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祸:太女请上榻 作者:朝舞雪
分卷阅读546
那捧着包子,在伙计的毒打下以及行人的鄙视中,爆发出对生的渴望的眼,似一颗灼亮的启明星,点亮了他面前的大片黑暗。
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去,即便这个过程十分痛苦,但为了她,再痛苦,他也要活下去。
白苏将轮椅推过来,听了他刚才那句话,心里酸涩,实在不忍再责怪他,“你也不要太过于灰心,我就算不能完全治好你,也必会想办法让你站起来。”
他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用手肘支着轮椅,一点点艰难地往上爬。
白苏见他行动困难,于是踏前一步,要帮他一把,却被他喝止:“不要过来,我自己可以!”
白苏呐呐收回伸出的手,退后一步。
倔,够倔,都是倔脾气!
这样的男人,也就只有梦会喜欢吧?真搞不懂,邵煜霆这家伙有什么好,性子冷冰冰,脾气又倔,还不会说甜言蜜语,长得虽然不错,却整天绷着脸,从来不会笑,没有笑容的一张脸,长得再好又如何?如果他是女人,必然选择像自己这种性子温顺,重情重义,亲和善良的好男儿,况且,自己长得也挺不错。
白苏一边旁观邵煜霆攀爬轮椅,一边在心里腹诽。被邵某人气晕的白大神医,完全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刚烈如火,邪恶可怕。
经过反反复复的失败后,邵煜霆终于成功靠自己的力量坐上了轮椅。
白苏腹诽归腹诽,对于这个男子,他只有敬佩。
一边推着轮椅一边问:“邵煜霆,你真的不会再给我添麻烦了吧?”
他所说的麻烦,两人心知肚明,“不会。”声音虽轻,却斩钉截铁。
白苏长舒了口气,“不会就好,你应当明白,如果你真的死了,梦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你如果真的爱她,就好好活下去,没有什么负累不负累的,你心甘情愿为她牺牲,她照顾你一辈子,同样甘之如饴,再说,你们还有小湉儿呢。”
“我明白。”想到拥有甜美笑容的幼童,神色冷峻的男子,不禁露出了一丝清浅的微笑,和小丫头一样,腮边有着淡淡的梨涡。
若白苏看到他脸上的这丝温柔浅笑,必然会大惊小怪地指着他说“你竟然也会笑”,但他背对着他,所以没有看到这昙花一现的俊美微笑,他只学着轩辕梦的语气,语重心长道,“你明白就好,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砍,我没有放弃,你也不要放弃,我们大家都不要放弃,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看到希望。”
“我明白。”还是简单的三个字,但白苏每一句,他都听进去了。
推他回房时,平地里忽然刮起一阵大风。
鬼谷虽然四季如春,但时常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刮风下雨,刚把邵煜霆推回房间,一阵漫天纸雪,纷纷扬扬,眼看自己的医术也夹杂其中,白苏一声哀嚎,纵身扑去,将那卷已经看完的医典扑在了身下。
手臂上传来一阵刺痛,白苏顾不得自己被擦破的手臂,急急忙忙将医术从身下取出,抚平褶皱。
幸好幸好,医术没有损坏。
爬起身,掸去袖口的尘土,目光在书卷上随意一扫,眼神蓦地一亮。
捧着书卷,急急忙忙赶回自己的房间,点燃烛灯,将书卷置于灯下。
一排细密的小字,只隐约可以看到续接,经脉,以及成功几个字。
房间里四下翻找,取出一块纯透明的水晶石,放在一排小字之上。
终于可以看清那一排肉眼无法识别的小字,白苏越看越是心惊,越看越是兴奋,越看越是诧异。
原来……竟是如此……
当年师父为那名武林泰斗重塑经脉其实并未失败,只不过,能令经脉续接的关键之人已经不存在于世,所以,最终的结果,唯有失败。
