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正文已更,敬请拜读!]

    岳风一声轻笑:“一诺千金便是在下,说了只一刀,便只是一刀,再会。”

    说罢,霍然起身,转身便欲离去,那四名少林弟子怒喝道:“哪里走?!”

    岳风冷笑一声,背对着众人,手腕猛地一翻,原本被孙老头击落在地的菜刀出一阵震颤之音,嗖!的一下自木板上跳了起来。

    叱!!

    又是一道森寒的刀光,四抹鲜血飚射而出,那四名少林弟子的脖颈同时出现了一道触目惊心弯弯的刀痕,鲜血狂飙而出,个个皆是眼睛愤怒瞪大。

    伴随着整齐一声噗通闷响,四个少林弟子同时摔倒在地。

    醉仙居,再添四个冤魂!

    心眉面色骇然大变,厉声道:“哪里走?!”

    回应他的,是一声清越大笑,菜刀随之呼啸出店,岳风身形虚闪几下,便已彻底消失在所有人的视野之中,心眉面色铁青,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他转过身,望着孙老头,轻轻叹了一口气,恭敬的道:“烦请孙老先生出面,为天下降妖除魔。此魔气候已成,再不出手,整个江湖便永远不得安宁!”

    孙老头闭目沉思,并未立即回答,心眉也不着急,安静等待这天下第一人的回答。

    孙小红撇了撇嘴,似乎很是不屑。

    半响过后,孙老头忽然开口道:“我听说小李探花现今正被囚禁在兴云庄内?”

    心眉道:“正是。”

    孙老头道:“梅花草堂之事,孰是孰非,老头子也不愿多说,但小李探花不过是未曾救下龙小云,如何就变成与岳风勾结了?”

    心眉眉头轻轻皱了起来,有些纠结,他在取舍,取舍李寻欢的性命与岳风的性命,究竟谁轻谁重?

    半响过后,他定下了问题的答案。

    他说:“此魔一旦被降服,自然就不管小李探花什么事。此事终了,贫僧愿向龙施主以及其他几位施主说明情况,小李探花自然也就无碍了。”

    在岳风并不在场的前提下,他的命运已经被裁决,或者说被拿来当作了交易的筹码。

    这个交易是:天机老人降妖除魔,小李探花洗去冤屈。

    ……

    ……

    岳风施展身法,翩然离开醉仙居,但他并没有离开保定城,如今的保定城,可以说是汇聚了天下正道高手中的三成,但他却丝毫没将之放在眼里。

    恰恰相反,这也正是他的目标:以一己之力,抗衡整个江湖,在以整个江湖势力的强压下,极大催化自己的潜力。

    所以,他非但没有离开,而且还往保定城的核心更进了一步。

    他去了兴云庄。

    他去兴云庄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顺手救下李寻欢,无他,单纯想救一救而已,正如他放过吕凤先一样,李寻欢更是值得活在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江湖人,或许也是最应该活着的。

    至于他的出现究竟会救下李寻欢,亦或是将李寻欢推下更深的深渊,那就不是他考虑得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目的便是林诗音手上的一本绝世秘籍……怜花宝鉴!

    没错,正是怜花宝鉴!

    数十年前,这个江湖仍旧灿烂,沈浪、快活王、王怜花、熊猫儿等绝顶高手也全都是江湖上的传奇。

    这其中,不得不提的是沈浪的对手王怜花。

    此人天资绝顶,五行八卦,琴棋书画,无一不精,简直就是另一号的东邪黄药师,十余年前,他与沈浪夫妇出海,曾留下了一本绝世秘籍,便是怜花宝鉴。

    这怜花宝鉴上,不但记载了王怜花的武功心法,同样也记载了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蛊术、波斯摄心术……等诸多邪功。

