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妇女就是家里住着三个大学生,虽然收着钱,但老两口也像待上宾似的对待孩子们。
他们家相对年轻,有那个体力做这些事情,平时给家里收拾打扫啊,每天想着花样做好菜啊,给孩子们洗床单被套啊。
他们还愿意帮学生们洗衣服,男孩子倒不介意,就有一个女生害羞自己洗的。
可以说,算是照顾得很周到了。
但总的来说,他们家赚到了钱,就引发了隔壁的眼红。隔壁其实就是他们家的本家亲戚,很近的堂兄弟。
那家人年龄大了,做不了这些事情,平时也不太爱干净,脾气更是出名的不好,所以肯定是没办法胜任的。
这不,他们就是要吵,要吵得孩子们在他们家住不下去,最好是能转去住他们家。
现实就是有这样的人,越是自己没本事,偏偏还比别人会吵架,这不,把人都气得没办法,来找周恒的老娘来诉苦了。
周恒没管这事,但这也给了他一些警钟。
怎么说呢?他在家乡搞养殖,将来如果万一发展大了,多少也会有些惠及乡邻的举动,别的不说,如果要扩大需要人手了,总免不了请人什么的。
但现实是这种现状,靠打乡情牌去管理,肯定行不通的,如果真有了那一天,得有一个妥善的规则才行。
要不然,他自己还没做大做强,就得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给烦死。
总得未雨绸缪呗,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可不能干。
今天的这件矛盾,说到底其实也与周恒父亲无关,因为他也没得到什么好处与利益。
周恒没管这件事情,提着两张小凳子就出去了。
王睿完全没管这些俗务,只管拿着一把猪油渣跟上——刚刚把笼子里的山鼠清掉后,还得继续抓才行啊。
笼子里的诱饵都被吃掉了,要放上新的,还得再换个地方下笼。老在一个地方,山鼠闻到了气味,也不会上当的。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跟着搞这些名堂,他就来劲得很,感觉比做什么都好玩。
估计再到上学后,他就有很多东西可以对同学吹牛了。
今天小鸡第一天搬家,全家人都看得比较紧,过一阵就过来看看,过一阵就过来看看,看它们能不能适应。
总的来说还好,没出现什么状况,除了有少数一些没团队意识的,像个冒险王一样,总往一些边远地区跑。
大多数还是都挤在一堆找吃的。
傍晚时分,重头戏来了——得快点把它们哄进新鸡舍去。
小鸡是这样的,刚开始要每天教它们进窝,几次以后就习惯了,后面就会自己进去,不用再带领。
难就难在这头几次啊,有老母鸡还好些,可现在情况不允许啊。
而且现在数量还这么大,头疼。
大鸡此时还没有回去的打算,也跟在一起凑着玩,所以很麻烦,在地上撒点细米,本来是让小鸡跟着细米走的,结果大鸡们都给抢着吃完了。
真要命!
拿根树枝赶吧,小鸡比大鸡还害怕。
没办法,只能等大鸡先回去了再说。
这个可不能太晚了,山里天黑会降温,得赶快抓紧时间。
偏偏还有些小鸡很搞笑,它们竟然会跟着大鸡们一起走,好像大鸡会照顾它们似的。
好在小鸡走在后面,又走得慢,赶紧赶回来就是了,再稍微有几只一定要跟回去的,一会儿再把它们抓回来。
现在真是全家出动,照例是周恒在前面撒细米引路,小鸡成群结队的跟着他,毛绒绒一大片的,叽叽喳喳,很是热闹。
王睿帮不上什么忙,跟着瞎赶,看到小鸡都跟着舅舅往鸡舍方向缓慢移动,不由得哈哈大笑:“我舅舅成母鸡了!”
周瑛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不会说话就闭嘴!”
