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人得到了自己的装备后,其他的都交给石头及蜡烛,他们负责把装备带去卖,最后得来的金钱才作分配,不过我心里打定主意,到时候全部不要就是了,他们帮我学鉴定技能,都已经用了所有的钱。
还有两天时间可以上线,现在队员不齐,便跟野兽说了一声,独自跑到法术店去,是该询问老师有关火神之怒的事。
来到五楼找他,莫莎理老师已知经我会来了。
“呵呵,没见两天,你的法术技能又有不少增长,可是增长也太慢了。”莫莎理老师摸著长得贴地的白胡子道。
“因为要提升刀术而学鉴定,所以少用法术了。”我顿了顿,道:“可是,老师,那个火神之怒到底是甚么回事?”
“哦?难道你已经领悟了?”莫莎理老师看了我一眼,又道:“唔,好像还没有领悟。”
“不是的,我曾经试过让这个法术生效,可就仅仅是那么的一次,而且那个效果……也太差了吧?”
“这就是你未领悟这个法术的原因,还要继续努力。”
努力?凭那点小火苗,用来煮食都太少了,又可以怎去领悟?
“老师,那个法术就有那一点的火焰,而且试了几百十次才有一次成功,要领悟也该有个提示,你老说是不是……”
莫莎理老师挥挥手,笑道:“你这小子,我就给你一个也是最后的一个提示,记住了,不要把火神之怒当成普通法术。”
言罢,他也没理会我的反应,不知他怎么搞的,眨眨眼我便出现在大街上,被他给踢出来了。
“不是普通法术……”我一边走,一边喃喃地念著这句,上次使用火神之怒时,我是怎么会成功呢?
越想越头疼,干脆不去想它了,刚抬起头,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昆虫店,老板娘已站在门口看著我。
“想甚么想得入神了?竟然两天都不来找姐姐聊天,人家还以为你把我忘了。”老板娘似笑非笑的说。
“哪有!看弟弟这不是来找姐姐吗?弟弟对姐姐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呵呵,脸部好像有些发热了。
在游戏里面,老板娘也是最关心我的人之一,两天不见,其实我心里也是蛮想念她的。
“弟弟的嘴巴何时变甜了,说话都懂得哄人开心,进来再聊吧!”老板娘笑得花枝乱坠,弯著腰地把我叫进去。
“不是哄你的,我是个老实人,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我差点便要向天发誓了。
“算了吧,谁知你是真是假?”老板娘娇嗔的白了我一眼,道:“说啊,刚才在想甚么事,连我叫了你几声都听不到。”
“嗯,在想一个法术啦……”我把与到莫莎理的事说了出来,最后苦笑道:“我觉得这游戏越来越奇怪了。”
老板娘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变来了热茶,给我递一杯,道:“看来你这两天经历了不少事呢,说给姐姐听,好吗?”
这一刻,她就像个真正的姐姐一般,静心的倾听我这两天所发生的事,只是“嗯、啊”的给著反应,温柔极了。
“你进入歪路了!”在我说完后,姐姐就这样的给我一句,看到我仍是不解,她微笑道:“游戏就是游戏,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不论她怎样真实,大家都只求在里面找个乐趣,你遇到这样的朋友,也是福气,人家都不求甚么了,自然是把你当成好朋友,怎样对待对你真心的朋友,也不用姐姐教你吧?能找到好朋友,又能在游戏中找到乐趣,我认为这才是玩游戏的方向。”
顿了一顿,她接著道:“至於那个法术,虽然不是我所能了解的,但是那位老师不是跟你说明白了吗?『不要把它当作普通法术』,我想,你就不要以这游戏原有的法术去思考它,这样应该会有所突破的。”
她的说话令我想到了一些事,一时间又抓不紧,不过,她的确为我提供了新的方向,反正还有时间,就先不去想它了。
“姐姐说得极对,呵呵,不去想它了。”我搔了搔后脑,干笑的道:“这个…今天有没有工作?”
“有,怎么会没有,标本多得你也做不完呢!”姐姐又变戏法,把长桌工具变出来,道:“快点去练习吧,你的生物技能还不到40,至少练到55点才会显得它的用处,还有很长时间你练呢!”
