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杜中宵态度漠然,十三郎道:“待制,依我看来,契丹人也没什么了不起!今日一战,我五百铁甲敌阵中杀进杀出,无一人阵亡,只是伤了三十多人。虽说有铁甲,可以一敌四,不弱于契丹了!”
杜中宵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弱于契丹了?契丹精兵来自王帐,来自大贵族各部,你新补入人精兵可是上四军,多少人中选出来的,怎么可能会弱了?”
十三郎摸了摸脑袋:“我听石团练说,契丹兵强,本朝兵马不如,待制听了,也觉得如是。”
杜中宵摇了摇头:“我什么时候说契丹兵强了,我说的是契丹军强。百年间,契丹人面对中原,稳占上风,基本没有甚么败绩,人人都觉得他们强。等到打败他们了,也就没人这么说了。”
不是杜中宵认可石全彬说的话,而是他对这种说法早已经麻木了,而且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不过就是败者的自我欺骗。因为失败,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就有聪明人开始找病因,开药方。实事求是在他们眼里太低级,一定要找到一鸣人,找到他们认为最根本原因。
有的人说因为没有马,有的人说游牧民族高大耐劳,还有的人说政治制度不行,有的人更聪明,说是因为汉人的文化不行,更有那不食人间烟火的,说是人种不行。当然,杜中宵看过了历史,知道没有马靠不住,有马军队腐化了也打不过。高大耐劳更无从说起,禁军比此时的契丹和党项军都高大许多,吃苦耐劳的是汉人,骑奢淫逸的恰是胡人兵士。说政治制度不行的,更加神奇。认为军队能打,就要给带兵的足够好处,最好的就是世袭贵族制度,用别人的血肉养着他们,一心要开历史的倒车。说文化不行的,思路就无比清奇了。明明是军队打不过敌人,却说是民族文化特别是文人不行,两千年文明都是臭的,最后被人欺侮是因为这本就是个粪坑。越是屡战屡败的军队,越是得到他们的青睐,那些有战斗力的,反而要被他们挑出诸般毛病来。至于从文化到人种全部否定了的,意见更简单,文化上做外国人,基因引进外国人的。男人娶了外国媳妇是为国争光,女人嫁给外国人是给本民族换种换血,怎么样都是好事。报纸和种节目里,无数的人在吹捧混血儿,他们最漂亮,他们最聪明。这个群体被岐视两千年,几十年就还回来了。
杜中宵实在见过太多,因为失败了,因为不只是在战场上失败了,就连文化上也被打败了,便就跪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此时称胡人为腥膻之风的习惯,常年不洗澡、茹毛饮血、暴虐残酷,在他们的嘴里成了男子气概。就连毛孔粗大、浑身是毛、一身狐臭都成了有男人味。而温文尔雅、有礼有节,在他眼里就成了迂腐,成了没有狼性,他们觉得自己是要做野兽的人。
跪在地上的时候,甚至连精神也匍匐在地,去舔别人臭脚的时候,哪里还知道真善美?除了吹捧自己舔的那只臭脚丫子,还闻得出香臭吗?喜欢动辄说是文化不行的人,恰恰多是文化人,一种是认真反思的,还有一种是追求一鸣惊人的。他们未必有反对文化的能力,更喜欢的,是把以前的文化人,重重一脚踩在脚下,用自己不知道从哪里东看一眼、西听一耳朵来的几个名词,自鸣得意。
会做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讽刺的,会讽刺的不如会骂的,会骂的不如会耍横的,会耍横的不如成群结队的。无非是文人怕文棍,文棍怕文痞,文痞怕成群结队的文棍加文痞。
杜中宵曾经由单位组织上过培训课,请来的老师就是如此。讲台上满口胡言,没一句有用的,最喜欢的就是吹嘘。自己是国外哪所大学的,导师是什么人,回国之后他们就是祖师。最大的战绩,就是因为一位超大企业的老总不认他们说的,组织一群同学、同事、同流合污的,占据各种杂志骂战。这就是典型的文痞吗,他们组织起来,扯起大旗,骂得别人都不敢说话。有什么办法?哪有那么多人不要脸?