以人力重塑经脉是不可能的,只有用其他人的经脉,为经脉俱断之人续接。
虽说是续接,但只有血缘至亲者的筋脉血肉,才能使续接成功,否则,即便续接上,过不了多久,重新接驳的经脉也会全部坏死。
这便是师父一次又一次失败的关键之处,因为那名经脉俱碎者的亲属,已无一人在世。
看来,邵煜霆的伤并非无可救药,只不过……
白苏捧着手里的书卷,目光遥遥投向窗外,面色由最初兴奋的潮红,渐渐变得苍白。
要续接邵煜霆的经脉,只有一个办法。
这是一个难解的选择,也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选择。
合上手里的书卷,白苏决定,把这个困难无比的选择题,交给当事人自己去选择。
……
胭脂昏迷了整整三日,白苏不在,胭脂伤势一再恶化,多名随军军医轮番上阵,才勉强保住了胭脂一条性命。
早在五菱郡发生暴乱时,胭脂就已经变卖了明月坊,遣散坊中小倌,独自南下,企图前往宛东避难,但半路上发生点变故,滞留在龙华。后来听说起义军大败龙华,夺取五菱,建立新政权,主将宣布,自称王的那一天起,将收留在战火中流离失所的难民,于是,胭脂便与其他逃难者一起赶回五菱,打算投奔起义军,可谁料半路上竟遇见一名可怕的女子,此女见人就杀,口中一直念叨着轩辕梦的名字,胭脂被斩断一臂,压在死人堆里,侥幸逃过一劫,醒来后,拖着伤重的身体,马不停蹄地直奔五菱,直到赶至五菱城门前,这才终于晕了过去。
听了胭脂的叙述,轩辕梦可以确定,殷俐珠一直在找自己,只不过她的神智好像时好时坏。
殷俐珠只是个疯子,但疯子往往比正常人要可怕百倍,她连邵煜霆都能下得去狠手,可想而知,她已经疯到了什么程度。
她迟早会找到自己,以她的疯狂,还不知会做出何种惨绝人寰之事来,在她继续伤害自己所爱之人前,必须,要将其消灭。
对胭脂说了句好好休息,她便离开了大帐。
回到自己的营帐,取下随身携带的佩剑。
这把剑陪了自己上千个日夜,取过无数人的首级,剑身上的血色,似乎随着每一次饮血,而不断加深,不知这一次,这把剑,是否还能陪伴自己,无往不利。
一点点拔出剑刃,那清脆铿锵的嗡鸣在,在狭小的空间内战栗嘶吼着,似乎在渴望下一刻即将到来的鲜血。
她闭着眼,轻轻抚摸健身。
她知道,不是这把剑在渴望鲜血,而是自己在渴望,疯狂的渴望,她已经一刻都难以按捺不住,要将锋利的剑刃刺入殷俐珠的心口,亲眼看着她鲜血的喷涌。
依照胭脂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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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捧着包子,在伙计的毒打下以及行人的鄙视中,爆发出对生的渴望的眼,似一颗灼亮的启明星,点亮了他面前的大片黑暗。
不管怎么样,都要活下去,即便这个过程十分痛苦,但为了她,再痛苦,他也要活下去。
白苏将轮椅推过来,听了他刚才那句话,心里酸涩,实在不忍再责怪他,“你也不要太过于灰心,我就算不能完全治好你,也必会想办法让你站起来。”
他什么都没说,只伸出手,用手肘支着轮椅,一点点艰难地往上爬。
白苏见他行动困难,于是踏前一步,要帮他一把,却被他喝止:“不要过来,我自己可以!”
白苏呐呐收回伸出的手,退后一步。
倔,够倔,都是倔脾气!
这样的男人,也就只有梦会喜欢吧?真搞不懂,邵煜霆这家伙有什么好,性子冷冰冰,脾气又倔,还不会说甜言蜜语,长得虽然不错,却整天绷着脸,从来不会笑,没有笑容的一张脸,长得再好又如何?如果他是女人,必然选择像自己这种性子温顺,重情重义,亲和善良的好男儿,况且,自己长得也挺不错。
白苏一边旁观邵煜霆攀爬轮椅,一边在心里腹诽。被邵某人气晕的白大神医,完全忘记了曾经的自己是多么刚烈如火,邪恶可怕。
经过反反复复的失败后,邵煜霆终于成功靠自己的力量坐上了轮椅。
白苏腹诽归腹诽,对于这个男子,他只有敬佩。
一边推着轮椅一边问:“邵煜霆,你真的不会再给我添麻烦了吧?”
