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狐一行终于离开了不莱梅,他们继续于威悉河逆流而上。来自北方的风贯穿河道,放下帆的三条船终于不必再划桨逆行。
    他们航行有一个终点,便是威悉河上游的渡口城镇明登。
    明登子爵是本地领主,微小的城市不过三百居民,倒是周遭的村庄民众人口颇多。
    这里已经是法兰克的内陆地区,早在王国崛起之前,明登就是法兰克人控制区,更早的时期这里是罗马帝国与日耳曼部族的北境接触区。
    明登虽在茂密森林里,依傍着威悉河的三条支流,农民开发了这里的农业,使得这座小城以及附近采邑农村也算是富足。
    船只航行至此,汉堡伯爵以自己高贵的身份要求明登子爵提供一笔物资,这包含马匹与马车。
    虽然继续沿着南北走向的支流可利用北方的风快速南下以抵达法兰克福,但是支流上游仅有小村再无较大城市。
    恰是在明登,一场糟糕的深秋之雨不仅弄得世界一片阴冷潮湿,阴霾几乎压到大地,压抑且寒冷的氛围哪个吟游诗人和旅行商人愿意离开。
    明登子爵自然不是汉堡伯爵封臣,给予一些餐饮算是仁至义尽。然而圣埃斯基尔主教在北方尤其是萨克森地区名气极大,今日能见到主教本人真是子爵的荣幸。
    他们在这里避雨长达五天,直到太阳再现旅途才重启。
    经历了不莱梅的事,蓝狐不得不保持低调,他更在默默记下所见所闻,关注过去日子以来经历的“法兰克内河运输商路”,估测罗斯商人可否在此贸易,罗斯军队能否沿河侵入,若是顺利能劫掠怎样的财物。
    蓝狐特别注意到明登城的威悉河木桥。
    “搭建得很有技巧,拱门太小了,罗斯大船一定不能通过,长船倒是可以……”
    三条船索性搁在这里,它们是汉堡伯爵的财产,伯爵以此为抵押物,和子爵租借了马车,加之随行的马匹和拆解的马车部件再组装,一行人拼拼凑凑坐在四辆马车上,沿着往来人员硬生生踩出来的土路,沿着威悉河支流南下,下一站法兰克福。
    这是罗斯公国方面第一次对法兰克王国的实地考察,荣耀属于蓝狐。
    次前没有一名瑞典人、罗斯人能深入如此南方之地。曾经无数的言语都在描述法兰克的南方温暖之际,可蓝狐用自己皮肤感觉到的也有阴冷。
    这里的确比北方老家温暖一些,也只是温暖一些。
    马车挂着汉堡伯爵、路德维希王子的两面旗帜,他们不需要掩饰自己的身份,尤其是进入阿勒曼尼公爵领后就更要明确表明身份。
    因为法兰克福只有侯爵殿下,直到现在阿勒曼尼公爵的爵位仍是空缺。整个地区为路德维希王子控制,汉堡伯爵打出旗帜证明自己是王子的大忠臣。
    世界上空旷的,哪怕是人口一千万的法兰克王国,在阿勒曼尼和巴伐利亚,这里茂密的森林影响村庄的发展,更遮蔽了人们都视野。几乎所有据点都是依傍河流兴建,城与城只见实质上存在大片无人区。
    他们终于为侯爵巡逻的骑兵发现,确认了身份后在初步的惊讶消弭,再热情洋溢把贵客送到法兰克福城内。
    “这……就是法兰克福?”蓝狐昂这头望着高达的石头城门兴叹,心中也不乏嘀咕,所谓该城强攻可不好打。
    查理曼大帝将法兰克福钦定为王国是一个信仰中心,在他统治的时代,这里的地位仅次于都城亚琛。
    因为法兰克福就是法兰克部族的龙兴之地,是传说中的最伟大酋长、罗马帝国北境雇佣军将军法兰库斯的屯兵地。
    城市如此宏大,石头城墙范围广坚固且高大,蓝狐自诩见得多了,面对这座城显得自己渺小似蝼蚁。
    而更恢宏的还是南方,那里的天际存在一堵墙,清澈的空气无法遮挡庞大山脉的恢宏。
    “那是什么?巍峨山脉?”蓝狐问及埃斯基尔。
    “伟大的山!阿尔卑斯!越过这座山脉就是意大利,就是罗马!教宗就在罗马。”
    埃斯基尔动了真感情,蓝狐实在不能理解,他就是觉得这座山简直是不可逾越的天堑。
    在这个地理位置上,多瑙河是几乎贴着山脉奔流向东南方,河流会流淌何方,这是连法兰克贵族也不了解的。
    圣埃斯基尔的地位自然低于法兰克福大主教,这位北方圣人顺手做了工作汇报,对于丹麦地区的事情直接引起教士的紧张情绪。
