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武还有一重身份——雷王省主宰者雷霆的同胞兄弟。

    自五万年前二十一行省建立以来,无疑让这二十一位议政王在各自所管辖的行省中拥有了无上的权威。

    三千年前雷王横空出世,不仅让皇室封之为最强霸王,还将这繁华无尽地雷王省交予他的家族管理。

    雷武是亲自去的百花居,招待他的自然是大总管雷一。

    雷武不是个喜欢说话的人,当雷一笑得满脸肥肉乱颤的迎接他时,他只是递过了一帖子和一块雕刻有一个古老子篆“雷”字的玉牌后,便又走了。

    帖子是给常乐的,战帖!

    雷一并没有因为雷武将他当成一个信使而有丝毫的不高兴,相反他在接过那个玉牌时笑得更开心了,连眼睛都笑的不见了。这块玉牌,即使在雷王府内也只有寥寥数人才有,有了这块玉牌的人,在整个雷王省内,不管你做任何事情都将畅通无阻。

    常乐的行踪“鹰”自然是掌握的一清二楚,所以不到半个时辰,这份战帖就交到了他手上。

    打开战帖,内容很简单:明日晨时,城东百里,天河之畔,与君一战。——雷王府雷武上。字体苍劲有力,每一笔一划没有丝毫拖沓,想必所书之人的手一定很稳。

    常乐苦笑,虽然他早已预料到会有一些好胜之人找上他,毕竟昨夜他在竹林内展现出了一些实力。可他却未料到第一个找上门的会是雷武。而且他无法拒绝,因为对方在署名前面特意加上了雷王府这三个字!在雷王省,没有人能拒绝雷王府。

    此时是清晨,可雷王城宽阔整洁的街道上已经人声鼎沸了。嘈杂的车水马龙声中,还夹杂了一些鸟儿悦耳的歌声,也让人们在一天开始的时候心情不自觉好了起来。

    常乐亦是如此。合上帖子后,他再次面带微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自语道:“在去迎战之前,也该去见见老朋友了。”说完,他的身体渐渐变得模糊了起来,片刻后消失不见。

    就像帝国分为二十一行省一样,雷王省也分成了二十一州,每州又划分为二十一郡。

    一郡之地听起来不大,可如果让一个成年男子即使在最小的一个郡城从南走到北的话,大概也需要走上一年半载的时间。更何况雷王省本多山川大河,越发显得波澜壮阔。

    齐州樊郡。天河以南虽有万重山川,却难见险峻名峰。樊郡内有一座齐天岭直插云霄、终年云雾缭绕,或许算得上是雷王省境内唯一一座稍微有名的大山了,却也没什么人有闲情雅致不远万里的来此游玩观赏。

    齐天岭脚下有座小镇,坐落在一个群山环绕的小山谷中。山谷内种满了桃树,此时正值花开时节,桃花随着悠扬的清风四处飞舞,宛若下起了一场粉红色的雪。

    “好一处世外桃源。”常乐站在桃花林中,由衷感叹道。

    在他身旁,站着一只足有丈许高的金色神鹰。神鹰神骏非凡,额头生有一只竖眼,眼神如剑般锐利。它便是传说中飞行最快的魔兽——三眼神鹰。

    霸气大陆的宽广可以这么形容:排除掉大陆之上的所有危险因素,一个普通人穷其一生能否踏遍整个帝国都是个未知数。

    按正常情况来讲,不提两省之间,便是两州之隔,通讯、通商等等这些都会成为一个最大的难题。然而这片广袤无尽的大地上,在诞生人类的同时,也孕育了种类繁多的魔兽。这些魔兽天赋异禀,有的擅长在大地之上奔跑,有的擅长在天空飞行,却都无一例外的速度非常快。有的魔兽甚至于快到能在短时间内横跨整片大陆。

    它们虽然寿命比之人类更长,可繁殖速度却也远远不如人类。它们虽然天生肉体强横,但智慧却让它们沦为了人类彼此之间的交通工具。

    漫长岁月来,绝大部分对人类有威胁性的魔兽都已被人类所灭绝,或许在某些人迹罕至的莽荒林海、沙漠、内海之中还有它们的身影,却也不多。不过现如今也没人会蠢到故意去招惹这些能将一个武林一流高手瞬间撕碎的怪物,反正它们已经对绝大多数的人类构不成什么威胁了,或许也是因为这样它们才得以苟活。这也让人再次感叹人类侵略性的强大。

    剩下的数量众多的魔兽无疑都早已被人类驯化成为了交通工具。现今最为常见的有龙马、角鹰。

    龙马因头生双角而得名。即便是最低等的青鬃马也能日行几千里,最高等的血龙马等几种更是能日行两万里,陆地上速度称王。且龙马负重也很不错,能拉动五千斤以上的货物。

    若说龙马在陆地上的奔跑速度无敌,那角鹰的飞行速度也可谓是出类拔萃,横贯大陆南北也不过三两月的功夫。不过角鹰历来都只出现在权贵之家,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

    樊郡距离雷王城有三州之地,即便是以顶级龙马的速度也需要四五日的时间才能到达,所以常乐向情报组织“鹰”借来了只有他们才拥有的、也是大陆上飞行速度最快的飞行魔兽——三眼神鹰。对于三眼神鹰来说,这区区十多万里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而已。

    并非说“鹰”所拥有的三眼神鹰很多,相反,整个雷王省内也只有三只而已。不过既然他们想要结交常乐这个至少已达“领域”之境的顶尖强者,自然也就将其中的一只交予他无偿使用。

    常乐对此并非特别在意,反正他已经占了他们一次便宜,再多一次也无所谓。况且能结交这个拥有恐怖势力的组织作为朋友,总比作为敌人要强的多。

    他拍了拍三眼神鹰坚如钢铁的羽毛,嘱咐道:“你便在此等我,不要乱跑。”

    三眼神鹰高贵的头颅低垂下来,轻轻碰了碰常乐的手,作为回应。如果有熟悉三眼神鹰的人在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将下巴都惊讶得掉下来。三眼神鹰虽然被“鹰”组织的人不知以何法驯服,可它们的骨子里流淌的都是高傲的血液,绝无可能对一个人类低下头颅。这个男人的身上似乎散发出某种魔力,让不管人或兽,都会自然而然地对他亲近。

    常乐笑了笑,再次摸了摸它脖子上得羽毛,转身朝着漫天桃花的小镇的方向走去。

    小镇的名字自然是叫桃花镇。镇子边缘桃花林有个小院,它就像个顽皮的孩子般在跟人玩捉迷藏,在漫天飞舞的桃花中若隐若现。

    小院非常简单,破旧的篱笆环绕,三间简陋茅屋。茅屋屋檐下悬挂着一些农作物,几把农具和一柄木犁随意地靠在土墙上。

    院子里一头骨瘦如柴的老黄牛在那干巴巴的嚼着地上的干草,一个年近七旬、馒头花白的干巴巴的老头正用手中的锄头吃力的拾叨着一片菜地,只有那绿油油的青菜和遍地桃花才释放出些许生机。

    常乐不知不觉间已到了小院中。干瘦老头并未察觉,仍旧在奋力刨着脚下清新的泥土,只不过在别人眼中感觉他很吃力。

    常乐看着老头笑了。“老朋友来了,你不欢迎一下么?”

    微风吹拂,地上的桃花随风飘动,片刻后又落下。老头武动锄头的双手在听到常乐的声音时也是顿了顿,仿佛他的心中也刮起了一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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