14号的早上,终於把今天的工作完成,其实做标本是不断重复的工作,若非是像姐姐那样的人,独个儿做也是蛮沉闷的,不过整天晚上都有姐姐陪著聊天,时间过得很快,嘻嘻哈哈便过了大半晚了,除了赚得2万金币外,生物技能又提升至42.6。
离开昆虫店,我打算再到光明墓地,顺便测试自己的能力,到底能否在第四层中混下去。
忽然想起那个“守门人”爆出的两件东西,那本魔法书要到法术店做鉴定(或使用法术中的鉴定术),可是那封信却还未拆开,便掏出来看,封面只写了一句:『圣明神殿大祭师收』。
那封信撕不开、扯不烂,所以没法看到里面的包容,而我又不知道圣明神殿在那个地方,只好把信收了事。
密了野兽英雄一句,只交待要出去一会,有事便密我,又买了不少药水及材料等,打开传送术便“飞”到了墓地。
嘿,门口的守门人不见了(后来跟野兽他们再来我才知道,那个人一向都用这方法骗玩家的钱),不然又可以杀杀他。
就在我走入教堂门口后,一个人从森林中走出来,对著我背影哭道:“怎么又是他……我还不想再死呢……”
第一层基本上是刷新最快的,不过玩家的人数太多,争不了好肉,便到第二层去打。
越过了几批玩家,直接找上一堆骷髅来打,不久便发现,它们对我的伤害力实在太少了,我却可以令它们受重创,对付普通平民简直是三刀一只,很多时还未攻击到我身上,就先被我杀了。
基础属性:『体质:20,攻击:58,防御:73,智力:18,敏捷:19,资质:20』
以这样的属性,我更有信心直闯第四层,特别是当我好奇地施出死灵刀法后。
这个刀法配合死灵之刀,有达100%的发挥率,它并不是招式,本身也没有效果,施展后也只有一道黑气把死灵之刀包围著,可是用它来杀骷髅,一刀过后,骷髅士兵只余下少少的一点生命,骷髅平民更是一刀一只,可惜等级太低,只能维持1分钟时间。
第三层也碰到玩家,都是七八人一组,在洞内四处乱跑,追著骷髅来杀,也不跟他们去抢,直接下第四层。
有了前次的经验,我没有使用反射术了,所以火球对我的伤害减半,顶著黄药水便往骷髅冲去,死灵刀法配合下如斩瓜切菜,把一众战士、法师杀得全无还手之力,更因为有死灵胸甲的关系,它们的攻击要是打到胸甲上,所有伤害减半,这套死灵装备就是杀骷髅的极品,若是有齐一套的话,相信第六层也不是问题。
我小心地避开勇士的攻击,不是害怕它对我伤害,而是我想先解决它的手下,再去测试它对我的伤害力。
不一会儿,用了几次死灵刀法后,终於把它身边最后一只战士杀死,全心面对这个勇士。
面对勇士还是有麻烦的,因为它的攻击力高,每次都带给我15-30的伤害,若不是有药水帮助,真难解决它。
这次也使用游斗,它的速度虽然快,但是比玩家来说就太慢了,我的速度整整是它的一倍,往往正面引怪,旁边攻击,玩也可以把它玩死,几分钟后,它的生命也见底了,老天保佑,我只希望它可以爆出其他死灵装备。
刚好它手上的巨斧来一个横扫,我连忙跳后一步,乘它微微侧身之时,死灵之刀放出致命斩,一阵黑光在它颈侧闪过,令勇士不甘倒地,爆出一对手套、一袋金币。
打扫好战场后(收拾战利品啦),我先回到第三层,因为那边比较安全,同时立即对那个手套进行鉴定。
『死灵手套,下级神器,防御15、攻击10,胆识10』
下级神器,对上还有中级、上级及终极三种级别,对下却是黄金系、暗金系、白银系、皮铁系,每系都有分上下两级,大部份装备都有一定的爆出率,唯独“特级装备”是唯一的,也就是整个系统只会出1件,是可认主的装备,经认主后便不能转让,例如我的随意戒指便是整个系统唯一的。
高幸运就是不同的,立即把骨甲换下来,防御也升到高数值的83,较安全了,再杀!
