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暖雪生香[种田] 作者:南枝
梦暖雪生香[种田] 作者:南枝
第十一章
容简点了好些菜,不由自主就点成了当年吴湘喜欢的菜色。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吴湘逛街,吴湘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拉着他到处走,第一次进酒楼也是,他看着包厢里的菜牌在那里研究菜牌上的字体,却完全忘了是来吃菜的。
想到当年事情,容简心里一阵难过,抬起头,就对上闵湘柔柔的又带着些微忧愁的眼神,不由心里一震,这一瞬间,他甚至完全认为闵湘就是吴湘。
罗石守在门边,在暗处,就像不存在一样,不过跟着容简这几天,他也大约知道了,容简是看上了闵湘。
他跟着容简的时间不长,只有六年而已,不过做他这一个职务,武艺高强能够护主是最重要,但是察言观色也绝对不能马虎,所以自认为对他家王爷也算了解,却没成想他家一向稳重自持,且不近女色的王爷,其实是喜欢男色的。
闵湘对着一大桌菜,有点不知如何下箸,对容简道,“只是夜宵,这样未免太浪费了。”
容简笑了笑,亲自为他布菜,将五色丸子舀进他的碗里,说道,“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不知什么菜好,就点得多些,不拘吃多,尝尝就好,要是有喜欢的菜色,以后再来就是。”
闵湘也不好再说,以免显得自己斤斤计较和小气,握着筷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吃饭也带着一种优雅的韵律美感。
他每样菜尝了一点就放下了筷子,容简看来在他家用晚饭没有吃饱,慢条斯理地倒是吃了不少,闵湘说道,“我看你家里很是殷实,怎么会在三水巷子里买房子入住,京城里,有的是好地方好房子。”
容简用手巾擦了擦嘴,才对着闵湘笑一笑,说道,“大约是专门过去为遇上你也说不定,假如不是搬去那里,怎么会遇上闵兄这样雅致的人物。”
闵湘看对面的姜公子一向是稳妥而矜贵的人物,却没成想他会说出这样带点轻薄的话语来,一时愣了愣,容简说完也觉得太无礼了,他是不由自主把闵湘又当成了吴湘,以前和吴湘相处,他最是矜持不过,从来不会说稍稍表露感情的话,容简便总是找各种各样的话语加上暧昧来撩拨他,只要他这样说,吴湘一定脸红,他则会趁机又或者牵他的手,或者占便宜搂一搂他,更甚者偷亲一下,吴湘即使要生气也总是被羞赧占上风,拿他没办法了。
但是此时对着闵湘这样说,他实在有些后悔,心想即使闵湘很像吴湘,但是自己也不该把对吴湘的感情放到别人身上,这样大约是对吴湘的侮辱吧,要是他泉下有知,肯定更厌恶自己。
要说,吴湘可是个大醋缸,自己和人多说几句话,他也会暗暗不高兴呢,只是又要故作矜持不说,只把自己身体气坏。
闵湘看容简怔怔出神,心中奇怪,问道,“姜公子是误把我认成什么人了么?”
容简没想到闵湘这么聪明,道,“哎,不是。刚才那话太过轻佻,闵兄,对不住了。”
说着,已经自斟一杯,道,“我自罚一杯。”
干干脆脆地喝下去了。
闵湘看着他,心中沉沉地,面上和嘴上却丝毫不露声色,说道,“你可不要喝醉了。”
容简笑道,“我酒量不差,这点倒难不到我。”又自斟了一杯,继续道,“你问我为何会搬去做你邻居,那里安静清幽,屋子我一看就喜欢上了,虽不是宽宅大院,却别有一番风味,实在甚得我心。看上那屋子,也是一种缘分吧。”
闵湘说,“我听你的口音,就是京城人士,不像是别的地方搬来的。”
容简深邃的眸子盯着闵湘,像是在说,你怎么对我的事情这么感兴趣,不过闵湘却没有回避,容简说道,“就是京城人士,和家里闹了点事,所以自找了房子搬出来了而已。”
闵湘自然也不好再问到底是闹了什么事,只语重心长地说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约如此。”
容简说,“闵兄如何会住在那里的呢?”
