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重这时候挺无语的,自己好端端和苏小兰吃着饭,怎么这都能躺枪?
在自己没有绝对踩死别人的实力之前,王重其实不想和人有什么冲突。
因此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低调,朝那边一桌拱手道:“对不住了,不是我不给吕小姐面子,而是我确实不能喝。”
“是啊是啊,我哥他喝酒后身体不舒服的。”苏小兰连忙替王重说话。
吕裳眼眸闪烁,男的不喝酒,她见过,但被她敬酒还不喝的,那没见过。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不准备强求,否则大家都闹得不好看。
她的性格其实和她父亲吕白一样,都是比较内敛的。
只是她不准备说什么了,之前的舔狗忍不住轻哼说:“两个乡巴佬,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来来,我们喝……”
苏小兰被说的面红耳赤,心中很不舒服。
吕裳朝王重歉意一笑,道:“不好意思苏公子,我也不想闹成这样。”
王重无所谓道:“一个不入流自诩是文人墨客的人罢了,不值一提。”
他可以低调,但不意味着被人指着鼻子骂他还能好脾气。
因此他根本就没有小点声的意思,一下子被之前的舔狗听到了。
“你说我是不入流的文人墨客?”舔狗皱眉扭头。
王重品着茶,淡淡道:“我是实话实说罢了。”
旁边的吕裳眉头一抬,这家伙果然有几分本事,就冲这处事不惊的样子,明显比那个舔狗来的强了。
她一下子感兴趣起来,很想看看王重接下来怎么做,于是故意不打圆场。
“哈哈哈,我不入流,有趣,说的好像你会作诗似的。”
这个人,刚刚就做了一首关于吕裳的诗,诗句是这样的:
名花倾国惊吓人,常得我等笑呵呵。
忽然春风无限恨,恰那丽人是吕氏。
这首诗的含义其实很简单,倾国,自然指的是美丽。
说的是这里有个美女,常让他们思念,忽然春风来了,他们回头一看,是他们思念的人。
吕氏,也就是吕裳。
这首诗等于是表白的意思。
光看前两句,尚可,可是后面两句,明显有拼凑的嫌疑,因为不是很看得懂。
关键是这种看不懂的,就越受看不懂的人追捧。
周围人都说好,你总归不能说坏吧?
但是真的看得懂的,其实还是看得懂的。
王重朝那人说道:“我还真的会作诗。”
“好哇,我倒要听听。”这舔狗不死心,自己喜欢的人就在旁边看着呢,自己可不能认怂!
王重站了起来,淡淡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首诗句,是当初上学时候所学,王重一直记得。
这首诗描写的是女子之美,但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把女子和桃花相比喻,借此表达了女子倾国倾城,花容月貌的意思。
这首诗挺著名的,而且寓意深刻,美妙非凡,否则当初在学校里,这首诗也不会被人拿出来说,拿这首诗做情书十拿九稳!
当然了,现在不行了,因为…………大人,时代变了…………
可是在这里,大家都没听过。
因此吕裳一听,顿时愣住。
‘好美的诗句啊……’
吕裳感觉自己心都跳快了不少,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王重,问道:“苏公子以前学过私塾?”
“略懂略懂。”
“哦,这首诗挺美的,谢谢写给我,我回去后会写起来做纪念。”
吕裳是敢爱敢恨的人,遇到自己喜欢的诗词都会这么做,同时这么说,也是暗示对王重有兴趣。
她这么一说,旁边的苏小兰脸色有些黯淡,果然,所有男生都是喜欢吕裳这种大家闺秀的,哪怕苏三是只小老鼠,但也不例外。
“那个……不好意思,我这首诗,送给的是苏小兰!”
苏小兰这么好,他可不忍心让她委屈,至于这个吕裳,虽然漂亮,但刚刚明显有拿他当枪使的嫌疑,对于这种他可不会给好脸色!
因为没必要!
吕裳愣住了,因为羞恼,她脸色涨的通红。
头一次,她被一个女的,还是普通的农家女子给比下去!
不过她涵养很好,挤出笑容轻笑,以此掩饰自己羞恼,道:“还以为是给我的呢!”