整个第五层就如同蜘蛛网,分成了很多个大小不同的“大厅”,骷髅是不会跑到别个区域,其实细心便会发现,每个“大厅”也是那群骷髅的埋骨之地,但是听野兽所说,第七层的骷髅就会乱跑,随时会被几十只骷髅包围,所以甚少人下去。
在这层杀了一个大厅,便立即转战到另一个,也不知道杀了多长时间,在没有人骚扰的情况下,都把这层的怪杀光了,可惜就再没有出现其他死灵装备,不过各类的装备倒是打到不少,最令我奇怪的便是一张弓,呵呵,我没见过有骷髅会射箭啊!
数了数身上的药水,由於来前的金币不多,所以药水没买多少,经过一轮血战(骷髅有血么?)后,已经所余无几,最后发现橙药水(内力回复药水)的使用比黄药水多,毕竟死灵刀法用得太多,每次50点,很快便见底了。
返回日光城后,查看了自己的技能,发现刀术及法术都升了1点,不过死灵刀法却达到18%熟练度。
密了野兽,知道他们都在旅馆内,便要他们等我,先去法术店把得来的魔法书鉴定,又去买了一大堆的药水,然后到银行存款,却发现自己的“身家”多了十多万金币。
“风云,你到哪里去了?检查了银行存款了吗?”才进了他们的房间,石头已经吃著大餐,用满是食物的嘴说道。
“检查了,多了足足十五万个金币,是你们存给我的吗?”野兽招呼我坐下,顺便把餐具都递给我。
蜡烛呵呵笑的道:“这次是多得你的幸运,那批装备卖了70多万,特别是那些骨甲,竟然有人出1万5千的单价全买了,分成5份后,每人刚好有15万个金币。”(注:别看这个数好像很多,大家以后就会知道这其实是皮毛,特别是当兑换系统开放后。)
“这些钱我是不能要的,为了鉴定技能,你们都把自己应得的那份交给我,我欠你们的都不止15万,所以这份钱我是不能要的。”
众人愕了愕,纷纷地大笑了出来,只有蜡烛苦起口面,瞪著黑夜鹰道:“都是你害我的,早知就不跟你们赌了,吸血鬼!”
黑夜鹰没说话,只是伸伸手,接过蜡烛给她的一只指戒。
野兽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膊,笑道:“收下吧,那些都是你应得,你不会算数啊?你女朋友出了12万个金币,你自己的存款及现金都有12万吧,我们只是出了那小小的6万金币,但是,你别忘了那些骨甲大部份是你自己打来的,卖出所有装备后再平分,基本上亏的还是你,我们几个变相是得益者呢!”
“哈哈,风云没有玩网游经验,加上他的性格,一定会不肯接受这些钱的。”石头把一块不明的肉夹到我碟上,笑道:“风云,我跟我大哥果然没看错你,呵呵,只要你不向我们追回你应得的那些钱就好了。”
害我感动了半天,原来都是自己笨,此时真相大白,心情都舒展了,既然是我的钱,那么小猫的12万就可以还了。
“你们……哼,要得益也是付出代价的!”不过戏还是要做,我佯怒道:“这个代价就是给我做跑腿。”
就在众人满脸不解的同时,我把刚才打到的装备一件件的丢出来,当下便令众人变得惊讶。
“咦?骨甲,你又去墓地杀怪啊?”野兽诧异的说。
“刚回来,我只想去试验那套死灵装备的威力。”我点点头,把双手伸出来,向他们展现那对黑色白线的手套,道:“死灵手套,从骷髅勇士身上爆出来的,可惜杀完了第五层,再找不到其他了。”
“到墓地也不叫我们,这不算是兄弟了!”石头白了我一眼的说。
“哈哈,不用你们去辛苦杀怪,却可以赚钱,这种事情你还要不要?你摇个头的话,这些装备就没你份了,真可惜。”
“嘿,大家开个玩笑嘛,风云不会介意这些小事的,来……鉴定要紧,蓝药水(法力回复药水)就我出好了。”
真现实…不过……怎么我心里会有种开心、欢乐的感觉呢?
