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已息,入夜的落霞村显得格外宁静。

    乌云如轻纱漫卷,朦胧了皎洁的月光,也包庇了那趁夜横行的魑魅魍魉。

    庖辉和曲俨正守在陈府的库房门口,撑着长戟,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俩人从自家的猪狗侃到村头的寡妇,在这漫长的夜里,尽量给自己找点乐趣。

    “诶?老狍子,你闻闻,是什么味儿这么香?”

    曲俨是个酒鬼,鼻子也灵,他闻着夜风里飘来的那股酒香,感觉自己肚里养了多年的老馋虫都爬到了嗓子眼儿。

    “就这味道,起码是十年份的陈酿!”

    曲俨深吸了一口气,冲庖辉努努嘴。末了又哀叹一声“哪怕喝上一口也好啊……”

    他正说着,就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身穿碎花衣裳,梳着两个圆圆的小髻,一步一扭地走了过来。那勾人的酒香味儿,就来自她手里提着的两个褐黄的小瓦罐。

    小丫头低着头,匆匆忙忙的过了库房,看样子是要往东边陈二少爷的房里去。哪知却在转角处被石头绊了下,一个趔趄摔在了地上。

    右手的瓦罐磕在石头地上,当即便裂成数块。更浓的酒香瞬间弥漫开来,清冽的酒水淌了一地。

    在小丫头下一意识的保护下,左手的那个倒是安然无恙。她揉着胳膊站起来,看着那摔碎的瓦罐,声音都带了哭腔。

    可事已至此,小丫头踌躇了一阵,似乎也无法可想。

    末了,她只好一跺脚,将仅剩的那个改提为捧,一瘸一拐,抽泣着走了。

    小丫头摔倒的拐角离庖辉和曲俨所在位置也就四五丈远,两人映着东屋里透出的灯光,把她的动作看了个分明。

    小丫头走了,可那浓郁的酒香味儿却随着摔碎的瓦罐留了下来。因着空气的发酵,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我滴娘哟,真是太香了!”

    曲俨被酒味儿勾的心痒难耐,不停地朝那儿张望。

    最后他实在忍不住了,拿长戟的木柄捅了捅身旁的庖辉,小声道“老狍子,你看着点,我过去瞧瞧……”

    庖辉还来不及阻止,他便把兵器往旁边的树上一靠,三步并做两步地奔了过去。

    只见那小瓦罐虽然摔碎了,但罐底却是完好的,还积着一层浅浅的酒液,这么凑近一看,更是清透无比。

    “哎呀呀,真是浪费!”

    曲俨惋惜地搓搓手,忍不住伸出食指,在酒里沾了一下送入口中。

    纵然只有那么一点,醇厚清冽的滋味却已经满溢。

    他叹了一声,干脆把整个罐底捧起,哒哒地跑回了守门的位置。

    曲俨一手捞起长戟,另一手捧着瓦罐,轻轻啜了一口。接着便满意地迷起眼睛,仿佛正回味无穷。

    “老狍子,此酒真乃仙酿!”

    他咂咂嘴,有些不舍地把罐底往旁边一递。

    “给你尝尝,别说兄弟我吃独食!”

    “周管事说了,咱们守库房不能喝酒!”

    “切,就这么贴碗底的一点儿,能叫喝?”曲俨不以为意的撇撇嘴。“就你我这酒量,顶多算润润嘴皮儿!”

    “你喝不喝?不喝我可拿走了啊……要不是把你当兄弟,这么点儿好酒,我才不舍得分咧!”

    那酒香确实勾人。

    庖辉虽然谨慎一些,但骨子里也是个爱酒的。他见曲俨喝了没事,犹豫了一下,便也接过来喝了一口。

    “嘿,你小子!嘴上说着不喝,一来就一大口!”曲俨见罐底那浅浅的酒层瞬间少了一截,赶紧心疼地缩回手。

    两个人就着夜风,三下两下便把那捡得的美酒瓜分了干净。却不知那个摔了的小丫头,此时正躲在转角后茂密的树丛里,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们。

    小丫头自然是殷寻假扮。她望着那两个依旧在啧啧赞叹的家丁,嘴角勾笑。

    “当然是好酒!阿嬷攒了十年的桂花酿,可算是便宜你们了!”

    不过她的酒当然没那么好喝,里头早下了稀释的昏睡散,一柱香后便会生效。

    “呼,老狍子,我今天咋这么困?莫非是人老了,不中用了?”曲俨打了个呵欠,眼睛都快眯了起来。

    “我也是……糟了,不会是那酒有问题吧?”庖辉甩了甩头,心中一凛。

    可惜已经来不及了。

    恍惚间,他看见一个小丫头从转角处娉娉婷婷地走来,不过没等他看清丫鬟的容貌,意识就已经陷入了黑暗。

    殷寻看着这两个瘫在地上,昏昏睡去的家丁,嘻嘻一笑。

    她弯下腰,有些粗暴的把两人拖进了树丛。如果有人看见这一幕,一定会惊讶于这小小的身体,竟然有如此的爆发力。

    藏好罪证,殷寻便走到库房左面隐蔽的墙角处,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骨哨。

    随着低低的哨音,那厚厚的实木窗棱竟然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被什么东西蚕食出一个大洞。她提起裙裾,轻轻一跃,迅速地钻了进去。

    库房里并不像想象中那般漆黑,各种宝物都闪耀着自己的荧光。恍眼看去,宛如一片星河世界。

    殷寻蹲下身子,又拿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黑色圆球放在地上。然后把骨哨搁在唇边,变了个调,再次吹了起来。

    黑暗中响起了细微的沙沙声,映着破洞里透出的昏暗月光,可以看到上千只奶白的蚂蚁从四面八方爬了过来,排着队钻进了那个形如蜂巢的圆球里。

    这些米粒般的小东西,便是低阶修士们谈之色变的噬灵蚁。而控蚁的技术,乃是学自殷寻后来的又一位金主。

    噬灵蚁,顾名思义,是一种可以吞噬灵气,甚至直接蚕食低级灵物的蚂蚁。其外表类似凡间的白蚁,但是个头要小一半。

    噬灵蚁巢多筑于灵植灵木之下,并且经常迁徙。蚁巢规模与伴生灵植的珍惜程度有关,其中最大的,蚂蚁数目可达上亿,即使是金丹期修士,亦不敢轻易招惹。

    殷寻收服的这群,因为被修士绞杀过,最开始只剩下百余只残兵败将,她放在蓬巢里养了两年,才达到这般数目。是不算多,但从内部吞掉几张加固的禁制符却是绰绰有余了。

    等到再没有蚂蚁爬来,殷寻捡起圆球,从怀里掏出一个密封的小瓶。她拔掉塞子,把瓶里的白色液体倒在掌中,均匀地在圆球表面涂了一遍。

    做完这些,殷寻把圆球和骨哨往怀里一塞,理理衣襟,这才抬眼打量起周围的环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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