王睿捂着被打的地方,故意瞎掰扯:“老妈,我这不是在骂舅舅,真的,有的地方就是这么说话。别人说不知道就说母鸡。这道题怎么做啊?我母鸡啊!这个好不好吃?我母鸡啊……”
巴拉巴拉一大堆。
惹得王思齐还以为这是个什么有意思的话,也跟着学说:“我母鸡啊,我母鸡啊……哈哈哈……”
周瑛不理这家伙了,帮着赶小鸡去。
虽然儿子考试成绩很好,理应对他多些温柔关爱的,可是怎么觉得好难做到啊!
每次说好不生气的,总是忍不住生气,唉。
等终于费力把所有小鸡都哄进了新鸡舍,天都快暗下来了。
因为今天全家赶小鸡的原因,晚饭时间得延后了,这属于特殊情况。
胡金华帮着把新鸡舍的灯打亮,又给小鸡们添上干净的水,看了一遍后,说道:“周恒,今晚你不用来了,我一个人可以搞定。”
周恒说道:“没事,我就在这里睡还不是一样的。今晚山上有好的吃,你们等着吧。”
王睿早就说好了,要跟着舅舅一起睡,听到这话,赶紧问道:“什么好吃的?”
这时候还没吃上晚饭,肚子都开始饿了,他好怕听到“好吃的”这几个字,耳朵都敏感。
周恒说道:“你去提个桶来,我就告诉你。”
“怎么又要我提桶?”王睿仰天大啸,好像要让他干很重的活一样。
周恒忍不住说道:“昨天让你提桶,结果呢?桶是你提的吗?”
胡金华哈哈一笑:“那看来还得是我提桶。”
王睿一听,有人提了,那这事就不归他管了,甩锅成功,耶耶耶。
周恒简直拿他没办法,等他长大后,再接受社会的教育吧。
他拿着一根粗点的树枝,蹲在地上找着。
王睿完全忘记了三秒前的话题,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也跟着蹲了下来,问道:“舅舅,你在找什么?”
周恒语气无力的回答:“我想找个棍子打你!”
“打我?为什么要打我?我这么帅气又可爱!”王睿装傻,顺便还装了个可爱。
可惜当舅舅的不敢打外甥啊,怕他记仇,以后不来了怎么办?
周恒看到地面有个黄豆大小的洞,顿时下手,用手里的树枝在稍旁边戳下去,再挖一下,泥土松开,里面有只拇指大的东西。
是活的,一出土就开始挣扎。
王睿看得惊呆了,这怎么像变魔术一样啊,看着光秃秃的地上,怎么随手一挖,就有这么个东西呢?
恰好胡金华也提着桶来了,桶里有点水,周恒把刚刚挖出来的捡起来,扔进桶里。
王睿惊问:“舅舅,这是什么?”
“这就是好吃的啊!”
“这个能吃啊?”
“这为什么不能吃?”
“那这是什么嘛!”
“你连桶都不给我提,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我现在给你提行不行?”
“那你提着啊,后面还有的,你要一直提着。”
于是,王睿就从胡金华手里接过桶,自己提着。
周恒感觉说了这么多话,口都干了。
他深感到了姐姐带孩子的累。
他在地上寻摸着,又找到了一个黄豆大的洞,然后又挖了一只出来。
王睿忍不住了,又问道:“舅舅,这到底是什么?”
“知了猴。这是知了的幼虫。考考你的生物知识,知了的寿命有多长?”周恒反问他。
王睿回答:“不知道,我们又没学过这个。”
周恒告诉他:“知了这种东西,你看它天天叽叽叫很吵是不是?它到这个状态,已经只能活个把月了,但在这之前,它一直躲在地下,活个三五年,甚至还有活十几年的,最高记录是活十七年。”
王睿睁大了眼睛。
大自然的生物课,果然比书本上讲得精彩。
周恒说道:“知了有翅膀会飞的时候,就是交配期,雌的产卵很害人的,全部都产在最嫩的树枝顶上,让卵孵化后就直接吃嫩枝,祸害树或者庄稼,到秋季的时候,它就躲到地底去了,一直在地底猥琐发育,到处打洞,专门吃树根里的汁,很害人啊!”
王睿有点懂了,看着从地底刨出来的这东西,他问道:“这就是它的幼虫啊?”