    王怜花担心这秘籍落到心怀叵测的人的手上,为祸武林,因为他命人将这秘籍交给新近崛起的年轻大侠李寻欢,希望将来他能寻到一个心思坦荡之人,传了自己的衣钵。

    很可惜的是,李寻欢那时恰好不在兴云庄,机缘巧合之下,这秘籍便落到了林诗音的手中,而林诗音向来是最憎恨武功的,所以她并没有将秘籍的事告诉给李寻欢。

    这秘籍也就落到了林诗音的手中。

    实际上,经过破碎、绝代两个世界,岳风的修为已经达到了当世绝顶,别说击杀他,就算能跟他过招的,也不过三两人而已,区区一本怜花宝鉴,他原本也是无所谓的。

    武功心法什么的,他根本瞧不上眼,但下毒术、易容术、苗人蛊术、波斯摄心术这些邪功,他还是挺有兴趣的。

    离开醉仙居后,岳风立即施展身法,飘身闪至兴云庄。

    这时的兴云庄内警戒森严,龙啸云气急败坏,正准备做掉李寻欢,为此他做了很多准备工作,一些早已隐世的武林高手也被他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请了出来。

    但这兴云庄对别人来说是龙潭虎穴,可在岳风眼里,实在算不得什么。

    他随手搞定两个巡逻的侍卫,摸清楚林诗音的住所之后,立即施展身法赶了过去,片刻之后,便瞧见一座隔绝在湖泊之中的精致院落,冷香小筑。

    当年,这本是李寻欢居所的地方,李寻欢远走塞外后,这里便成了林仙儿的住所,现在林仙儿又离奇消失,痛失爱子的林诗音终日以泪洗面,将自己囚禁在这冷香小筑,除了自己的丈夫,再也不肯见任何人。

    就算是李寻欢也是一般。

    这悲催的女人,一身的命运都被别人操控,以前是李寻欢,后来是龙小云,龙小云死后,她失去了所有的寄托,就连李寻欢也不愿见了。

    不愿见,只因仇恨交加,令她不知自己究竟该怎样面对这昔日的恋人。

    岳风施展身法,闪至冷香小筑的门外,感受到屋内女人的呼吸声,便敲了敲门,道:“你好,请问有人在家么?有贵客莅临,请开一下门好吗?”

    无人回应。

    岳风便一脚将木门给踹开了,正端坐在窗子边,透过窗户凝望窗外风景的林诗音不由一愣,转过身来,便愕然瞧见岳风笑着道:“夫人既然在家,为何不开门呢?”

    林诗音瞳仁蓦地一缩,就连身体也跟着颤抖起来,一对拳头紧紧握住,就像一只失去了孩子的母狮子,咬牙切齿的道:“是你?!”

    岳风笑道:“哦,看来夫人认识在下?”

    林诗音咬牙道:“就算你变成灰,我都认识!”

    岳风正色道:“夫人,请自重啊!岳某并非随便之人,而且夫人也是有家室的,何必对在下这般念念不忘?不过既然认识,那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林诗音惨白的面上闪过一道红晕,差点儿没被岳风气地一佛出世二佛升天,这无耻的登徒子!

    岳风耸了耸肩,道:“算了,看在夫人白人送黑人的前提下,就不逗夫人乐子了。简单来说,子不教父之过,龙小云生性恶毒,小小年纪死在他手上的,怕是不下十七八人,并且这些人还大多都是无辜的。人皆有父母,岳某杀了龙小云你便如此伤心,应该也能体会到那些被他杀掉人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心情?当日若非我,若非病人是李寻欢,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要这么被他给杀了,所以我以为他是死有余辜,死得理所当然。所以……可以将怜花宝鉴交给在下瞧一瞧么?不夺你的,只看一遍就成。”

    林诗音面上闪过狠辣之色,更有愧疚之色一闪而逝,凶狠瞪着岳风,凶狠的道:“休想!”

    岳风懒得废话,她同样是一句废话没有,既不否认怜花宝鉴在自己手上,更不为龙小云以往种种恶行辩解。

    岳风耸了耸肩,轻轻叹了一口气,道:“先前解释那么多,便是不愿跟夫人动粗的,但夫人你这种态度,令在下很为难,实在无法交流下去,所以……”

    “哼!任你巧舌如簧,也休想从我手中得到怜花宝鉴。”

    “哦,是么?那我问你,你敢瞧我的眼睛么?”

    “有何不敢?你……”

    就在林诗音的双目对上岳风眼睛的时候,她便觉一阵眩晕袭来,双目立即变得没有焦点,面上也再没有任何表情,已然种了岳风自九阴真经、变天击地**再度自创,演化而来的“大自在法”。

    “林诗音,将怜花宝鉴给我取过来!”