杜中宵学过历史课的,课本上面对中国历史的定性就是,宋朝封建专制帝国基本成熟,越往后越成熟,到清朝达到顶峰。为什么?无非是军队从制度上就是一盘散沙,对内镇压有余,对外作战不足。越到后期越是积重难返,对外敌一次比一次难看。这种说法,封建和专制合在一起,透着一种诡异。
不讨论这个问题不是因为认可,而是因为杜中宵见过的,比这个时候的恐敌心理严重多了。今天一场战,杜中宵明白,此次打败耶律重元救援唐龙镇不难,只是不知道最终结果。如果耶律重元头铁,一定要打下去,等到步兵和炮兵全部上来,就由不得他想跑就跑了。
何三郎由吏人陪着,分察各处仓库,检查粮草、军储。几个仓库看下来,都没有什么问题,心情格外轻松。天近傍晚,对一直陪着的公吏齐和道:“节级,城里有什么好酒楼?明日请同僚吃酒。”
刘和听了,笑着凑上来,小声道:“提辖只是吃酒么?喜不喜欢听唱曲?这里有鲜嫩的小娘子,唱曲未必好,可知冷知热,这天寒地冻的天气,暖一暖床极是受用。”
何三郎连连摇头:“这如何使得?别说我不好那调调,想也不成啊!这是战时,饮杯酒倒罢了,召妓宿娼可是死罪!怎么,你们城里管得不严么?”
刘和连连摇头:“这般围城,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怎么会禁这种事情?提辖莫不是嫌花钱?我与你说,在下自有门路,不必花钱的。”
何三郎听了奇道:“还有不花钱的事情?你们这里真是古怪!”
齐和神秘一笑:“提辖不知道,我们这些城里管事的人,就有这个好处。饮酒吃饭不花钱,睡小娘子也不花,自有路子。大家都习惯,你若不做,这差事还做不下去呢。”
何三郎是进城暂时接管,哪有闲心去理城中的事情,只当是听趣闻。
城中的一个小院,程越进了房门,看了一眼角落里坐在一起的几个少女,对守卫做了个手势,低声道:“杀了崔都营之后,嗯——”
守卫急忙点头,程越拍拍他的肩膀,进了里屋。
角落里一个叫芍药的女孩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一紧,猜到了大事不好。他们或被掳,或被卖到这些人手里,已经数月,知道这些人的路数。从昨天开始,一直被当作贵客的崔都营几人,突然被绑了起来,关在里屋日日审讯。往日里称兄道弟,翻脸就冷酷无情,翻脸之快着实有些吓人。
程越进了里屋,看了一眼绑在桌腿上的崔都营,上前一脚踩住,道:“崔员外,想了一天,我问你的该想清楚了吧?只要你说出城中有多少契丹细作,还有多少人知道此事,我便放你出城。现在外面还是契丹大营,你依然一生富贵。不说,我可是等不及了。大宋的援军已经到了城外,今日大胜一场,别日还在接着大战。在我看来,城外的契丹人可不是援军的对手,很快就会退去。”
崔都营啐了一口:“你这反复无常的小人,我如何信得过?若说出口,还不是被你一刀杀了!”
程越冷声道:“如若不说,那就不是一刀,爷爷今天就一刀一刀剐了你!我倒要看看,你的嘴到底有多硬!无非是杀几个契丹细作,还是爷爷的一场军功呢!”
崔都营道:“你当别人是傻的么?我在唐龙镇里多少年?谁不知道我们相交莫逆,你一直待我如上宾!镇里更是人人皆知,我是契丹耶律大人的人!”
“从今天起,你就什么都不是了!今天剐了你,全尸都不留给你!”
说完,程越对一边的士卒道:“来呀,把这厮的衣服剥了,用尖刀一刀一刀,活活剐了!最后取了这厮的心肝,爷爷要拿来下酒!”
一个士卒叉手称诺,取出明晃晃的一把解腕尖刀,上前一把撕开崔都营的衣服。
崔都营闭上双目,面色惨白,挤出两行泪水。悔不该当初,俞景阳告诉自己这几年做过了太多干犯国法的事,大宋待不下去了,要投奔契丹,把唐龙镇拱手相让,自己就蒙了心,替他去找耶律重元。本来以为是一场大功,哪知道契丹大军一来,俞景阳就把自己软禁起来,今天更要取自己性命。
程越坐在一边,手中拿着一把酒壶,喝一口酒,看士卒从崔都营身上割下一片血淋淋的肉来。
芍药想着刚才看到的事,心中一直不安,不知该如何是好。突然屋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嘶吼,好似野兽被堵住了喉咙,又凄厉又吓人。再也忍不住,对身边的人道:“那个程都头,杀了屋里的人,还要把我们杀了!若是逃不出去,今天都要死在这里!”