“嗯,这东西在地下吃了三年的树根,现在要到地面上来交配繁殖了,一产就是一大窝啊!趁它现在还没变之前,赶紧抓住它,油炸了来吃,为树林和庄稼做件好事。”周恒回答。
挖出来的知了猴,要赶紧装泡在水里,免得它开始变化。一会儿洗干净后,用盐水泡泡,滤干了水用油炸,非常好吃,还很有营养。
这东西可能北方人吃得多,南方人比较少吃,但周恒这里会吃这个。
等蜕了壳变成了知了,长出了翅膀,那就不好吃了,只能捡蝉蜕卖钱。
周恒小时候也捡过知了壳卖钱的,那时候卖了几块钱,还特别有成就感。
其实古人对知了,还是很有好感的,为其写诗作赋不知道有多少,山水画里也有很多以蝉为主题的。
这还不算,古代人的玉雕,有很大一部分都喜欢雕蝉,用来做佩饰和冠饰,这种爱好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
据说这是由于古人认为蝉性高洁,出污泥而不染,不食杂物仅饮露水为生。
《屈原列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由此可见古人对蝉的评价。
然而他们都没有提过,蝉是靠吃树汁或者庄稼来活下来的——可能农民有没有收获,跟他们无关吧。
在“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观念的影响下,估计文人士子们都认为,佩戴上象征着高洁的玉蝉,会让他们更显得像君子,于是就巍然成风了。
而再后来,又有“蝉联第一”、“一鸣惊人”等这样的额外寓意,就更受人欢迎了。
就算是现代,也有不少人爱买玉蝉,再一个大概就是玉白菜。
天色越来越暗,胡金华和王睿也跟着他一起找这种洞,几个人也挖了三十多只。
这时,又听到周瑛在山下喊:“王睿,小恒,小胡,下来吃饭了!”
今天的晚饭比往常要迟点。
但对于农村人来说,农忙的时候,这个点经常还在地头干活呢。
他们家相对年轻,有那个体力做这些事情,平时给家里收拾打扫啊,每天想着花样做好菜啊,给孩子们洗床单被套啊。
他们还愿意帮学生们洗衣服,男孩子倒不介意,就有一个女生害羞自己洗的。
可以说,算是照顾得很周到了。
但总的来说,他们家赚到了钱,就引发了隔壁的眼红。隔壁其实就是他们家的本家亲戚,很近的堂兄弟。
那家人年龄大了,做不了这些事情,平时也不太爱干净,脾气更是出名的不好,所以肯定是没办法胜任的。
这不,他们就是要吵,要吵得孩子们在他们家住不下去,最好是能转去住他们家。
现实就是有这样的人,越是自己没本事,偏偏还比别人会吵架,这不,把人都气得没办法,来找周恒的老娘来诉苦了。
周恒没管这事,但这也给了他一些警钟。
怎么说呢?他在家乡搞养殖,将来如果万一发展大了,多少也会有些惠及乡邻的举动,别的不说,如果要扩大需要人手了,总免不了请人什么的。
但现实是这种现状,靠打乡情牌去管理,肯定行不通的,如果真有了那一天,得有一个妥善的规则才行。
要不然,他自己还没做大做强,就得被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给烦死。
总得未雨绸缪呗,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可不能干。
今天的这件矛盾,说到底其实也与周恒父亲无关,因为他也没得到什么好处与利益。
周恒没管这件事情,提着两张小凳子就出去了。
王睿完全没管这些俗务,只管拿着一把猪油渣跟上——刚刚把笼子里的山鼠清掉后,还得继续抓才行啊。
笼子里的诱饵都被吃掉了,要放上新的,还得再换个地方下笼。老在一个地方,山鼠闻到了气味,也不会上当的。
不知道为什么,反正跟着搞这些名堂,他就来劲得很,感觉比做什么都好玩。
估计再到上学后,他就有很多东西可以对同学吹牛了。
今天小鸡第一天搬家,全家人都看得比较紧,过一阵就过来看看,过一阵就过来看看,看它们能不能适应。
总的来说还好,没出现什么状况,除了有少数一些没团队意识的,像个冒险王一样,总往一些边远地区跑。
大多数还是都挤在一堆找吃的。
傍晚时分,重头戏来了——得快点把它们哄进新鸡舍去。
小鸡是这样的,刚开始要每天教它们进窝,几次以后就习惯了,后面就会自己进去,不用再带领。
难就难在这头几次啊,有老母鸡还好些,可现在情况不允许啊。
而且现在数量还这么大,头疼。
大鸡此时还没有回去的打算,也跟在一起凑着玩,所以很麻烦,在地上撒点细米,本来是让小鸡跟着细米走的,结果大鸡们都给抢着吃完了。
真要命!
