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龙骁说出了自己的姓氏,蒙面人满头挥汗如雨。
    “‘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没想到也不过如此而已,真是白瞎了你手中这把‘夺情剑‘。”
    这夺情剑虽然不如龙骁的那把上古神兵鱼肠剑,但是却也算是一把不可多得的好剑了。
    “我知道你为什么来抢我的金丝甲,是为了抓住梅花盗,然后获得那些被许诺的好处吧?”龙骁直言不讳,说出了他心中所想。
    “混蛋,我一定会杀了你!”
    游龙生怒喝着,却跑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他心中已经明白,别说他,就算再加上十个他,都未必是龙骁的对手。
    “哎,多么可惜的一桌菜啊,真是可惜了...”龙骁看着一桌子被游龙生的剑风所撕破的酒菜,苦笑着摇摇头...
    翌日清晨,曙光使大地苏醒,天地间又充满了热闹的喧嚣之声。
    李寻欢不喜欢早晨,因为早晨不能喝酒,更不能让他忘记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阳光对于他来说是痛苦的。
    但是对于龙骁来说,新的一天开始,阳光是希望,他喜欢阳光。
    每一天,他都想要看到一个更加强大的自己。
    一声小贩的叫卖声,使得龙骁更加的饥肠辘辘,他飞也似的奔向了这个早点摊儿。
    龙骁最最喜欢的早餐是豆腐脑和油条。
    豆腐脑一半放上如青泥一般的韭花,一般放上辣椒酱,油条炸的脆生生,拿筷子轻轻一碰都往下掉渣的那种,这对于龙骁来说,是美味中的美味了。
    “大家!西街那边有说书的了,今天半价!”
    不知道是谁喊了这么一嗓子,很多男人就往西街的方向跑。
    一听是说书的,龙骁迅速将碗中的豆腐脑一饮而尽,然后转身便走。
    “哎,客官,你还没付钱呢!”
    “不好意思。”龙骁将一枚银币扔在追上,转身便跑。
    早点铺老板:“小兄弟,给的太多了!”
    “不用找了大叔!你做的味道很好!”龙骁的声音渐行渐远...
    就在即将要到达西街时,龙骁的心头隐隐又生出不详的预感。
    正在此时,只听得数十枚暗器从四面八方朝着他飞来。
    但这普天之下的暗器除了小李飞刀,又有几个能比上他的铁石?
    龙骁身子一转,双手已经接住了十几枚暗器,脚轻轻一点地,离地四五尺高,没有接住的暗器,就全部从他的脚底飞过。
    当他再次落地的时候,身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破损:“既然来了,何不出来相见?”
    “梅花盗的同伙,你今天跑不掉了!”
    一阵清朗的大喝声,屋檐上“嗖嗖”的下来几十人。
    “哼,梅花盗本就是见不得人的偷鸡摸狗之辈,他的同伴也绝不是什么好鸟。”带头的这个瘦如竹竿,面色蜡黄,看起来就像个病夫一样,但说话的声音却很洪亮。
    如果龙骁没记错的话,这应该是以摩云十四招名震天下的摩云手公孙摩云。
    公孙摩云的左右是两个一脸正气的人,一个拿枪,一个拿棍,身后还跟着二十多个武师。
    梅花盗?同伙?
    龙骁不禁觉得一阵莫名其妙:“你们有病吧!”
    拿棍的那个站出来:“少废话,你认不认得李寻欢!”
    龙骁:“认不认得关你屁事!”
    拿棍的接着道:“我田七和李探花也是几十年的交情了,现在他做出了这种丢人的事情,我也只好翻脸无情了。”
    原来拿棍的家伙是田七,这家伙号称是“一根棍棒压天下,三颗铁胆定乾坤”。
    这样说来,公孙摩云的另一边拿枪的那个就是“铁面无私”赵正义了。
    龙骁顿时就明白了。
    原来这个时候,李寻欢已经被龙啸云和林仙儿诬陷成了梅花盗!
    “李大哥现在已经被你们抓起来了?”龙骁不由得问道。
    赵正义露出一丝狡诈的笑容:“看到了吧?他就是那个龙骁,没听到他刚才说‘李大哥‘吗?”
    田七一脸冠冕堂皇:“哼,既然已经承认了,那就好办了。”
    公孙摩云:“金丝甲在你身上吧?乖乖的交出来,然后乖乖束手就擒,免得受苦!”
    龙骁突然笑了:“我果真是佩服三位,因为你们杀了‘梅花盗‘和他的‘同伙‘后,就可以立即享受荣华富贵,而且还可以换的个流芳百世的美名。”
    赵正义马上恢复了一脸的正色:“黄金美名,等闲事尔!我们除你,就是想要替江湖除上一害!”
    龙骁忽然拍起手来:“哈哈,好个‘‘等闲事尔”,兄台真是光明磊落,大公无私,侠义无双!”
    此言一出,气的赵正义青一阵紫一阵:“这个混蛋,兄弟们,我们拿住他!”
    话音刚落,田七手中短棍已出,毒蛇一般朝龙骁腿上抽去。
    龙骁轻轻一跳跃起,田七只在地上扫出一道棍影,扑空了。
    “接招!”
    公孙摩云断喝一声,从后腰带中拔出两柄钢刀,两柄钢刀化作两道白虹,带起凌厉的刀风,一个平行,一个垂直,闪电般劈了上去。
    刀光一闪,鱼肠剑已经在手,“叮当”两声,将那两柄钢刀截为四段,落在地上。
    (好锋利的剑!)
    丝毫不想给对手任何喘息的时间,赵正义枪花一抖,朝着龙骁右肋刺来...
    这赵正义能在武林种占有一席之地倒也全非浪得虚名,他那一柄长枪施展开来,绝对有它的优势。
    俗话说:枪乃白兵之祖,棍乃百兵之王。一寸长,一寸强。
    但他不知道的是,他面对的这位少年更是位用枪的高手,一般的套路根本无法对他奏效。
    更何况,少年还有一身独步天下的轻功!
    龙骁落地刚稳,轻轻一闪避开,鱼肠剑朝着他胸前一划,赵正义急忙用枪格挡,但胸前还是被划出一道六寸长的血痕。
    赵正义想要以长击短,觉得自己占尽先机,但是却没想到这少年步法之轻盈,行动之迅捷,简直前所未见。
    这身轻功,很像一个人。
    李寻欢!
    前些日子,刚刚被他们捉拿的李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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