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平今年十二岁,去年都还是村里人人称羡的小童生,如今却是村里人人人疏远的小煞星,即便如此,他也是没失了庄户人家最基本的朴实。
文人讲究的是“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他本来打算等杨氏和云英说完话后再悄悄离开的,谁知道却被四处疯跑的远根和曼儿抓了个正着,耳根子不由的发热,根本不敢正眼往杨氏和云英的方向瞅。
“关平哥哥?你会不会玩篾条枪?”远根这孩子凭借着云英用篾条做的玩具枪收服了乔家大院附近好几个小孩子,隐隐露出孩子王的本色,搬家之后四周渺无人烟,想继续做孩子王,那就得重新发展势力,很明显,他这次看走眼了,十二岁的关平可不是六岁的他能够收服的小弟。
看远根耀武扬威的拿着一样用篾条做成的奇奇怪怪东西,关平心里的窘迫稍微去了一点,微微垂下眼睑摇摇头:“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玩什么篾条枪。不过,我会念书写字,你会吗?”说到底,少年人的心性还是带着炫耀,许久不曾和人亲近也渴望被人围绕。
“念书写字?”这个远根的兴趣很浓厚,“真的吗?我从今天起也能够念书写字成秀才老爷。关平哥也年书写字,你是秀才老爷吗?”
关平的脸一垮,他不过是个童生,考秀才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要是他是个秀才……,说不定现在家里就不是这个样子!
杨氏自然知道关家的那些事儿,性子爽利的她可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卑鄙小人,拉了远根在手边上,对关平点了点头介绍道:“关平啊,今后云英、远根和曼儿就住在那边草棚子里,邻里乡亲的你们多照应照应。”
“好。”关平的眼里闪过一道亮色,这才飞快的将目光扫过云英和曼儿两个小姑娘的脸庞,看云英的时候特意在她眉尾那道伤疤上顿了顿。
“云英,这树枝就是关平娘教我认的,在村里可就他们一家子认识。过两日地里忙活起来我没空来看你们,你就让关平带你上南山头认认去。”杨氏看了看天色,拉着远根急匆匆便走:“我还差点忘了,你祖爷不是说让远根今后每天都去他房里学认字吗?要是迟了可不好,惹急了你祖爷可会撒手不管的;男娃子能认得字总是多一条出路的。”
云英知道是这个礼,可远根还没吃早饭呢,她可不奢望李氏那边会有人那么好心的给远根准备吃食。杨氏就像能够看穿云英所想似的又补充道:
“远顺今儿也要去他祖爷那学认字,到时候三婶婆给你们送饭。”
没等云英道谢,杨氏便拉着远根风风火火的走了,留下原地傻站着的关平和云英、曼儿隔着一个半人高的小山包寥寥相望。
“呃,关平哥……”云英想了想,以后可是要劳烦人家的,不能没礼貌的转身便走,可是说什么呢?
“干什么?”关平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猛然抬头,警惕地左右看了两眼,想离开呢又像是舍不得。
“关平哥什么时候有空会再去西山头,能带我去吗?”云英总算想起了上次在南山坳里见到他独自去西山头,既然他能去能回,那就证明西山并没有杨氏形容的那么危险。
“你说什么?谁去西山了,你看错了。”就像是被人触到了逆鳞,关平欲盖弥彰的反驳了一句,完了拿起溪边上的木盆就跑,生怕杨若兮随后追过去似的。
深蓝色的瘦高身影飞快消失在云英的视野中,她只有暗暗的叹一口气,拉着曼儿回了家。
“云英,吃了饭带我去看看家里的泥地,顺道给你爹送早饭去。”顾八娘一边招呼云英两个吃饭,一边将杨氏送来的五个窝头装了四个在竹篮子里,准备带去地里,剩下的一个掰成两半放到了云英和曼儿吃饭的土大碗中。
云英只当没见着她的小动作,飞快的喝了粥。她现在的年纪根本做不了地里的活儿,准备带了顾八娘去地里后就带曼儿上南山再拾点柴火,下午再淌过河瞧瞧人人敬畏的西山头去。
也是老天相助,捡了柴下山后正遇上乔齐媳妇带着两个小女儿在门口挑去年的陈豆子,刚满三岁的乔远枝见着曼儿就撒娇不让走,最后干脆滚在地上哭;乔齐媳妇是心疼孩子的,稍稍一犹豫便提出让曼儿留在她家等着远根“下学”一道回家。这感情好,云英正愁着不知道西山情形如何,万一有个闪失怎对得起良心。
谁料,她刚刚信心满满的找着一处容易过河的地方过去便见着血淋淋的一幕,吓得张嘴就打算尖叫出声。
“不准叫!”关平正处在变声期,压低了声音说话带着独特的嘶哑,手中被他开肠剖肚的兔子因为他的动作微微抽搐了下,又让云英的小心肝跟着颤了颤。
早上才在溪边见过的人此时又不期而遇了,而且情形还很诡异。
她拎着还未来得及放下的裤脚站在溪边,他拎着一只没拔毛就被开肠剖肚的灰色野兔……
