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泽说道:“好,我跟你一起去看。”
我问道:“你真不怕被警察查出来你帮我逃跑的事?”
宋泽说:“都说了,未成年犯包庇罪肯定没事的!”
我和宋泽一起去了姐姐所在的那家医院,一到医院,就见到了我爸。我爸和苏阿姨认识宋泽,所以也不用跟他们介绍宋泽了。
我爸看见我,没有骂我,更没有打我。但是他下面做的,比打我骂我更让我难过。
我爸竟然跪了下来,说:“轩轩啊,去自首吧,不要一错再错了!”
我赶紧说:“爸,别这样,起来啊!”
竟然能让父亲下跪,我的罪过真不是一般的大啊!我现在真的都想一头撞死了!
该心存歉疚的不是姐姐,而是我啊!如果我不是冲动,怎么会让事情这样!
我最后说道:“好的,我答应,看完姐姐,我就去自首!”
我走到姐姐的病房,看了看姐姐。
姐姐只是说道:“轩轩,姐没事的。姐对不起你啊!”
我便说道:“姐,你做什么傻事啊!我是你弟弟,你被她们打了我怎么能不报仇,你完全没有必要自责啊!”
姐姐继续说着:“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会犯了事在外跑路回不了家吗?”
我说道:“你没有错,要怪就怪那几个女混混!”
我姐点头答应了,表示她不会再做出割腕自杀这种极端的事了。
之后我又问了她是怎么被发现的,原来,姐姐当时留下了一张纸条,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给家里带来麻烦了,我只有一死谢罪了!”
姐姐留下这张纸条,就离开了家。苏阿姨看见纸条,心里急的快要奔溃了。
我对苏阿姨说了一句:“对不起。”因为是我的极端行为,才导致姐姐有自责的心理。
苏阿姨说:“这不怪你,不怪你。”但是这让我更加觉得愧疚了。
然后姐姐在外面用刀割腕自杀,被一个男生发现了,这个男生年龄也不大,就比我们大两三岁,二十出头这样。
几分钟后,那个救姐姐的男生进来了,长得一表人才的。
姐姐介绍说:“是他发现了我,把我送到了医院。他叫王远,你就叫他小远哥吧。”
我感谢的说道:“小远哥,谢谢你了!”
王远说道:“不用谢,救人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王远把我喊到外面,跟我说了几句话。
王远说,如果我去自首,并且说出吴曼一伙人的恶行,在量刑上,会从轻的。
这个我是知道的,如果受害人存在着过错,那么在量刑上是会从轻处理的。
而吴曼一伙人,用令人发指的手段,殴打、折磨姐姐,她们打了人还拍视频、发照片到网上,这已经是证据确凿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吴曼存在着过错!
宋泽也说道:“这个好办,我认识他们学校的一个学生,这个学生混的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号召几十个人是没问题的,我让他带领一批学生,能带多少是多少,让那批学生写一封联名信,痛斥吴曼一伙人欺负人的罪行,重点突出阿轩是在姐姐被凌辱,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报复,这样,对阿轩的量刑非常有利!”
我问了句:“那个学生是谁?”
宋泽说:“他是小伟。”
小伟这人我知道点,他在学校虽然不是呼风唤雨,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听他的。而小伟这个人,从来不欺负弱小,所以他在好学生当中,也是比较受尊敬的。
而写联名信的事,当然不能让混子来做,好学生说的话才会让人相信。而小伟不仅让混子给他面子,好学生也都尊重他,所以小伟是做这事的最好人选。
宋泽打架不一定是最厉害的,但是他非常善于人际交往,这点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他了。
然后,王远阐明了他的身份:“阿轩,我告诉你一件事。”
我说道:“那你说吧。”
王远一字一句的说道:“其实,我是警察。”
我又问道:“那你救我姐……”
王远说:“救你姐是正巧看见,我现在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来的,但是我劝你现在就跟我去自首。”
我点了点头,选择相信王远。
王远其实是警察局里的新人,一个月前刚刚上岗。
我答应了王远,去跟他去自首。
跟父亲、苏阿姨、还有姐姐,告了别之后,就跟着王远,去警察局自首了。
宋泽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保重,我一定会尽我的所能帮你的。”
我心里非常感动,我和他是小学同学,虽说小学比较玩得来,但是初中就没怎么联系了,他还是会这么帮我。
“谢谢了。”我说。
“谢什么,你是我兄弟!”宋泽说道。
……
然后,我就跟着王远,去了警察局自首。
到了警察局,正好是王远负责审这个案子。
我做了口供,重点强调了我的动机,也就是吴曼和那几个女混混,是如何用令人发指的手法,虐打姐姐的。她们对姐姐进行凌辱,然后又把我围殴,把这些细节讲述的十分清楚。
再讲述我的作案过程,是如何埋伏起来,用砍刀砍了四个女混混。
最后再次特别强调,吴曼说了一句,她把我姐的衣服扒了,还拍了裸照,我一时失去理智,脑子里一片空白。用砍刀不知道砍了吴曼多少刀,最后砍了吴曼的胳膊,割了吴曼的舌头。
王远说:“经过我们细查,吴曼她们并没有扒了你姐的衣服。”
我继续说:“可是她当时说是她扒了我姐的衣服,她说的这句话,激怒了我。”
另一名警察问道:“有证据支持你这一说法吗?”
