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五章 刺探军情
带着这种激昂的热情,凌翎七站了起来,一个形意起式,打出了三体。然后双脚走着圆弧,一步步的向前趟进,每进一步,就发一拳。拳起腰腹间,中线而上,于喉咙处拧翻向前钻出,在拳势将尽未尽处,腕部带着整个手臂,又是轻轻的向外一个小小的旋拧。
将士们都被凌翎七高亢雄浑而又振奋人心的歌声所震动,再看凌翎七打出的每一拳,似乎都带着一股爱国的热情!一个个将士都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凌翎七练拳。
打完一套拳,凌翎七见玉雅宫主他们都看着自己,笑道:“你们都看我干啥呢?我脸上有花?”
牛大壮竖起大拇指道:“凌少侠,你这歌唱得太好了,真是让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立即冲上战场杀蒙古鞑子的感觉!”
岳鹏也惊讶地道:“凌兄弟没想到你还会唱歌,这首歌很好,我觉得可以做我们的军歌呢!”
凌翎七呵呵笑道:“这是根据将军令这首曲子填词而作,贻笑大方了!”
从此以后,凌翎七就在这岳家军中,悉心教导将士们练习国术。
牛大壮、刘猛这些人都练得不错,悟性很高。
本来军营当中,武器管制也是极为严格的,但是混战的前线,在这方面自然放松了一些,刘猛从官府那里带来了足足数十根短枪出来,长一米半,枪头都是薄铁打造,枪尖看着长,实际上大半都套在蜡木杆中。
“你这东西,不顶用的,枪不能扫,又不能刺!”牛大壮看着刘猛将手上的短枪发放下去,插到马鞍边上的套袋里,自己接过两杆短枪的时候不由得摇头说道。
凌翎七笑了笑解释道,“这短枪可不是用来充做长枪用的,本身我们骑射不如蒙骑,若是临得近了,倒是可以把这短枪投掷出去,多些胜算!”
刘猛抓起一根短枪,奋力的一扬手臂,只见一米多长的短枪飞射而出,笃的一声插在了二十米开外的马棚旁大腿般粗的木柱上,惊各喂马的辅兵一惊,大骂几声直娘贼,待见了刘猛这都头所为,又闭了嘴巴,悄悄溜开。
“咦?”牛大壮惊咦一声,跑了过去,奋力的拔出短枪来,只是枪尖煅造之时就是粗制,根本就不能反复使用,此时的枪尖却已经弯曲变形,但是若仅仅用来一刺的话,倒是有些效果。
冲得近时,扔出短枪,再拔刀?
“不行不行,若是再拔刀的话,怕是就晚了,只能将刀叼在口中!”牛大壮一个劲的说道,“这短枪比刀长,倒是能用来拨箭!”
“没错!”凌翎七笑着点了点头,这年头的箭支除非是硬弓,普通弓射的箭速度不快,凭他们的本事,三两支箭倒是可以拨开,箭支真正的杀伤力在于集群,而不是单射,除非那种敌中取敌首的勇将,开得硬弓射得重箭,那才是让人防不胜防的利箭,但是怎么也比子弹慢。
“倒是好东西,我那两根却要护好了!”牛大壮呵呵的笑着,乐颠颠的重新将随意放在马鞍边的短枪重新将枪头插在皮袋当中,小心护好了。
在牛大壮的帮助下,凌翎七和刘猛带着数十骑斥候踏营而出,四散侦骑,河南大平原,最适合纵马,而蒙古大草原又是中国最大的产马地,蒙古人最不缺的就是战马,如果他们愿意的话,甚至可以是清一色的骑兵纵横。
而且蒙人骑术佳,自小便在马背上长大,一人双骑,而且骑的还都是母马,甚至可以不携带任何粮食,仅凭喝马奶支持连续做战七天,而且入了宋境以来,缺什么四处劫掠便是了,不是自家的东西,祸害起来自然不心疼。
这时候河南一带已经成为了三国混战之地,不愠不火的仗已经把整个河南之地打得毫无一点生气,十室九空,而且最让人恼火的,还是蒙骑的小部队绕过金国大军防御,直入大宋领土后方烧杀劫掠然后再退回去,更是防不胜防,各地乡勇又哪里是那些精部蒙骑的对手。