--
;
还有两天时间可以上线,现在队员不齐,便跟野兽说了一声,独自跑到法术店去,是该询问老师有关火神之怒的事。
来到五楼找他,莫莎理老师已知经我会来了。
“呵呵,没见两天,你的法术技能又有不少增长,可是增长也太慢了。”莫莎理老师摸著长得贴地的白胡子道。
“因为要提升刀术而学鉴定,所以少用法术了。”我顿了顿,道:“可是,老师,那个火神之怒到底是甚么回事?”
“哦?难道你已经领悟了?”莫莎理老师看了我一眼,又道:“唔,好像还没有领悟。”
“不是的,我曾经试过让这个法术生效,可就仅仅是那么的一次,而且那个效果……也太差了吧?”
“这就是你未领悟这个法术的原因,还要继续努力。”
努力?凭那点小火苗,用来煮食都太少了,又可以怎去领悟?
“老师,那个法术就有那一点的火焰,而且试了几百十次才有一次成功,要领悟也该有个提示,你老说是不是……”
莫莎理老师挥挥手,笑道:“你这小子,我就给你一个也是最后的一个提示,记住了,不要把火神之怒当成普通法术。”
言罢,他也没理会我的反应,不知他怎么搞的,眨眨眼我便出现在大街上,被他给踢出来了。
“不是普通法术……”我一边走,一边喃喃地念著这句,上次使用火神之怒时,我是怎么会成功呢?
越想越头疼,干脆不去想它了,刚抬起头,却发现自己不知不觉间,来到了昆虫店,老板娘已站在门口看著我。
“想甚么想得入神了?竟然两天都不来找姐姐聊天,人家还以为你把我忘了。”老板娘似笑非笑的说。
“哪有!看弟弟这不是来找姐姐吗?弟弟对姐姐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呢!”呵呵,脸部好像有些发热了。
在游戏里面,老板娘也是最关心我的人之一,两天不见,其实我心里也是蛮想念她的。
“弟弟的嘴巴何时变甜了,说话都懂得哄人开心,进来再聊吧!”老板娘笑得花枝乱坠,弯著腰地把我叫进去。
“不是哄你的,我是个老实人,刚才说的都是真心话。”我差点便要向天发誓了。
“算了吧,谁知你是真是假?”老板娘娇嗔的白了我一眼,道:“说啊,刚才在想甚么事,连我叫了你几声都听不到。”
“嗯,在想一个法术啦……”我把与到莫莎理的事说了出来,最后苦笑道:“我觉得这游戏越来越奇怪了。”
老板娘微微一笑,不知从哪里变来了热茶,给我递一杯,道:“看来你这两天经历了不少事呢,说给姐姐听,好吗?”
这一刻,她就像个真正的姐姐一般,静心的倾听我这两天所发生的事,只是“嗯、啊”的给著反应,温柔极了。
“你进入歪路了!”在我说完后,姐姐就这样的给我一句,看到我仍是不解,她微笑道:“游戏就是游戏,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不论她怎样真实,大家都只求在里面找个乐趣,你遇到这样的朋友,也是福气,人家都不求甚么了,自然是把你当成好朋友,怎样对待对你真心的朋友,也不用姐姐教你吧?能找到好朋友,又能在游戏中找到乐趣,我认为这才是玩游戏的方向。”
顿了一顿,她接著道:“至於那个法术,虽然不是我所能了解的,但是那位老师不是跟你说明白了吗?『不要把它当作普通法术』,我想,你就不要以这游戏原有的法术去思考它,这样应该会有所突破的。”
她的说话令我想到了一些事,一时间又抓不紧,不过,她的确为我提供了新的方向,反正还有时间,就先不去想它了。
“姐姐说得极对,呵呵,不去想它了。”我搔了搔后脑,干笑的道:“这个…今天有没有工作?”
“有,怎么会没有,标本多得你也做不完呢!”姐姐又变戏法,把长桌工具变出来,道:“快点去练习吧,你的生物技能还不到40,至少练到55点才会显得它的用处,还有很长时间你练呢!”