王重不想和她说话,于是对她表示‘呵呵。’
可惜吕裳不知道‘呵呵’是啥意思,王重这时候吃好了,摸了摸嘴巴,想了想,指着桌子上的一盘红烧肉说道:“城内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王重又吟诗了,这句诗,是他通过自己以前的记忆,花费了一部分的经验值购买来的。
之所以买这句诗,就是要让周边的人看看,什么叫做真的文化,免得这些人再敢在他面前装逼。
“小兰,我们走吧。”
“哦。”
两人正要走,吕裳拦在了王重面前。
“吕小姐有事?”王重皱眉,这个女人有点不识相啊,三番五次过来找麻烦。
“没有。”看着王重目光灼灼的眼神,吕裳脸颊一烫,心突兀的跳的更快了。
“哦,没事的话我们先休息去了。”
“这个…………是这样的,今晚是我吕家开在城东的一家客栈开业的日子,二位若是有兴趣,可以过去一赏。”
吕裳从丫鬟手里接过请帖,递了过去。
王重很高傲的没接,开玩笑,这种高傲的女的就不该给脸,否则她会蹬鼻子上脸。
反而,你越是对她霸气,她越是把你惊为天人!
苏小兰接了请帖,施了一礼道:“谢谢吕小姐。”
“嗯,若是我和小兰有空的话会过来的。”
没理睬吕裳,王重挥了挥衣袖,没留下一片云彩。
“这人,真的好文采啊!”
丫鬟看着王重的背影,忍不住感慨。
客栈其他人也是议论起来,均都是对王重佩服至极。
倒是之前舔狗那一桌,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灰溜溜走了。
吕裳现在也忍不住感慨,这个苏三没想到真的有几分本事,父亲的眼光果然一点都没错。
关键是,那个苏三真有脾气。
从小到大,她吕裳就是天之娇女,受尽万般宠爱。
长大后,凭借着出众的容貌,显赫的家室,以及文武双全的本事,她身边不知道有多少舔狗。
有人垂涎她的容貌,有人羡慕她的家室,也有人欣赏她的本事,这些人无一例外,对她展开了极为猛烈的追求。
只可惜,那些公子哥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番接触下来之后,她没一个看得上的。
但是这个苏三不一样,他虽然出身一般,但是有个性,遇到她这么如此之美的奇女子,居然都不为所动,啧啧,还真是有趣呢。
关键是文采还那么好,父亲的话果然没错,这小伙子蛮好的。
“小姐,小姐,小姐,小姐…………”
房间里,丫鬟的呼喊声打断了她的思考。
“啊,什么事?”吕裳揉了揉头,刚刚一直在想着王重的一颦一笑,居然走神了,真是够丢脸的。
“嘻嘻嘻,小姐,你刚刚走神了呢,该不会一直想想着那位苏三公子吧?”丫鬟掩嘴轻笑,她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一眼看出了吕裳在想什么。
吕裳嗔道:“说什么呢,我是在想匪患的事。”
就算被看出,但是要面子的吕裳自然不会承认。
“不和你说了,我休息一下,晚上还要主持开业仪式。”
吕家的这家客栈,原本早就准备开张了,但是突然闹匪患,导致了开业移迟。
现在匪患终于差不多解决,吕白不准备再等候,所以决定在今天这个好日子开业。
这一天,吕家邀请了不少达官贵人,全都是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齐聚在这,也只有吕家有这个面子,有如此的号召力。
………………
傍晚时分,这家飞龙客栈门口聚满了人,过来庆贺。
考虑到以后自己要做生意,总归要和一些大人物打交道,算是认个脸熟,于是王重和苏小兰过来了。
“小老鼠,我们过来会不会很尴尬?”
苏小兰和王重一进来便找了个角落坐着。
“我们是受邀请过来的,有什么尴尬的?”
进来的达官贵客有不少,好多人聚在一起高谈阔论,什么匪患一除,民众们的生活开始好了,明年一定会大丰收,大家的生意一定也会变好,言语中充满了乐观之情。
只是王重却是皱着眉头,这一片之情经历了连年的旱灾,死了不知道多少人,也就这几年才缓了过来,却没想到遇到雪灾和匪患,经济恐怕没那么快好转。
不过,他不是主事的人,这些不归他管,他今天过来,是考虑以后做什么生意。
要不还是开ji院?
显然不太行,这一世任务是带着苏小兰过上好日子,你开家ji院,让苏小兰难道去当老板娘,还是去接客?
