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之大赢家 作者:小鹿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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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在求老天保佑第二天不要下雨,天不亮就不顾妈妈叮嘱,带着好吃的屁颠屁颠的奔向学校。咳,黑历史,还是不提了。

    这次要去的地方并不在云霄峰,四个人自然不好搭乘飞剑,只能走传送阵。

    传送阵之间有一段山路,温乐边走边想,要是有随机传送卷或者回城卷就好了。

    陆小季一边喜滋滋的看着周围的风景,一边弱弱的询问:“林师兄,咱们今天要去哪里啊?”

    林乘风悠然道:“带你们去见见世面。不过要小心咯,这次可是会有危险的呢。”

    危险?自家宗门里,能有什么危险,难道是去偷掌门养的仙鹤?烤鸭比烧鸡好吃,卤鹅比烤鸭好吃,肥美的仙鹤一定别有风味,温乐下意识的舔唇。

    四人走走停停,一路说笑,最后来到了乾元峰。

    难道大师兄带我来学习炼阵?温乐精神一振。

    不过林乘风并没带众人去前山,而是径直去了后山。

    乾元峰后山群峰连绵起伏,草木苍翠茂盛,一派生机盎然之景。只是还没走近,众人就听到低沉起伏的鸟鸣兽吠之声。

    陆小季满是惊喜:难道林师兄带我们来辨识珍禽异兽?

    温乐满是惊喜:是参观动物园还是打猎?可以多捉点吗?

    方越满是惊喜:我们是要收服灵禽坐骑还是珍奇兽宠吗?

    看着师弟们满脸期待激动地围着自己,林乘风振臂一挥:“今儿我们去兽谷历练!”

    乾元峰的弟子所学颇杂,除了占主流的炼阵,也有星相医卜养兽之流。

    灵兽这东西,并不是养来吃的,一般是用来送信啊、寻宝啊、当坐骑啊或者当战宠。但再灵也是兽,总有野性难驯之辈,这些调\教失败的就被前辈们一股脑的丢到了后山,留给弟子们对战练手。

    蜀山并不担心那些凶兽能跑出来,毕竟乾元峰以炼阵出名,早在后山设下层层禁制,又在出谷之处设下防御阵法,让那些凶兽们逃脱不能。又不时让其余诸峰的弟子进去诛杀凶兽,降低它们的数量。因此乾元峰圈养凶兽数万年,都没有发生凶兽越\狱。

    当然,尽管前辈们用法阵压制了凶兽的杀伤力,但兽谷历练还是有风险。毕竟恶兽中有狡猾奸诈的,也有以多欺少的,更有战斗力强大的,所以弟子们还是有受伤甚至陨落的危险。尽管如此,比起外界的历练,兽谷还是风险很低,因此经常有弟子来这里实战练手。

    听完林乘风的述说,方越自是慎重起来,陆小季虽然有些害怕但也不惧一战,只有温乐两眼放光:“大师兄,那这么说,我们杀了的凶兽食材就归我们咯?”

    喂,你不要用看食物的眼光来看凶兽好不好,最关键的是它们又不一定好吃。跟温乐相处久了,林乘风也学会了腹诽吐槽。

    “嗯,凡是我们杀掉的凶兽,身上的血肉皮毛,还有内丹都归我们。”林乘风又继续说道:“山谷内的凶兽修为最高的也不过是筑基后期,我是筑基中期,方越是炼气八层,只要我们不过于深入,被群兽包抄,风险也不会很大。大家小心谨慎就是。”

    众人一番商议,决定以林乘风居首,方越殿后,温乐和陆小季兼顾左右的阵型进入兽谷。

    只是在进入兽谷时……

    “大师兄,怎么还要买票,呃”,温乐急忙改口:“怎么还要缴纳贡献点才可以进去?”

    林乘风正把自己的弟子令牌递给看守兽谷入口的乾元峰弟子,后者熟练的把它靠在自己身份牌上,转了几十点贡献点。

    听到温乐发问,看守兽谷的弟子咧嘴笑了起来:“这位师弟,里面关的是什么?凶兽啊!要是阵法散了凶兽跑了,就算没伤到大家,你们也没有历练的地了啊。维持法阵需要灵石,乾元峰也没有余粮啊,咱这不是为了大家好呗。”

    果然景点收费用的都是振振有词,乾元峰的祖师绝对有做奸商的天赋!温乐甘拜下风。

    众人按准备好的阵型站好,这才小心翼翼的踏进了兽谷。

    温乐虽然不习惯佩剑,但历练有风险,他自然在进入兽谷前,就把卷云剑从储物戒中取出,紧紧握在手里。剑柄结实冰冷的触感让温乐的心里变得踏实了点。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温乐觉得一进入兽谷,就闻到腥臭异味,那种有点像腐烂的海鲜在太阳下暴晒了数天的那种臭味,让他忍不住捂鼻。

    陆小季突然小脸一白,苦着脸看向下方,他的脚正踩在一团软软湿湿的东西上,可不正是一堆粪便么。

    温乐噗嗤笑了出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全没了。

    “哈哈哈,小鸡,你走路不看路的吗?”

    陆小季毕竟是第一次历练,虽然安慰自己没什么可怕的,但还是有些紧张,他只顾着四下张望,没留意脚下,一个不留神就踩了“地雷”。

    陆小季嫌恶的把脚上那坨东西在路边的石头上刮净,方越又好心用水系法术帮忙冲洗了一下,四人这才继续往前走。

    由于陆小季的踩便便,大家的心情都好了许多,虽然还是小心翼翼,但也有心情欣赏兽谷的异样风光。

    “哗,快看!”陆小季兴奋得叫了出来:“看那看那,前面大树下那个长尾巴的老鼠,正在围着自己尾巴打滚的,好想捉一只!”

    温乐对照灵兽图鉴:“尾长半尺,圆耳粉毛,擅长打洞,会被有灵气的东西吸引,故名寻宝鼠。”喵了个大熊猫,看起来好萌啊,和寝室老二女朋友养的仓鼠怎么这么像。

    两人对视一眼,都可以看到对方眼里的喜爱之情,然后齐齐一呼,就往前面扑去。

    林乘风心中好笑,不过他也不担心,因为寻宝鼠是出了名的胆小,如果附近有猛兽,它早就吓得躲藏起来了,哪会如现在般大模大样的在树下滚动。

    方越对老鼠这种生物一向敬而远之,便站在一边,看温乐和陆小季捉鼠。

    林乘风小剧场

    (一)某日,林乘风穿越了。

    看着洗得干净长得肥的肉食在街上自由走动,完全也不怕人。林乘风食指大动,两眼放光,准备下手。

    等等!大师兄,你明白吗?那叫宠物,不是食物。

    被愤怒的主人追杀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林乘风转向山林中的动物下手,天生天养的,这次总没问题了吧?

    等等!大师兄,现代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啊喂。

    被森林公\安追捕了整整三条街的某人记住了这个惨痛的教训。

    现代的肉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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