杜中宵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弱于契丹了?契丹精兵来自王帐,来自大贵族各部,你新补入人精兵可是上四军,多少人中选出来的,怎么可能会弱了?”
十三郎摸了摸脑袋:“我听石团练说,契丹兵强,本朝兵马不如,待制听了,也觉得如是。”
杜中宵摇了摇头:“我什么时候说契丹兵强了,我说的是契丹军强。百年间,契丹人面对中原,稳占上风,基本没有甚么败绩,人人都觉得他们强。等到打败他们了,也就没人这么说了。”
不是杜中宵认可石全彬说的话,而是他对这种说法早已经麻木了,而且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不过就是败者的自我欺骗。因为失败,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就有聪明人开始找病因,开药方。实事求是在他们眼里太低级,一定要找到一鸣人,找到他们认为最根本原因。
有的人说因为没有马,有的人说游牧民族高大耐劳,还有的人说政治制度不行,有的人更聪明,说是因为汉人的文化不行,更有那不食人间烟火的,说是人种不行。当然,杜中宵看过了历史,知道没有马靠不住,有马军队腐化了也打不过。高大耐劳更无从说起,禁军比此时的契丹和党项军都高大许多,吃苦耐劳的是汉人,骑奢淫逸的恰是胡人兵士。说政治制度不行的,更加神奇。认为军队能打,就要给带兵的足够好处,最好的就是世袭贵族制度,用别人的血肉养着他们,一心要开历史的倒车。说文化不行的,思路就无比清奇了。明明是军队打不过敌人,却说是民族文化特别是文人不行,两千年文明都是臭的,最后被人欺侮是因为这本就是个粪坑。越是屡战屡败的军队,越是得到他们的青睐,那些有战斗力的,反而要被他们挑出诸般毛病来。至于从文化到人种全部否定了的,意见更简单,文化上做外国人,基因引进外国人的。男人娶了外国媳妇是为国争光,女人嫁给外国人是给本民族换种换血,怎么样都是好事。报纸和种节目里,无数的人在吹捧混血儿,他们最漂亮,他们最聪明。这个群体被岐视两千年,几十年就还回来了。
杜中宵实在见过太多,因为失败了,因为不只是在战场上失败了,就连文化上也被打败了,便就跪在地上再也站不起来。此时称胡人为腥膻之风的习惯,常年不洗澡、茹毛饮血、暴虐残酷,在他们的嘴里成了男子气概。就连毛孔粗大、浑身是毛、一身狐臭都成了有男人味。而温文尔雅、有礼有节,在他眼里就成了迂腐,成了没有狼性,他们觉得自己是要做野兽的人。
跪在地上的时候,甚至连精神也匍匐在地,去舔别人臭脚的时候,哪里还知道真善美?除了吹捧自己舔的那只臭脚丫子,还闻得出香臭吗?喜欢动辄说是文化不行的人,恰恰多是文化人,一种是认真反思的,还有一种是追求一鸣惊人的。他们未必有反对文化的能力,更喜欢的,是把以前的文化人,重重一脚踩在脚下,用自己不知道从哪里东看一眼、西听一耳朵来的几个名词,自鸣得意。
会做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讽刺的,会讽刺的不如会骂的,会骂的不如会耍横的,会耍横的不如成群结队的。无非是文人怕文棍,文棍怕文痞,文痞怕成群结队的文棍加文痞。
杜中宵曾经由单位组织上过培训课,请来的老师就是如此。讲台上满口胡言,没一句有用的,最喜欢的就是吹嘘。自己是国外哪所大学的,导师是什么人,回国之后他们就是祖师。最大的战绩,就是因为一位超大企业的老总不认他们说的,组织一群同学、同事、同流合污的,占据各种杂志骂战。这就是典型的文痞吗,他们组织起来,扯起大旗,骂得别人都不敢说话。有什么办法?哪有那么多人不要脸?