    世俗的事会有贵族去处理,教士们是不会气馁的。如果说内定的下一任埃斯基尔负责拼命向北方诺曼人蛮族传播信仰,法兰克福大主教的任务就是向波西米亚、波兰地区传播福音。
    如此行为多少都会遭遇当地人的抵抗,无数名教士为了信仰与荣誉前呼后继。至于施展武力逼蛮族该信,这是不允许的,至少他们主观上不愿用武力。
    蓝狐和汉堡伯爵至此都不得不迁就埃斯基尔这个老头子,只有当他们的节日庆典弥撒做完了才会恢复行进。
    他们又在庞大恢宏的法兰克城里逗留了长达十天。
    蓝狐的这十天可不是天天宅在修道院去啃无聊的黑面包,他可以与本地教士参观城市,只是一切行动都是低调的,有了之前的教训,城里关键区域他不敢涉足。
    这里已经没有伯爵罗伯特的友人,出了祸事若是埃斯基尔不帮,自己可就遭了。
    他故意到城里的两个市场瞧一瞧,观察这里的商业交易,也观察人们都表情。
    他看到了乞丐,看到了驱赶乞丐的巡逻士兵。有盗窃中的窃贼,也有失手被抓的窃贼。
    他甚至看到了城市广场公开的绞刑,三名窃贼如咸鱼般吊起,在数以千计市民围观嘘声下做最后挣扎。
    法兰克福并没有像她的高大石墙般宏伟,城内的世界有着难以明说的混乱。这里的贵族并不爱他的民众,教士们也只在节日出现。
    城市商业氛围更加浓郁,这里交易的物资明显比罗斯堡、比尔卡、海泽比这样的维京贸易点繁荣。
    这里没有奴隶买卖,布匹、陶器的交易量很大,还有不少北方昂贵的葡萄酒在交易价格可是便宜太多。
    蓝狐嘴巴馋,可惜因为自己必须装作虔诚,未来暂看不到头的日子就只能天天以黑面包和清水为伴。
    肚子里没有油水,闹得他这位一顿啃掉整个羊腿的胖子现在竟瘦到颧骨清楚可见!
    蓝狐在被动减肥,他体型的巨变从衣着的尺码缩小上即可体现。
    一场初雪降临法兰克福,巡逻士兵大清早清理几具冻死尸体,也有教士去乱葬岗给死者做最后祷告。
    至少在罗斯公国这种情况是要竭力避免的,王公不逊于他的臣民因为贫困暴死于户外的冰雪里。
    教士满嘴的仁慈,那些信徒却在痛苦死去,圣母升天大教堂方面并没有给予施舍,只有人成了冻僵的尸体才会出现……
    “他们的信仰很虚伪,他们的领主只顾一己私利坐看民众去死。那些民众不可能给贵族满命,罗斯有可乘之机。”
    蓝狐无出其右地又把看到的骇人之事记在心里,明面上保持沉默。
    马车队到了法兰克福,临走之际又成了船队。
    居然是丹麦的诺曼人有了骚动,王国北境出现战争危机才逼得汉堡伯爵亲自去报信,甚至北方圣人也在队伍里。
    侯爵认定事情非常棘手,为了避免这支队伍中途出事,一支五十人的军队奉命乘船护卫,谨防汉堡伯爵和圣徒中途遭遇河道匪徒。
    相比于北方新出现的危机,法理上无主的阿勒曼尼公爵领已经滋生出大量盗匪,此地都所有权由两个王子在争夺,看似路德维希王子夺了权力,实则洛泰尔王子也在积极秘密行动。
    有些士兵看似是士兵做派也是士兵,当在僻静之地,他们摇身一变成了匪徒。
    因为他们的洛泰尔王子的人,王子竞争不过弟弟,就派人在阿勒曼尼捣乱从而制造紧张。正所谓我得不到的,小弟查理休想得到,你路德维希更是休想得到。
    船队组成一字长蛇阵在多瑙河静静地漂,看起来这再平静不过。
    蓝狐放松了警惕,过去的两个多月一直吃得不好,如今已是十月,他换上冬装之际才发现自己消瘦得厉害。
    他想要啃滋滋冒有的肉,无奈仍是只能啃黑面包。
    他拉上罩袍帽子,倚靠着船只桅杆小憩,以此抵抗肚子的咕咕叫。
    大部分士兵都是昏昏欲睡,下午的阳光让世界温暖了些,且看汉堡伯爵罗伯特已经是舒服地打鼾。
    队伍丧失了几乎所有的防备,突然间,喝到两侧传来嗖嗖声。
    有打盹的士兵竟被箭射穿了脸颊,甚至击中了脖子动脉。
    有伤者跌落到冰凉多瑙河中,御寒的羊毛衣瞬间千金重,整个人坠向河底。
    伯爵再无困意,抄起木鸳盾护体,拔出自己的钢剑招呼自己人:“快走!快划船!”