如此一来,凌翎七和刘猛带领那支七八百人的乡勇灭了一百余蒙骑,而且腰带人头而行,凶悍得更是让人感到心头一惊。
凌翎七他们一口气奔出了大营,向蒙古人的大营处行去,金国大军据城而守,岳家军是占山为王,而蒙古人就显得潇洒多了,直接就在百里之外的一片野地里扎下了大营,水草丰美,倒是一片天然牧场,闲暇之时,大军四下劫掠,几乎将这硕大的军营变成了一个银乐之窝,歌姬舞女更是不计其数,精壮奴隶同样数量众多,也亏得他们占了半壁江山,这人吃马嚼,自有占领之地大力送来。
凌翎七越来越想不明白这历史了,据说当年童贯大太监一夜暴病而死,大宋西军没了擎肘,打灭辽国,逼退毁盟南下的金人,与金人在北地对峙,打得相当惨烈,一对峙就是数十年,直到后来岳王爷横空出世,直接就把金人逼回了白山黑水之间,再难进一步,可是岳王爷在政治上过于刚硬,最终还是难逃风波亭之死。
金人退回北地,横向发展,直入草原,草原各部哪里又是金人对手,两个马上民族掐了起来,蒙古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横空出世,一统草原,力量大涨,而当是大宋也是打着让两个马上民族内斗的主意,一度开放边市,甚至默许一些民间的武器倒卖行动,倒是从北地得了不少的战马之类的战略物资。
最终还是蒙古人棋高一筹,将金人打得龟缩回去,元气大伤,而蒙古人在打仗之时,不时的会越过宋蒙边境,进入大宋之地,而此地被大宋经营许久,多少有了一些江南富庶的模样,一路搞点小动作,为了大局,驻北之军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这就让蒙古人尝到了甜头,击败了强敌金,登时调转马头,大军直入中原。
大宋没有料到蒙古人的反应竟然这么快,一场硬仗才刚刚打完,便调头扑向大宋,而此在战争当中,蒙古人有劫掠奴隶的习惯,很多金人成为了蒙古人的奴隶,同时也成为最为强大的战斗部队。(未完待续。)
将士们都被凌翎七高亢雄浑而又振奋人心的歌声所震动,再看凌翎七打出的每一拳,似乎都带着一股爱国的热情!一个个将士都是目不转睛地看着凌翎七练拳。
打完一套拳,凌翎七见玉雅宫主他们都看着自己,笑道:“你们都看我干啥呢?我脸上有花?”
牛大壮竖起大拇指道:“凌少侠,你这歌唱得太好了,真是让俺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恨不得立即冲上战场杀蒙古鞑子的感觉!”
岳鹏也惊讶地道:“凌兄弟没想到你还会唱歌,这首歌很好,我觉得可以做我们的军歌呢!”
凌翎七呵呵笑道:“这是根据将军令这首曲子填词而作,贻笑大方了!”
从此以后,凌翎七就在这岳家军中,悉心教导将士们练习国术。
牛大壮、刘猛这些人都练得不错,悟性很高。
本来军营当中,武器管制也是极为严格的,但是混战的前线,在这方面自然放松了一些,刘猛从官府那里带来了足足数十根短枪出来,长一米半,枪头都是薄铁打造,枪尖看着长,实际上大半都套在蜡木杆中。
“你这东西,不顶用的,枪不能扫,又不能刺!”牛大壮看着刘猛将手上的短枪发放下去,插到马鞍边上的套袋里,自己接过两杆短枪的时候不由得摇头说道。
凌翎七笑了笑解释道,“这短枪可不是用来充做长枪用的,本身我们骑射不如蒙骑,若是临得近了,倒是可以把这短枪投掷出去,多些胜算!”
刘猛抓起一根短枪,奋力的一扬手臂,只见一米多长的短枪飞射而出,笃的一声插在了二十米开外的马棚旁大腿般粗的木柱上,惊各喂马的辅兵一惊,大骂几声直娘贼,待见了刘猛这都头所为,又闭了嘴巴,悄悄溜开。
“咦?”牛大壮惊咦一声,跑了过去,奋力的拔出短枪来,只是枪尖煅造之时就是粗制,根本就不能反复使用,此时的枪尖却已经弯曲变形,但是若仅仅用来一刺的话,倒是有些效果。
冲得近时,扔出短枪,再拔刀?
