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念和羽璃说起棉梁有一户人家,男主人上山砍柴带回来一只白白的小狐狸。没过多久,女主人就生下一个女婴,女婴出生通体发黄,面容诡异可怖。夫妻二人大为震惊,觉得女婴是妖童,赶忙将女婴弃入山谷。后来,小狐狸也不见了。十多年后,有人在山上看到一个女孩怀里抱着狐狸在走路,女孩容貌美艳,身姿妩媚轻盈,人人都说那是百年难得一见的美人坯子。后来,女孩去了京城,嫁入侯门,那只狐狸也成为侯门里的座上宾。再后来,那对夫妇来寻女,女孩避而不见,只说自己的母亲是狐狸,若非它救下自己,怕是早就葬身谷底了。
    “哦。所以小狐狸是为了报恩所以才救下女孩吗?”羽璃仰头问凌念。
    “嗯。救命之恩,从来都是没齿难忘的。万物皆是如此。”
    “真好。知恩图报,这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狐狸。”
    “都是乡野里的传说,没想到白掌门会听的这样认真。”凌念打趣道。
    “是啊,灵犀阁的生活,着实苦闷呢。难得能够听到这样有趣的故事,我都想跑去见见那只白狐狸了。”
    “白掌门,你又说笑了。也许只是杜撰罢了。你又何必当真。”凌念微微笑,羽璃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
    “哎。我大概是少见多怪了。还望凌兄勿要见怪。”羽璃一脸正色,又恢复了常态。
    从墨城沿着山路一直往下走,山路的尽头就是一个小镇。
    小镇名唤乌苏镇。镇子不算大,左右不过是客栈四五家、当铺两三家,其余的各类店铺,也不过是每样一家罢了。镇子最西边是一家铁匠铺,铺子里常年传出沉重的打铁声,铁铺的对面是一家染坊,染坊的院子里晾晒着五颜六色的布匹,有穿着素净的年轻女孩手脚飞快地在布匹丛里忙碌着。羽璃曾经跟随林师伯下山买布,她在染坊的院子里流连忘返,洁白的布匹进入染缸,用木棍子来回搅动,再晾起来的时候,已是填满了颜色。在羽璃看来,那实在是很神奇的。
    羽璃把自己对染坊的感慨告知凌念,凌念笑了,却不是嘲讽地笑:“我曾经一整天一整天地坐在寿材店里,我看见那些匠人用纸糊出纸马、府邸、丫鬟、长工,还有雕梁画栋,我很羡慕那些匠人,他们心中有自己的世界,手里的活计是他们自由出入新世界的钥匙。找到自己喜欢做的事,还真是幸福。”凌念喃喃地说。
    “那,你喜欢什么呢?”羽璃问。
    ”还不知道。现在的我只是一片叶子,飘飘荡荡的,找不到自己的方向。“
    ”会找到的,会找到的。“羽璃轻声劝慰凌念。
    俩人在药阁的后院里来回散步,师兄弟们都见到羽璃和凌念相处的光景。有人去找张耳:“张师兄。羽璃和那个小子关系好像不错。”
    “哦。那又怎样?那个小子人倒是不错。羽璃大概是和他聊得很投机吧。”张耳对这事完全没看法。只要羽璃开心,那就是他的幸事。
    “可,那个人毕竟来路不明。”
    “你想多了。他身染绿萤散,羽璃对他,只是可怜吧。你们啊,就当羽璃是在对她做临终关怀了。”张耳说罢,开始晃悠着扇子,把那些前来告状的人都一个个地赶出去了。
    “这帮小兔崽子。练功不花精力,整日里偷偷摸摸做小动作倒是很在行。”张耳忍不住冲着他们的背影翻了一个白眼。
    在墨城,每逢初一都会有一场武比,规矩是墨先生定下的,是为了检阅徒弟们一个月的学艺成就。三天前的武比,他们一个个输的落花流水。
    作为武派大师兄的公良造狠狠心,立了一个新规,但凡武术比赛排名落后的,全部都要送含恨崖苦干一月。苦干意味着他们要将山上的石头背到山下,再从山下背到山上,数十里的绵延山路,他们每日都要保证一个来回。在墨城里,这算是最重的惩罚。如此折腾一个月下来,任谁都要脱掉好几层皮的。果然,新规发布之后,他们一个个开始噤如寒蝉,好多小动作也都停止了。
    “羽璃,你好像很喜欢凌念。”晚膳时间,公良造不经意间开口问羽璃。
    “不是喜欢。只是觉得他可怜。太可怜了。我都能想象他病发时的样子,哎。”
    “但那不是你的错。那是他的命。”
    “我知道。我没有荒废药阁的事务,我只是想和他交个朋友。他很有趣。”羽璃连忙解释道。
    “没事的。我也只是提醒你一下,人多口杂。“
    ”嗯。我明白了。师兄。”羽璃一边说着,一边绕到公良造的身后,轻柔地为他捏肩。羽璃的手法非常娴熟专业,只是一小会的功夫,公良造满身的疲惫尽都消散了。
    “好丫头。你倒是真贴心。”公良造由衷感慨。
    回屋之后,公良造的话着实让羽璃好一番思考。她和凌念这般亲近相处,必是惹得其他师兄弟不喜悦了。
    可是羽璃想想,最终都是要随张耳下山的,闲言碎语,倒是让它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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