    他们根本无力反击,奉命护卫的侯爵军队根本没带弓,局促的河道成了战场,没人能确定袭击者的真面目,他们以盾遮住驱赶,也有勇者情急中干脆靠岸闯入林子与袭击者混战,最终所有船全部靠岸,虽然这很荒唐疯狂,结果确实如此。
    所谓的圣徒埃斯基尔现在吓得干脆尿裤,蓝狐经历过战争自然不怕这个,他从船上捡起一块散落的木板充当盾,只听一声响,一支带有倒刺的箭簇已经打穿了板子。
    “啊!罪过!匪徒居然袭击教士,他们的灵魂会下地狱。”埃斯基尔说话间已然瑟瑟发抖。
    “算了吧!埃斯基尔,你现在保命要紧。”
    “哦!不,约瑟夫,我要站起来。我要举起十字架,劝说匪徒停止攻击。”
    “我是否听错了?你居然还敢站起来,愚蠢!瓦迪,好好按住这个老家伙,不能让他受伤。”
    “你呢?”瓦迪临危不惧问。
    “只能自卫了!可恶,这群法兰克战士居然不逃命,居然敢登陆?!”蓝狐急忙从卷起的皮革毯子里抽出那把本该是作为礼物“进贡”给路德维希王子的宝剑,这本就是蓝狐自己的佩剑,其剑斩杀过敌人等于饮了血,手握钢剑的他顿时有了底气。
    正常逻辑下漂流的船队遇袭应该加速逃命,法兰克战士竟清一色反其道而行,甚至于汉堡伯爵自己也嗷嗷叫地登岸。
    箭矢依旧在河道上乱飞,射箭者很不讲道理,即便看到穿着黑袍的教士依旧行瞄准射击之能事。
    蓝狐把剑挂在腰里,双手捧着木板竭力做掩护。埃斯基尔还念念不忘他穿上的行李,瓦迪毫不惯着,抓着这老头的衣服就向岸上揪。
    森林给了弃船的战士掩护,然乱战又在林间发生了。
    一群穿着粗布衣的绿林好汉分明是有备而来,当他们气势汹汹从藏匿地窜出来,身经百战的汉堡伯爵就知大事不妙。
    伯爵是这里最为尊贵的贵族,亦是北境的军事长官,自然在指挥打仗方面有些本事。
    “你们这些为了打仗昏了头的傻瓜们,敌人有备而来,你们是自己向陷阱跳。现在听我指挥,聚在一起握紧剑,所有人不准再乱跑。”
    多数人很愿意听伯爵的话,五十名法兰克福侯爵派来的护送士兵在遇袭之刻已经死了多人,岸上的混战又有几人被杀。
    伯爵这番组织起包括自己亲信在内的约莫五十名战士,他也赫然发现那个变得瘦了不少的罗斯人蓝狐,竟也摘下罩袍手里也握上一把剑。
    “是你!约瑟夫蓝狐,你居然做战士?”伯爵大吃一惊。
    “我别无选择。”
    “圣徒呢?”
    “埃斯基尔很好,就是受到惊吓。你的人已经把他包围保护起来了。”
    一介皈依的教士成了士兵?也许这个蓝狐在之前也是一个诺曼战士。伯爵顾不得多想,现在情况特殊,多一个战士多一个照应。
    法兰克王国军队奉行的也是蛮族打法,先是组成盾墙冲击,冲垮敌人就是单兵乱战厮杀。法兰克军之所以强盛一时就在于拥有的骑兵部队,相比于骑兵,步兵的作用正变得像是添头。
    伯爵罗伯特在近岸的林子里把人员组成一个圈,那些穿粗布衣的持剑人嗷嗷叫地冲上来。双方开始乱战,虽不是彼此有何仇怨、虽不知对方的身份,伯爵罗伯特觉得此生已经遇到危局,一个疏忽就是客死他乡。
    奈何当战斗打起来伯爵才意识到,那些看似武装农夫的家伙,粗布衣之下竟套着镶嵌铁片的牛皮甲。
    难道是法兰克福侯爵偷袭?不能够啊!这里的护卫者多半还是侯爵的兵。
    也许唯一的解释正是这群匪徒并非匪徒,他们有着极为纯粹的目的——杀死船队所有人。
    搞不好他们是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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