拿根树枝赶吧,小鸡比大鸡还害怕。
没办法,只能等大鸡先回去了再说。
这个可不能太晚了,山里天黑会降温,得赶快抓紧时间。
偏偏还有些小鸡很搞笑,它们竟然会跟着大鸡们一起走,好像大鸡会照顾它们似的。
好在小鸡走在后面,又走得慢,赶紧赶回来就是了,再稍微有几只一定要跟回去的,一会儿再把它们抓回来。
现在真是全家出动,照例是周恒在前面撒细米引路,小鸡成群结队的跟着他,毛绒绒一大片的,叽叽喳喳,很是热闹。
王睿帮不上什么忙,跟着瞎赶,看到小鸡都跟着舅舅往鸡舍方向缓慢移动,不由得哈哈大笑:“我舅舅成母鸡了!”
周瑛在他脑袋上打了一巴掌:“不会说话就闭嘴!”
王睿捂着被打的地方,故意瞎掰扯:“老妈,我这不是在骂舅舅,真的,有的地方就是这么说话。别人说不知道就说母鸡。这道题怎么做啊?我母鸡啊!这个好不好吃?我母鸡啊……”
巴拉巴拉一大堆。
惹得王思齐还以为这是个什么有意思的话,也跟着学说:“我母鸡啊,我母鸡啊……哈哈哈……”
周瑛不理这家伙了,帮着赶小鸡去。
虽然儿子考试成绩很好,理应对他多些温柔关爱的,可是怎么觉得好难做到啊!
每次说好不生气的,总是忍不住生气,唉。
等终于费力把所有小鸡都哄进了新鸡舍,天都快暗下来了。
因为今天全家赶小鸡的原因,晚饭时间得延后了,这属于特殊情况。
胡金华帮着把新鸡舍的灯打亮,又给小鸡们添上干净的水,看了一遍后,说道:“周恒,今晚你不用来了,我一个人可以搞定。”
周恒说道:“没事,我就在这里睡还不是一样的。今晚山上有好的吃,你们等着吧。”
王睿早就说好了,要跟着舅舅一起睡,听到这话,赶紧问道:“什么好吃的?”
这时候还没吃上晚饭,肚子都开始饿了,他好怕听到“好吃的”这几个字,耳朵都敏感。
周恒说道:“你去提个桶来,我就告诉你。”
“怎么又要我提桶?”王睿仰天大啸,好像要让他干很重的活一样。
周恒忍不住说道:“昨天让你提桶,结果呢?桶是你提的吗?”
胡金华哈哈一笑:“那看来还得是我提桶。”
王睿一听,有人提了,那这事就不归他管了,甩锅成功,耶耶耶。
周恒简直拿他没办法,等他长大后,再接受社会的教育吧。
他拿着一根粗点的树枝,蹲在地上找着。
王睿完全忘记了三秒前的话题,也没有不好意思的感觉,也跟着蹲了下来,问道:“舅舅,你在找什么?”
周恒语气无力的回答:“我想找个棍子打你!”
“打我?为什么要打我?我这么帅气又可爱!”王睿装傻,顺便还装了个可爱。
可惜当舅舅的不敢打外甥啊,怕他记仇,以后不来了怎么办?