野兔?兔子!肉啊!烤得油汪汪、外焦里嫩的兔子肉简直就是她能想象出来最好吃的做法,实在不行还能红烧、清焖、白灼,或者白煮了蘸料。
顿时,她将能想象到的兔子吃法在脑海里过了个遍,喉咙不停上下咽着口水;那血淋淋的兔子不再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存在,而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味。
不过,现在兔子都还连皮带骨的躺在关平手中,死相相当难看。
有句俗话叫“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
云英好歹也是见识过别人杀兔子,像关平这样直接将兔子开膛剖肚的前所未见,至少,像他这样子杀兔子,那一身毛绒绒的兔毛完全是不能用不说,而且看他下刀的样子,估计是想直接刮了毛或是从内部剔下肉来,那还能剩多少?
旁边还有一只躺着没动静的兔子,他不是打算用同样的法子处理吧?简直是暴殄天物。云英吞了口口水,“关平哥,你是不是不会剖兔子?”
因为距离太近,她清楚得看到关平的耳根子红了。
“是又怎么样?君子远庖厨,我堂堂一届读书人怎么会做这些事儿。”关平被云英眼中的轻视看得心里极不自在,就是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家中事务一直都是爹和娘打理,可现在他是一家之主,有些事情逼不得已还是会做的,只是他都选择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悄悄的做,就是怕娘知道了难受。
天啊,不会又是一个乔百胜吧?云英对天翻了个白眼,心里自我安慰,至少关平这么说的时候没有立即将手中的野兔丢开,大概还能挽救。
“要不,这野兔我帮你剖好,你分我一点肉就行。”云英自认不是读书人,没有那份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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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讲究的是“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他本来打算等杨氏和云英说完话后再悄悄离开的,谁知道却被四处疯跑的远根和曼儿抓了个正着,耳根子不由的发热,根本不敢正眼往杨氏和云英的方向瞅。
“关平哥哥?你会不会玩篾条枪?”远根这孩子凭借着云英用篾条做的玩具枪收服了乔家大院附近好几个小孩子,隐隐露出孩子王的本色,搬家之后四周渺无人烟,想继续做孩子王,那就得重新发展势力,很明显,他这次看走眼了,十二岁的关平可不是六岁的他能够收服的小弟。
看远根耀武扬威的拿着一样用篾条做成的奇奇怪怪东西,关平心里的窘迫稍微去了一点,微微垂下眼睑摇摇头:“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玩什么篾条枪。不过,我会念书写字,你会吗?”说到底,少年人的心性还是带着炫耀,许久不曾和人亲近也渴望被人围绕。
“念书写字?”这个远根的兴趣很浓厚,“真的吗?我从今天起也能够念书写字成秀才老爷。关平哥也年书写字,你是秀才老爷吗?”
关平的脸一垮,他不过是个童生,考秀才可不是那么简单的,要是他是个秀才……,说不定现在家里就不是这个样子!
杨氏自然知道关家的那些事儿,性子爽利的她可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卑鄙小人,拉了远根在手边上,对关平点了点头介绍道:“关平啊,今后云英、远根和曼儿就住在那边草棚子里,邻里乡亲的你们多照应照应。”
“好。”关平的眼里闪过一道亮色,这才飞快的将目光扫过云英和曼儿两个小姑娘的脸庞,看云英的时候特意在她眉尾那道伤疤上顿了顿。
“云英,这树枝就是关平娘教我认的,在村里可就他们一家子认识。过两日地里忙活起来我没空来看你们,你就让关平带你上南山头认认去。”杨氏看了看天色,拉着远根急匆匆便走:“我还差点忘了,你祖爷不是说让远根今后每天都去他房里学认字吗?要是迟了可不好,惹急了你祖爷可会撒手不管的;男娃子能认得字总是多一条出路的。”
云英知道是这个礼,可远根还没吃早饭呢,她可不奢望李氏那边会有人那么好心的给远根准备吃食。杨氏就像能够看穿云英所想似的又补充道:
“远顺今儿也要去他祖爷那学认字,到时候三婶婆给你们送饭。”
没等云英道谢,杨氏便拉着远根风风火火的走了,留下原地傻站着的关平和云英、曼儿隔着一个半人高的小山包寥寥相望。
“呃,关平哥……”云英想了想,以后可是要劳烦人家的,不能没礼貌的转身便走,可是说什么呢?