我答道:“吴曼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是大声,周围应该有目击证人能听见。”
警察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们会调查的。”
……
做完笔录之后,我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我进了一个监室,警察把我押进去,对里面的人说道:“都老实点!”
我看了看这个号子,里面七八个犯人。中间有一排座位,但是只有一个人坐着,想必此人就是牢头了。
牢头是个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很有气势。
牢头对着我说道:“小子,过来,说说你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
我如实的说道:“砍了别人一个胳膊,割了别人的舌头。”
牢头说道:“够残忍的啊,把人胳膊砍了就算了,还把人舌头也割了?”
我一字一句的说道:“她们欺负我姐姐!”
然后,我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
没想到,这时牢头拍了拍手,赞赏的说道:“兄弟,干得好!你就是方羽轩吧?好样的,别人伤害你的亲人,你就该怎么狠!”然后牢头让出了旁边的位置,说:“来,坐!”
我也没客气,就坐到了牢头的旁边。
然后我才知道,牢头也是昨天才进来的,所以他也听了我的事迹。
而让我惊奇的是,这个牢头竟然没有欺负我,对我还这么客气。
难道,他是因为知道我做的事,觉得我做的很对,欣赏我,所以才对我客气的?
我问他:“哥,你是因为什么进来的?”
牢头说:“唉,卖白粉。”
我对他的尊敬程度减少了一点,卖白粉,这不是害人的买卖吗?
然后他又说了句:“唉,自从我第一次帮人运毒,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当时,我都没有想到能活到今天,老天已经很眷顾我了,让我活到现在才被抓!”
原来,他在十年前,因为受人蒙蔽,做了一单赔本生意,欠了高利贷。然而那个骗他做生意的骗子,骗完了钱,就人间蒸发了。他欠了别人的高利贷,债主找上门来。说如果他不还钱,就剁了他的一只手。他实在拿不出钱来,债主就给他一包粉,让他把这包粉卖了。
当然,现在的他,比十年前的地位高多了。十年前的债主,也不是他现在的上司了。但是,卖毒品这条路,一旦踏上,哪里还有抽身的可能?
听完之后,我又恢复了刚进来时对他的尊敬程度,原来他贩毒是迫不得已的啊。
我问道:“你真不怕被警察查出来你帮我逃跑的事?”
宋泽说:“都说了,未成年犯包庇罪肯定没事的!”
我和宋泽一起去了姐姐所在的那家医院,一到医院,就见到了我爸。我爸和苏阿姨认识宋泽,所以也不用跟他们介绍宋泽了。
我爸看见我,没有骂我,更没有打我。但是他下面做的,比打我骂我更让我难过。
我爸竟然跪了下来,说:“轩轩啊,去自首吧,不要一错再错了!”
我赶紧说:“爸,别这样,起来啊!”
竟然能让父亲下跪,我的罪过真不是一般的大啊!我现在真的都想一头撞死了!
该心存歉疚的不是姐姐,而是我啊!如果我不是冲动,怎么会让事情这样!
我最后说道:“好的,我答应,看完姐姐,我就去自首!”
我走到姐姐的病房,看了看姐姐。
姐姐只是说道:“轩轩,姐没事的。姐对不起你啊!”
我便说道:“姐,你做什么傻事啊!我是你弟弟,你被她们打了我怎么能不报仇,你完全没有必要自责啊!”
姐姐继续说着:“如果不是因为我,你会犯了事在外跑路回不了家吗?”
我说道:“你没有错,要怪就怪那几个女混混!”
我姐点头答应了,表示她不会再做出割腕自杀这种极端的事了。
之后我又问了她是怎么被发现的,原来,姐姐当时留下了一张纸条,说了这样一句话:“对不起,我给家里带来麻烦了,我只有一死谢罪了!”
姐姐留下这张纸条,就离开了家。苏阿姨看见纸条,心里急的快要奔溃了。
我对苏阿姨说了一句:“对不起。”因为是我的极端行为,才导致姐姐有自责的心理。
苏阿姨说:“这不怪你,不怪你。”但是这让我更加觉得愧疚了。
然后姐姐在外面用刀割腕自杀,被一个男生发现了,这个男生年龄也不大,就比我们大两三岁,二十出头这样。
几分钟后,那个救姐姐的男生进来了,长得一表人才的。
姐姐介绍说:“是他发现了我,把我送到了医院。他叫王远,你就叫他小远哥吧。”
我感谢的说道:“小远哥,谢谢你了!”
王远说道:“不用谢,救人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王远把我喊到外面,跟我说了几句话。
王远说,如果我去自首,并且说出吴曼一伙人的恶行,在量刑上,会从轻的。
这个我是知道的,如果受害人存在着过错,那么在量刑上是会从轻处理的。
而吴曼一伙人,用令人发指的手段,殴打、折磨姐姐,她们打了人还拍视频、发照片到网上,这已经是证据确凿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吴曼存在着过错!