周恒看到地面有个黄豆大小的洞,顿时下手,用手里的树枝在稍旁边戳下去,再挖一下,泥土松开,里面有只拇指大的东西。
是活的,一出土就开始挣扎。
王睿看得惊呆了,这怎么像变魔术一样啊,看着光秃秃的地上,怎么随手一挖,就有这么个东西呢?
恰好胡金华也提着桶来了,桶里有点水,周恒把刚刚挖出来的捡起来,扔进桶里。
王睿惊问:“舅舅,这是什么?”
“这就是好吃的啊!”
“这个能吃啊?”
“这为什么不能吃?”
“那这是什么嘛!”
“你连桶都不给我提,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那我现在给你提行不行?”
“那你提着啊,后面还有的,你要一直提着。”
于是,王睿就从胡金华手里接过桶,自己提着。
周恒感觉说了这么多话,口都干了。
他深感到了姐姐带孩子的累。
他在地上寻摸着,又找到了一个黄豆大的洞,然后又挖了一只出来。
王睿忍不住了,又问道:“舅舅,这到底是什么?”
“知了猴。这是知了的幼虫。考考你的生物知识,知了的寿命有多长?”周恒反问他。
王睿回答:“不知道,我们又没学过这个。”
周恒告诉他:“知了这种东西,你看它天天叽叽叫很吵是不是?它到这个状态,已经只能活个把月了,但在这之前,它一直躲在地下,活个三五年,甚至还有活十几年的,最高记录是活十七年。”
王睿睁大了眼睛。
大自然的生物课,果然比书本上讲得精彩。
周恒说道:“知了有翅膀会飞的时候,就是交配期,雌的产卵很害人的,全部都产在最嫩的树枝顶上,让卵孵化后就直接吃嫩枝,祸害树或者庄稼,到秋季的时候,它就躲到地底去了,一直在地底猥琐发育,到处打洞,专门吃树根里的汁,很害人啊!”
王睿有点懂了,看着从地底刨出来的这东西,他问道:“这就是它的幼虫啊?”
“嗯,这东西在地下吃了三年的树根,现在要到地面上来交配繁殖了,一产就是一大窝啊!趁它现在还没变之前,赶紧抓住它,油炸了来吃,为树林和庄稼做件好事。”周恒回答。
挖出来的知了猴,要赶紧装泡在水里,免得它开始变化。一会儿洗干净后,用盐水泡泡,滤干了水用油炸,非常好吃,还很有营养。
这东西可能北方人吃得多,南方人比较少吃,但周恒这里会吃这个。
等蜕了壳变成了知了,长出了翅膀,那就不好吃了,只能捡蝉蜕卖钱。
周恒小时候也捡过知了壳卖钱的,那时候卖了几块钱,还特别有成就感。
其实古人对知了,还是很有好感的,为其写诗作赋不知道有多少,山水画里也有很多以蝉为主题的。
这还不算,古代人的玉雕,有很大一部分都喜欢雕蝉,用来做佩饰和冠饰,这种爱好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
据说这是由于古人认为蝉性高洁,出污泥而不染,不食杂物仅饮露水为生。
《屈原列传》中就有这样的记载“蝉蜕于浊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获世之滋垢”,由此可见古人对蝉的评价。
然而他们都没有提过,蝉是靠吃树汁或者庄稼来活下来的——可能农民有没有收获,跟他们无关吧。
在“君子无故玉不去身”观念的影响下,估计文人士子们都认为,佩戴上象征着高洁的玉蝉,会让他们更显得像君子,于是就巍然成风了。
而再后来,又有“蝉联第一”、“一鸣惊人”等这样的额外寓意,就更受人欢迎了。
就算是现代,也有不少人爱买玉蝉,再一个大概就是玉白菜。
天色越来越暗,胡金华和王睿也跟着他一起找这种洞,几个人也挖了三十多只。
这时,又听到周瑛在山下喊:“王睿,小恒,小胡,下来吃饭了!”
今天的晚饭比往常要迟点。
但对于农村人来说,农忙的时候,这个点经常还在地头干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