊喜的表情,“太好了,你如此厉害,如此强壮,合该成为我的夫婿。”
旁边的额多,比划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身体肯定没有刀子坚固,叹口气,离开了。
林庸看着纳莎,“神经病。”
说着,离席了,准备离开。
谁想,纳莎竟然冲上来,抓住了林庸的胳膊,“你不能走,你要和我成亲。”
林庸看向了桑英,“首领,管管你的女儿吧。
我有未婚妻,而且,我绝对不会娶这样刁蛮,任性,狠毒的女子为妻的。”
说着,林庸甩开了纳莎的手。
桑英站了起来,“我女儿好心好意想要和你成就好事,你竟然不识抬举,来啊,给我把这个人抓起来。”
旁边的人惊呆了。
尤其是那个三髯胡子的贵族,觉得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刚才,桑英还说,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和这个小子在一起,怎么,现在?
桑英自然有自己的计较。
看到了林庸连刀子都能揉成一团,实在是勇武过人。
这样的人,在哪个部落,哪个部落绝对会兴盛的。
而且,林庸一看就是有成算的人,和部落里的那些莽夫不同。
只要他娶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百年之后,让他这样的人来做首领又如何?
他一定会带着部落走向兴盛。
而他不过孤身一人,一个人对付不了,几十个人,几百个人还对付不了么?
说什么有未婚妻,只要让他和纳莎成亲,尝到了女人的滋味,知道了纳莎的好,以后还不是会服服帖帖的。
林庸大约也猜测到了桑英的想法。
他自然是不怕麻烦的,但是好兴致被人搅合了,还是觉得有几分怒气。
桑英的话音刚落,就有一堆小伙子围上了林庸。
站在最前面的,就是额多。
额多也知道,做纳莎的夫婿是无望了,能找找林庸的麻烦也不错。
林庸笑了,迈开了步伐,直接往外走去。
那些人一拥而上。
但是,凡是靠近林庸,攻击林庸的人,都被弹出去了。
直接弹出了十几米远,倒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唤。
很多年纪大的人,马上跪倒在地上,“首领,他是仙人啊,恭恭敬敬放他离开。
不然会给部落惹来灾祸的。”
桑英更怒了,“全都给我上,务必要留下他。”
这样的人,已经得罪了,而且如此厉害,怎么能不留下呢。
林庸如同闲庭信步,直直往外走着。
碰到他的人,依旧都弹了出去。
后来,再也没有人敢上前了。
看着林庸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桑英面上的神色难看极了。
纳莎一脸愤慨:自己这样漂亮,这样有地位,他为什么不愿意做自己的夫婿?
额多深深看了一眼林庸消失的方向,知道,今生,自己都无法和这个男人比肩。
林庸觉得扫兴极了。
看着黝黑的草原,天好像一个深蓝色的大宝石,笼罩着草原,上面亮晶晶闪烁着的是星星。
夜风吹过,让人觉得十分凉爽。
草原的夜色,真的很美丽。
可以让人忘却烦恼。
林庸的心情也才好了起来。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一个低矮的身影,在草原上摸索。
看他的动作,似乎看不见一样。
林庸好奇,走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
小孩子面色苍白,身上穿着麻布长袍,面容秀气,也有眼睛,但是黑亮的眼睛竟然是无神的,看不见。
似乎感觉到了林庸,小孩子开口了,“你是谁?
是地上的居民么?
别杀我,我只想感觉一下太阳照在身上是什么样的。”
纳莎说话了,“他那么英俊,我一看,就喜欢上他了。
也只有我配得上他这样的男人。
我喜欢他,额多,你别碍事,走开……”额多脸上,青筋暴气,怒气冲冲看着林庸,“我要和你决斗。”
林庸懵逼了,好像没有自己什么事情吧?
怎么突然就要决斗了呢?
纳莎说话了,“不行,你不能和他决斗,不公平。
他那么瘦弱,你那么强壮。”
额多更加愤怒了,“那你难道不应该选择强壮的男人么?
