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冰冷的铁栅栏足足有两米左右高,中间是拱形门,雕琢着镂空的不知名,也看不出究竟是什么样的品种的花卉图案;只是,所有的栅栏墙壁,还有同类的门上都攀爬着红色蔷薇;粉色蔷薇,白色蔷薇,黄色蔷薇,深红色蔷薇,还有粉红色蔷薇,各色各异,争先齐放,妖艳不可方物,给人一种诡异而又迷恋的感觉。

    是的,是很诡异,它们太过娇艳欲滴,就像是有灵魂的生物一样活灵活现。

    蔷薇围绕的是一座三层精致的小楼房,带着一点哥特式建筑的风格,出众的乳白色,每一个雕刻,每一个细节,都是鬼斧神工般的修建,从外表看,都是找不到一丝一毫的毛病,华丽既优雅。说它小,也不小,说它大,也不大,总之也就占地五百个平方左右(ps:只算别墅占地面积,花圃全都不算。),容纳他们几个,还是绰绰有余的。

    “彼岸,以后我们就住这里了?”云蝶几近乎痴迷的看着眼前的景象。只要想着以后就在这么漂亮的地方生活,心情就是激动啊,之前一直吵着行李的手酸酸的,现在看来,什么都是值得的。云蝶是蝴蝶修炼的精的花精灵,对于鲜花就有一种不可于常人比拟的喜爱。

    “这里,花了你不少钱吧?如果钱不够的话,实在不够的话,我。。。可以借你一些的。”本来是想说,我可以支付一部分的,结果话从嘴里说出来,就立马变了一个味。说实在的,林洛斯也是很看好这里的。

    “切——”云蝶鄙视的瞄了林洛斯一眼。

    “不用了。十万块我还是付得起。”再说,就你一个算命的,你能有多少钱借给我啊?你挣的钱,大概都花费到哪位美女的石榴群下了吧!没说出来的,是彼岸的心里话。

    “哦~~什么!!!。。。你刚才说什么?。。。十。。。十万。。。。?”他有没有听错?她说这栋房子的价格是多少来的?天上掉馅饼砸到脑袋了?这样子的房子,先不说地皮,就这装修,也得最少花个几百万吧!就说买成一百万,他都未必会信,更何况是小小的十万?“你确定你没有说错,我没有听错?”该不会是逗他开心,乱说的吧!框他?

    “没错!货真价实十万。我没有那个闲工夫来框你!”

    “喂,我知道你读心术很厉害,你不要随随便便就读人家的内心好不好?隐私!你是在侵犯隐私权!”林洛斯抗议,严重的抗议。这么好康的事,怎么就没有落到他的头上呢?十万块啊!相当于白捡了一套房子耶!“在哪家房屋中介买的?还有没有,我也想去买一套。”

    “有你这么和主人说话的吗?!”不要以为她不强调主仆关系,他们就可以完全的放肆!“如果你不分心,我会那么轻易的就读到你的内心吗?是你自己的疏忽,隐藏的不够深而已!这只能说明——你的能力很有问题!而且,我刚才并没有用读心术来读你的内心。正所谓,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自己人我不会随便侵犯他们所谓的隐私的!”

    “那。。。你可以告诉我你在哪家房屋中介公司买的了吧?”所谓脸皮厚,就是说的林洛斯这种人,好像完全没有把别人的话当一回事,感觉彼岸不是在说他一样,他可以完全的不在乎!炉火纯青的境界。

    “你觉得那家房屋中介公司有这样一套房子,这样的价钱给你?便宜不是好货,你懂不懂这个道理?”整栋楼,远远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的。

    “那你是——对了,袁锋没在?”老是觉得身边少了点什么东西,原来是个人。

    “他,没来最好,来了无非多一个浪费粮食的。”话是这么说,心里的感觉骗得了谁?骗得了别人,却永远骗不了自己。

    “嘿,那么不想我来啊?我偏要来!反正我已经和家里说好了。”袁锋(明月清风)突然出现在唯一通往别墅的那条羊肠小道的尽头。落日的余晖和地平线那边的晚霞在他身后存托,黄昏色的光,残阳如血。

    此刻,他与天地已经融为了一色。

    彼岸这时才明白,他是神之子,光之子,明月清风;他和她的距离,就像天与地,云与泥。

    “你小子来了?你怎么可以找到这种地方啊?”这里,方圆百里之内你都未必能见到一户人家,一个人影,四周景色自然是好的没话说,但是就是太过于僻静了,有时候热闹也没啥不好的。

    “心里想找,就找到了呗。”这天下间,他要找到一个地方,怕不会是很难吧?