14号的早上,终於把今天的工作完成,其实做标本是不断重复的工作,若非是像姐姐那样的人,独个儿做也是蛮沉闷的,不过整天晚上都有姐姐陪著聊天,时间过得很快,嘻嘻哈哈便过了大半晚了,除了赚得2万金币外,生物技能又提升至42.6。
离开昆虫店,我打算再到光明墓地,顺便测试自己的能力,到底能否在第四层中混下去。
忽然想起那个“守门人”爆出的两件东西,那本魔法书要到法术店做鉴定(或使用法术中的鉴定术),可是那封信却还未拆开,便掏出来看,封面只写了一句:『圣明神殿大祭师收』。
那封信撕不开、扯不烂,所以没法看到里面的包容,而我又不知道圣明神殿在那个地方,只好把信收了事。
密了野兽英雄一句,只交待要出去一会,有事便密我,又买了不少药水及材料等,打开传送术便“飞”到了墓地。
嘿,门口的守门人不见了(后来跟野兽他们再来我才知道,那个人一向都用这方法骗玩家的钱),不然又可以杀杀他。
就在我走入教堂门口后,一个人从森林中走出来,对著我背影哭道:“怎么又是他……我还不想再死呢……”
第一层基本上是刷新最快的,不过玩家的人数太多,争不了好肉,便到第二层去打。
越过了几批玩家,直接找上一堆骷髅来打,不久便发现,它们对我的伤害力实在太少了,我却可以令它们受重创,对付普通平民简直是三刀一只,很多时还未攻击到我身上,就先被我杀了。
基础属性:『体质:20,攻击:58,防御:73,智力:18,敏捷:19,资质:20』
以这样的属性,我更有信心直闯第四层,特别是当我好奇地施出死灵刀法后。
这个刀法配合死灵之刀,有达100%的发挥率,它并不是招式,本身也没有效果,施展后也只有一道黑气把死灵之刀包围著,可是用它来杀骷髅,一刀过后,骷髅士兵只余下少少的一点生命,骷髅平民更是一刀一只,可惜等级太低,只能维持1分钟时间。
第三层也碰到玩家,都是七八人一组,在洞内四处乱跑,追著骷髅来杀,也不跟他们去抢,直接下第四层。
有了前次的经验,我没有使用反射术了,所以火球对我的伤害减半,顶著黄药水便往骷髅冲去,死灵刀法配合下如斩瓜切菜,把一众战士、法师杀得全无还手之力,更因为有死灵胸甲的关系,它们的攻击要是打到胸甲上,所有伤害减半,这套死灵装备就是杀骷髅的极品,若是有齐一套的话,相信第六层也不是问题。
我小心地避开勇士的攻击,不是害怕它对我伤害,而是我想先解决它的手下,再去测试它对我的伤害力。
不一会儿,用了几次死灵刀法后,终於把它身边最后一只战士杀死,全心面对这个勇士。
面对勇士还是有麻烦的,因为它的攻击力高,每次都带给我15-30的伤害,若不是有药水帮助,真难解决它。
这次也使用游斗,它的速度虽然快,但是比玩家来说就太慢了,我的速度整整是它的一倍,往往正面引怪,旁边攻击,玩也可以把它玩死,几分钟后,它的生命也见底了,老天保佑,我只希望它可以爆出其他死灵装备。
刚好它手上的巨斧来一个横扫,我连忙跳后一步,乘它微微侧身之时,死灵之刀放出致命斩,一阵黑光在它颈侧闪过,令勇士不甘倒地,爆出一对手套、一袋金币。
打扫好战场后(收拾战利品啦),我先回到第三层,因为那边比较安全,同时立即对那个手套进行鉴定。
『死灵手套,下级神器,防御15、攻击10,胆识10』
下级神器,对上还有中级、上级及终极三种级别,对下却是黄金系、暗金系、白银系、皮铁系,每系都有分上下两级,大部份装备都有一定的爆出率,唯独“特级装备”是唯一的,也就是整个系统只会出1件,是可认主的装备,经认主后便不能转让,例如我的随意戒指便是整个系统唯一的。
高幸运就是不同的,立即把骨甲换下来,防御也升到高数值的83,较安全了,再杀!
