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一到达草原,我就问道一股清新的青草气息,沁的人身心舒畅。我骑着高头大马,招摇地狂奔在大草原上,从没见过草原的我,乍然来到这广阔的草原,激动地不能自已。这个时候,格外发现自己的拙笨,看着这美丽的景色,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去形容,只觉得天,格外地蓝,草,格外地绿。
汝阳王对于我的放纵,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乐的合不拢嘴。我也暗自庆幸,幸亏我投生在了蒙古女子的身上,不用讲究汉人的那些繁文缛节。我也终于知道赵敏的那一身豪情是从哪里来的了,估计和她这个开明的大胡子老爹有很大的关系。
虽然我发现这里的生活和书上描写的有很大的差别,可是我还是止不住和书上去连接。也就是因为这个毛病,让我在日后吃了亏。但是此时此刻,我还是用书上所写的东西,来对这个世界进行认知。
“爹爹,他们唱的是什么歌?”远远地,就听到一阵动听的歌声,是草原男子高昂嘹亮的音调,听着让人莫名地兴奋。
大胡子望了望,微微笑道:“那是草原上的男子,在放牧的时候遇到中意的女子,在唱歌表达心声呢!”
表达心声,那不就是用歌声表爱吗?想不到这里的民风竟然这么开放。果然,那唱歌的男子渐渐露出了身影,骑着一匹马,身后是羊群。而在他的对面不太远的地方,也有一群羊群,看不到放羊人,估计就是那男子要表爱的对象吧!
“鹰!爹爹,那是鹰吗?”突然,前方的天空上盘旋着一只巨大的大鸟。草原上的鸟,除了鹰还能有什么?
人群中传来一声哄笑,大胡子也笑得很是开心。我不禁纳闷,难道我猜错了吗?却听得一旁的察木笑道:“王爷,小姐活泼开朗,性情豪迈,大方不做作,真不愧是特穆尔家族的人啊!”
大胡子笑着点头。
原来,他们笑不是因为我错了,而是在夸我呢!真是一个汗啊!
记得前日在多伦休息时,那里的汉人还很多,民风虽然已经相对开放,但也只是女子可以随意在大街走动。而像这样在草原上纵情高歌的,恐怕除了此处也无别寻了。
傍晚的时候,我们到了居于草原边缘的特穆尔家族的部落。这里住着特穆尔家族的将领,负责守卫这片草原,保卫草原上的居民安居乐业。
晚上,为了迎接我们,这里的人民特意开了一个篝火晚会。我喝了马奶酒,吃了正宗的蒙古烤肉,那叫一个香啊!还记得前世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吃羊肉串等之类的烧烤,但总是碰不到烤的好的,总是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我总算是知道了,少了蒙古人民那种特有的风情啊!
今天,我特意穿上了蒙古族女子所穿的貂裘,爹爹说这里晚上会很冷。可是我并不觉得,喝了酒,对着篝火,看着少男少女们载歌载舞,心里热乎乎的。
我突然发现,我是那么的喜欢这个地方,我总觉得对这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特殊感情。好像我本来就是该在这里的。
想到这里,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不禁打了个冷战。
“小姐为什么不去跳舞?”哈齐现拎了一壶酒坐到了我的旁边,眼睛看着舞会上的男女们。
“你不是也没去吗?”我挑眉看他。这个人,怎么感觉不像是把我当主子了啊?
“属下的责任,是保护小姐。小姐到哪,属下就跟着到哪!”说完,仰头灌了一大口酒。
“真的?那现在我去跳舞,你去不去?”冲着他灿烂一笑,我便真的站了起来,走到了舞池里,和那些我现在应该叫哥哥姐姐的少男少女们,一起跳起了他们的舞蹈。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困难。
哈齐现果然守信用,见我入了舞池,便也跳了进来,和我一起跳。没想到,他一个久居京城的人,竟然也会这种民族舞蹈。看来,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够啊!
哈齐现的舞跳得很好,热情,奔放,有特有的男子气息,又夹杂着女子的柔美和娇羞。应该是跟他母亲学得吧。我猜测着,突然发现,四周的人似乎渐渐停了下来,都拍着手站在一边,渐渐地围成了一个圈,将我和哈齐现围在了圈内。
哈齐现跳着来到我的面前,伸出一只手。微微一笑,我抓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跳了起来。
明月晴朗,篝火摇曳,欢呼声,呐喊声,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风情。那篝火的暗影打在脸上,犹如跳动的精灵,带着我欢呼这一刻的快乐。
那欠着我的手的男子,张着稚气未脱的俊秀面庞,笑得比篝火还要灿烂夺目,惹红了多少少女的心。而他却似又不自知,依旧笑得无害,只把那特有的明艳笑容留给我,眼里的光辉比头顶的明月还要闪亮。
长大后,再次想起今夜的情景,仍是止不住的激动兴奋。这一刻的欢乐,留给我们两人的,是永恒的纪念。萦绕在脑海深处,致死不去。每每想起,无不感叹儿时的天真烂漫,虽然这个时候,我们都成熟的不像个孩子。但是在这一刻,我们都纯真的比孩子还要胜上三分!
忘了是怎么离开人群的。大胡子和王保保以及那些将领们都喝醉了,我渐渐地退开人群,渐渐地望着他们依旧活跃的背影,退去。寻到一处水边,躺下,看着天上皎洁的明月,久久无语。
来到这里已经将近三年了,我离开那个世界已经三年了。三年,又是三年。三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多少东西呢?是改变他的心,还是改变我的记忆?三年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可以忘记很多人,可是独独忘不了他。
或许,我本不就是可以一个轻易放下的人吧!