    “明月,这里很好是不是?彼岸挑的呢。”蓝心转过头,对着他说道。

    “是不错!彼岸的眼光一直很好啊!”

    “你们。。。蓝心,你叫他什么?明月?”干嘛叫明月明月的,那么亲热,听起来就很不舒服。“他不叫明月啦!他叫袁锋,你怎么来了这么久,人你都分不清呢?还有你,人家叫明月,你又不叫明月,你就不要应她,她下次就不会叫错了啊!”

    在一群人中,不明白明月清风的人也许就只有林洛斯一个,也或许,他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而已。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谁又分得那么清?分得那么清又有什么用呢?糊涂并不代表愚笨啊!安宁平淡的一生不就很好吗?

    可是——他们今生注定了不平凡。

    关于蔷薇花的有个传说:

    一个山城郊外的山村里,有户姓常的人家,母女两人,相依为命。这户人家的姑娘,名叫常媚,才十七岁。她一年到头采茶、打柴、种田、狩猎,养活自己和母亲。她脾气倔强,但生得很好看,乡亲们喜爱地称她“野姑娘”。

    一天,常媚来到山上狩猎,却碰见了沈虎。沈虎仗着父亲在京城做官,胡作非为,是当地有名的小霸王。他见常媚长得漂亮,便和几个家丁把常媚抢回了家,把她关在花楼上,派人在楼下日夜看管着,天天逼她成亲。

    常媚想:“母亲在家死活不知,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也是凶多吉少,总得想个办法出这牢笼啊!”这天,她见沈虎又来逼婚,就告诉沈虎,如果天天这样关着,她是永远也不会答应的。只要从今天起,让她能自由地走动走动,到花园散散心,等她高兴了,才可成亲。于是,沈虎就答应给她闲逛三天。

    就这样,常媚姑娘来到花园里。她兜了两圈,一不看花木,二不赏景致,而是看围墙有多高。可是难呀!花园的墙像城墙一样高。她焦急地在花园里踱来踱去,蓦地看见马棚的柱子上挂着一串刺猬皮,便把它取下来,拿到楼上去了。

    第四天一早,沈府挂灯结彩,忙着办喜事。到晚上,沈虎喝得半醉,送走客人,闯进了洞房。常媚姑娘把房门一关,“呼”的一下,吹灭了龙凤花烛。沈虎如饿鹰扑小鸡,一把抱住常媚姑娘,可是这一抱非同小可,沈虎哭喊着把手放开了,原来常媚姑娘穿着一件用刺猬皮做成的衣服,直刺得沈虎哇哇直叫。常媚姑娘乘机摆脱了沈虎,奔下楼,冲出了大门。

    沈虎气急败坏,急忙提灯拿刀,带着家丁们去追常媚姑娘。常媚姑娘逃呀逃呀,天上没有星星,没有月亮,黑咕隆咚的,她心慌意乱,撞在山岩上,死了。沈虎赶到,刚要举刀去砍,常媚姑娘忽然不见了,山岩下长出了一株茁壮、娇艳的无名花来。沈虎见了,恶狠狠地说:“好啊!你就是变成花,我也不让你活着!”说着,把花梗一把捏住,要把它连根拔起来。谁知那沈虎又像杀猪一样嘶叫起来,低头一看,手心血淋淋的。沈虎越想越恨,就用刀乱砍乱劈,把这株花劈死,才哭丧着脸回去。

    天一亮,这株无名花长得更茂盛了,花儿越开越多,株条越发越旺,蔓生出一大片。乡亲们说,这是常媚姑娘的化身,她死了也要长刺,用刺来刺那些坏人。乡亲们很喜欢它,把它移栽到家里去。因为常媚姑娘可怜地死了,变成了花草,乡亲们就把这种花叫做“蔷薇花”,也叫“野蔷薇”和“刺蔷薇”。

    朵朵精神叶叶柔,雨晴香拂醉人头。

    石家锦障依然在,闲倚狂风夜不收。

    蔷薇的爱情,注定代表哀伤的吗?爱情,本来就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个人,无论你再怎么努力,都不会有结果,还不如,放弃。

    千泪:请大家踊跃参与读者调查!也许就因为你的一票,结局就会改写,成为你心目中结局的样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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