“不行不行,若是再拔刀的话,怕是就晚了,只能将刀叼在口中!”牛大壮一个劲的说道,“这短枪比刀长,倒是能用来拨箭!”
“没错!”凌翎七笑着点了点头,这年头的箭支除非是硬弓,普通弓射的箭速度不快,凭他们的本事,三两支箭倒是可以拨开,箭支真正的杀伤力在于集群,而不是单射,除非那种敌中取敌首的勇将,开得硬弓射得重箭,那才是让人防不胜防的利箭,但是怎么也比子弹慢。
“倒是好东西,我那两根却要护好了!”牛大壮呵呵的笑着,乐颠颠的重新将随意放在马鞍边的短枪重新将枪头插在皮袋当中,小心护好了。
在牛大壮的帮助下,凌翎七和刘猛带着数十骑斥候踏营而出,四散侦骑,河南大平原,最适合纵马,而蒙古大草原又是中国最大的产马地,蒙古人最不缺的就是战马,如果他们愿意的话,甚至可以是清一色的骑兵纵横。
而且蒙人骑术佳,自小便在马背上长大,一人双骑,而且骑的还都是母马,甚至可以不携带任何粮食,仅凭喝马奶支持连续做战七天,而且入了宋境以来,缺什么四处劫掠便是了,不是自家的东西,祸害起来自然不心疼。
这时候河南一带已经成为了三国混战之地,不愠不火的仗已经把整个河南之地打得毫无一点生气,十室九空,而且最让人恼火的,还是蒙骑的小部队绕过金国大军防御,直入大宋领土后方烧杀劫掠然后再退回去,更是防不胜防,各地乡勇又哪里是那些精部蒙骑的对手。
如此一来,凌翎七和刘猛带领那支七八百人的乡勇灭了一百余蒙骑,而且腰带人头而行,凶悍得更是让人感到心头一惊。
凌翎七他们一口气奔出了大营,向蒙古人的大营处行去,金国大军据城而守,岳家军是占山为王,而蒙古人就显得潇洒多了,直接就在百里之外的一片野地里扎下了大营,水草丰美,倒是一片天然牧场,闲暇之时,大军四下劫掠,几乎将这硕大的军营变成了一个银乐之窝,歌姬舞女更是不计其数,精壮奴隶同样数量众多,也亏得他们占了半壁江山,这人吃马嚼,自有占领之地大力送来。
凌翎七越来越想不明白这历史了,据说当年童贯大太监一夜暴病而死,大宋西军没了擎肘,打灭辽国,逼退毁盟南下的金人,与金人在北地对峙,打得相当惨烈,一对峙就是数十年,直到后来岳王爷横空出世,直接就把金人逼回了白山黑水之间,再难进一步,可是岳王爷在政治上过于刚硬,最终还是难逃风波亭之死。
金人退回北地,横向发展,直入草原,草原各部哪里又是金人对手,两个马上民族掐了起来,蒙古一代天骄成吉思汗横空出世,一统草原,力量大涨,而当是大宋也是打着让两个马上民族内斗的主意,一度开放边市,甚至默许一些民间的武器倒卖行动,倒是从北地得了不少的战马之类的战略物资。
最终还是蒙古人棋高一筹,将金人打得龟缩回去,元气大伤,而蒙古人在打仗之时,不时的会越过宋蒙边境,进入大宋之地,而此地被大宋经营许久,多少有了一些江南富庶的模样,一路搞点小动作,为了大局,驻北之军也是睁只眼闭只眼,这就让蒙古人尝到了甜头,击败了强敌金,登时调转马头,大军直入中原。
大宋没有料到蒙古人的反应竟然这么快,一场硬仗才刚刚打完,便调头扑向大宋,而此在战争当中,蒙古人有劫掠奴隶的习惯,很多金人成为了蒙古人的奴隶,同时也成为最为强大的战斗部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