虽然说,以苏小兰姿色,到时候生意肯定会很好,但这肯定很不合适。
想了很久,王重觉得,前期投资米业,倒是不错。
在自己没有绝对踩死别人的实力之前,王重其实不想和人有什么冲突。
因此想了想,他还是决定低调,朝那边一桌拱手道:“对不住了,不是我不给吕小姐面子,而是我确实不能喝。”
“是啊是啊,我哥他喝酒后身体不舒服的。”苏小兰连忙替王重说话。
吕裳眼眸闪烁,男的不喝酒,她见过,但被她敬酒还不喝的,那没见过。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不准备强求,否则大家都闹得不好看。
她的性格其实和她父亲吕白一样,都是比较内敛的。
只是她不准备说什么了,之前的舔狗忍不住轻哼说:“两个乡巴佬,乡巴佬就是乡巴佬,来来,我们喝……”
苏小兰被说的面红耳赤,心中很不舒服。
吕裳朝王重歉意一笑,道:“不好意思苏公子,我也不想闹成这样。”
王重无所谓道:“一个不入流自诩是文人墨客的人罢了,不值一提。”
他可以低调,但不意味着被人指着鼻子骂他还能好脾气。
因此他根本就没有小点声的意思,一下子被之前的舔狗听到了。
“你说我是不入流的文人墨客?”舔狗皱眉扭头。
王重品着茶,淡淡道:“我是实话实说罢了。”
旁边的吕裳眉头一抬,这家伙果然有几分本事,就冲这处事不惊的样子,明显比那个舔狗来的强了。
她一下子感兴趣起来,很想看看王重接下来怎么做,于是故意不打圆场。
“哈哈哈,我不入流,有趣,说的好像你会作诗似的。”
这个人,刚刚就做了一首关于吕裳的诗,诗句是这样的:
名花倾国惊吓人,常得我等笑呵呵。
忽然春风无限恨,恰那丽人是吕氏。
这首诗的含义其实很简单,倾国,自然指的是美丽。
说的是这里有个美女,常让他们思念,忽然春风来了,他们回头一看,是他们思念的人。
吕氏,也就是吕裳。
这首诗等于是表白的意思。
光看前两句,尚可,可是后面两句,明显有拼凑的嫌疑,因为不是很看得懂。
关键是这种看不懂的,就越受看不懂的人追捧。
周围人都说好,你总归不能说坏吧?
但是真的看得懂的,其实还是看得懂的。
王重朝那人说道:“我还真的会作诗。”
“好哇,我倒要听听。”这舔狗不死心,自己喜欢的人就在旁边看着呢,自己可不能认怂!
王重站了起来,淡淡道: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这首诗句,是当初上学时候所学,王重一直记得。
这首诗描写的是女子之美,但不是直接描写,而是把女子和桃花相比喻,借此表达了女子倾国倾城,花容月貌的意思。
这首诗挺著名的,而且寓意深刻,美妙非凡,否则当初在学校里,这首诗也不会被人拿出来说,拿这首诗做情书十拿九稳!
当然了,现在不行了,因为…………大人,时代变了…………
可是在这里,大家都没听过。
因此吕裳一听,顿时愣住。
‘好美的诗句啊……’
吕裳感觉自己心都跳快了不少,美眸一眨不眨的盯着王重,问道:“苏公子以前学过私塾?”
“略懂略懂。”
“哦,这首诗挺美的,谢谢写给我,我回去后会写起来做纪念。”
吕裳是敢爱敢恨的人,遇到自己喜欢的诗词都会这么做,同时这么说,也是暗示对王重有兴趣。
她这么一说,旁边的苏小兰脸色有些黯淡,果然,所有男生都是喜欢吕裳这种大家闺秀的,哪怕苏三是只小老鼠,但也不例外。
“那个……不好意思,我这首诗,送给的是苏小兰!”
苏小兰这么好,他可不忍心让她委屈,至于这个吕裳,虽然漂亮,但刚刚明显有拿他当枪使的嫌疑,对于这种他可不会给好脸色!
因为没必要!
吕裳愣住了,因为羞恼,她脸色涨的通红。
头一次,她被一个女的,还是普通的农家女子给比下去!
不过她涵养很好,挤出笑容轻笑,以此掩饰自己羞恼,道:“还以为是给我的呢!”