他所说的麻烦,两人心知肚明,“不会。”声音虽轻,却斩钉截铁。
白苏长舒了口气,“不会就好,你应当明白,如果你真的死了,梦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你如果真的爱她,就好好活下去,没有什么负累不负累的,你心甘情愿为她牺牲,她照顾你一辈子,同样甘之如饴,再说,你们还有小湉儿呢。”
“我明白。”想到拥有甜美笑容的幼童,神色冷峻的男子,不禁露出了一丝清浅的微笑,和小丫头一样,腮边有着淡淡的梨涡。
若白苏看到他脸上的这丝温柔浅笑,必然会大惊小怪地指着他说“你竟然也会笑”,但他背对着他,所以没有看到这昙花一现的俊美微笑,他只学着轩辕梦的语气,语重心长道,“你明白就好,这世上没有过不去的砍,我没有放弃,你也不要放弃,我们大家都不要放弃,只有坚持下去才能看到希望。”
“我明白。”还是简单的三个字,但白苏每一句,他都听进去了。
推他回房时,平地里忽然刮起一阵大风。
鬼谷虽然四季如春,但时常总是会莫名其妙地刮风下雨,刚把邵煜霆推回房间,一阵漫天纸雪,纷纷扬扬,眼看自己的医术也夹杂其中,白苏一声哀嚎,纵身扑去,将那卷已经看完的医典扑在了身下。
手臂上传来一阵刺痛,白苏顾不得自己被擦破的手臂,急急忙忙将医术从身下取出,抚平褶皱。
幸好幸好,医术没有损坏。
爬起身,掸去袖口的尘土,目光在书卷上随意一扫,眼神蓦地一亮。
捧着书卷,急急忙忙赶回自己的房间,点燃烛灯,将书卷置于灯下。
一排细密的小字,只隐约可以看到续接,经脉,以及成功几个字。
房间里四下翻找,取出一块纯透明的水晶石,放在一排小字之上。
终于可以看清那一排肉眼无法识别的小字,白苏越看越是心惊,越看越是兴奋,越看越是诧异。
原来……竟是如此……
当年师父为那名武林泰斗重塑经脉其实并未失败,只不过,能令经脉续接的关键之人已经不存在于世,所以,最终的结果,唯有失败。
以人力重塑经脉是不可能的,只有用其他人的经脉,为经脉俱断之人续接。
虽说是续接,但只有血缘至亲者的筋脉血肉,才能使续接成功,否则,即便续接上,过不了多久,重新接驳的经脉也会全部坏死。
这便是师父一次又一次失败的关键之处,因为那名经脉俱碎者的亲属,已无一人在世。
看来,邵煜霆的伤并非无可救药,只不过……
白苏捧着手里的书卷,目光遥遥投向窗外,面色由最初兴奋的潮红,渐渐变得苍白。
要续接邵煜霆的经脉,只有一个办法。
这是一个难解的选择,也是一个极为困难的选择。
合上手里的书卷,白苏决定,把这个困难无比的选择题,交给当事人自己去选择。
……
胭脂昏迷了整整三日,白苏不在,胭脂伤势一再恶化,多名随军军医轮番上阵,才勉强保住了胭脂一条性命。
早在五菱郡发生暴乱时,胭脂就已经变卖了明月坊,遣散坊中小倌,独自南下,企图前往宛东避难,但半路上发生点变故,滞留在龙华。后来听说起义军大败龙华,夺取五菱,建立新政权,主将宣布,自称王的那一天起,将收留在战火中流离失所的难民,于是,胭脂便与其他逃难者一起赶回五菱,打算投奔起义军,可谁料半路上竟遇见一名可怕的女子,此女见人就杀,口中一直念叨着轩辕梦的名字,胭脂被斩断一臂,压在死人堆里,侥幸逃过一劫,醒来后,拖着伤重的身体,马不停蹄地直奔五菱,直到赶至五菱城门前,这才终于晕了过去。
听了胭脂的叙述,轩辕梦可以确定,殷俐珠一直在找自己,只不过她的神智好像时好时坏。
殷俐珠只是个疯子,但疯子往往比正常人要可怕百倍,她连邵煜霆都能下得去狠手,可想而知,她已经疯到了什么程度。
她迟早会找到自己,以她的疯狂,还不知会做出何种惨绝人寰之事来,在她继续伤害自己所爱之人前,必须,要将其消灭。
对胭脂说了句好好休息,她便离开了大帐。
回到自己的营帐,取下随身携带的佩剑。
这把剑陪了自己上千个日夜,取过无数人的首级,剑身上的血色,似乎随着每一次饮血,而不断加深,不知这一次,这把剑,是否还能陪伴自己,无往不利。
一点点拔出剑刃,那清脆铿锵的嗡鸣在,在狭小的空间内战栗嘶吼着,似乎在渴望下一刻即将到来的鲜血。
她闭着眼,轻轻抚摸健身。
她知道,不是这把剑在渴望鲜血,而是自己在渴望,疯狂的渴望,她已经一刻都难以按捺不住,要将锋利的剑刃刺入殷俐珠的心口,亲眼看着她鲜血的喷涌。
依照胭脂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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