    “是!”

    林诗音应了一声,便走进了厢房,忽地咔擦一声脆响,片刻之后,林诗音便将怜花宝鉴取了过来,岳风伸手拿了过来,只见页面上写着的,正是“怜花宝鉴”四个大字。

    怜花宝鉴到手!

    岳风根本不怀疑这怜花宝鉴的真假,解开林诗音所中精神幻术,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人已如一缕青烟一般,自窗户中跃出,闪离了冷香小筑。

    “啊啊啊啊!”就在岳风离开之后,一阵悲痛到极致的凄厉哀嚎从冷香小筑中传了出来。

    林诗音头凌乱地从冷香小筑跑了出来,面色惨白,狼狈非常,遇到巡逻的侍卫,不住喊叫道:“岳风、是岳风来了!抓住他,你们将他给我抓住!”

    整个兴云庄立即陷入大乱,所有人全都被惊动了。

    ……

    ……

    岳风闪出冷香小筑,便立即往关押李寻欢的地方赶去,他根本不知道李寻欢被关押在什么地方,但没关系,他只知道一点就足够了。

    这兴云庄何处防卫最森严,何处便是关押李寻欢之地!

    说起来,龙啸云这不入流的货为了杀掉李寻欢,还真是煞费苦心啊,明明想做掉别人,但又不愿背负诛杀结拜兄弟的恶名,做人虚伪到这份儿上,也真是没说的了。

    这也就是李寻欢,换作其他任何人,早将他身上刺出了十七八个血窟窿了。

    没多久,岳风便寻到了关押李寻欢的地方,是一个柴房。

    柴房中已经站了不少人,全都是江湖上名气不小的大侠。

    其中一人,身材肥肥胖胖的,瞧着就像一个乡下土财主模样的洛阳府田七,这人擅长兵刃乃是一条金龙藤棒,打遍洛阳无敌手。

    还有一个瘦如竹竿,面色腊黄,看起来仿佛是个病夫,但说起话来却是语声清朗,正是以摩云十四名震天下的摩云手公孙摩云。

    还有一个颧骨高耸,满面威严,花白的胡子并不密,露出一张嘴角下垂的阔口,更觉得威严沉重,平时也带着三分杀气,正是一根红缨枪挑杀无数黑.道白道高手,江湖中人人都对他带着几分畏惧的铁面无私赵正义赵大爷。

    三人旁边还站着一个白衣胜雪,面容清秀的年轻人,这人便是藏剑山庄的少庄主游龙生。

    此子身出名门,藏剑山庄的名气或许比不上少林、武当等名门正派,但却也绝对不会逊色太多。并且,这游龙生非但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唯一的儿子,而且还是当代第一剑客天山雪鹰子的唯一传人,此番他剑术有成,初出江湖,正是意气风,春风得意时。

    他自觉自己剑术大成,此番定能马到成功,闯出一个大大的名声,因而他面上也极其骄傲自得。

    除了这四人,地上更坐着一个衣着邋遢的乞丐,胡子拉碴,不修边幅,更夸张的是,他手中还拿着一只油腻腻、香喷喷的叫花鸡,嘴里出吧唧吧唧的声音,不看李寻欢,也不看其他人,好似他的世界只是这一只叫花鸡。

    实际上,此人却是五人当中修为最高的。

    他名作胡不归,本已归隐江湖,但却因欠龙啸云一份情,因而他就算再不情愿,也必须再次出山。

    这人一向疯疯颠颠,用的是柄竹剑,据说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疯疯颠颠的,有的精奇绝俗,妙到毫巅,有时却又糟得一塌糊涂,简直连看都看不得,所以百晓生作兵器谱时,才没有将他的名字列上。实则此人武功之精妙,决不在温候银戟吕凤先之下,或许也只比嵩阳铁剑差了半筹。

    单单只看这阵容,便知龙啸云为了杀掉李寻欢,着实是下了不小的本钱,比原剧情中更大的本钱。

    岳风隐匿身形,潜伏于柴房之上,嘴角轻轻勾起,安静瞧着几人接下来的表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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