宋泽也说道:“这个好办,我认识他们学校的一个学生,这个学生混的虽然不是很好,但是号召几十个人是没问题的,我让他带领一批学生,能带多少是多少,让那批学生写一封联名信,痛斥吴曼一伙人欺负人的罪行,重点突出阿轩是在姐姐被凌辱,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报复,这样,对阿轩的量刑非常有利!”
我问了句:“那个学生是谁?”
宋泽说:“他是小伟。”
小伟这人我知道点,他在学校虽然不是呼风唤雨,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听他的。而小伟这个人,从来不欺负弱小,所以他在好学生当中,也是比较受尊敬的。
而写联名信的事,当然不能让混子来做,好学生说的话才会让人相信。而小伟不仅让混子给他面子,好学生也都尊重他,所以小伟是做这事的最好人选。
宋泽打架不一定是最厉害的,但是他非常善于人际交往,这点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已经发现他了。
然后,王远阐明了他的身份:“阿轩,我告诉你一件事。”
我说道:“那你说吧。”
王远一字一句的说道:“其实,我是警察。”
我又问道:“那你救我姐……”
王远说:“救你姐是正巧看见,我现在不是以警察的身份来的,但是我劝你现在就跟我去自首。”
我点了点头,选择相信王远。
王远其实是警察局里的新人,一个月前刚刚上岗。
我答应了王远,去跟他去自首。
跟父亲、苏阿姨、还有姐姐,告了别之后,就跟着王远,去警察局自首了。
宋泽拍了拍我的肩膀,说:“兄弟,保重,我一定会尽我的所能帮你的。”
我心里非常感动,我和他是小学同学,虽说小学比较玩得来,但是初中就没怎么联系了,他还是会这么帮我。
“谢谢了。”我说。
“谢什么,你是我兄弟!”宋泽说道。
……
然后,我就跟着王远,去了警察局自首。
到了警察局,正好是王远负责审这个案子。
我做了口供,重点强调了我的动机,也就是吴曼和那几个女混混,是如何用令人发指的手法,虐打姐姐的。她们对姐姐进行凌辱,然后又把我围殴,把这些细节讲述的十分清楚。
再讲述我的作案过程,是如何埋伏起来,用砍刀砍了四个女混混。
最后再次特别强调,吴曼说了一句,她把我姐的衣服扒了,还拍了裸照,我一时失去理智,脑子里一片空白。用砍刀不知道砍了吴曼多少刀,最后砍了吴曼的胳膊,割了吴曼的舌头。
王远说:“经过我们细查,吴曼她们并没有扒了你姐的衣服。”
我继续说:“可是她当时说是她扒了我姐的衣服,她说的这句话,激怒了我。”
另一名警察问道:“有证据支持你这一说法吗?”
我答道:“吴曼说这句话的时候,很是大声,周围应该有目击证人能听见。”
警察说道:“你说的这些,我们会调查的。”
……
做完笔录之后,我就被送到了看守所。
我进了一个监室,警察把我押进去,对里面的人说道:“都老实点!”
我看了看这个号子,里面七八个犯人。中间有一排座位,但是只有一个人坐着,想必此人就是牢头了。
牢头是个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很有气势。
牢头对着我说道:“小子,过来,说说你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
我如实的说道:“砍了别人一个胳膊,割了别人的舌头。”
牢头说道:“够残忍的啊,把人胳膊砍了就算了,还把人舌头也割了?”
我一字一句的说道:“她们欺负我姐姐!”
然后,我就把事情的前因后果都说了出来。
没想到,这时牢头拍了拍手,赞赏的说道:“兄弟,干得好!你就是方羽轩吧?好样的,别人伤害你的亲人,你就该怎么狠!”然后牢头让出了旁边的位置,说:“来,坐!”
我也没客气,就坐到了牢头的旁边。
然后我才知道,牢头也是昨天才进来的,所以他也听了我的事迹。
而让我惊奇的是,这个牢头竟然没有欺负我,对我还这么客气。
难道,他是因为知道我做的事,觉得我做的很对,欣赏我,所以才对我客气的?
我问他:“哥,你是因为什么进来的?”
牢头说:“唉,卖白粉。”
我对他的尊敬程度减少了一点,卖白粉,这不是害人的买卖吗?
然后他又说了句:“唉,自从我第一次帮人运毒,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当时,我都没有想到能活到今天,老天已经很眷顾我了,让我活到现在才被抓!”
原来,他在十年前,因为受人蒙蔽,做了一单赔本生意,欠了高利贷。然而那个骗他做生意的骗子,骗完了钱,就人间蒸发了。他欠了别人的高利贷,债主找上门来。说如果他不还钱,就剁了他的一只手。他实在拿不出钱来,债主就给他一包粉,让他把这包粉卖了。
当然,现在的他,比十年前的地位高多了。十年前的债主,也不是他现在的上司了。但是,卖毒品这条路,一旦踏上,哪里还有抽身的可能?
听完之后,我又恢复了刚进来时对他的尊敬程度,原来他贩毒是迫不得已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