强壮的男人才能保护你,才能给你牧马放羊,才能保护你不受其他男人的侵犯。”
纳莎看了一眼林庸,眼睛里都要滴出水来了,“我也很强壮,我可以保护他。
牧马放羊,让那些下人去做就好。
我的夫婿不需要做这样的事情。”
额多看着林庸,似乎想要伸手抓住林庸,直接把林庸给拎过来。
旁边的那些人,看热闹的看热闹,替林庸担心的替林庸担心。
坐在上面部落首领,还有那些贵族都面色平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一个留着三髯胡子的贵族说话了,“嗤,桑英,你的女儿自己给你找了女婿。
我看这个女婿不错。”
桑英就是部落首领了。
阴沉着脸,“我是不会同意的。
那个小子,看起来身上没有几两肉,一副小白脸的样子,让他来接替我的位子,只会让我们部落走向衰落。”
三髯胡子说话了,“你知道就好。
还是我的儿子比较好,比起来没有脑子的额多好多了。”
桑英不置可否。
林庸说话了,“我有未婚妻,不会下场跳舞的。
也不会和谁为了姑娘决斗。
你们不必吵了。”
额多的脸色好看多了。
纳莎看着林庸,竟然抽出了腰间的佩刀。
佩刀一尺来长,不是很大。
但是,刀刃锋利,也是能杀死人的。
纳莎用刀子指着林庸,“你要是不和我结成夫妻,我就杀了你。
让你也没有办法娶你的未婚妻。”
林庸脸色阴沉下来。
没有见过这样刁蛮任性的女子,别人不娶她,竟然要杀了别人。
林庸看着纳莎,“我就是不娶你,别说这辈子,下辈子,永远都不会娶你,你就看看,你能不能杀了我。”
纳莎举起刀子,咬着牙,就砍向了林庸的脖子。
林庸怒了,这个女子还真的砍,竟然如此恶毒。
伸开手,抓住了纳莎的刀子。
纳莎只觉得刀子再也不能移动分毫。
林庸稍稍使力,纳莎就抓不住刀子了。
林庸抓起起纳莎的刀子,直接揉成了一团,丢在地上,看着纳莎。
本来以为,这个纳莎会惧怕,或者羞愧。
谁想,这个纳莎竟然露出惊喜的表情,“太好了,你如此厉害,如此强壮,合该成为我的夫婿。”
旁边的额多,比划了一下,觉得自己的身体肯定没有刀子坚固,叹口气,离开了。
林庸看着纳莎,“神经病。”
说着,离席了,准备离开。
谁想,纳莎竟然冲上来,抓住了林庸的胳膊,“你不能走,你要和我成亲。”
林庸看向了桑英,“首领,管管你的女儿吧。
我有未婚妻,而且,我绝对不会娶这样刁蛮,任性,狠毒的女子为妻的。”
说着,林庸甩开了纳莎的手。
桑英站了起来,“我女儿好心好意想要和你成就好事,你竟然不识抬举,来啊,给我把这个人抓起来。”
旁边的人惊呆了。
尤其是那个三髯胡子的贵族,觉得自己是不是幻听了。
刚才,桑英还说,不会让自己的女儿和这个小子在一起,怎么,现在?
桑英自然有自己的计较。
看到了林庸连刀子都能揉成一团,实在是勇武过人。
这样的人,在哪个部落,哪个部落绝对会兴盛的。
而且,林庸一看就是有成算的人,和部落里的那些莽夫不同。
只要他娶了自己的女儿,自己百年之后,让他这样的人来做首领又如何?
他一定会带着部落走向兴盛。
而他不过孤身一人,一个人对付不了,几十个人,几百个人还对付不了么?
说什么有未婚妻,只要让他和纳莎成亲,尝到了女人的滋味,知道了纳莎的好,以后还不是会服服帖帖的。
林庸大约也猜测到了桑英的想法。
他自然是不怕麻烦的,但是好兴致被人搅合了,还是觉得有几分怒气。
桑英的话音刚落,就有一堆小伙子围上了林庸。
站在最前面的,就是额多。
额多也知道,做纳莎的夫婿是无望了,能找找林庸的麻烦也不错。
林庸笑了,迈开了步伐,直接往外走去。
那些人一拥而上。
但是,凡是靠近林庸,攻击林庸的人,都被弹出去了。
直接弹出了十几米远,倒在地上,“哎呦,哎呦”叫唤。
很多年纪大的人,马上跪倒在地上,“首领,他是仙人啊,恭恭敬敬放他离开。
不然会给部落惹来灾祸的。”
桑英更怒了,“全都给我上,务必要留下他。”
这样的人,已经得罪了,而且如此厉害,怎么能不留下呢。
林庸如同闲庭信步,直直往外走着。
碰到他的人,依旧都弹了出去。
后来,再也没有人敢上前了。
看着林庸的背影消失在夜色中。
桑英面上的神色难看极了。
纳莎一脸愤慨:自己这样漂亮,这样有地位,他为什么不愿意做自己的夫婿?
额多深深看了一眼林庸消失的方向,知道,今生,自己都无法和这个男人比肩。
林庸觉得扫兴极了。
看着黝黑的草原,天好像一个深蓝色的大宝石,笼罩着草原,上面亮晶晶闪烁着的是星星。
夜风吹过,让人觉得十分凉爽。
草原的夜色,真的很美丽。
可以让人忘却烦恼。
林庸的心情也才好了起来。
走了一段路,就看到一个低矮的身影,在草原上摸索。
看他的动作,似乎看不见一样。
林庸好奇,走了过去,就看到了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
小孩子面色苍白,身上穿着麻布长袍,面容秀气,也有眼睛,但是黑亮的眼睛竟然是无神的,看不见。
似乎感觉到了林庸,小孩子开口了,“你是谁?
是地上的居民么?
别杀我,我只想感觉一下太阳照在身上是什么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