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地牢的第二天,清晨,项央骑着乌云踏雪从清江府内城而来,进入第一层地牢后,也不晃悠,和几个地牢看守打了招呼,直接来到三十二号房管辛处,开了木栅栏,进入其中。

    “又来一个惦记大爷资财的杂碎,说说吧,今天打算玩什么?咱们快点,老子都忍了几个月了。”

    管辛是个三十多岁,贼眉鼠眼的汉子,被项央摘下手上与墙壁相连的的粗大铁链,换上一副稍细一些的手铐,转动着脖子,一脸的兴奋道。

    “咱们不玩别的,就玩掷骰子,只和你玩一局,一局过后,我不会再来见你。

    我是官,你是贼,我定规矩,点小者获胜,同点数我获胜,胜了,要你万两白银,输了可让你面受十日的刑罚,你答应吗?”

    项央纯黑色棉布衫,显得很有威严,话不多,没有谄媚讨好,反而显得很是强硬,让管辛不自觉的楞了一下。

    这么长时间以来,不少人都打他在外面藏匿财富的主意,只是大部分人都是恶言恶语以刑讯逼供,小部分以赌术想讨他欢心,赚些零花钱。

    “万两白银我没有,但有一盒深海黑珍珠,统共二十六枚,单独一枚价值五百两,算你便宜些,便算作一万两,你看如何?”

    万两白银对赌十日刑罚,且规矩由项央定,点数相同由项央获胜,这每一条,其实都很不公平,不过管辛却不在乎,他要的就是这种刺激感。

    “好,爽快,既然如此,我也让你一局,你选骰盅吧。”

    项央反手亮出两个骰盅,同样的大小规格,管辛却露出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伸手一指项央左手边的那个,心里暗道,

    “你当老子这么多年是白混的,连你骰盅里几个骰子都猜不出?想要算计我,让你偷鸡不成蚀把米。”

    等开了骰盅一看,管辛挑的只有三个骰子,而项央手中的却是五个,可见这人倒也有些本事,或是眼力,或是耳力,或是经验,总之项央自己是挑不出的。

    “废话不多说,咱们就开始吧。”

    项央盖住盖子,右手拖住骰盅底盘摇动,哗啦啦的脆响滚动声在牢房中响起,左右邻舍有几个人也起了兴趣,拖着铁链凑到门前,竭力想要观看,却什么也看不到,只有管辛对面的那人能见到。

    比起项央手法粗陋,一看就是新手,管辛却是极为娴熟,摇头晃脑,散乱的头发随韵律飘动,等十数息过去后,管辛啪的一声将骰盅盖在地上。

    “开,一柱擎天,哈哈,没想到吧,老子的赌术已经出神入化,你小子一看就是生手,就算给你三个骰子,也赢不了,乖乖的认输吧。”

    一柱擎天,就是三枚骰子叠成一线,最顶点是一点,也就是这管辛直接摇出一点的最小点数,这份手法的确细腻,没有多年练习,是摇不出来的。

    “好赌术,不过你高兴的太早了,一点是小,但你看看我的。”

    项央盖在骰盅顶点的右手劲力一催,一抬,已经露出里面的情形,白花花的粉末,五个骰子,悉数被项央的劲力催成湮粉,一点也没有。

    “我说过,点小者获胜,我赢了,愿赌服输,你该兑现赌资了。”

    项央淡淡一笑,他这一手颇为赖皮,但又能如何?说好了规矩由他定,那输赢其实就已经被他掌控,任这人是赌神在世,也要歇菜。

    “你,你,你这是赖皮,这不是赌术,是武功,这局不算,咱们再来,换了我,我也能摇成一点也无,你不可能赢过我。”

    “那又如何?同样零点,也是我赢,这是我之前已经说好的。”

    管辛一阵瞠目结舌,良久,方才哈哈大笑一声,笑出眼泪,捋了捋干枯杂乱的头发,笑道,

    “好,好,你很好,很久没这么开心了,我管辛别的是下三滥,唯有赌品一流。

    你听着,那一盒珍珠就在清江府城南大街尾第七处居民家门前那株大柳树下一尺深的地方,去找吧,去找吧。”

    项央无法辨别真假,却选择相信他,点点头,也露出笑容,

    “好,你信守承诺,我很欣赏,这一个月本该你受的刑罚,我给你缩减一半,这是我能做到的极限,多了也不可能,希望你能过的轻松些。”

    项央缺钱吗?并不缺,但没人会嫌钱多,有句话他印象很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哈哈,那就多谢了,顺便说一声,你要是去了某个大赌场,会被打死的。”

    项央莞尔一笑,弹了弹自己的手指,嗤嗤的破空声响起,惊的管辛后撤两步,

    “如果武功不如我,那么会被我打死,如果武功高过我,那还要看他能不能抓的住我。”

    说完,项央转身离去,这间牢房他不会再来……

    第三日,收获巨款而笑容满满的项央来到地牢的第二层十号牢房,见到了牛奔,这个杀了勋贵之子还能活下来的人。

    项央仔细了解过,牛奔所杀那人是大周勋贵体系中的一个小子爵的继承人,那人不说无恶不作,也差不了多少,牛奔此举实则是为民除害。

    而在这里,神捕门明着是囚禁牛奔,实则是在保护他。

    此人要是被官府的衙门审判,必定因为得罪那个勋贵而没有生路,哪里像现在这样,只要待在地牢七年就能完好无损的出去?

    也正因为这一点,项央对于神捕门有了更深的认知,它没有完完全全的成为大周对付江湖武林的急先锋,反而有着自己的价值善恶标准,或者更通俗一点,有着江湖习气,还很重。

    项央见到牛奔的时候,这个身高体壮,满脸络腮胡子的莽汉正半躺在温暖的棉席上,啃着一只油腻的肥鸡,还有淡淡的酒味在空气中弥漫。

    “生活质量很好啊,吃的不错,我今早也不过啃了几个肉包子,喝了一碗稀粥,配上几碟小菜。”

    项央有些无语,这莽汉牛奔与管辛相比,整个人干净,整洁,没有丝毫油腻的臭味,手腕上的痕迹也不深,可见被铁链锁住的时间不长,区别对待很严重。

    “咦,你小子很陌生啊,怎么没见过你?

    算了,不管了,来来来,我刚好吃饱喝足,咱们先碰上几下爽一爽。

    能挡得住本人五十招,让我尽兴,传你一两手武艺,足以让你受用匪浅。”

    牛奔见到项央进入牢房,眼睛一亮,嘬了嘬满是油脂的手指,扔掉只剩下骨头的鸡架子,满是兴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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