闵湘怔了一下,答道,“那里房子便宜,又正好有空房,我喜欢院子里那一树百年紫藤,那里距长清做事的地方又不太远,就在那里住下了。可没有姜公子那样雅致的理由,不过是被生活所迫而已,那里距离花街不远,对我那傻儿子不大好,等再过几年,也需要换个地方才行。”
容简点点头,道,“你家小如儿真是乖巧可人,惹人喜欢。”
闵湘想到儿子,道,“折磨人的地方也多着呢,出生时以为会养不活,幸好长到如此大了,只盼着他以后也身体健健康康就行,我不指望他能够出人头地。”
容简道,“知足者常乐,会的。”
两人聊了一阵,看时辰不早,罗石去结了账,也就下楼离开了。
从大街拐进巷子里,便幽幽地黑暗下来,天上月亮被云朵遮掩,天空只是一块黑沉的幕布。
还未到容简那院子后门口,就有一个人迎上来,因看到闵湘在,硬生生改了称呼,对容简着急中带着恭敬地道,“爷,府里有些事,急着找你。”
容简没有问是什么事,闵湘看了看他,道,“今日真是有劳姜公子你了,又耽误你这么多时辰,你有事,就忙去吧,我这就告辞了,今日多谢!”
容简说道,“邻里之间,都是应该,再说,我和闵兄你投缘,你还不要如此客气才好。”
他依然送了闵湘回去了,这才跟着侍卫要回府里去。
他这边的院子,后门正好和闵家正门是斜对门,另有正门是在另一边的街上,从一边上了马车,马车起行,往王府里去。
这时候,他的亲信才对他说道,“是小世子,他见你不在,又哭又闹,不肯睡觉,还将晚饭都吐了。奶娘和丫头嬷嬷们都拿他没办法,小的只好来请您回去。”
梦暖雪生香[种田] 作者:南枝
第十一章
容简点了好些菜,不由自主就点成了当年吴湘喜欢的菜色。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吴湘逛街,吴湘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有趣,拉着他到处走,第一次进酒楼也是,他看着包厢里的菜牌在那里研究菜牌上的字体,却完全忘了是来吃菜的。
想到当年事情,容简心里一阵难过,抬起头,就对上闵湘柔柔的又带着些微忧愁的眼神,不由心里一震,这一瞬间,他甚至完全认为闵湘就是吴湘。
罗石守在门边,在暗处,就像不存在一样,不过跟着容简这几天,他也大约知道了,容简是看上了闵湘。
他跟着容简的时间不长,只有六年而已,不过做他这一个职务,武艺高强能够护主是最重要,但是察言观色也绝对不能马虎,所以自认为对他家王爷也算了解,却没成想他家一向稳重自持,且不近女色的王爷,其实是喜欢男色的。
闵湘对着一大桌菜,有点不知如何下箸,对容简道,“只是夜宵,这样未免太浪费了。”
容简笑了笑,亲自为他布菜,将五色丸子舀进他的碗里,说道,“我也是第一次来这里,不知什么菜好,就点得多些,不拘吃多,尝尝就好,要是有喜欢的菜色,以后再来就是。”
闵湘也不好再说,以免显得自己斤斤计较和小气,握着筷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吃饭也带着一种优雅的韵律美感。
他每样菜尝了一点就放下了筷子,容简看来在他家用晚饭没有吃饱,慢条斯理地倒是吃了不少,闵湘说道,“我看你家里很是殷实,怎么会在三水巷子里买房子入住,京城里,有的是好地方好房子。”
容简用手巾擦了擦嘴,才对着闵湘笑一笑,说道,“大约是专门过去为遇上你也说不定,假如不是搬去那里,怎么会遇上闵兄这样雅致的人物。”
闵湘看对面的姜公子一向是稳妥而矜贵的人物,却没成想他会说出这样带点轻薄的话语来,一时愣了愣,容简说完也觉得太无礼了,他是不由自主把闵湘又当成了吴湘,以前和吴湘相处,他最是矜持不过,从来不会说稍稍表露感情的话,容简便总是找各种各样的话语加上暧昧来撩拨他,只要他这样说,吴湘一定脸红,他则会趁机又或者牵他的手,或者占便宜搂一搂他,更甚者偷亲一下,吴湘即使要生气也总是被羞赧占上风,拿他没办法了。
但是此时对着闵湘这样说,他实在有些后悔,心想即使闵湘很像吴湘,但是自己也不该把对吴湘的感情放到别人身上,这样大约是对吴湘的侮辱吧,要是他泉下有知,肯定更厌恶自己。
要说,吴湘可是个大醋缸,自己和人多说几句话,他也会暗暗不高兴呢,只是又要故作矜持不说,只把自己身体气坏。
闵湘看容简怔怔出神,心中奇怪,问道,“姜公子是误把我认成什么人了么?”