王重不想和她说话,于是对她表示‘呵呵。’
可惜吕裳不知道‘呵呵’是啥意思,王重这时候吃好了,摸了摸嘴巴,想了想,指着桌子上的一盘红烧肉说道:“城内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慢著火,少著水,火候足时它自美。每日起来打一碗,饱得自家君莫管……”
王重又吟诗了,这句诗,是他通过自己以前的记忆,花费了一部分的经验值购买来的。
之所以买这句诗,就是要让周边的人看看,什么叫做真的文化,免得这些人再敢在他面前装逼。
“小兰,我们走吧。”
“哦。”
两人正要走,吕裳拦在了王重面前。
“吕小姐有事?”王重皱眉,这个女人有点不识相啊,三番五次过来找麻烦。
“没有。”看着王重目光灼灼的眼神,吕裳脸颊一烫,心突兀的跳的更快了。
“哦,没事的话我们先休息去了。”
“这个…………是这样的,今晚是我吕家开在城东的一家客栈开业的日子,二位若是有兴趣,可以过去一赏。”
吕裳从丫鬟手里接过请帖,递了过去。
王重很高傲的没接,开玩笑,这种高傲的女的就不该给脸,否则她会蹬鼻子上脸。
反而,你越是对她霸气,她越是把你惊为天人!
苏小兰接了请帖,施了一礼道:“谢谢吕小姐。”
“嗯,若是我和小兰有空的话会过来的。”
没理睬吕裳,王重挥了挥衣袖,没留下一片云彩。
“这人,真的好文采啊!”
丫鬟看着王重的背影,忍不住感慨。
客栈其他人也是议论起来,均都是对王重佩服至极。
倒是之前舔狗那一桌,早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灰溜溜走了。
吕裳现在也忍不住感慨,这个苏三没想到真的有几分本事,父亲的眼光果然一点都没错。
关键是,那个苏三真有脾气。
从小到大,她吕裳就是天之娇女,受尽万般宠爱。
长大后,凭借着出众的容貌,显赫的家室,以及文武双全的本事,她身边不知道有多少舔狗。
有人垂涎她的容貌,有人羡慕她的家室,也有人欣赏她的本事,这些人无一例外,对她展开了极为猛烈的追求。
只可惜,那些公子哥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一番接触下来之后,她没一个看得上的。
但是这个苏三不一样,他虽然出身一般,但是有个性,遇到她这么如此之美的奇女子,居然都不为所动,啧啧,还真是有趣呢。
关键是文采还那么好,父亲的话果然没错,这小伙子蛮好的。
“小姐,小姐,小姐,小姐…………”
房间里,丫鬟的呼喊声打断了她的思考。
“啊,什么事?”吕裳揉了揉头,刚刚一直在想着王重的一颦一笑,居然走神了,真是够丢脸的。
“嘻嘻嘻,小姐,你刚刚走神了呢,该不会一直想想着那位苏三公子吧?”丫鬟掩嘴轻笑,她们从小一起长大,亲如姐妹,一眼看出了吕裳在想什么。
吕裳嗔道:“说什么呢,我是在想匪患的事。”
就算被看出,但是要面子的吕裳自然不会承认。
“不和你说了,我休息一下,晚上还要主持开业仪式。”
吕家的这家客栈,原本早就准备开张了,但是突然闹匪患,导致了开业移迟。
现在匪患终于差不多解决,吕白不准备再等候,所以决定在今天这个好日子开业。
这一天,吕家邀请了不少达官贵人,全都是城内有头有脸的人物,这些人齐聚在这,也只有吕家有这个面子,有如此的号召力。
………………
傍晚时分,这家飞龙客栈门口聚满了人,过来庆贺。
考虑到以后自己要做生意,总归要和一些大人物打交道,算是认个脸熟,于是王重和苏小兰过来了。
“小老鼠,我们过来会不会很尴尬?”
苏小兰和王重一进来便找了个角落坐着。
“我们是受邀请过来的,有什么尴尬的?”
进来的达官贵客有不少,好多人聚在一起高谈阔论,什么匪患一除,民众们的生活开始好了,明年一定会大丰收,大家的生意一定也会变好,言语中充满了乐观之情。
只是王重却是皱着眉头,这一片之情经历了连年的旱灾,死了不知道多少人,也就这几年才缓了过来,却没想到遇到雪灾和匪患,经济恐怕没那么快好转。
不过,他不是主事的人,这些不归他管,他今天过来,是考虑以后做什么生意。
要不还是开ji院?
显然不太行,这一世任务是带着苏小兰过上好日子,你开家ji院,让苏小兰难道去当老板娘,还是去接客?
虽然说,以苏小兰姿色,到时候生意肯定会很好,但这肯定很不合适。
想了很久,王重觉得,前期投资米业,倒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