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帅哥天天住我家1
医院长廊上,两人并肩坐着,冷煜把出去检查身体花费的钱剩的大约一万九千块装好,低头认真的看着手里的化验单,一切正常,恩,身体还蛮好的嘛~b型血,跟我一样耶。忙活了一上午,看看手表,都一点了,再看看身边的人,专注的看着他看不懂的化验单,满是茫然。给她高兴的呀,哼哼~小样!帅哥也不是万能滴吧!给她得瑟的。好饿哦“贤重呀,我们去吃饭吧~好饿哦,好不?!”他的名字,她可是有用心记下的。“恩!”金同志点头。
当她们走进市中心的饭店的时候,便很自然的成了焦点,你想啊,本来男女吃饭没什么,情侣嘛~但他俩这一可爱小姑娘,一堕落非主流青年的,(车祸衣服擦坏了,还没换,却被大家误以为是时下流行的乞丐装)大家很正常的就想到了不良青年诱拐可爱小姑娘的戏码,在这个慢节奏的小城市里,这也可以算个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虽是外国人,但察言观色的能力对艺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了,金贤重这顿饭吃的很沉默,冷煜实在是受不了大家向他投来的鄙夷眼神,我们家贤重同志可是很优秀的,岂容你们打量?!冷煜扒拉两口饭,向着金贤重伸出手,“我们走吧,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任何人!相信我,好吗?!~”望着她安慰鼓励的眼神,金贤重再次伸出手,握住,我的阳光,一旦握住你的手,我便不会再放开,煜,你会后悔吗?
“走!我们去买衣服!谁敢看低我们家帅哥!”冷煜一顿慷慨激昂的陈词,找家旅店寄存了行李箱,拉着金贤重奔向市中心服装店。
走进真维斯,冷煜给他挑了两条牛仔裤,两件件格子衬衫,两条t恤,一样的款式,不同的尺寸。其实连冷煜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带他到真维斯这个卖情侣装的点而不到美邦或是别的店,直觉里就想让他穿跟自己一样的衣服,打消别人觊觎的眼神,这种感觉很奇怪呀…
从试衣间出来,她就诧异了,都是很普通的款式,为毛穿他身上就这么潮这么有味儿?!~低头看看自己,好听点就一个冒着韩味儿的中国高中生,哎~仰天长啸,上天不公啊!让我换张脸吧!两人穿着买的衣服,冷煜拿出原来衣服里的钱夹,让他重新揣好,顺手丢掉了他那身漏洞的衣服,说不吉利,迷信滴人们啊…五月的天乍暖还寒,又拉着他到购物中心一楼买了两双样式差不多的高帮马丁靴,也是一人一双,拉着他上楼上的only适了件黑色夹克,金贤重觉得还不错,有股朋克风,既然我家帅哥说好那就收藏了!去杰克琼斯也挑了件黑色立领皮夹克,套在他身上,这一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那叫一个完美,跟自己的朋克风不同,他的身上同时透露着成熟与活泼的矛盾气息,是那样的吸引人,再加上那对着她淡淡宠溺的微笑,让冷煜童鞋不争气的红了脸。
也许她还不知道,他举手投足之间英伦贵族般的翩翩绅士风度,那无可挑剔的优雅,一身衣服恰到好处显示出他完美的身形;她眉清目秀,紧身牛仔裤勾勒出玲珑曲线,包臀格子衬衫,一件夹克微显成熟,原本160的身高因穿着带有内增高的马丁靴显得纤长、苗条。本来金贤重是不喜欢情侣的东西的,他从不喜欢让自己的感情外露,但看着她的穿着与自己一样,让人直接就能想到两人的关系,这种感觉,呵呵,并不赖……两人微笑对视,都在对方眼里看见了点点惊艳,这一对人儿遭到周围人艳羡已是必然。两人的微笑对视看在有心人眼里,便是深情款款的看着对方。注意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更有甚者已拿出手机对着她们照相,冷煜皱起眉,看看金贤重,随手挑了两副墨镜分别戴上,两人走到收银台付了款,金贤重接过冷煜手中的袋子,俩人很默契的牵起对方的手拔腿狂奔,通过交握的手,感受着对方的体温,这真的是钟很奇妙的感觉,随着风的节奏,放任脸上的笑容,让它绽放……
------题外话------
(作者:因为小金同志的衣服破了都让冷煜童鞋丢掉了,所以只有小煜童鞋才会有袋纸,袋子里装着她换下来的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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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们走进市中心的饭店的时候,便很自然的成了焦点,你想啊,本来男女吃饭没什么,情侣嘛~但他俩这一可爱小姑娘,一堕落非主流青年的,(车祸衣服擦坏了,还没换,却被大家误以为是时下流行的乞丐装)大家很正常的就想到了不良青年诱拐可爱小姑娘的戏码,在这个慢节奏的小城市里,这也可以算个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虽是外国人,但察言观色的能力对艺人来说是家常便饭了,金贤重这顿饭吃的很沉默,冷煜实在是受不了大家向他投来的鄙夷眼神,我们家贤重同志可是很优秀的,岂容你们打量?!冷煜扒拉两口饭,向着金贤重伸出手,“我们走吧,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任何人!相信我,好吗?!~”望着她安慰鼓励的眼神,金贤重再次伸出手,握住,我的阳光,一旦握住你的手,我便不会再放开,煜,你会后悔吗?