整个第五层就如同蜘蛛网,分成了很多个大小不同的“大厅”,骷髅是不会跑到别个区域,其实细心便会发现,每个“大厅”也是那群骷髅的埋骨之地,但是听野兽所说,第七层的骷髅就会乱跑,随时会被几十只骷髅包围,所以甚少人下去。
在这层杀了一个大厅,便立即转战到另一个,也不知道杀了多长时间,在没有人骚扰的情况下,都把这层的怪杀光了,可惜就再没有出现其他死灵装备,不过各类的装备倒是打到不少,最令我奇怪的便是一张弓,呵呵,我没见过有骷髅会射箭啊!
数了数身上的药水,由於来前的金币不多,所以药水没买多少,经过一轮血战(骷髅有血么?)后,已经所余无几,最后发现橙药水(内力回复药水)的使用比黄药水多,毕竟死灵刀法用得太多,每次50点,很快便见底了。
返回日光城后,查看了自己的技能,发现刀术及法术都升了1点,不过死灵刀法却达到18%熟练度。
密了野兽,知道他们都在旅馆内,便要他们等我,先去法术店把得来的魔法书鉴定,又去买了一大堆的药水,然后到银行存款,却发现自己的“身家”多了十多万金币。
“风云,你到哪里去了?检查了银行存款了吗?”才进了他们的房间,石头已经吃著大餐,用满是食物的嘴说道。
“检查了,多了足足十五万个金币,是你们存给我的吗?”野兽招呼我坐下,顺便把餐具都递给我。
蜡烛呵呵笑的道:“这次是多得你的幸运,那批装备卖了70多万,特别是那些骨甲,竟然有人出1万5千的单价全买了,分成5份后,每人刚好有15万个金币。”(注:别看这个数好像很多,大家以后就会知道这其实是皮毛,特别是当兑换系统开放后。)
“这些钱我是不能要的,为了鉴定技能,你们都把自己应得的那份交给我,我欠你们的都不止15万,所以这份钱我是不能要的。”
众人愕了愕,纷纷地大笑了出来,只有蜡烛苦起口面,瞪著黑夜鹰道:“都是你害我的,早知就不跟你们赌了,吸血鬼!”
黑夜鹰没说话,只是伸伸手,接过蜡烛给她的一只指戒。
野兽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膊,笑道:“收下吧,那些都是你应得,你不会算数啊?你女朋友出了12万个金币,你自己的存款及现金都有12万吧,我们只是出了那小小的6万金币,但是,你别忘了那些骨甲大部份是你自己打来的,卖出所有装备后再平分,基本上亏的还是你,我们几个变相是得益者呢!”
“哈哈,风云没有玩网游经验,加上他的性格,一定会不肯接受这些钱的。”石头把一块不明的肉夹到我碟上,笑道:“风云,我跟我大哥果然没看错你,呵呵,只要你不向我们追回你应得的那些钱就好了。”
害我感动了半天,原来都是自己笨,此时真相大白,心情都舒展了,既然是我的钱,那么小猫的12万就可以还了。
“你们……哼,要得益也是付出代价的!”不过戏还是要做,我佯怒道:“这个代价就是给我做跑腿。”
就在众人满脸不解的同时,我把刚才打到的装备一件件的丢出来,当下便令众人变得惊讶。
“咦?骨甲,你又去墓地杀怪啊?”野兽诧异的说。
“刚回来,我只想去试验那套死灵装备的威力。”我点点头,把双手伸出来,向他们展现那对黑色白线的手套,道:“死灵手套,从骷髅勇士身上爆出来的,可惜杀完了第五层,再找不到其他了。”
“到墓地也不叫我们,这不算是兄弟了!”石头白了我一眼的说。
“哈哈,不用你们去辛苦杀怪,却可以赚钱,这种事情你还要不要?你摇个头的话,这些装备就没你份了,真可惜。”
“嘿,大家开个玩笑嘛,风云不会介意这些小事的,来……鉴定要紧,蓝药水(法力回复药水)就我出好了。”
真现实…不过……怎么我心里会有种开心、欢乐的感觉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