杜中宵学过历史课的,课本上面对中国历史的定性就是,宋朝封建专制帝国基本成熟,越往后越成熟,到清朝达到顶峰。为什么?无非是军队从制度上就是一盘散沙,对内镇压有余,对外作战不足。越到后期越是积重难返,对外敌一次比一次难看。这种说法,封建和专制合在一起,透着一种诡异。
不讨论这个问题不是因为认可,而是因为杜中宵见过的,比这个时候的恐敌心理严重多了。今天一场战,杜中宵明白,此次打败耶律重元救援唐龙镇不难,只是不知道最终结果。如果耶律重元头铁,一定要打下去,等到步兵和炮兵全部上来,就由不得他想跑就跑了。
何三郎由吏人陪着,分察各处仓库,检查粮草、军储。几个仓库看下来,都没有什么问题,心情格外轻松。天近傍晚,对一直陪着的公吏齐和道:“节级,城里有什么好酒楼?明日请同僚吃酒。”
刘和听了,笑着凑上来,小声道:“提辖只是吃酒么?喜不喜欢听唱曲?这里有鲜嫩的小娘子,唱曲未必好,可知冷知热,这天寒地冻的天气,暖一暖床极是受用。”
何三郎连连摇头:“这如何使得?别说我不好那调调,想也不成啊!这是战时,饮杯酒倒罢了,召妓宿娼可是死罪!怎么,你们城里管得不严么?”
刘和连连摇头:“这般围城,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怎么会禁这种事情?提辖莫不是嫌花钱?我与你说,在下自有门路,不必花钱的。”
何三郎听了奇道:“还有不花钱的事情?你们这里真是古怪!”
齐和神秘一笑:“提辖不知道,我们这些城里管事的人,就有这个好处。饮酒吃饭不花钱,睡小娘子也不花,自有路子。大家都习惯,你若不做,这差事还做不下去呢。”
何三郎是进城暂时接管,哪有闲心去理城中的事情,只当是听趣闻。
城中的一个小院,程越进了房门,看了一眼角落里坐在一起的几个少女,对守卫做了个手势,低声道:“杀了崔都营之后,嗯——”
守卫急忙点头,程越拍拍他的肩膀,进了里屋。
角落里一个叫芍药的女孩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心中一紧,猜到了大事不好。他们或被掳,或被卖到这些人手里,已经数月,知道这些人的路数。从昨天开始,一直被当作贵客的崔都营几人,突然被绑了起来,关在里屋日日审讯。往日里称兄道弟,翻脸就冷酷无情,翻脸之快着实有些吓人。
程越进了里屋,看了一眼绑在桌腿上的崔都营,上前一脚踩住,道:“崔员外,想了一天,我问你的该想清楚了吧?只要你说出城中有多少契丹细作,还有多少人知道此事,我便放你出城。现在外面还是契丹大营,你依然一生富贵。不说,我可是等不及了。大宋的援军已经到了城外,今日大胜一场,别日还在接着大战。在我看来,城外的契丹人可不是援军的对手,很快就会退去。”
崔都营啐了一口:“你这反复无常的小人,我如何信得过?若说出口,还不是被你一刀杀了!”
程越冷声道:“如若不说,那就不是一刀,爷爷今天就一刀一刀剐了你!我倒要看看,你的嘴到底有多硬!无非是杀几个契丹细作,还是爷爷的一场军功呢!”
崔都营道:“你当别人是傻的么?我在唐龙镇里多少年?谁不知道我们相交莫逆,你一直待我如上宾!镇里更是人人皆知,我是契丹耶律大人的人!”
“从今天起,你就什么都不是了!今天剐了你,全尸都不留给你!”
说完,程越对一边的士卒道:“来呀,把这厮的衣服剥了,用尖刀一刀一刀,活活剐了!最后取了这厮的心肝,爷爷要拿来下酒!”
一个士卒叉手称诺,取出明晃晃的一把解腕尖刀,上前一把撕开崔都营的衣服。
崔都营闭上双目,面色惨白,挤出两行泪水。悔不该当初,俞景阳告诉自己这几年做过了太多干犯国法的事,大宋待不下去了,要投奔契丹,把唐龙镇拱手相让,自己就蒙了心,替他去找耶律重元。本来以为是一场大功,哪知道契丹大军一来,俞景阳就把自己软禁起来,今天更要取自己性命。
程越坐在一边,手中拿着一把酒壶,喝一口酒,看士卒从崔都营身上割下一片血淋淋的肉来。
芍药想着刚才看到的事,心中一直不安,不知该如何是好。突然屋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嘶吼,好似野兽被堵住了喉咙,又凄厉又吓人。再也忍不住,对身边的人道:“那个程都头,杀了屋里的人,还要把我们杀了!若是逃不出去,今天都要死在这里!”