“干什么?”关平像只受惊的小兔子似的猛然抬头,警惕地左右看了两眼,想离开呢又像是舍不得。
“关平哥什么时候有空会再去西山头,能带我去吗?”云英总算想起了上次在南山坳里见到他独自去西山头,既然他能去能回,那就证明西山并没有杨氏形容的那么危险。
“你说什么?谁去西山了,你看错了。”就像是被人触到了逆鳞,关平欲盖弥彰的反驳了一句,完了拿起溪边上的木盆就跑,生怕杨若兮随后追过去似的。
深蓝色的瘦高身影飞快消失在云英的视野中,她只有暗暗的叹一口气,拉着曼儿回了家。
“云英,吃了饭带我去看看家里的泥地,顺道给你爹送早饭去。”顾八娘一边招呼云英两个吃饭,一边将杨氏送来的五个窝头装了四个在竹篮子里,准备带去地里,剩下的一个掰成两半放到了云英和曼儿吃饭的土大碗中。
云英只当没见着她的小动作,飞快的喝了粥。她现在的年纪根本做不了地里的活儿,准备带了顾八娘去地里后就带曼儿上南山再拾点柴火,下午再淌过河瞧瞧人人敬畏的西山头去。
也是老天相助,捡了柴下山后正遇上乔齐媳妇带着两个小女儿在门口挑去年的陈豆子,刚满三岁的乔远枝见着曼儿就撒娇不让走,最后干脆滚在地上哭;乔齐媳妇是心疼孩子的,稍稍一犹豫便提出让曼儿留在她家等着远根“下学”一道回家。这感情好,云英正愁着不知道西山情形如何,万一有个闪失怎对得起良心。
谁料,她刚刚信心满满的找着一处容易过河的地方过去便见着血淋淋的一幕,吓得张嘴就打算尖叫出声。
“不准叫!”关平正处在变声期,压低了声音说话带着独特的嘶哑,手中被他开肠剖肚的兔子因为他的动作微微抽搐了下,又让云英的小心肝跟着颤了颤。
早上才在溪边见过的人此时又不期而遇了,而且情形还很诡异。
她拎着还未来得及放下的裤脚站在溪边,他拎着一只没拔毛就被开肠剖肚的灰色野兔……
野兔?兔子!肉啊!烤得油汪汪、外焦里嫩的兔子肉简直就是她能想象出来最好吃的做法,实在不行还能红烧、清焖、白灼,或者白煮了蘸料。
顿时,她将能想象到的兔子吃法在脑海里过了个遍,喉咙不停上下咽着口水;那血淋淋的兔子不再是让人心惊肉跳的存在,而是让人神魂颠倒的美味。
不过,现在兔子都还连皮带骨的躺在关平手中,死相相当难看。
有句俗话叫“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
云英好歹也是见识过别人杀兔子,像关平这样直接将兔子开膛剖肚的前所未见,至少,像他这样子杀兔子,那一身毛绒绒的兔毛完全是不能用不说,而且看他下刀的样子,估计是想直接刮了毛或是从内部剔下肉来,那还能剩多少?
旁边还有一只躺着没动静的兔子,他不是打算用同样的法子处理吧?简直是暴殄天物。云英吞了口口水,“关平哥,你是不是不会剖兔子?”
因为距离太近,她清楚得看到关平的耳根子红了。
“是又怎么样?君子远庖厨,我堂堂一届读书人怎么会做这些事儿。”关平被云英眼中的轻视看得心里极不自在,就是因为他读书人的身份,家中事务一直都是爹和娘打理,可现在他是一家之主,有些事情逼不得已还是会做的,只是他都选择在离家很远的地方悄悄的做,就是怕娘知道了难受。
天啊,不会又是一个乔百胜吧?云英对天翻了个白眼,心里自我安慰,至少关平这么说的时候没有立即将手中的野兔丢开,大概还能挽救。
“要不,这野兔我帮你剖好,你分我一点肉就行。”云英自认不是读书人,没有那份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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