“走!我们去买衣服!谁敢看低我们家帅哥!”冷煜一顿慷慨激昂的陈词,找家旅店寄存了行李箱,拉着金贤重奔向市中心服装店。
走进真维斯,冷煜给他挑了两条牛仔裤,两件件格子衬衫,两条t恤,一样的款式,不同的尺寸。其实连冷煜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带他到真维斯这个卖情侣装的点而不到美邦或是别的店,直觉里就想让他穿跟自己一样的衣服,打消别人觊觎的眼神,这种感觉很奇怪呀…
从试衣间出来,她就诧异了,都是很普通的款式,为毛穿他身上就这么潮这么有味儿?!~低头看看自己,好听点就一个冒着韩味儿的中国高中生,哎~仰天长啸,上天不公啊!让我换张脸吧!两人穿着买的衣服,冷煜拿出原来衣服里的钱夹,让他重新揣好,顺手丢掉了他那身漏洞的衣服,说不吉利,迷信滴人们啊…五月的天乍暖还寒,又拉着他到购物中心一楼买了两双样式差不多的高帮马丁靴,也是一人一双,拉着他上楼上的only适了件黑色夹克,金贤重觉得还不错,有股朋克风,既然我家帅哥说好那就收藏了!去杰克琼斯也挑了件黑色立领皮夹克,套在他身上,这一套衣服穿在他身上那叫一个完美,跟自己的朋克风不同,他的身上同时透露着成熟与活泼的矛盾气息,是那样的吸引人,再加上那对着她淡淡宠溺的微笑,让冷煜童鞋不争气的红了脸。
也许她还不知道,他举手投足之间英伦贵族般的翩翩绅士风度,那无可挑剔的优雅,一身衣服恰到好处显示出他完美的身形;她眉清目秀,紧身牛仔裤勾勒出玲珑曲线,包臀格子衬衫,一件夹克微显成熟,原本160的身高因穿着带有内增高的马丁靴显得纤长、苗条。本来金贤重是不喜欢情侣的东西的,他从不喜欢让自己的感情外露,但看着她的穿着与自己一样,让人直接就能想到两人的关系,这种感觉,呵呵,并不赖……两人微笑对视,都在对方眼里看见了点点惊艳,这一对人儿遭到周围人艳羡已是必然。两人的微笑对视看在有心人眼里,便是深情款款的看着对方。注意到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更有甚者已拿出手机对着她们照相,冷煜皱起眉,看看金贤重,随手挑了两副墨镜分别戴上,两人走到收银台付了款,金贤重接过冷煜手中的袋子,俩人很默契的牵起对方的手拔腿狂奔,通过交握的手,感受着对方的体温,这真的是钟很奇妙的感觉,随着风的节奏,放任脸上的笑容,让它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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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因为小金同志的衣服破了都让冷煜童鞋丢掉了,所以只有小煜童鞋才会有袋纸,袋子里装着她换下来的自己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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