容简没想到闵湘这么聪明,道,“哎,不是。刚才那话太过轻佻,闵兄,对不住了。”
说着,已经自斟一杯,道,“我自罚一杯。”
干干脆脆地喝下去了。
闵湘看着他,心中沉沉地,面上和嘴上却丝毫不露声色,说道,“你可不要喝醉了。”
容简笑道,“我酒量不差,这点倒难不到我。”又自斟了一杯,继续道,“你问我为何会搬去做你邻居,那里安静清幽,屋子我一看就喜欢上了,虽不是宽宅大院,却别有一番风味,实在甚得我心。看上那屋子,也是一种缘分吧。”
闵湘说,“我听你的口音,就是京城人士,不像是别的地方搬来的。”
容简深邃的眸子盯着闵湘,像是在说,你怎么对我的事情这么感兴趣,不过闵湘却没有回避,容简说道,“就是京城人士,和家里闹了点事,所以自找了房子搬出来了而已。”
闵湘自然也不好再问到底是闹了什么事,只语重心长地说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大约如此。”
容简说,“闵兄如何会住在那里的呢?”
闵湘怔了一下,答道,“那里房子便宜,又正好有空房,我喜欢院子里那一树百年紫藤,那里距长清做事的地方又不太远,就在那里住下了。可没有姜公子那样雅致的理由,不过是被生活所迫而已,那里距离花街不远,对我那傻儿子不大好,等再过几年,也需要换个地方才行。”
容简点点头,道,“你家小如儿真是乖巧可人,惹人喜欢。”
闵湘想到儿子,道,“折磨人的地方也多着呢,出生时以为会养不活,幸好长到如此大了,只盼着他以后也身体健健康康就行,我不指望他能够出人头地。”
容简道,“知足者常乐,会的。”
两人聊了一阵,看时辰不早,罗石去结了账,也就下楼离开了。
从大街拐进巷子里,便幽幽地黑暗下来,天上月亮被云朵遮掩,天空只是一块黑沉的幕布。
还未到容简那院子后门口,就有一个人迎上来,因看到闵湘在,硬生生改了称呼,对容简着急中带着恭敬地道,“爷,府里有些事,急着找你。”
容简没有问是什么事,闵湘看了看他,道,“今日真是有劳姜公子你了,又耽误你这么多时辰,你有事,就忙去吧,我这就告辞了,今日多谢!”
容简说道,“邻里之间,都是应该,再说,我和闵兄你投缘,你还不要如此客气才好。”
他依然送了闵湘回去了,这才跟着侍卫要回府里去。
他这边的院子,后门正好和闵家正门是斜对门,另有正门是在另一边的街上,从一边上了马车,马车起行,往王府里去。
这时候,他的亲信才对他说道,“是小世子,他见你不在,又哭又闹,不肯睡觉,还将晚饭都吐了。奶娘和丫头嬷嬷们都拿他没办法,小的只好来请您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