汝阳王对于我的放纵,不但没有生气,反而乐的合不拢嘴。我也暗自庆幸,幸亏我投生在了蒙古女子的身上,不用讲究汉人的那些繁文缛节。我也终于知道赵敏的那一身豪情是从哪里来的了,估计和她这个开明的大胡子老爹有很大的关系。
虽然我发现这里的生活和书上描写的有很大的差别,可是我还是止不住和书上去连接。也就是因为这个毛病,让我在日后吃了亏。但是此时此刻,我还是用书上所写的东西,来对这个世界进行认知。
“爹爹,他们唱的是什么歌?”远远地,就听到一阵动听的歌声,是草原男子高昂嘹亮的音调,听着让人莫名地兴奋。
大胡子望了望,微微笑道:“那是草原上的男子,在放牧的时候遇到中意的女子,在唱歌表达心声呢!”
表达心声,那不就是用歌声表爱吗?想不到这里的民风竟然这么开放。果然,那唱歌的男子渐渐露出了身影,骑着一匹马,身后是羊群。而在他的对面不太远的地方,也有一群羊群,看不到放羊人,估计就是那男子要表爱的对象吧!
“鹰!爹爹,那是鹰吗?”突然,前方的天空上盘旋着一只巨大的大鸟。草原上的鸟,除了鹰还能有什么?
人群中传来一声哄笑,大胡子也笑得很是开心。我不禁纳闷,难道我猜错了吗?却听得一旁的察木笑道:“王爷,小姐活泼开朗,性情豪迈,大方不做作,真不愧是特穆尔家族的人啊!”
大胡子笑着点头。
原来,他们笑不是因为我错了,而是在夸我呢!真是一个汗啊!
记得前日在多伦休息时,那里的汉人还很多,民风虽然已经相对开放,但也只是女子可以随意在大街走动。而像这样在草原上纵情高歌的,恐怕除了此处也无别寻了。
傍晚的时候,我们到了居于草原边缘的特穆尔家族的部落。这里住着特穆尔家族的将领,负责守卫这片草原,保卫草原上的居民安居乐业。
晚上,为了迎接我们,这里的人民特意开了一个篝火晚会。我喝了马奶酒,吃了正宗的蒙古烤肉,那叫一个香啊!还记得前世的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吃羊肉串等之类的烧烤,但总是碰不到烤的好的,总是觉得差点什么。
现在,我总算是知道了,少了蒙古人民那种特有的风情啊!
今天,我特意穿上了蒙古族女子所穿的貂裘,爹爹说这里晚上会很冷。可是我并不觉得,喝了酒,对着篝火,看着少男少女们载歌载舞,心里热乎乎的。
我突然发现,我是那么的喜欢这个地方,我总觉得对这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特殊感情。好像我本来就是该在这里的。
想到这里,连我自己都觉得奇怪,不禁打了个冷战。
“小姐为什么不去跳舞?”哈齐现拎了一壶酒坐到了我的旁边,眼睛看着舞会上的男女们。
“你不是也没去吗?”我挑眉看他。这个人,怎么感觉不像是把我当主子了啊?
“属下的责任,是保护小姐。小姐到哪,属下就跟着到哪!”说完,仰头灌了一大口酒。
“真的?那现在我去跳舞,你去不去?”冲着他灿烂一笑,我便真的站了起来,走到了舞池里,和那些我现在应该叫哥哥姐姐的少男少女们,一起跳起了他们的舞蹈。奇怪的是,我竟然一点也不觉得困难。
哈齐现果然守信用,见我入了舞池,便也跳了进来,和我一起跳。没想到,他一个久居京城的人,竟然也会这种民族舞蹈。看来,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够啊!
哈齐现的舞跳得很好,热情,奔放,有特有的男子气息,又夹杂着女子的柔美和娇羞。应该是跟他母亲学得吧。我猜测着,突然发现,四周的人似乎渐渐停了下来,都拍着手站在一边,渐渐地围成了一个圈,将我和哈齐现围在了圈内。
哈齐现跳着来到我的面前,伸出一只手。微微一笑,我抓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跳了起来。
明月晴朗,篝火摇曳,欢呼声,呐喊声,是我从来没有体验过的风情。那篝火的暗影打在脸上,犹如跳动的精灵,带着我欢呼这一刻的快乐。
那欠着我的手的男子,张着稚气未脱的俊秀面庞,笑得比篝火还要灿烂夺目,惹红了多少少女的心。而他却似又不自知,依旧笑得无害,只把那特有的明艳笑容留给我,眼里的光辉比头顶的明月还要闪亮。
长大后,再次想起今夜的情景,仍是止不住的激动兴奋。这一刻的欢乐,留给我们两人的,是永恒的纪念。萦绕在脑海深处,致死不去。每每想起,无不感叹儿时的天真烂漫,虽然这个时候,我们都成熟的不像个孩子。但是在这一刻,我们都纯真的比孩子还要胜上三分!
忘了是怎么离开人群的。大胡子和王保保以及那些将领们都喝醉了,我渐渐地退开人群,渐渐地望着他们依旧活跃的背影,退去。寻到一处水边,躺下,看着天上皎洁的明月,久久无语。
来到这里已经将近三年了,我离开那个世界已经三年了。三年,又是三年。三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多少东西呢?是改变他的心,还是改变我的记忆?三年的时间,可以做很多事,可以忘记很多人,可是独独忘不了他。
或许,我本不就是可以一个轻易放下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